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1.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集中投资者的资金,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募集资金,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参与基金投资。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由选定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并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股票、债券的分散化的组合投资。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者。基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后的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并依据各个投资者所购买的基金份额的多少在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证券投资基金在不同的国家与地区的称谓有所不同,如美国称为共同基金,英国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称为单位信托基金,在欧洲一些国家称为集合投资基金或集合投资计划,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则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等。
2.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有以下特征:
(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基金可以将零散的资金巧妙地汇集起来,交给专业机构投资于各种金融工具,以谋取资产的增值。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以科学的投资组合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是基金的另一大特点。要实现投资资产的多样化,需要一定的资金实力,对小额投资者而言,由于资金有限,很难做到这一点,而基金则可以帮助中小投资者解决这个难题。基金一方面可以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在法律规定的投资范围内进行科学的组合,分散投资于多种证券,借助资金庞大和投资者众多的公有制使每个投资者面临的投资风险变小;另一方面又可以利用不同的投资对象之间的互补性,达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
(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者,基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后的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并依据各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一般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只能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托管费、管理费,并不参与基金收益的分配。
(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基金投资的信心,各国基金监管机构都对基金业实行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基金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操作,本身并不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保管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负责。
3.证券投资基金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较
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的比较见表1-1。
表1-1 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的比较
证券投资基金与银行储蓄存款的比较,见表1-2。
表1-2 证券投资基金与银行储蓄存款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