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铁骨铮铮:顾维钧拒签丧权辱国和约
1918年年末,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同盟国的失败而结束。作为一战的战胜国之一,中国也收到邀请,派遣代表团参加1919年1月在巴黎凡尔赛宫召开的和平会议。
北洋政府对于参与和会早就有所筹备,在美国于1918年年初发布“十四点”原则后,更是对所谓的国际公理寄予很大的希望。1918年8月中旬,外交部议和筹备处“拟订第一份中国提出和会问题草案,包括修改1901年《辛丑条约》,收回前德、奥租界,废除治外法权,收回胶澳”。
但国际强权力量又岂肯轻易让中国收回自己的权益?1918年12月,外交总长陆征祥前往巴黎组建中国出席和会代表团。陆征祥此行先经过日本,为了避免遭遇日方的外交压力,陆征祥以受寒后旧疾复发等为理由希望避免与日方外交人员会晤,直接由横滨前往美国。但在多方压力下,陆征祥仍不得不去东京与日本外相内田康哉会面,在两人的会谈中,陆征祥含糊地表示“两国代表在会,仍愿彼此遇事接洽”。
在陆征祥看来,这仅仅是外交礼仪中的一句客套话,但日方却紧紧抓住中方的这一表态,在之后和会期间的中日外交接触中一再强调,并指责中方违背外交承诺。而此前中国和日方签署的《民四条约》、1918年签署的中日关于山东两条铁路的借款预备合同及中日关于山东问题的外交换文,更令中方在巴黎和会中处于相当不利的外交境地。日本引这些条约为据,认为中方已在相当程度上承认日本对德国在山东的权益享有继承权。
如何破解上述不利于中方的外交僵局呢?代表团团长陆征祥面对困境再次“病倒”了,代表团成员顾维钧挺身而出,与另一位代表王正廷接下了代表中方出席和会关于山东问题举行的“五国会议”(又称“十人会”,十人包括美、英、法、日、意五国的首脑和外交代表)的重任。
此时的顾维钧刚过而立之年,已经是民国政坛著名的外交官,早在一战期间,担任驻美大使的顾维钧就专注于研究战后国际关系可能发生的变化和中国的外交选择。因此,此番虽然是“临危受命”,但他对于在和会上如何与日方较量早就胸有成竹。
第一次的“五国会议”上,日本代表先取得发言权,日本外交官牧野伸显在发言中要求德国将山东权益无条件转让给日本,而之后“交还中国一层,一字不提”。面对日方发言中暴露出的奸诈和侵略野心,顾维钧立即起身发言,认为山东问题“关系中国利益甚大,深望联邦各国,俟中国方面之意见表示后,再行审查定义”。中方的这一要求最终得到了会议的同意。
次日,顾维钧代表中方发表了关于山东问题的长篇发言。在发言中,顾维钧简述了山东的历史、文化、宗教等方面的大致状况,以无可辩驳的证据说明山东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针对日方提出的中日密约等所谓法理证据,谙熟国际法体系的顾维钧严正指出,中日《民四条约》等外交协定和换文是当时的中国政府“在日本最后通牒后于惊恐失措中被迫同意它们的”,在法理上缺乏正当性,“在中国政府看来,它们充其量只是临时的、暂时性的协约”。而就算“这些条约和照会一直是完全有效的,中国对德宣战的事实根据情势变迁原则也已经改变了原先的形势,今天它们已无须被遵守”。中国在对德宣战后,已宣布废除中德此前签署的租借协定,德国在山东享有的权益理应归还中国。“即使租借条约不因中国的对德宣战而终止,德国也无权替代中国将山东权利转交给其他强国,因为条约里明确规定不得转交给别的强国。”
顾维钧的发言在会上获得了非常好的反响,据其本人回忆,“我刚一讲完,中国代表团就鼓起掌来。威尔逊总统走过来向我表示祝贺。随后,劳合·乔治、贝尔福、兰辛也都跑来向我祝贺”。史家王芸生在《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一书中这样写道:“因此度舌辩,顾维钧大露头角,中国阵势为之一振”。
在顾维钧和中国代表团的多方努力下,日本代表最终被迫在“四国会议”(因意大利退出,“五国会议”变为“四国会议”)上向美、英、法三国首脑做出半官方声明,承诺日本将“归还胶州主权给中国,将只继承德国在青岛的经济特权及其他普通权利”。而有心偏袒日方的三国首脑对此声明表示满意,“决定将日本建议条款纳入对德合约156~158条”。中国在山东问题上的交涉遇到了重大挫折。
尽管中国代表团向列强据理力争,希望在收回山东主权的情况下签约,但却遭到“四国会议”的拒绝。6月25日下午6时,法籍和会秘书长告知顾维钧:“各种保留俱不能行,无论何国均无此举,只有签字与否两层办法。”而北洋政府在此前的5月24日致电代表团,主张“如果保留实难办到,只能签字”。6月19日又发来训令,认为保留签字乃“多此一举”。内外交逼之下,代表团团长陆征祥请辞外交总长职,但被国务总理驳回。心力交瘁的陆团长只能以入院治疗为由避免承担签约与否的责任,同时,他也向北洋政府提出建议,“拟即派顾使在会签约”。此刻,历史的重任落在了年轻的顾维钧身上,而他也义无反顾地承担起“拒约”这一重任。
早在此前代表团的历次会议中,顾维钧就一直反对向列强做过多的妥协与让步,如陆征祥所言:“顾使之意,原在不签字一方为多。”而其他代表团成员,在签约问题上则多有反复。在陆征祥入院前后,代表团已趋向解体,挺身而出的顾维钧主导了最后的拒约外交。6月28日,中国代表团“备函于下午2时通知会长:中国不出席签字礼……下午3时送至会场”。中方还同时发表了关于拒签和约的宣言:“媾和会议对于解决山东问题,已不予中国以公道。中国非牺牲其正义公道爱国之义务,不能签字。”中国拒签对德和约的行动,“使日本通过和约获取的权利不能合法继承,从而开创了中国冲破帝国主义列强控制,在国际事务中决定自己命运的成功范例”。
在拒签对德和约的同时,冷静的顾维钧领导代表团签署了《对奥圣日耳曼和约》,根据该条约,中国成功收回了奥地利帝国在华享有的特权,并获得了加入国际联盟的权利,从而将拒签对德和约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了最低。1922年,中日在华盛顿会议期间签署关于山东问题的外交协定。日本被迫依据其在巴黎和会期间所做承诺,将山东原德国租借地无条件归还中国,中国有偿收回了德国在山东的部分经济特权。顾维钧等外交官争取山东权利的努力,至此终于获得了部分的成功。
资料来源
唐启华.巴黎和会与中国外交[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邓野.巴黎和会与北京政府的内外博弈[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金光耀,马建标.顾维钧外交演讲集[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
顾维钧.顾维钧回忆录:第1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3.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卷[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室.秘笈录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石源华.顾维钧:雄辩于巴黎和会上[J].世界知识,2007(6).
案例点评
在那个“弱国无外交”的年代,为了争回中国的权益,多少爱国志士付出了艰辛的努力。面对日本的侵略野心和列强的暧昧偏袒态度,以顾维钧为代表的中国外交官在巴黎和会上呕心沥血、抗争到底。凭着对于国际法体系的娴熟掌握,他们为了民族、国家的利益雄辩滔滔,舌战对手。而当列强试图把不平等条约强加给中国时,他们温和有礼同时又坚定有力地向列强“说不”,这是理性的“说不”,也是勇敢的“说不”。今天的我们,有着强烈的爱国热情,但同时也应具备同样强烈的爱国理性。一个公民对于国家的爱,应深植于理性,以及对法律的敬畏之中。
执笔人:浙江大学 赵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