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四大区域之间的居民收入比较
(一)四大区域间城镇居民收入差距
2016年,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651.0元,比上年增加2959.8元,增长8.1%;中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79.3元,比上年增加2069.7元,增长7.7%;西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609.7元,比上年增加2136.6元,增长8.1%;东北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045.1元,比上年增加1645.5元,增长6.0%(见表5-5)。从绝对差距看,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的收入差距为10771.7元,比2015年扩大了890.0元;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收入差距为11041.3元,比2015年扩大了823.1元;东部地区与东北地区的收入差距最小,为10605.9元,比2015年扩大了1314.2元。从相对差距看,2016年东部、中部、东北部和西部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值为1.39∶1.01∶1.02∶1(以西部地区为1,下同),与2015年的比值基本相同。数据表明,2016年东部地区城镇居民收入远高于其他三个区域,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收入水平相仿。从增长速度看,东部和西部地区增速略低于2015年,但仍保持在8%以上,均为8.1%;中部地区增速比上年低0.7个百分点,为7.7%;东北地区增速比上年低1.1个百分点,为6.0%,是四个地区中增速最慢的地区。
表5-5 四大区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7》,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
(二)四大区域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
2016年,东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5498.3元,比2015年增加1200.9元,增长8.4%;中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1794.3元,比2015年增加875.3元,增长8.0%;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918.4元,比2015年增加825.0元,增长9.1%;东北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2274.6元,比2015年增加784.5元,增长6.8%(见表5-6)。从绝对差距看,东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的收入差距为3704.0元,比2015年扩大了325.6元;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收入差距为5579.9元,比2015年扩大了375.9元;东部地区与东北地区的收入差距最小,为3223.7元,比上年扩大了416.4元。从相对差距看,2016年东部、中部、东北和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比值为1.56∶1.19∶1.24∶1(以西部地区为1),与2015年的比值1.57∶1.20∶1.26∶1相比略有缩小,可以看出东部与其他三大区域农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
表5-6 四大区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较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7》,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
数据显示,2016年东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仍然高于其他三个区域。从增长速度看,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最快的仍是西部地区,最慢的仍是东北地区,但东部、中部和西部增速均有所下降,东北地区增速有所回升。其中,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增速仍保持在8%以上;东北地区增速为6.8%,比2015年增加0.4个百分点,与最快的西部地区相比相差2.3个百分点,增速明显滞后于其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