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冰激凌与迟到
冰激凌与迟到的关系,就像鲁迅先生所说“文学与出汗”的关系。
食堂一隅有个自动冰激凌售卖机,卖的都是夹心饼干状的冰棍。这个机器给了初来乍到的我很多安慰,让我觉得南校是个甜丝丝的地方,不那么冰冷严肃。虽然这个机器脑袋不太灵光,有时投钱进去一无所获,踢打冰柜也是无济于事。我去南校报到那天,什么分区啊、教室排列啊都没记住,满眼就看到这台机器。其实那天吃的巧克力饼干夹着的香草冰激凌是免费的,而且也不是从这台机器里取出来的。
那天开始是高年级学生充当导游,新生们排成两列,一起游览虽不大却像迷宫似的校舍。教室编号从一千到九千,房门重重叠叠、错综复杂,绕过一圈之后我仍是脑袋空空。
那之后便被领到食堂里,他们称作“Cafeteria”的所在,按姓氏字母排序领课程表。我局促地站在一旁,挤不进“J”那一队里,台阶下的母亲脸色不大好地看过来,她喜欢气宇轩昂的孩子,最讨厌的行为就是林黛玉进贾府似的,每一步都思思量量,像踩进了雷区。可我现在就像植物根部上刚分出的一个孱弱的枝杈,挤在人高马大的同学里面,也不敢出声请他们让出一条缝,但是有他们遮挡,可以躲过我妈的注视。
校长是个年轻的谢顶君,与几个老师一同搬着数个纸箱进来,撕开包装,冷气袅袅升起,食堂里爆出一阵欢呼,办完手续急急地拥过去,把纸箱围成一个圈,像是在蚁群里挤了一滴蜜。同学们对零食的热爱在之后的学期中时时可见端倪。这种不加掩饰的热忱并不令人讨厌,总比移开目光对小利做不屑一顾状,其实心中满是欲念要好。
我仍慢吞吞不敢深入圈内,将身后的人一个个让过去,攥着课表故作从容地东张西望,看到食堂一面玻璃墙里投入的恶意而澄蓝的天空。我不敢对上母亲的目光,也不明自己在伪装和惧怕什么。
我感到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回头看到了一个扎着马尾辫的亚洲面孔的女孩。
“你是中国人吗?”
我点点头。
“你不吃吗?”她用中文问道,扬扬手中缺了个角的雪糕。
母语的亲切感如同一缕阳光,把我从无光的深海中打捞了出来。
我摇摇头,她狐疑地看了我几秒钟,然后像一尾金鱼,尾巴一甩,从人缝中溜走了。再回来时,手上多了一只为我拎出的冰激凌。我发自由衷地谢过她,不远处母亲见我跟人说上话,松了口气,向别处走去。她叫丽贝卡,生在美国,中文说得不甚流利,但日常交流没有问题。
集会结束后我们一起走到正门,丽贝卡去找她初中的朋友,友好地与我道了别。她是在南校第一个跟我说话的人,我始终感念她的热情。
学校顺理成章地开学了。冰激凌售卖机不在经常走过的地方,学校又恢复了迷宫,很多新生都迷失在进门后的第一个拐角,不知道该进入哪个区,不知所措地核对着地图。学校似乎对这种情况早有预料,校长站在醒目处,没有一根头发的头顶简直像个活动地标。他一大早的工作就是帮每一个新生找到归宿。我因语言不过关,需要在“ELL”班里学习英语。“ELL”班和国内一样,教室基本固定,活动的是老师。不像正常班里的同学,像跳房子一样,上完一节课就赶紧拿起行头,火速换地方,赶赴下一堂课的教室。课间只有5分钟,很容易就迷路迟到了。我上文化课没有这种困扰,上体育课时则遇到了麻烦。
美国人书写数字的方式令人费解,尤其是“4”和“6”,极易混淆。他们写“4”时要从右角圈下一个肥大的圆弧,最后在突出圆弧一点处顿笔拉出来,最后看起来就成了个挺着将军肚的“6”。当日我自以为已经把课表背熟了,就没有再带来。这里的体育课不像在国内是在露天的大操场里上,出门就能看见。这里户外的操场都是有特殊用途的,比如足球场、网球场、棒球场。一般的体育课是在室内的体育馆中上的,我对体育馆的位置一点头绪也没有,就去所在学院的办公室询问。那女士将教室编号写在便签纸上递给我,并粗略地指了方向。
我按她说的方向找去,左转右转,还是迷了路。课间只有5分钟,让够一个不熟悉校园的新生找到下一节课的教室,连如厕的工夫都没有。我迷路耽误了时间,上课铃却不等人,“哔”的一声短音哨子似地响彻校园。
虽说开学第一周老师多少会对迟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也不愿意在第一节课就留下恶劣印象。我拉住路过的一个老师模样的人,举着那个找路秘笈。那老师爽快地带我走到标着“6XXX”的教室前,与便签上的记录别无二致。但眼前这教室无论如何也不像体育课场地,一位穿着衬衣皮鞋的男士正在大屏幕上调试讲义。莫非美国的体育课也这么富有学术性吗?那正教课的先生注意到门口有个可疑的人影,便停下手中活计,转过头来。
“怎么了?”他问道。
“这个是体育课吗?”
班里掀起了一阵小小的哄笑,那位先生和将我送来的老师都吃了一惊。
“体育馆在‘4XXX'。”那先生简洁明了,没时间跟我多说。
我把便签递给为我指路的老师,他凝神看了一会儿,大笑三声:“总之也不算远了,你从这里直着跑过去,向左拐一点就是。”我谢过他,大步冲进体育馆,看着既有篮球筐,也有网球网的场地,这才放下心来。
后来的半个月中我又迷了两次路,所幸都没有晚得太离谱。
南校规定若一学年中一门课迟到超过九次,不论成绩如何,都要重修。有这样的缰绳勒着,我初三时做的那些混事就不可能再现了。那时家里没人,我的手机闹钟又时时出故障,或者根本是响了没听见。大概有两三次,在绚烂的阳光中通体舒泰地醒来,疑惑着为何今日睡得这么好,一看表不是八点就是九点。我曾是个极致的懒人与乐观主义者,想着都已经迟到了,不如把饭吃了。于是找好食物,嚼着出门,照样要红灯停绿灯行,绝不莽撞。那时老师都已经抽不出心思来骂人了,所以没什么严重的后果。但在这里就不行了,迟到的后果很严重。
这时我已经忘了冰激凌机,满脑子都是找迷宫的出口。我也曾尝试团队作战。我的新朋友 H住得离我家只有一街之隔,就约好早上一起上学。但这美好的计划只进行了一星期就夭折了,因与 H一起行路绝不比大片的追逐镜头乏味。7:35上课,若按正常速度,从塞尔温街到学校至少要15到20分钟,H却精准地每日7:28出现在家门口,扛着个行军似的大包,一句话也来不及说,披头散发地拉上我一同狂奔。我们甚至等不及按灯过马路,只是草草地左右一挥手就在车流中穿了过去,然后抄最近的小路,为此不惜在清晨的露水中淌过泥泞的草地。一路不停地奔跑,成功时能赶在打铃的刹那进入教学楼,运气不好时就只能听着尚且遥远的铃声号叫。
为了我的心脏安全考虑,我决定独自上学。之后搬到远处开始坐班车,H却一如既往地迟着到,像是纷纭世界里一个亘古不变的记号。有时进教室晚了,四处一扫若 H还未到,那就说明不算晚得无可救药;若是H已经坐在座位上喘着气,那就是说不得不去学院主任处签一张单子了。
她也不是故意不守时,虽然有习惯性的拖延症,非到最后一刻绝不出手,但也不是太严重,关键是九年级刚入校时,天天在迷宫中兜转,经常迟到,最后迟到就成了常态。
九年级时这么做还好,但十年级时我们被一同分到以严厉著称的K先生班里,且一周有四天英语课都是第一节。H收敛了很多,但还是隔三差五地迟到四五分钟。K先生的一切决定都要看心情。他没有整人的心情时,晚那么几分钟不在话下;但若那股倔劲上来,晚三十秒也不会放人进门。学期末时他在全班做了一次不提名的警告。“有些人”,他停顿了一下,目光像用放大镜聚火似地集到一个点上,“有些人把迟到当家常便饭。但出于好意,我要提醒一句:迟到九次,明年就要重修我的课。”
H面无表情地在我身后假寐,结果直到放假也没见她被传唤。
“你到底在英语课上迟到了几次?”
“八次。”她咧嘴笑道。
唉,伙计,冰激凌机放在迷宫的入口,那不是路标,是广告,一切的甜美都是信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