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关系回顾、剖析和展望
2012年是中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40周年。40年来,中德关系经受住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虽然有过高潮和低谷,但总体上保持了不断向上发展的势头,给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也促进了中欧关系的发展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是名副其实互利双赢的关系。回顾两国关系走过的历程,分析成功和挫折的原因,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探讨进一步提升两国合作与交流的思路,展望今后合作的前景,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温家宝总理2012年4月24日在汉诺威中德工商峰会上讲话指出:“1972年,中德领导人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跨越冷战的鸿沟,排除各种干扰,开启了长期封闭的中德关系大门,成功架起了一座通向友谊与合作的桥梁。”温总理还强调:“目前,双方合作正处于最广泛、最活跃、最富有成果的时期。”笔者有幸在德国东、西两部分学习、工作了25个春秋,参与了中国与西德的建交谈判,在德国统一前后担任驻德大使将近九年,并亲历了两国关系发展变化的大部分历程,对温总理上述两段话的含义有着特别深切的体会。
三次建交、两次断交和一次复交
谈起中德关系,笔者不能不忆起两国之间曾经有过三次建交、两次断交和一次复交的复杂历史,不是每次建交和复交都架起了通向友谊与合作的桥梁,只有在新中国成立后不断独立自强的情况下,中德友谊合作才有可能不断地在曲折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翻开1840年鸦片战争之前的历史,中德之间没有官方关系,双方民间交往中有三件事值得注意:一是公元1620年德国耶稣教会派遣耶稣教士、科隆人汤若望来华传教,由于他的天文知识受到当时中国朝廷的赏识,1630年应召到北京负责管理历局,修造天文仪器和参加编纂《崇祯历法》,可以说成了中德民间科技合作的先驱者;二是17世纪欧洲启蒙运动的著名学者莱布尼茨1697年用拉丁语撰写的《中国新论》一书,指出欧洲文化和中国文化具有同等价值,应在平等基础上通过相互交流取长补短,这一思想至今仍有现实意义;三是18世纪欧洲盛行“仿中华”,中国手工艺品特别是瓷器深受欧洲宫廷的赏识和赞美。德国著名学者威廉·洪堡开始研究汉语,大诗人歌德以中国题材撰写《中国四季晨昏杂咏》。
但是,鸦片战争用大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之后,德国商界开始注意中国。1859年,普鲁士决定派遣由弗特烈·冯·欧伦堡伯爵为首的远征舰队来中国,目的是谋求建立公使馆和寻找一块殖民地,向英法在华特权地位看齐。该远征舰队于1861年抵达天津港后,在英法公使的支持下胁迫清政府于1861年9月2日签订了《中德通商条约》,规定德意志各邦在中国享有最惠国待遇,普鲁士有权在北京设立外交代表机构,德国人享受治外法权。而德国的唯一“让步”就是同意条约批准五年后才在北京设立公使馆。这是一个不平等条约,中德之间的第一次建交是普鲁士强加给清政府的,当然不可能架起通向友谊与合作的桥梁。
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欧美列强力图瓜分中国,德国也希望确保其份额,并谋求在中国建立一个海军基地。至1897年,对该基地的设想越来越聚焦于山东胶州湾。由于遭到清政府拒绝,德国政府得出结论:谈判不起作用,只能通过武力达到目的。于是,1891年11月1日,借口两个传教士在山东被杀,德皇下令其东亚舰队占领胶州湾,1893年3月6日迫使清政府同意向德国租借胶州湾9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日本占领胶州湾及山东铁路,“理由”是这是“德国领土”。1917年8月14日,北洋军阀段祺瑞政府对德宣战,中德建交56年后第一次断交。在一战中被打败的德国,于1920年7月开始同中国谈判复交,为尽快摆脱外交孤立处境和确保其在华经济利益,不得不同意中方提出的两国关系平等、德国放弃在华一切特权等原则,于1921年5月20日与中国签署恢复和平状态协议并恢复两国外交关系。这是鸦片战争后中国同西方签订的第一个平等的条约。但1937年卢沟桥事变以后,希特勒德国出于联日反苏的战略考虑,顺应日本的要求于1938年5月12日承认伪满洲国,6月召回德国在华军事顾问和驻华大使。在此背景下,中德第二次断交。
二战结束以后,1949年在德意志领土上出现两个德意志国家,即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东德和西德,分属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基于当时的国际大背景,新中国于1949年10月27日同东德首先建立了外交关系,这是中德之间第二次建交。应当说,直到1959年中国和东德的关系是友好、合作的,但自1960年起,由于东德追随苏联反华而长时间处于低谷,一度中断了党际关系,直到中苏关系正常以后,东德与中国的关系才相应改善。但国际风云变幻,1990年10月3日东德加入西德基本法使用范围。两德统一以后,中国同东德的外交关系也就终结。
中国同西德的关系因受美国阻挠而拖到1972年。西德同苏联关系于1955年正常化以后,中国政府曾向西德政府发出建立正常关系的信号,但西德当局未作出反应。直到1963年下半年起,西德视苏联为主要威胁和实现德国统一的主要障碍,开始考虑利用中苏矛盾,出现了积极发展对华关系的主张,同时,实现了“经济奇迹”的西德迫切需要开拓中国市场,从而导致了1964年5月中、西德外交官在中国驻瑞士使馆的首次接触,但西德因受美国压力很快又缩了回去。艾哈德总理于是年6月13日在记者招待会上声称:西德不打算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和签订贸易条约,也无意给中国提供商业贷款或采取其他主动行动。中、西德接触因西德方面缺乏诚意而中断。
1969年10月社民党和自民党联合政府上台后,在东西方关系缓和,美国尼克松政府打开了通向中国的大门,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已得到恢复的大背景下,西德政府遂在推行其同苏联和解、同东德接近、同东欧国家关系正常化的新东方政策的同时,也愿意同中国实现正常化关系,但为了不得罪苏联,主张把同中国的建交放在东方条约完成之后。在主张联华制苏的反对党基民盟和基社盟的积极推动下,勃兰特-谢尔政府才于1972年8月同中国进行建交谈判并于10月11日同中国签署了建交公报,这是中德之间的第三次建交。正是这次建交成功地架起了通往友谊和合作的桥梁,为中德关系达到今天的水平创造了前提。
中德之间三次建交、两次断交、一次复交的历史早已过去,但它告诉我们:一个积贫积弱的中国必然会受人欺侮,中国只有强大起来,才能赢得尊重,成功应对多方的挑战,平等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风风雨雨,在曲折中不断前进
40年来,中德关系风风雨雨,是在曲折中不断向前发展的。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2年到1989年6月,双方相互了解和认知不断增进,交流与合作稳步上升,关系发展积极顺利。这期间的重要互访有:①1975年1月,西德基社盟主席、巴伐利亚州州长、对苏联强硬派施特劳斯访华,受到毛主席、周总理和邓小平会见,此访在德国引起轰动,扩大了中国在西德的影响,推动了两国关系的发展;②1975年10月,施密特总理应周总理邀请访华,受到毛主席、朱德委员长会见,与当时主持国务院工作的邓小平副总理会谈 (周总理因病住院),就国际形势和双边关系深入交换了看法,此访增进了两国政府间的相互了解,为两国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③1978年5月,谷牧副总理率庞大高级代表团访问西欧五国,西德是其中的重要一站,此访旨在考察西欧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经济状况,为中央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做准备;④1979年10月,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以总理名义正式访问西德,为两国合作进一步奠定了较为牢固和广泛的基础,意义深远;⑤1982年10月,德国总统卡斯滕斯在两国建交10周年之际访华,转达了新上台执政的科尔总理的对华方针和态度,此访从战略高度推动了两国关系向更高水平发展;⑥1984年10月,科尔总理访华,双方就重大问题特别是对苏态度、德国问题以及发展双边合作达成重要共识,首次发出了进行长期、密切合作的信号,确定了走共同发展的道路;⑦1985年6月,赵紫阳总理访问西德,进一步扩大了政治上的共同点,推进了经济合作,商定要使两国关系走上稳定发展的轨道;⑧1986年6月,胡耀邦总书记访问西德,把两国关系推向一个新的高潮,科尔称中国是西德“特别重要和特别值得依赖的伙伴”,中国的发展具有模式作用,西德的方针是同中国发展深入、密切的合作关系,并使两国关系在下一个世纪也沿着正确的轨道行进;⑨1987年7月,科尔总理第二次访华,双方确认要从长期、稳定的角度来发展两国关系,政治上互相磋商、经济上密切合作、文化上相互交流是两国长期稳定合作的三大支柱。科尔还作为西方国家第一位在任政府首脑主动提出去西藏访问,他在访问期间确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赞扬西藏的建设成就,认为西藏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把文化一代一代保存下来的地区之一,对西藏保持和发展本地区的文化传统表示钦佩,认为西藏是中央政府实行的各项政策的受益者。
总体来看,这一时期中、西德关系发展硕果累累,主要有:①开始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官方磋商制度;②建立并活跃地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和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党际关系;③经济关系突飞猛进,贸易额从1972年的2.7亿美元增至近50亿美元,西德在华投资厂商达到35家,就一些谈判多年的大项目达成协议 (如大众、宝钢、空客); ④1985年起西德向中国提供软贷款性质的财政合作,增加赠款性质的技术合作金额,促成了一些大项目合作,如上海地铁第一期工程;⑤科技合作迅速发展,签订了科技、航天、和平利用核能、海洋科技等合作协定或协议;⑥文化交流开始活跃,中国从1974年起向西德派遣留学生,至1988年已达3000人,歌德学院北京分院于1988年设立。中、西德关系在这一时期所以能如此顺利地取得快速发展,主要基于以下原因:①战略上双方有联合制苏的共同安全利益;②经济上互通有无、相互补益的合作需求;③中国在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是改革开放政策的“领头羊”,受到西德欢迎并希望中国的发展能对东欧产生影响;④两国在民族统一问题上相互理解和支持,特别是中国对德国统一的态度在大国中是独一无二的;⑤两国之间没有历史遗留下来的争议问题,地缘政治上没有直接的利害冲突;⑥特别重要的是,双方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虽然不同,但双方都遵循了求同存异、互不干涉内政、不强加于人的原则,不以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画线,而是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发展务实的互利合作。
第二阶段:1989年北京风波以后,西德与其他西方大国一起对华实行“全面制裁”,德国在西方国家中不是“制裁”中国的带头者,但由议会通过决议形式对中国进行“制裁”却是独此一家。制裁内容包括:中断高级政治接触;重新审查与中国的合作,不再为大项目合作提供担保和贷款;停止发展援助合作的新项目;停止向中国出口武器和军警用品;要求联合国和人权委员会讨论所谓中国“侵犯人权问题”。西德方面采取恶化两国关系的上述措施,打的是维护人权的旗号,实质另有深刻的国际背景和历史原因。第一,苏联的衰落和华约的解体,使西欧受苏联的威胁消失,西方借助中国抗衡苏联的战略需要相应减少,中国在西方战略考量中的价值随之大大降低。第二,西方国家统治集团认为这是一举消灭世界上社会主义制度并以资本主义制度一统天下的大好时机。第三,他们错误估计中国国内形势,以为只要西方给予狠狠一击,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领导也会像苏联东欧那样土崩瓦解。第四,与苏联东欧国家在政治制度和价值观上纷纷向西方趋同的发展不同,中国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以果断的措施粉碎了西方改变中国颜色的梦想。第五,西德各党内部都有一些对华不友好的力量,他们在两国关系积极发展时感到受压抑,现在趁机对那些主张对华友好的竞争对手进行报复。第六,一些政客为了掩盖德国历史的劣迹而要标榜自己是“人权卫士”,给自己脸上贴金,或者为捞取政治资本而赶时髦,大唱人权高调。需要指出的是,科尔总理在这一过程中保持了对华友好态度,牢牢掌握了发展对华关系的大方向。
中国遵循邓小平的指示,冷静观察,沉着应对,坚持改革开放,一心一意发展经济,取得了令人信服的成就,国际地位日益上升。西德逐渐认识到“高压”和“制裁”对中国不起作用,遂从其自身利益考虑逐渐调整政策,1992年开始松动对华“制裁”, 1993年提出“亚洲新战略”,主张同中国开展政治对话,发展经济合作。1995年取消了除武器禁运以外的所有“制裁”措施,1997年起不再参与或支持在日内瓦人权会议上的反华提案。但从1989年到1996年,两国关系一方面不断改善,另一方面围绕人权问题、“涉藏”问题以及售台武器问题,有过尖锐激烈的斗争和交涉。其中,1992年3月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对德国的访问和1994年7月李鹏总理对德国的访问都在人权问题上进行了尖锐的斗争,但两次访问都取得了巨大成功。与此相对照,1993年11月科尔总理的第三次访华和1995年7月江泽民主席对德国的国事访问进行得都比较顺利,大大地推动了双边合作。1992年底至1993年初,围绕售台潜艇问题,我国对德进行了三个月的交涉和工作,德方最后作出了拒绝批准售台武器的原则决定,避免了两国关系受损。
但在“涉藏”问题上,两国之间斗争不断升级,德方的所作所为记录如下。1987年10月,在绿党议员凯莉等人的策动下,德国议会在不足法定人数的情况下,仅以26名议员通过了所谓西藏问题决议。我国第一次就此向德政府提出交涉,当时科尔政府明确声明不同意该决议观点。1989年4月,在绿党议员凯莉和退役少将巴斯蒂安策划下,在议会会议厅举行了“西藏与人权”国际听证会,邀请“西藏流亡政府”代表和国际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参加,通过了所谓《波恩宣言》,叫嚣“永远不能接受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一部分的理论”,“要让西藏在21世纪成为国际大家庭的一员”。对此,我作为驻德大使发表声明,对这种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听证会表示强烈愤慨,指出一切有关西藏的事务都是中国的内政,外国政府、组织和个人无权干涉,任何打着“人权”的幌子干涉中国内政,把西藏从中国版图分裂出去的企图都是注定要失败的。该听证会虽不代表德官方立场,但给两国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1990年10月4日,亦即德国宣布统一的翌日,德国总统魏茨泽克不顾中方的反对,在其柏林官邸接见达赖,开创了一个西欧大国的国家元首会见中国分裂主义头目的恶劣先例。1991年10月,汉堡市市长、联邦参议长福舍劳在市政厅“非正式”会见达赖。1994年2月,法兰克福市举行建市200周年庆典,邀请了达赖,经我方强烈反对,德方考虑到该市与广州的友城关系以及广州市长出席该庆祝活动的情况,最后未让达赖成行。但同年4月,达赖应自民党下属瑙曼基金会的邀请访德,德议长聚斯穆特等一大批高级官员和议会领导人会见。1995年5月,达赖应黑森州基民盟主席科赫邀请访德并在该州议会发表演讲,德方原先拟安排总统赫尔佐克在州议会与达赖“不期而遇”,甚至考虑由科尔总理会见,经我方交涉德方打消了该两项安排,但外长金克尔和联盟党议会党团主席朔伊布勒还是分别会见了达赖。1995年6月,德国议会外委会举行所谓西藏问题“听证会”,邀请达赖出席并讲话,德外交部分管亚洲事务的司长勒瓦尔特陈述政府立场: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不承认西藏有脱离中国的权利,但支持西藏的“自治”要求,尤其是在文化和宗教方面。勒瓦尔特声称“西藏完全有理由可以援引传统的、历史上可以证明的自主权”。1996年4月,瑙曼基金会在波恩举行“支援西藏国际会议”,邀请达赖和“西藏流亡政府”代表出席,商讨“支持”达赖集团的“共同行动计划”,公开支持达赖集团的分裂活动。6月,德国议会通过了损害中国主权、干涉中国内政的所谓“西藏问题决议”,要求中国政府同“西藏流亡政府”代表谈判,金克尔外长在辩论中对该决议竟表示“完全支持”,声称该决议包含了德国政府西藏政策的“基本点”,并扬言将带着该决议的要求于7月访华。对此,中国政府作出了明确而强烈的反应,除了予以严词批驳并提出抗议之外,还通知德方:由于政治气候不合适,推迟金克尔原定的7月访华之行。金克尔恼羞成怒,取消了两国之间商定的部长级访问,中德关系再次跌入低谷。
应该说,1996年是中德两国关系发生戏剧性变化的一年。一方面,这一年2月朱镕基副总理访德,受到德方热情友好接待,德国总统赫尔佐克指出,两国已建立起可以信赖的伙伴关系,双方应充分发挥经济互补性,一个中国的政策是德国对华政策的基础,希望中国同欧盟的对话以相互尊重的方式继续下去,访问取得了重要成果。但不久之后德方连续发生了三起反华事件:一是瑙曼基金会组织的支援达赖集团的国际会议;二是6月联邦议会通过的“西藏问题决议”;三是慕尼黑中德文化节德方组织者违反协议,背着中方在正式议程中塞进反华论坛而遭中方抵制。一时间中德关系上空乌云密布,好不容易重新恢复和发展起来的友好合作关系又濒临倒退边缘,并使赫尔佐克总统预定11月访华的计划亦成问题。
经过3个多月的冷却和僵持,9月初德方外长有意通过两国外长传统的联大会晤实现10月访华,为赫尔佐克总统按期访华创造条件,而中方也希望此访能如期进行,但前提是金克尔必须就德国在西藏问题上的立场作出澄清。双方通过外交渠道多次商谈,确定两国外长于9月24日在纽约会晤,金克尔外长发表四点声明,确认:德国政府奉行一个中国政策;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西藏事务是中国内政;两国关系应建立在相互尊重、求同存异、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解决人权问题分歧的途径应是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开展对话,而不是进行对抗。在此前提下,中方欢迎金克尔外长于10月访问中国,为联邦总统访华做准备。11月赫尔佐克总统如期访华,标志着两国关系“雨后天晴”,恢复正常。
第三阶段:1998~2005年,施罗德担任德国总理期间,中德关系全面、快速发展。施罗德保持了科尔对华政策的连续性,重视发展与中国的关系,七年执政期间六次访华。他曾明确宣布主张解除对华武器禁运;2004年5月,他同访德的温家宝总理发表联合声明,宣布两国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框架内建立“具有全球责任的伙伴关系”,并建立总理年度会晤机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作为联邦总理第一次访华只做了一件事,就是以北约成员的名义为美国轰炸中国驻贝尔格莱德大使馆“道歉”。在他担任总理期间,仅绿党外长菲舍尔常在人权问题上对我国说三道四,反对解除对华武器禁运,但未能影响施罗德的对华友好态度和两国关系的总体发展。
第四阶段:2005年基民盟主席默克尔上台执政,德国对华政策出现消极变化,使中德关系遭受一些波折;经过一段时间的斗争和磨合,2009年以来呈现平稳、积极发展的势头。
默克尔总理上台后一度强调意识形态驱动的“价值观外交”。早在2003年,她作为反对党领袖时就曾公开反对施罗德主张解除对华军售禁令;2006年欧盟出台第六个对华政策文件,改变了对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的定位,把中国列为“竞争者”,主张对华采取强硬方针,默克尔是支持的;2007年,她在慕尼黑安全政策会议上公开指责中国的对非政策;她上台不久便提出建立跨大西洋经济伙伴关系,主张制定共同标准和游戏规则以对付新兴国家;2007年3月她主持欧盟峰会,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计划,点名要求中国承诺减排义务,并提出要采取防范措施以确保德军工、高新技术或关系到德国经济命脉的企业不被中国收购。特别严重的是:2007年9月,她不顾中方反对在总理府示威性地会见达赖;10月,联盟党议会党团通过了所谓“亚洲新战略”文件,把中国称为“非民主、非自由国家”,主张德国的亚洲政策不应以中国为中心,而应在共同价值观的基础上寻找新的亚洲伙伴;认为中国在能源、非洲和贸易等领域已成为竞争对手,中国甚至在制度上也向德国提出了挑战;2008年西藏“3·14”事件期间,德国媒体和舆论掀起了一股反华恶浪。德方上述消极变化,使中德关系再次陷入低谷。经过四个月的冷却和斗争,2008年初德国外长以内部换文方式向中方确认:西藏是中国领土一部分,西藏自治问题属中国管辖范畴,德不支持、不鼓励西藏独立或谋求独立的努力,中德关系应建立在相互尊重彼此核心利益的基础上。在此前提下,中德关系又逐步回到正常轨道。
默克尔政府对华态度的表现,既有其意识形态的根源,也与中国快速发展同欧洲发展相对滞后的反差有关。习惯于欧洲中心主义思维的欧洲人难以适应被他们视为“异类”的中国如此迅速地崛起。随着客观形势的发展,德方出于其自身利益而不得不进行反思并调整政策。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及随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持续发酵和深化,包括德国在内的欧洲在经济上对华合作的需求进一步上升;与此同时,制造业齐全、外贸出口占其GDP比例很大的德国,与我国在改革国际金融体系方面的共同点增多,加之中国国际地位日益提高,很多全球性问题的解决不能没有中国参与。所有这些,都促使德国在对华态度上较前谨慎和务实,并吸取教训避免踩我方核心利益的红线,了解中国国情、倾听中国意见的意愿也较前增强。2010年7月,默克尔总理第四次访华,双方商定“全面推进战略伙伴关系”并建立政府磋商机制。2011年4月两国举行首轮外长级战略对话,6月两国总理共同主持中德政府磋商,双方各有十多位部长参加,就一系列具有战略意义的合作项目达成协议。第二轮政府磋商于2012年8月底举行。
硕果累累,特点突出
40年来中德关系虽有过波折,但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显著成果。迄今,两国间已建立起包括联大外长会晤、两国总理年度会晤、外长级战略对话以及政府磋商在内的43个不同级别和不同内容的磋商对话和双边合作机制,两国在双边关系和重大国际问题上保持着密切沟通。在经济技术领域已建立起多层次、宽领域和全方位的合作格局,不仅促进了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也为德国的经济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两国关系的重要支撑和鲜明亮点。德国也是向中国转让技术和提供发展援助以及对华投资最多的欧洲国家,德国对华实际投资额约190亿欧元。中国对德投资不含金融类投资目前相对较低,但今后有望较快增长。在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双向交流与合作亦卓有成效。据2011年底的统计:中国留德学生达28328人,德国在华留学生5251人;两国之间结成了69对省州或友城关系;双方50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关系;全年双向旅游人数达100万人次。这些数字显示了两国关系的蓬勃发展。
综观40年来的中德关系,不难看出以下四个突出特点。一是起点好。中德建交,在德国得到当时朝野三党的一致支持,在中国则是毛泽东主席亲自作出的决策。建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两国在应对苏联扩张威胁方面有共同战略利益,经济上都有互通有无、取长补短的合作需求。当时两国之间的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差异不比今天小,但双方在指导两国关系方面都遵循了相互尊重、平等互利、求同存异的原则。二是发展快。德国同中国建交晚于英、法,但两国实质性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走在中欧关系的前列。仅以贸易为例,2011年中德贸易额超过中国同英、法、意三国的总和,相当于中欧贸易的30%,预计2015年中德贸易额可望从2010年的1424亿美元翻一番,增长到2800亿美元。三是高层互访频繁。特别是近年来,德国是中国领导人访问最多的欧洲国家,温家宝总理已六次访德,施罗德总理执政七年六次访华,默克尔总理2012年8月底亦是第六次访华。领导人互访的高频率反映了双方对发展两国关系的高度重视。四是在民族问题上相互支持。中国一贯支持德意志人民谋求民族统一,即使当年受到苏联、东德的强大压力,也没有改变这一原则立场。而德国自阿登纳起历届联邦政府都支持“一中”原则,不同台湾发生官方关系。中国特别赞赏1993年联邦政府在科尔总理主持下作出的不批准售台武器的原则性决定,也珍视施罗德总理声明德国绝不参与加强台湾威胁大陆的军事潜力的表态。在民族问题上的相互理解和支持是两国政治互信的重要基础。
以史为鉴,正视挑战
中德关系40年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由于社会政治制度不同,历史文化传统各异,加上发展水平和各自处境不一样,双方在一些问题上存在不同的看法和利益是不足为奇的,关键在于如何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出现的分歧和矛盾。以史为鉴,为了推动两国关系进一步持续稳定地发展,针对存在的状况,笔者认为需要进一步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应遵循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正视和承认世界的多样性,尊重各国不同的国情,严格遵守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以意识形态画线,以政治制度和价值观的异同决定国家关系好坏,或者怀着某种优越感以教师爷的姿态对别国说三道四、指手画脚,甚至企图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塑造”别国,必然不利于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和谐发展。中国人尊重别人在历史上形成的政治制度和价值观,甚至愿意借鉴别人的长处,但不能接受别人把自己的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强加于人。而且,我们希望别人也尊重中国基于五千年文明的价值观和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
第二,必须认真对待和切实尊重对方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台湾、“涉藏”、“涉疆”等问题关系到中国的主权、民族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利益。中国人在这些问题上比较敏感,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态度特别坚定,这与中国的近代历史有关。老实说,昔日的欧洲列强在这方面作出了不小的“贡献”。我们还认为,“一个中国”的政策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应在实际行动中具体体现出来。口头上承认“一中”原则而行动上支持反对中国的分裂主义者,那就与“一中”政策不相容了。
第三,应当正确对待中国的“和平崛起”。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国力的增强,以及中国某些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德国和欧洲有些人产生了复杂的心态,发出了一些不友好的声音,甚至散布形形色色的“中国威胁论”。德国朋友们应当理解,中国的发展和强大是13亿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也是历史的必然,是不可阻挡的。中国发展后为世界提供了巨大市场、价廉物美的商品和回报率丰厚的投资场所,对世界是机遇和福音而绝不是什么威胁。中国坚持开放、兼容的方针,依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积极参与全球化进程,中国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都将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做和平合作与共处的大国。称霸有悖于中国的文化传统,历史上国强必霸的规律不适用于中国。
第四,进一步加强相互了解,增进政治互信,仍是当前提升两国战略伙伴关系的迫切任务。关注中德关系的许多中国学者认为,较之于两国经济技术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两国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政治互信相对滞后。国际上一项民意测验表明,德国民众的对华消极反应在西方国家中最为突出,这与德国媒体的对华负面报道不无因果关系。据笔者观察,中国人近年来对德国在经济技术方面的成就颇多赞赏,但德国在中国人民心目中的形象相对于过去有些下降。显然,德国有些媒体以自己的所作所为为德国在华形象帮了倒忙。
展望未来,前景看好
综观各方面的因素,展望中德关系的发展前景,人们可以持乐观态度。原因是:
第一,中德之间在地缘政治上没有直接的利害冲突,也不存在历史遗留下来的争议问题。
第二,两国都有强大的制造业实体经济,又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在发展方向上有许多汇合点,优势互补性很强,特别是德国有技术,中国有资金、市场和素质较好的劳动力,合作的空间很大。
第三,两国都需要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都主张用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都奉行多边主义反对霸权主义,对改革不合理的国际经济和金融体系有共同利益,在重大国际问题上有较多共识。
第四,两国都有光辉灿烂的文化,拥有丰富的资源可供相互借鉴。在经济合作蓬勃发展、政治关系日益密切的条件下,加强人文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已成为两国人民很自然的要求和必然的发展趋势。
第五,更为重要的是,当前世界上各种全球性挑战层出不穷,任何一国都不能独善其身,只有通过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才能有效应对。中德两国是分处亚欧大陆有重要影响的国家,双方对此有共识。
综观全局,中德关系既面临巨大机遇,也需要共同应对一些严峻的挑战。双方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以长远的眼光和与时俱进的思维审视两国关系,切实贯彻相互尊重、平等互利、求同存异、不干涉内政、合作共赢等原则。历史已经证明,凡是遵循了这些原则的时候,两国关系就顺利发展,反之就会遭受挫折。两国有一切理由携起手来,继承和发扬好的传统,确保中德关系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造福于共同繁荣和世界持久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