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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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在市场竞争中,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当你选择创业后,如果靠自己的力量难以实现梦想,不妨大胆迈出合伙创业的步伐。

选择了创业,就免不了会遇到竞争对手,而竞争并非要拼个“你死我活”,把敌人送进坟墓。从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来看,“你死我活”的竞争方式对双方都是极为不利的。很多时候,与对手合作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可以通过彼此互助协作实现“双赢”与“多赢”。

对现代企业来说,打破传统意义上的竞争概念最为重要,这需要企业的创始人在创业的时候积极寻求与竞争对手的合作,实现“一路通,路路通”的共赢模式。

微软公司和苹果公司是计算机市场上两大重量级“拳王”,因为互为对手,双方在市场竞争中斗智斗勇,各逞风流。

1977年,乔布斯和比尔·盖茨在美国西海岸的计算机展上相遇了,当时乔布斯的光芒正盛,而比尔·盖茨则默默无闻。在这次计算机展之后,两人虽有交集,但始终不能像好朋友一样坐下来交流,彼此互视为最大的竞争对手。

1980年,IBM作为计算机主体的巨头,突然宣布进军个人计算机产业,并在相当短的时间内抢占了市场的一半份额;而比尔·盖茨通过操作系统的大热,迅速成为世界首富。

四年后,比尔·盖茨带着旗下的Excel、Word、Chart软件到苹果公司与乔布斯谈判,但骄傲的乔布斯拒绝了比尔·盖茨。遭拒后,比尔·盖茨将产品卖给了IBM,并获得了巨大成功;而此时的乔布斯却因种种原因不得不离开了苹果公司。

1996年,乔布斯重新回到苹果公司,但这时候的苹果公司因经营不善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亏损超过10亿美元,甚至还在继续。苹果公司昔日的王者风范消失殆尽,大有再往前走一步就被淘汰出局的危险。而此时的微软,市值达到了2500亿美元。这时,如果微软公司狠狠地来一记重拳,肯定会把苹果公司逼上绝路。但是,微软公司却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用1.5亿美元购买了深陷危机的苹果公司的非投票股票。这一举动让苹果公司长长舒了一口气。

微软公司的钱并不是白花的,它有自己的如意算盘。比尔·盖茨深知,苹果公司虽然元气大伤,但它的实力不可估量,如果苹果公司为摆脱困境被迫与其他软件公司合作的话,将来任何一项技术上的突破都会对微软造成很大的市场冲击,进而影响微软公司的业绩。相反,当苹果深陷泥潭时,微软若主动与其合作,便掌握了主动权,比如可以将自己生产的因特网浏览器预装在苹果计算机里。微软公司的这一举措为微软的因特网浏览器增加了竞争获胜的筹码。而且,当时微软公司的实力已远超苹果公司,在合作中完全可以掌控局势。

通过此次合作,苹果公司重新走上了巅峰,微软公司也继续坐稳行业老大的宝座。

从微软和苹果的竞争与合作中我们可以看出,企业之间就好像人际关系一样,不存在永恒的敌人。不管他是一个人、一个团队还是一个企业,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这样才能创造奇迹。

当今时代,讲究的是“人和”与协作,而不是单枪匹马地独自作战。为了共同的利益积极与你的对手结成联盟,分享彼此的经验和成果,共同抵御风险,在合作中共赢,这样才能创造奇迹。

合伙创业忠告

合作本身不是目的,借助他人的力量让自己更强大才是商业合作的关键。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那种“你死我活”的争斗对于现实利益、长远发展都是不利的。因此,创业者在商业活动中,应该善用“有钱大家赚”的策略,彼此相依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