1.3 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
《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按照三种不同的方法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分类,即按管理层次、按管理范围和内涵、按管理主体划分,如表1-4所示。
表1-4 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
1.3.1 按管理层次划分
按项目管理层次,工程项目管理可分为宏观项目管理和微观项目管理。
1.宏观项目管理
宏观项目管理是指政府作为主体对工程项目活动所进行的管理。
宏观项目管理的对象是以某一类或某一地区的项目为对象,而不是特指某一个具体项目。
宏观项目管理所追求的是国家或地区的整体利益,而不是某一个具体项目的利益。
宏观项目管理是利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等手段实施项目管理,包括制定和贯彻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调控项目资源要素市场;制定与贯彻项目实施程序、规范和标准;监督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等。
2.微观项目管理
微观项目管理是指项目的主要参与方对项目所进行的管理,包括业主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承包商对承包项目的管理、供应商对供应项目的管理等。微观项目管理就是一般意义上的项目管理。
微观项目管理的对象是管理主体所承担的项目。例如,业主的管理对象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管理的对象是施工项目;设计单位管理的对象是设计项目。
微观项目管理所追求的是项目的整体利益和相关方自身的利益。
微观项目管理的手段包括项目管理的方法、工具和技术。
1.3.2 按管理范围和内涵划分
按管理范围和内涵的不同,工程项目管理可分为全过程项目管理(总体项目管理)和分阶段项目管理(局部项目管理)。
1.全过程项目管理
全过程项目管理,也称总体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的投资意向、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建设准备、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到项目运营的全过程管理,其实质是全生命周期管理。
全过程项目管理的主体是业主。
全过程项目管理所追求的是项目全生命周期最优,而不是一时一事的得失。
2.分阶段项目管理
分阶段项目管理,也称局部项目管理,是指将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某阶段或若干阶段作为一个项目管理对象进行管理。
分阶段项目管理的主体是与项目管理对象所对应的相关方。
分阶段项目管理所追求的是项目阶段性目标。
1.3.3 按管理主体划分
工程项目涉及众多的相关方和干系人,不同的相关方对同一个工程项目承担着不同的任务和责任。因此,就形成了不同相关方的项目管理:业主方项目管理、承包方项目管理、咨询方项目管理。而承包方项目管理又可分为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应方项目管理和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等。
1.业主方项目管理
(1)业主方项目管理的概念。业主方项目管理是指由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所进行的管理。是业主为实现其预期目标,运用所有者的权力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策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过程。
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主体是业主或代表业主利益的咨询方。项目业主泛指项目的所有出资人,包括资金、技术和其他资产入股等。但项目业主实质上是指项目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人,是指各投资主体依照一定法律关系所组成的法人形式。目前我国所实施的项目法人责任制中的项目法人就是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主体之一。
业主方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总集成者——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知识的集成,业主方也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总组织者。所以,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2)项目法人责任制。根据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新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确认后,由投资方派代表,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实行全过程负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工期、质量和安全等进行严格管理。项目法人可以聘任项目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项目总经理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组织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织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控制工程项目的目标,对项目建设各参与方进行监督和管理。项目总经理可以由项目董事会成员兼任或由董事会聘任。项目总经理代替项目法人行使项目管理职权。项目法人和项目经理对建设项目所进行的管理构成了业主方项目管理。
(3)业主方项目管理的目标。业主方项目管理是为业主方的利益服务,同时服务于其他相关方的利益。业主方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项目的安全目标、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实现投资者的期望。
1)安全目标。安全目标是指项目建设期间对人和物的安全性要求。安全目标是业主方项目管理最重要的目标。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必须保证项目操作者的安全,控制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来访者和其他相关人员安全的条件与因素,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投资目标。投资目标是指项目建设所需总费用的限值,业主总是期望在尽量少的投资状态下完成项目。工程项目建设通常需要较大的投入,而影响投资的因素又是不确定的,所以超支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必须对工程项目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使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在预定或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3)进度目标。进度目标是指项目动用的时间目标,即项目交付使用的时间目标。业主为了尽早收回项目投资,期望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建成。
4)质量目标。质量目标是指对项目的功能和质量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包括设计质量、材料质量、设备质量、施工质量和影响项目进行的环境质量等。业主总是期望项目的质量越高越好。
5)相关方满意。项目在预期的目标下实现,使得业主方满意,这是业主所追求的。但同时应关注项目其他相关方的利益,使得其他相关方也满意,实现共赢。这也应是业主所追求的。
(4)业主方项目管理的特点。业主方在工程项目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业主方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体现了所有投资方对项目的要求。业主是工程项目各投资方在工程项目上的最终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管理集中反映了各投资方对工程项目的利益要求。
2)业主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业主既是工程项目的决策者又是工程项目实施的主持者,也是项目的最终受益者。项目的成败与业主的利益直接相关,项目成功了,业主是最直接的受益者;项目失败了,业主也是最直接的受害者。所以,业主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
3)业主所采用的管理方式多为监控而非直接控制。业主通常采用委托的方式,将工程项目的各项任务委托给其他相关方,而业主的主要工作是协调、监督和控制。
(5)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业主方项目管理贯穿项目进展全过程和各阶段,其主要任务因项目的不同阶段而异,但总体可归纳为“三控、三管、一协调”,如表1-5所示。
表1-5 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
1)三控:投资、进度和质量。
2)三管:安全、合同和信息。
3)一协调:组织和协调。
2.咨询方项目管理
咨询单位受委托,对工程项目的某一个阶段或某一项内容进行管理。例如,受业主委托进行设计监理或施工监理;受业主委托进行招标代理;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也可以就项目的若干阶段进行管理或承担全部管理工作。例如,受业主委托进行管理总承包。咨询方可以受业主的委托从事项目管理工作,也可以受承包方的委托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目前,我国工程领域的咨询单位主要是受业主的委托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咨询单位所从事的最主要的项目管理工作就是监理。
(1)咨询方项目管理的目的。
1)保障委托方实现工程项目的预期目标。咨询方按照委托合同的要求,运用其知识和经验,保障委托方实现工程项目的预期目标。
2)按合同规定获得合法收入。咨询方根据委托合同提供咨询服务,为委托方创造价值,并按合同规定取得合法收入。
3)创造良好的社会信誉。咨询方依靠自身素质为委托方提供服务并创造价值,同时也为自身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
(2)咨询方项目管理的特点。
1)属于智力密集型的工作。咨询方进行项目管理依靠的是咨询工程师自身所具备的知识、经验、能力和素质,是集工程、经济、管理等各学科知识和项目管理经验于一体的管理活动。所以,咨询方项目管理是属于智力密集型的工作。
2)管理内容与委托内容相一致。咨询方根据委托合同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管理的内容与委托内容相一致,不应超越委托范围从事无关的管理咨询活动。
3)咨询的本质是提供规范服务。咨询方一般不直接从事工程项目实体的建设工作,而只是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咨询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行业规则向委托方收取工程咨询费用。
4)职业的规范性。咨询方有其独立的行业管理组织、规范的市场准入、执业规则和道德准则;在执业过程中,受政府和有关管理组织的监督。
(3)监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由此可见,国家从法律上明确了监理制度的法律地位。
1)监理的定义。建设部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第737号文)明确提出:“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与被监理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可见,监理是一种有偿的工程咨询服务;是受项目法人委托进行的;监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合同及文件;监理的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和科学。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
2)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目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3)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
建设工程监理按监理阶段可分为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设计监理是在设计阶段对设计项目所进行的监理,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设计质量和时间等目标满足业主的要求;施工监理是在施工阶段对施工项目所进行的监理,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施工安全、质量、投资和工期等满足业主的要求。
3.承包方项目管理
(1)承包方项目管理的概念。承担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供应任务的相关主体都属于承包方,通常称为承包商。
承包方项目管理是指承包商为完成业主委托的设计、施工或供货任务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的过程。其目的是实现承包项目的目标并使相关方满意。
(2)不同类型的承包方项目管理。根据承包方所承担的任务不同,承包方项目管理包括设计项目管理、施工项目管理、供应项目管理和总承包项目管理。
1)设计项目管理。设计单位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以设计合同所界定的目标及其责任义务对设计项目所进行的管理称为设计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主要是在设计阶段进行。设计项目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设计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和安全目标,以及项目的投资目标和相关方的满意度目标等。设计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与设计工作有关的安全管理;设计成本控制和与设计工作有关的工程造价控制;设计进度控制;设计质量控制;设计合同管理;设计信息管理;与设计工作有关的组织协调,即“三控、三管、一协调”。
2)施工项目管理。施工单位为履行工程合同和落实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针和目标,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条件下,依靠企业技术和管理的综合实力,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的系统管理活动,称为施工项目管理。施工项目管理主要是在施工阶段进行。施工项目管理的主要目标是施工项目的成本、质量、安全和进度目标,以及相关方的满意度目标等。施工项目管理所关注的是项目的整体利益和施工单位自身的利益。施工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可以归纳为“四控、四管、一协调”。其中,四控是指施工安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成本控制、施工进度控制;四管是指施工信息管理、施工生产要素管理、施工合同管理和现场管理;一协调是指与施工有关的组织和协调。
3)供应项目管理。工程材料和设备等物资供应是工程项目实施的一个子系统,有明确的任务和目标,明确的约束条件,并与工程项目实施系统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所以,工程物资供应具有项目的所有要素,可以按项目进行管理。供应项目管理是指工程项目物资供应方,以供应项目为管理对象,以供应合同所界定的范围和责任为依据,以项目的整体利益和供应方自身的利益为宗旨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供应项目管理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供应项目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供应的安全目标、成本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相关方的满意度目标等。供应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也可归纳为“三控、三管、一协调”。其中,三控是指供应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三管是指供应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一协调是指与供应有关的组织和协调。
4)总承包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方,根据总承包合同的要求,对总承包项目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指挥和监督的管理活动就称为总承包项目管理。总承包项目管理一般涉及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即设计前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其性质是全面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实现总承包企业承建工程的经营方针和目标,取得预期经营效益为动力而进行的工程项目自主管理。总承包项目管理所追求是总承包项目的整体利益和承包方自身的利益。总承包项目的主要目标是项目的总投资目标、总承包项目的成本目标、进度目标、安全目标和质量目标,以及相关方的满意度目标等。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四控、四管、一协调”。其中,四控是指安全目标控制、投资控制和总承包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四管是指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生产要素管理、现场管理;一协调是指与工程项目总承包有关的组织和协调。
1.3.4 不同类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
上述每种类型的工程项目管理都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为实现工程项目的总目标,从不同的角度、不同利益出发,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管理的一个子系统。但不同类型的项目管理,其管理主体、管理目标、管理方式、管理范围、管理内容和管理所涉及的时间范畴都有所不同。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管理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构成一个工程项目管理的完整体系。工程项目的总目标受到不同类型项目管理目标的影响,不同类型的项目管理目标实现了,项目的总体目标就可以实现;否则项目的总体目标就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