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讲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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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语

在港台,这些年流行一个词语,叫“八卦”,它的用法很特别,如说某某新闻是“八卦新闻”,某个说法“太八卦”等等。在这些地方,“八卦”二字都可以理解为没有根据的胡说乱讲。为什么没有根据的胡说乱讲要用“八卦”二字来概括和形容呢?这是因为以往讲解《周易》“八卦”的人常常是没有根据地胡说乱讲,因而凡是没有根据的胡说乱讲,人们都称之为“八卦”。这实在是易学界的悲哀和耻辱。

理解和诠释《易经》,准确是第一位的。现在介绍《周易》的书非常之多,大约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算卦、算命一类的江湖术士之书,充满非理性的迷信色彩,无甚可取。一类是学术著作,也有不少乱说的,因为当时受到疑古派的影响,推倒传统经学,重起炉灶,用文字训诂学知识来重新注释《易经》,许多解释离奇古怪,甚至很荒唐。我近年翻过许多今人讲《周易》的书,有许多属于那种胡说乱讲的。学术界中也的确有严谨的研究《周易》的学术著作,但非常之少。我希望我所讲的《易经》,不属于胡说乱讲之列。

说到底,还是一个老问题:《易经》到底是一部什么书?

这个问题可以分三个层次来说:

第一,《易经》作者的本意是什么?这个问题牵涉到《易经》的成书年代,作者是谁,作《易经》的目的和用意是什么,等等。其实,学者关于这个问题虽然有所探索,因为所能掌握的直接资料太少,因而并没有令人信服的回答。这也就回应了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的诠释学:作者的本意是不可知的。

第二,历代的易学家是怎么看待《易经》的,他们是如何了解《易经》本意的,他们解读《易经》所采用的方法是怎样的,其中有什么可取之处,等等。探讨这些,实际就是研究关于《易经》解释的历史。

第三,《易经》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书。不管哪一种《易经》文本的系统解读,实际都有作者的一个预设,即解读者认为《易经》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书,他对《易经》的解读也就是对其理论观点的一次全面论证。不过,读者可以通过这种解读来验证他的理论观点是否能够成立,如果他对《易经》文本的解读存在明显的牵强附会,那他的理论观点也就很难成立。

对于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我所能做的很少。这里特别谈一下我对《易经》成书年代的看法,我赞成这样一种观点:《易经》并不像许多学者所说的那样成书于西周早期,而是成书于西周晚期,这里主要的根据就是《易经》升卦卦辞“南征吉”和明夷卦九三爻辞“于南狩,得其大首”。我们知道,《易经》两次讲到“伐鬼方”,这是讲殷人向北征伐鬼方之国。而“南征”、“南狩”则是讲周人向南方用兵的事。周人向南方用兵开始时并不顺利,史载,周昭王亲自率军征伐楚国,战争失利,全军覆没,昭王死于汉水之中。《史记·周本纪》:“昭王之时,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上。”《帝王世纪》也说:“昭王德衰,南征,济于汉,船人患之,以胶船进王,王御船至中流,胶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没于水中而崩。”周昭王之后,续有向南方用兵之事,可能直到西周后期,才取得较大的军事胜利。升卦卦辞“南征吉”和明夷卦九三爻辞“于南狩,得其大首”,都是讲向南用兵顺利,甚至取得了获得敌邦魁首的较大胜利。但是因为书缺有间,无法证明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样的南征战争,所以经学家们只是作抽象的义理解读,近现代学者也不把《易经》这种只言片语作为判断《易经》成书年代的证据。

1974年,陕西省出土了一件西周后期宣王时代的青铜器,叫“驹父盖”,上有铭文,讲周宣王十八年(公元前810年),执政大臣南仲邦父派驹父等人南征淮夷,南方各部落首领纷纷献上贡物。驹父南征获胜,班师回朝后,受到封赏。这条资料实际上说明《易经》“南征吉”、“于南狩,得其大首”的卦爻辞不是无缘由的。

此外,我经过仔细研究《易经》的内容,感觉到如果把《易经》的成书说得太靠前,很多东西都解释不通,尤其是《易经》中的阴阳、爻位、正应关系等,不可能出现在周初。我同时认为这些因素都是《易经》作者曾经考虑到的,不是后来解卦的人加进去的。鉴于上述理由,我个人倾向于将《易经》的成书年代定在西周后期。

对于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我想先从四库馆臣对易学各派的分析谈起:


《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左传》所记诸占,盖犹太卜之遗法,汉儒言象数,去古未远也,一变而为京、焦,入于祥;再变而为陈、邵,务穷造化,《易》遂不切于民用。王弼尽黜象数,说以老、庄,一变而胡瑗、程子,始阐明儒理;再变而李光、杨万里,又参证史事,《易》遂日启其论端,此两派六宗已互相攻驳。(《四库全书·经部一·易类一》)


四库馆臣用“两派六宗”来概括历史上易学的发展脉络。所谓“两派六宗”,是指象数派下的象占宗、祥宗、造化宗,以及义理派下的老庄宗、儒理宗和史事宗。

关于“象占宗”,《左传》、《国语》载有先秦用《周易》进行占筮的史料二十余条,这些都是春秋时期著名的象占事例,说明先秦时期人们确实曾用《周易》来进行占筮活动。汉代以焦赣、京房为代表的“祥宗”本质上也是讲象占的,只不过他们各自的易学体系并不同于我们已知的先秦易学,不如说是他们自己的创造,可称为易学别派。

其实四库馆臣的上述概括忽略了孟喜、郑玄、虞翻等人的象数学成就。入汉以后,虽然说汉儒“去古未远”,实际上传统经典在传承中已经发生了严重的断裂,随着经学的确立,学者开展了对五经,包括《周易》的系统解释,经典的作者及其本事本意已经无人确切知晓,所有的解释都体现经师的知识储备及其个性化理解,而这些知识储备及其个性化理解又是以其时代的科学知识水平与社会思潮为背景的。孟喜、郑玄、虞翻等人的易学是同汉代的天文、历法、音律等科学知识相一致的,在我看来,他们虽然讲“象数”,但这些“象数”是他们那个时代科学意义的“象数”,与一般占筮意义上的象占之学已有很大的不同。

以比较有代表性的郑玄的“爻辰”说为例,郑玄的“爻辰”说理论来自纬书《周易乾凿度》,这是将《周易》的卦爻与“十二支”(或曰“十二辰”)、十二律、二十四节气、二十八宿等观念整合在一起的宇宙论学说。天地间的许多事物是具有联系性的,但汉人夸大了这种联系,将表面有联系而实质不相联系的事物联结在一起,由此形成一种繁复冗沓的宇宙论思想。以“二十八宿”四中星测“二至二分”是古人的重要发现,它对于历法的修订有直接的帮助。“十二律”反映了古人对“自然音阶”的正确认识,它与历法并无直接的联系。将十二律与历法节气联系起来已属不当,而将《周易》卦爻与十二地支、十二律、二十四节气、二十八宿整合起来,相互匹配,更属谬误。这样做无论对于星象的观测,还是对于历法的修订皆无必要。郑玄之所以这样做,一是迷信纬书的权威;二是要借助当时天文、历法、音律的科学成就,将新整合的《乾坤爻辰图》和《乾坤爻辰所值二十八宿图》作为一种理论模型,试图以此对《周易》卦爻辞作出一种“科学”的解释。然而所作出的解释牵强附会,为通人所不取。至于孟喜、虞翻等人的象数学理论,虽然与郑玄的象数学理论有所不同,但性质是类似的。随着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学者已经逐渐发觉将《周易》卦爻与十二地支、十二律、二十四节气、二十八宿等相互匹配的谬误,其易学体系也随之湮灭。

宋初以陈抟、邵雍、刘牧、周敦颐等人为代表的“造化宗”,通过易图、数学、哲学概念等方式建构出互有联系而又各自不同的宇宙生成论体系,试图以此解释自然造化是如何发生的。这是象数学发展的更高级的阶段。

以上是《周易》象数学发展的大致脉络。

从先秦之时起,就有了以义理解《易》的个别范例,但当时还没有一部系统的以义理原则注《易》的专著。既有系统的义理学注《易》专著,又有系统的义理学注《易》方法论的,乃由三国时期魏国的王弼开始。王弼注《易》,扫除象数,畅以义理,使治《易》方法从此发生一大转折,引领了其后千余年以义理注《易》的治学方向。

王弼的《周易注》,毕竟是一部义理学的草创性著作,因为它不仅在《易经》文本的解释上远不如后世胡瑗、程颐等人畅达通透,并且由于受到当时玄学思潮的影响,其《周易注》中,特别是韩康伯所续部分渗透有老庄思想的流风,因而被四库馆臣归为“老庄宗”。

胡瑗、程颐开创了《周易》义理派的“儒理宗”。胡瑗于北宋嘉祐年间主持太学,也是程颐的老师,其《周易口义》是由弟子倪天隐整理的演讲稿。胡瑗把《易经》看作说理之书,卦名表达各卦的中心思想,每一卦的卦辞、爻辞都有其连贯的意思,因此他对各卦卦名、卦辞、彖辞、象辞、爻辞等等都作了极充分的说解。在我看来,义理派虽由王弼开其先河,却由胡瑗立其规模,宋代义理派易学的兴盛,实兆于胡瑗。程颐年轻时于太学从胡瑗学习《周易》,程颐《易传》中就有多处援引胡瑗的《易》说。

程颐大约在二十四五岁时已经是出色的易学家了,虽然他早已“深明《易》道”,但并未急于著书,他曾说:“吾四十岁以前读诵,五十以前研究其义,六十以前反复䌷绎,六十以后著书。”程颐经过几十年的反复研究,大约到了六十岁的时候,动手完成他的唯一一部专著-《伊川易传》。此书初稿完成后,并没有急于问世,而是准备再用十年的时间修改它,直到程颐七十五岁逝世前,才将《伊川易传》授与弟子。这也就是说,《伊川易传》是程颐五十余年研究《周易》的力作,比之胡瑗的《周易口义》,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后世的解《易》著作无有出其右者。

《周易》义理派的“史事宗”是以李光、杨万里为代表的。自汉代郑玄以后,学者时或有用史事诠解《易经》,但那只是偶一为之。由宋代李光开始,《周易》全经皆用史事加以诠解,而杨万里接武其后,晚出益精。无论李光或者杨万里,其实都是程颐易学的绪余,在对《易经》文本义理的解释上,基本上是一致的,只有少部分内容对程氏易学有所发展。他们的特点是每卦每爻都援引历史掌故来印证《易经》的道理,文笔又极好,这使得他们的易学著作生动易懂,为读者所欢迎。

以上是《周易》义理学发展的大致脉络。

本书对《易经》的解释,虽然所参考的《易》著不下百种,但实际是以胡瑗、程颐为主干,兼收史事宗,乃至象数派的某些解释而成的。我以为从经学的角度来学习和理解《易经》,才是《易经》解释的康庄大道。遗憾的是近百年来,学术界绝大多数学者都远离了这条道路,因而走了很大的弯路。

说到这里,我想就近百年来学界研究《易经》的方法做一反省和检讨,使大家能了解近代学者在《易经》解释上都走了什么弯路:

第一条弯路,是所谓哲学的解释。

我的同行朋友周桂钿教授,前几年在他的博客里写了一篇文章,以纪念张岱年先生百周年诞辰。张岱年是一位老先生,我们都非常尊敬他。周桂钿回忆在1992年的一次《周易》学术研讨会上,张岱年先生讲,对于《易经》的内容,他有百分之九十五弄不懂。另有一位北京大学的老先生朱伯崑教授,曾独立完成了一部《周易哲学史》,后来做了国际易学联合会创会会长,他接着张先生的话说:《易经》这部分内容,我只懂百分之五。两位老先生都是极有学问的,对于这样的话,我的理解是他们非常谦虚,他们这样讲的目的是说明《易经》实在不好懂。但是他们只强调难懂,没有指出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易经》是不能只从哲学角度去学习和理解的,只从哲学角度去学习和理解《易经》,是不可能讲得通的,重要的是应该从经学的角度来学习和理解。

然而近一百年来,学人早已丢掉了经学的传统,弃之如敝屣。学界中能够一卦一爻来解释《易经》的人已经很少,他们往往采取“断章取义”的方法,觉得对《易经》的某一句读懂了,就单挑出那一句来,无限上纲,上升到哲学、本体论等等,讲得云山雾罩,那一句话放在行文的语境中究竟是什么意思,他们就不知道了。文章虽然写得洋洋洒洒,但是距离《易经》的本意不啻十万八千里。在两千年的历史中,曾经有过很多优秀的易经学专家,他们都曾对《易经》的解读作出过杰出的贡献,如果我们能继承他们的解《易》成果,绝对不会只懂百分之五。只懂百分之五,还讲什么经呢?正因为我们把经学丢了,所以现代人都读不懂了。

第二条弯路,是所谓新训诂学的解释。

新训诂学派治《易》,不讲象数,也不讲义理,所使用的是现代易学训诂方法。自辛亥革命后废除尊孔读经,经学传承由此断裂,此后学人号称以史学代经学,将前代经师所作之经典诠释一切推倒,重起炉灶,欲以训诂学之小识小慧重解经典。而所立之论,表面看似有训诂学之根据,实则以文字训诂为包装,而作主观臆测之论,多不靠谱。某些学者不像汉儒那样以卦象来解释卦、爻辞,也不像宋儒那样用爻位、正应等关系来解释卦、爻辞,这就大大增加了卦、爻辞的解释难度。他们采用文字、音韵、训诂的方法来改字解经,如解坎卦十字的卦辞,竟然改了五字!改字解经,一向为解经之大忌,为通人所不取。还有,许多解释都很怪诞,如解咸卦六个“咸”字皆作“大斧斩物”,按照这种训诂,爻辞的意思很难解释得通。如咸卦九五爻辞说:“咸其脢,无悔。”脢是背脊肉,为什么被斩背脊肉而无悔呢?上六爻辞说:“咸其辅颊舌。”他们改“舌”为“吉”,为什么被斩面颊,还可以是“吉”呢?又如解“明夷”作“鸣雉”,《易经》中的明夷卦,坤上离下,按传统的说法,离为明,坤为地,明入地下,是谓“明夷”。此卦六五爻辞说:“箕子之明夷,利贞。”是说箕子自晦其明以事商纣王,而内守贞正之道。他们把“明夷”解释成“鸣雉”,一种善于鸣叫的野鸡,说箕子上山捕获了一只会鸣叫的野鸡。这种解释不免太过离谱。

采用这种新训诂方法,似乎某卦叫什么卦名并不重要;卦爻辞与卦名之间没有了意义的联系;爻辞与爻位之间也变得毫无关系,似乎某一爻辞写在任何爻位上都可以;这就使得爻辞与爻辞之间的联系变得松散,看不到爻辞之间的内在联系,有时甚至使得单条卦、爻辞的文句也变得毫不连贯,似乎只是不同占筮记录的拼凑而已。

我想谈谈《易经》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书,这就要回答这样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易经》究竟是占筮之书,还是说理之书。

从上面所述的《易经》“两派六宗”的诠释看,“象占宗”最早,而且是相信占筮之学的。四库馆臣甚至认为是上古“太卜之遗法”。

实际上,易学自先秦时起,就有两种传统,一是“筮占之《易》”的传统,一是“不占之《易》”的传统。“筮占之《易》”为方术之易;“不占之《易》”又称“演德”之《易》,或义理之《易》。孔子曾说:“不占而已矣。”荀子也曾说:“善为《易》者不占。”自魏晋时期王弼之后,义理派已经明确地将《易经》当作了说理之书,而不作为占筮之书来看。其实,汉代象数派中的孟喜、郑玄、虞翻等人,宋代象数派中的邵雍、刘牧、朱震等人,也不把《易经》当作占筮之书,只是讲所谓“天道”即自然科学的内容多一些。这说明象数派并不就等同于象占派。在我看来,自孟喜、郑玄、虞翻以降,特别是自王弼之后,这种不把《易经》当作占筮的看法,已经是《易经》解释的主流。

但自朱熹著《周易本义》起,复又强调《易经》是“卜筮之书”,于是在此后的易学界形成了两大派:一派是以程颐为代表的义理派,认为《易经》是“说理之书”;一派是以朱熹为代表的象占派,认为《易经》是“占筮之书”。到了清代,李光地著《周易折中》,试图将这两种尖锐对立的看法加以调和折中。但直到今天,易学界仍然存在这两种尖锐对立的看法。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谁都很难说服对方。朱熹在讲《易经》是“占筮之书”的时候,曾说自己的看法是少数派,因为当时大部分人都不认为《易经》是占筮之书。然而在今天,认为《易经》是“说理之书”而不是“占筮之书”的反而是少数派了。我自己坚定地认为,《易经》是“说理之书”而不是“占筮之书”,当然我在这里并没有要说服对方的奢望,只是把我的看法说出来而已。

我认为,《易经》是一部人人可学的“说理之书”,不是江湖术士用来骗人的所谓算卦之书,如果把它当作一部算卦之书,就把一部体现中华文化智慧的伟大原典糟蹋了。我们讲它是“说理之书”,不是仅仅提出一种空洞的说法,而是要讲出一个《易经》卦爻辞具体说理内容的事实,把其中蕴含的生活智慧和政治智慧展现出来,彰显它的意义。

《易经》不是占筮之书,虽然它以前曾经被用于占筮,但我们不能由此认为它本质上就是占筮之书,就像后来的人们以铜钱、测字、扑克牌进行算命一样,铜钱、文字、扑克牌本身并不是算命道具,人们不过是利用它来算命而已。

用《周易》算命,从逻辑上说,应该有一系列潜在的理论预设,首先是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其关于“命”(包括过去、现在、未来的命运)的信息存在于宇宙之间。并且同时预设了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已经包含了宇宙间的各种信息。当你通过神秘的占筮方法向鬼神贞问的时候,鬼神一定知道并在揲蓍过程中暗地起作用,让你得到某一卦,使你可以通过解读该卦的卦爻辞来了解具体的命运信息,并因此作出“趋吉避凶”的决策。假如你是诉讼的当事人,要通过《易经》预测胜算如何。《易经》的确有关于诉讼的内容,如讼卦。但讼卦只是六十四卦之一,而你实际所得到的卦未必就是讼卦,甚至与诉讼没有一点关系,这就要凭筮人解卦了。在笔者看来,你最终所得到的并不是什么“鬼谋”,而多半是筮人胡扯的“鬼话”。王充《论衡》卷二十四《卜筮篇》就曾谈到筮人胡扯乱说的情况:“世人言卜筮者多,得实诚者寡。论者或谓蓍龟可以参事,不可纯用。夫钻龟揲蓍,兆数辄见,见无常占,占者生意:吉兆而占谓之凶,凶数而占谓之吉。”

也许有人会说:你可以不相信算卦、算命那一套,但《周易》本身最初就是卜筮之书,你不能因为反感算卦、算命那一套,连《周易》最初就是卜筮之书也不承认了。这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种责备似乎很有道理,但谁来证明《周易》本身最初就是卜筮之书呢?这恰恰是我们所要追问的啊!

上个世纪,在易学界中流行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易经》的卦爻辞是从占筮记录选出来的,古人在长期的占卜过程中,哪些卦辞、爻辞占中的次数更多、更准,这个卦辞或爻辞就被留了下来,古人根据这些占筮记录写成了《易经》。古代的占卜记录,有谁看到过?现在的《易经》卦爻辞,哪些取自于占卜记录?你没有办法证实。这样讲纯粹是一种无根据的猜测,不足为训。更何况,这种讲法有个逻辑上的问题,这些早已存在的占辞是谁写的呢?它不会是当你占卜的时候,天上掉下一行字来吧?如果说是人写的,也是那些执掌占筮的人灵光一现写出来的,那也只能是关于具体事情的占辞,不会写出“无往不复,无平不陂”这一类句子来吧?所以,那种认为《易经》卦爻辞取材于占筮记录的观点是很难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