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论文体式
现在人写论文大都采取夹叙夹议体,材料与论述联为一贯。翻开所有论著,几乎无不如此,一似为写论文必遵之固定体式。个人意见,却不以为然。我认为论文写作,不仅为作者表达意见,尤当考虑读者领受之便利。此种写作方式,就作者言,只就思路发展源源平铺的写出即可,诚然最为方便;但对于读者,却不尽然,加以还有其他条件限制,此种体式实非最理想,更非唯一的体式。
我认为写普通论文,一律采用此种体式固无不可;若写研究性论文,则当因题目内容而异,因材料情况而异,因自己研究与写作详略深度而异,以及因准备供给何人阅读而异。换言之,研究性论文写作体式,当因应各种情况之不同而有所变通,不能拘守一种固定方式。就我所已采用或准备采用以及看到他人应用的体式而言,可分为下列诸种:
(一)常行体
常行体就是上文所提到大家所惯用的体式。此种体式,一切内容,包括引用材料、曲折辩论,以及大小判结,皆在正文中进行;只有太枝蔓的问题作小注讨论,但小注通常都甚短。这种体式为现今一般人所通用,故姑名之曰常行体。我的《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即用此体。此体既为一般人所习用,故不必详说。但用此体写论文,以论证简单,文章不长,最为合用;若文章太长,亦当以写得简要为上;尤当要多加小标题,多作小结论,以便醒目,使读者易于把捉你的要点。有些人写文章,只管自己如数家珍的娓娓道来,不知读者易坠五里雾中,有时须读完全文始知作者要旨,最坏的情形,读完了还很茫然,不能得一系统观念,甚至于不知主旨何在。如果能注意简练,能多加小标题,多作小结论,最后有总结论,对于读者就方便得多!
(二)纲目体
此为中国传统写作方法之一,即今所知,最早的纲目体可说是经传。经传中的史书《春秋》与《左氏传》尤可为纲目体最早期的代表,不过经与传的作者不是一人而已。后来正式予以纲目之名而成为名著的,是朱子的《通鉴纲目》。前文说过,常行体写起来最方便,不须在文章体式上作特别安排;但若文章太长太繁,读起来就不方便。就以司马温公《资治通鉴》而论,无疑为一部文章写得好,且极精练的著作,但就阅读而言,仍有很多人感到疲困,不能终卷。所以朱子又就《通鉴》“增损隐括”,以为《通鉴纲目》,自云:“大书以提要,分注以备言。”(《自序》)“纲欲谨严而无脱略,目欲详备而不烦冗。”是谓用大字书写谨严的提要是“纲”,用小字分注详备的是“目”,故称纲目体。自此以后,纲目体成为通鉴编年体之一小宗,颇为盛行。不但编年体,即其他著述,亦多有此类,如马氏《文献通考》,引用材料与自己说明往往低正文一格书写,亦略寓纲目之意,但不严格遵守纲目体之常规。近代学人应用此体颇见成功者,如柳翼谋先生的《中国文化史》,即为一例;宾四师《国史大纲》亦颇应用,惟亦不严格。故此体在中国传统史学中,可谓绝不陌生。但在西方,或许少用此体,近人一切模仿西方,遂绝少复用此体者。
其实此体大有长处,若写得好,纲文前后脉络通贯,为一篇极简练扼要的论文,而材料出处与作者说明以及冗长的反复论辩,皆可在低格目文中进行。读者如不欲详读,则只费短暂时间,先看纲文,已能了解全部内容与作者意旨。如承认作者之立论,即不看低格之目文亦可;若对于作者意见有所怀疑,或欲了解作者得此纲文之本末,始有看目文的必要;若只对于纲文中某几点有怀疑,欲审核其正确性,即只看纲文该几条下的目文。如此则读者对于全部论著内容易于掌握,且省时间。近代论文动辄数万字,一部书动辄数十万字,读来非常吃力,正当用此体式,以救繁芜之弊。盖此种体式,纲文实等于小结论或较详之小标题,而目文则说明得此结论、有此标题之原委,所以最能发挥以简驳繁的作用。我写《唐代交通图考》诸文,为其太繁,故即用此体,免使读者茫无头绪。
不过此体亦有弊病:其一,纲文甚简,往往只一两句,而为此一两句作解之目文往往极长,或即一篇较短论文,占数页篇幅,使此一两句纲文与下一两句纲文之间隔离太远,读起来可能使人有文思断续之感。我的《唐代交通图考》诸论文就极多此类情形。故就“纲”言,可谓极简练扼要,但就全文全书言,则不免有松懈之病。其二,目文与纲文不免往往重复。如纲文即是目文的小结论,目文可能如一篇较短论文,目文主旨既在说明纲文,就不免有与纲文同样文句出现,显得重复。此正如《春秋经》中文句时时重见于《左氏传》中一般。经传为两人著作,自不为病;同一人述作而有重复,总不太好。其三,纲目体本以纲文为主,目文为辅;但一切材料与辩论皆在目文中进行,纲文只是简单的小结论,不免显得太枯燥,而精采反见于目文中。一般学力不深的读者,若只读纲文,极易轻忽而过,此亦是一病。
此外再仅就作者而言,用此体式有方便处,亦有麻烦处。其方便处之一,如纲文只用一条或数条材料即可证明,不须辩论,则材料逐条低格列于纲文之后即可,不费联络功夫;若用常行体,如不加意经营,则有生吞活剥之病,读来非常累赘,甚至显得文理不通。其二,若论题写作所用材料非常繁琐,需要得到的小结论也极多,必须解决那些小问题,得到很多小结论,然后才能连贯起来成为大结论;则用纲目体,不但较方便,而且绝对必要。如我写唐代交通路线诸论文,每条路的沿线据点,州、县、城、镇、馆、驿、关、梁、峡谷之类,皆一一考明,而且所用材料每极繁琐,往往一个地名,耗费数百数千字。若用常行体,势必很难连贯,读者更会感到茫无头绪,无法卒读。我用纲目体,纲文只云由甲地到乙地若干里,地形景观如何,在历史上曾有何事发生,乙地到丙地,丙地到丁地皆然,而一切材料考证,甚至有很长辩论,皆纳入低三格的目文中。这样纲文虽然显得文笔枯燥,但决不会使读者坠入五里雾中,不知所云。而我的辩论也能畅所欲言,供人仔细参证,知纲文所言之每一字句绝非凭空臆想。此为纲目体最大好处。至于麻烦处,即有些地方不好处理。写一篇论文,可视实际情形应采纲目体或常行体,自不成问题;但一部书,各章各节体式应前后一律,不能参差。若果全书采纲目体,但实际情形,有些全节甚至全章只是一篇辩论,无法割断,结论也只有一条,几句话,或一两句话,此时便会感到进退失据。为顾及全书体裁,只好也勉强写成纲目体,而全节全章只有少数几条。如我的《汉唐时代川滇东道考》(《蒋公逝世周年纪念论文集》,中研院),这是计划中《唐代交通图考》的一章,其第三节《唐代昆川柘东城通南诏苴哶城道》,主要的只是讲由今昆明通大理一道在唐代的驿程。这条路的行程,《蛮书》与《新唐书·地理志》所记共凡六条材料,但颇有参差,且有脱误,要加以研究,只有将此诸条综合起来作一项比勘辩论,长达一万字,作为一目,而综合其结论为一条纲文,为这一节的主体,前后只能另配上一两条简短的纲文与目文,约两千字;这样很不相称。又如《唐代茂州西通吐蕃两道考》(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一卷第一期),第一节实际上只有一条纲文。又《阴平道辨》(《新亚学报》第九卷二期),若作纲目体,各节亦只各为一条纲文。至于滇越道,我就汉晋道与唐道分别考证为《汉晋时代滇越通道考》与《唐代滇越通道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八卷第一期)两文,辩论甚繁,各得万余字,然结论亦各只一条。故此三文,目前只作常行体发表,将来编入全书,势必要勉强改为纲目体,则阴平道纲文或只三四条,滇越道纲文更可能只有两条,各条目文即已发表之两文。如此处理,总觉不相称,然为牵合全书体例,亦莫可如何。所以用纲目体,亦有限制。我的学生谭宗义写《汉代国内陆路交通考》(新亚研究所专刊,1969),本欲仿我写唐代交通诸文,采用纲目体,我说唐代交通材料较丰富,我搜集得又极细密,可以考出各路的详细行程,故可用此体,也必须用此体。汉代材料太少,无法详考行程,每条路只能考得少数一两个据点,则每节往往只有一两条纲文,这样就不成体式,所以劝他仍只用一般常行体式。由此正见论文体式,也要看材料情形而灵活运用,虽然同样是考交通路线,但时代不同,材料情形不同,就不能采用同一种体式。从另一方面说,我写唐代交通,若只简单不细密不深入的研究,只写成一篇论文,那也只能用常行体,不必用纲目体。所以用何种体式又与如何做法有关,不能拘泥。大体说来,纲目体以用于材料繁富,工作细密,辩论较多的论著最为适宜;内容较简或规模不大的论著,就不必采用。
(三)纲目变体
我在中学读书时代,看到一部日本人所著《文化移动论》的中文译本,各章正文非常简单,而于每句或数句之下作一注号,注文说明极详赡,皆置于本章之末,篇幅逾正文数倍。后读桑原骘藏著《蒲寿庚事迹》,也用此体。今以冯攸译本(改名为《中国阿剌伯海上交通史》,一名《唐宋元时代中西通商史》)为依据,略述其体例。该书共分为5章,14万余字。每章正文都极简要,而联贯书之,一句或数句下标一注号,其注文称为“考证”,置于章末,各条“考证”且标立题目,或不止一目,每一标目之下,则详为考论,多或数千字,少仅列举一两条原料以资证明。计第一章正文约1800余字,“考证”28条共45标题,约24000余字。第三章正文最长,约4200余字,“考证”33条共41标题,约42000余字。第五章正文最短,约1200余字,“考证”21条,35标题,约25000余字。总计五章正文不过一万一二千字,而注文考证乃为正文之十倍。此种体式,正文之每一句即后面“考证”之小结论。此与前述中国传统的纲目体实际相同,只将纲文联贯书之,而移目文于章末,称为“考证”,又加以小标题耳。所以此体可视为纲目变体,亦有以简驭繁的好处。桑原此书为国际学术界的名著,然他人似少模仿者,惟曹仕邦近年写中国佛教史诸文颇用此体,甚为便利。
除此变体之外,我写《唐仆尚丞郎表》,其“辑考”诸卷,以每一官任为一单节,而以人名为标目,下面正文简述此人以某年月日由何官入迁此官,及中间加兼官阶,至何年月日又出迁何官。每一事句,如无问题须加讨论,即在此事句之下,以圆括弧识其出处;若须加讨论,则标注〔考证一〕〔考证二〕,而考证之文或百十字或数千字,皆置于本单节之后。兹就“辑考一”前页举出极简单一条如下:
李——贞观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乙卯,由开府仪同三司、同中书门下三品迁左仆,仍开府、同三品,是为仆射带同中书门下之始(《旧纪》〔八月〕、《新纪》、《新表》、《通鉴》、两《传》),永徽元年十月三日戊辰,罢官,仍以开府同三品。〔考证〕
此为正文,下面另行附〔考证〕,今不录。此条即讲李入迁左仆射事,两《纪》、两《传》、《新表》与《通鉴》皆同,无异说,惟《旧纪》作“八月”,为小异。而其迁出,则材料所见有不同说法,当讨论,故另为“考证”。此法一方面运用中国旧式夹注体,一方面运用如桑原书之纲目变体,目的不但欲使正文简练,而且尽量节省篇幅。回忆此书初稿逾二百万字,各书所见官任,皆详为综录,为长编,然后删削为定稿。当时中研院迁台不久,全部经费据说只有新台币十余万元,此书规模既大,如欲出版,非极度浓缩不可;而当时局势尚未稳定,此书以早日出版为佳。所以我不遵守任何固有体式之常规,而变通运用,成此特殊新体式。而“辑考”之前有“通表”,为之总纲,又不啻即全书之正文,“辑考”即其考证。所以此书实亦可谓为双重纲目变体。自信此书深得以简驭繁之要义,体裁运用颇为成功,读者可因“引得”以检“通表”,因“通表”以寻“辑考”,极为方便;只是“辑考”中有不须考证者,只以圆括弧识其出处,读者若欲核实,须检查括弧中的书卷,较为费事耳。
(四)复合体
上文所述诸体各有优劣,一般常行体,容易繁芜,供专业学人阅读,固无不可,若供一般人阅读,往往病其冗长,尤其大书,使人难以卒读,温公《通鉴》文章精练,尚有此感,他人更不必论。纲目体诚为以简驭繁的良法,但亦有弊害,如前论。尤其第三项缺点,即纲文极简,或多作者精心缔造之小结论,但也只有专家一看即知为作者新创获,而感到兴趣。一般人若不看目文内容,只就纲文一瞥而过,以为平常,不知作者之艰苦与内容之价值。这样,就作者言,只要读者能接受其纲文,已是成功;但就读者言,虽已吸取了新的知识,但兴趣不会很浓厚,认识也不会能深刻,此仍是一大损失!所以我想,写作论著,贡献社会,若只供专家阅读,一般常行体或纲目体都无不可,虽然大著作用纲目体或许更为恰当。但若是一部下深刻功夫的大书,而欲兼供一般人阅读,就得另想办法,期能最满意地达到此项双重目的。
我的计划,最后一部书是《国史人文地理》,既欲稍深探讨,供专业学人的参考,复欲贯串通论,供一般知识分子的阅读。为欲达到这样双重目的,所以想用一种复合体式,亦可谓简文详注体,而注文置于小段之后。稍详言之,即正文仍如一般常行体,但文笔力求简净,惟采主要材料,作简括论证,避免冗长繁复之病;至于次要材料与繁复委细之辩论以及有可补充正文之论点,皆纳入详注中。如此则正文或能精简而不枯燥,注文则能委细曲折,畅所欲言。此种方式,庶能兼具常行体与纲目体两者之所长,避去两者之所短,以达到专业学人之参考与一般知识分子之阅读的双重目的。近人为文例有附注,但不甚长,或置于篇章之末,或置于所注本文同页之下。我想注文置于篇章之末,则读者不胜前后翻检之劳,影响阅读情趣,并不是个好方法;注文置于所注本文同页之下,方法很好,但只限于简注,不能太长。关于此点,另详下篇。我想此书详注既录材料较详,且往往有繁密曲折之辩论,自为一篇短文,占数页篇幅,自不能置于本页之下;故想视正文内容之起讫分为若干小段,本小段之各注文即置于本小段之后,用小字刊行。如此,既期正文之连贯,又免读者前后翻检之劳,影响阅读情趣。去年所写《夏代都居与二里头文化》(刊《大陆杂志》第六十一卷五期)即用这种复合体裁,以为尝试。惟此种体式,读者虽便,但作者则颇费心机,因为最重要材料与简要辩论既放在正文中;但材料何者最重要,何者次之;论证何者应放入正文,何者当退入注文,进退组织之间,就很费斟酌,花时间,费心力。但我已渐入老境,这样一部大书,又要特费心力创体式,也许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是否能精心结构,成此理想,尚待实验证明。我在撰写《夏代都居与二里头文化》之前,曾由《国史人文地理讲义》中抽刊《扬雄方言地理区》(刊《新亚学术年刊》第十七期)与《战国学术地理与人才分布》(同上,第十八期)两文,体式各异,也都是试验性质。《学术地理》即采常行体,稍加附注,置全篇之末;《方言地理区》虽亦采常行体,但正文较简,而附注往往甚详,篇幅逾正文之半,素材附后,又逾于正文,此其小异。目前倾向用复合体;如或力不从心,即用《方言地理区》之体式而再稍变通之。即将“注”分为两种。其仅明出处者,或注文极简短者,即置于所注正文本页之下;其注文较繁,或为一篇短文者,则别称为“考一”“考二”,附于各章之后。若是直排,则简注不妨即作夹注尤为方便。要在随宜适应,灵活变化,期便阅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