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读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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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LL”

校园篇

“ELL”是“English Language Learners”的简写,我不知道怎么翻译。“ESL”(Englishas Second Language),是英语为非母语的学生参与的项目。“ELL”,字面是“英语学习者”。美国本土学生也是英语学习者啊!“ELL”项目在公立学校里,只要有国际学生,只要有学习语言的需求,就必须得开设。

牛顿南高中这所国际学生占到5%以上的学校,“ELL”必不可少。这里的“ELL”分为5个等级,通过考试进行分级。

2012年的入学申请,就是打个电话,告诉学校我家住在学校所在的社区,有个孩子要到你们那里去上学。校方则十分恭敬热情:非常感谢你的信任,愿意把孩子送到我们学校,欢迎你带孩子前来。

但真正坐进教室,必须经过两个环节:打疫苗和考英语。

考英语,他们并不告诉你,只是说请你几月几日带您的孩子来一趟,见见面,一般在开学前一周。

妈妈还保留着国内升学“步步惊心”那样的思维,居然让我带上了小提琴。

那天是2012年8月27日。与北京那种周身裹了一层保鲜膜似的夏日不同,波士顿的夏天,热而不闷。挥汗如雨的同时总能感到若有若无的、不知从那个方向吹来的习习凉风。阳光下像烤肉炉,走到树荫下,却又有一丝清凉。

我和妈妈为了体面,都穿得不凉快。路上走得急,又出了一头汗。一进学校,热汗立刻变凉了,冷气开得实在太足了。我们在约好的地方抱着肩膀拘谨地等。不多会儿,便有个胖胖的亚洲面孔迎了出来,先用英语寒暄,又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话自我介绍,姓孔,据说是孔子的旁支后裔,目前在“ELL”班任教。

她见了我手里的小提琴,表示小小的惊讶,笑问我是否打算给他们演奏一曲,此时我才方知带琴实在是不必要之举,窘得两腮僵硬。她将我们领进走廊,一面絮絮叨叨地向妈妈打听我的情况,一面又对我说她听过一首叫“蝴蝶”的小提琴曲,问我是否会拉。我明白她说的是《梁祝》,于是点点头。她又笑起来,以开玩笑的半命令口气让我以后一定拉给她听。我当然没有什么意见。

“你英语好吗?”她突然这样问道。我那时还保留着十足的谦逊,“不怎么好。”她颇有深意地瞥我一眼,说:“是吗?我看倒还可以。不过一会儿就知道了。”说着把我领进“ELL”班教室。

这教室格外宽敞,被划分成几个区间,只有稀稀拉拉三四个来考试的学生,还有安排考试的老师。我坐在教室一隅,拿了一套卷子开始写。我初中时英语虽不惊人,但也不算太差,一百二十分的卷子常能拿个一百零五六。因为稍有底气,我那个假期除了搬家,就是和妈妈四处乱逛,呼吸新鲜空气,把波士顿看了个遍,总之就是不想学习。一本语法书装模作样地看了两个多月,五十页之后都平整如新。

卷子上的题目无外乎看图说话和小作文,乍一看并不难。我看着卷面上那些坐在过山车上的人形,一时却忘了过山车怎么说,只好写道“悬在高空、有很多轮子、开得飞快颠来倒去的车”。天哪,标准“洋泾浜”。现在想起来实在汗颜。

既然是考试就应该有结果,却没有人告诉我。唯一的消息来源是妈妈,说我考了个D级,比最后的E高一级。

开学时我在“Homeroom”领到一份课程表。“Homeroom”又是一个国内没有的组织架构。网络上给的解释是“年级教室”,就是同年级的学生定期集会接受老师指导的地方。这和学业无关,每周聚会四次,讲些交回执交钱之类的事,跟开班会无异。我的课表上密密麻麻一片“ELL”的字样。

几乎每个进入牛顿南高中的非英语国家学生都要在这个系统里经过一到两年、甚至三年的洗礼,时间长短视天赋和努力程度而定。“ELL”班的学生来自世界各地。虽经过考试分级,程度也有很大差别。“ELL”并不是课后的语言补习项目,而是根据英语熟练程度,把必修课程分为几个等级,包括历史、英语、数学、物理和化学。“ELL”数学对于中国学生来说简单得像口算,但是算得出来,说不出来,术语不会啊!

“ELL”也有好处,因为选课的余地不是太大,基本上每堂课见到的都是这些人,倒是能稳定地交上些朋友。我在英语班里结识了俄国女孩萨沙和韩国女孩淑涵,前者是个人高马大、身材魁梧的姑娘,我极力站直也才到她下颌,身量大、气也粗,说话咄咄逼人。淑涵是个安安静静的女孩,画得一手好画,立志要考美术学院,做一名画家。我和萨沙也都热爱绘画,奈何功力不足,但都被淑涵吸引了,课下常一左一右站在她座位旁边观察她运笔,将她搅得不胜其烦。

我的英语老师G女士是个俄罗斯人,但听萨沙说她其实来自靠近俄罗斯边境的说俄语的某个国家,不能算是俄罗斯人。苏联解体后,大家分得仔细了些,但对于我们外国人来讲,却也没什么关系。G女士三十五岁上下,短发银得发白,鼻子和嘴巴都很小巧,不像一般俄罗斯人那样高大,英文说得缓慢清晰,由于过于婉转而显得有点傲慢。她只管慢悠悠地讲课,对不交作业的人有时也说上两句,但可看得出不怎么上心。G女士作业留得很少,通常是走着神就写完了。她还让我们写一种读书笔记,一周一篇,要写满一页纸。于是“ELL”班的各位都及时施展“说废话”、将一行拉成五行的本领。她望着满篇的“废话”,也不生气。

我跟她相处的这一年时间,没有见她红过一次脸。唯某次孔老师因储蓄罐里的零钱被人取走而大发雷霆,她也只是站在一旁淡淡地斥责,带点不动声色的狡黠,表达了恰到好处的愤怒,很快便又嬉笑如常了。

她与后来的K先生都是不可取悦的老师,这倒不是在夸奖他们特别公正或是要求更高,只是他们对待学生的态度跟农场里负责照顾动物的饲养员无异,觉得每个长得都差不多,对谁都没有印象。只管往食槽里抛食,吃多少全凭天然的胃口,最后将送走时也分不清模样,哪怕是被送去制成香肠也不会有悲戚之感。

后来进入“Main Stream”(主流班,或者叫正常班),才发现这绝不是个例,美国老师大都如此。按照美国中小学的规定,每个老师在一个班任教时间都不能超过一年。担心老师对某个或某些学生形成刻板印象,表现出偏爱或厌恶,从而对学生本人,或其他学生造成伤害。

所以每个老师与所有学生都只有一年缘分,来年这个班就不是自己的“责任田”了,学习成绩好坏,都轮不到自己急得肝儿疼,乐得省事,连学生做了错事都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每见此景,我都深深怀念我小学、初中的老师们,对我们的态度经常是“恨其不争”,“爱之深、责之切”,骂着骂着,肝火上升,竟有几次把自己气病了。与美国老师相比实在是不机智,动了肝火,伤了斯文,又落得埋怨。不如平时你好我好,教师节格外互相温存一番,比动那些气、洒那些泪,来得体面。可我为什么单单记住了老师们生的那些气、洒的那些泪呢?老师们难道不知道付出太多而达不到预期效果,必会惆怅吗?

“ELL”虽然是与一般课程之间过渡的桥梁,也被称为避风港,可慢慢发现人在这里躲避久了,就不想吹任何风浪了。“ELL”的同学因口语不好而没有发生口角的机会,都显得很可爱。有时想不出词了就干脆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老师也多是哄着,两周一个小“party”,一月一个大“party”,评分也客气得很。越习惯了这种懒散安逸的气氛,就越怕走出去。既想快点离开,到正常班级里去,和本土学生平起平坐,又怕离开这个暖炕。几次三番,终于痛下决心:不想沉沦,就得抽身而去。

期中之后,我找G女士谈了次话,委婉地表述了我想转入“Main Stream”的想法。她沉吟片刻,摇了摇头,很抱歉地道:“不行。”我想好的一大堆理由,就像烤饼上好不容易得来的焦黄,被她“啪”地一声,不由分说翻到下面去了,露着的,是白生生的一面。我干巴巴地问她为什么?她的理由是“一般学生都是在这里待上两年,把英语锻炼得更好些再出去的”。这是什么理由?她还劝我“你不要着急嘛”。语气一如既往的温柔。

我知道没什么可说的了,G女士为人温柔,但态度温柔与为人随和(与人为善)却不可相提并论。此后她对待我的态度也没什么变化,甚至更为亲厚。我无计可施,只能暂时留下来。

G女士教育孩子的方法相当有趣。她有一儿一女,都还年幼。某日她将小儿子带到学校,那小家伙跟妈妈一样,一头银亮的卷发,个子比同龄人要小。一有人逗他,就慌乱羞涩地把脸藏在妈妈身后,再微笑着露出半边脸来偷偷看。他今年六岁,生在美国,却连一句英语都不会说,只说俄语。我在美国见过不少与父母说不同语言而无法正常交流的孩子,因此也极能理解G女士在孩子成长的奠基阶段,先把俄语夯实的良苦用心。

几个学生在她课上开小差闲聊,G女士很平静地说:“我的儿女犯了过错时,我就让他们去罚站。我的儿子六岁,所以他要去站六分钟。女儿四岁,所以要站四分钟。你们可长点儿心吧。”我着实祈祷她的一双儿女在七八十岁的时候不要惹G女士生气。

还有个C先生,也教英语和历史,我却无缘上他的课。C先生本人虽然乏善可陈,他的一条狗却很受欢迎。他常常把那条大狗带到学校来以壮声势。那条狗有些岁数了,温顺安静,被数十只脏兮兮的手摸来摸去也不吠,只睁着一对杏仁眼左看右看,时不时伸出舌头湿润一下鼻尖。

“ELL”的学生们最盼着G女士的儿子和C先生的狗来访,免不了又是半节课的清闲欢乐。

可能是我下半年的成绩好得实在不中留了,G女士这才放我走。这次她倒很干脆,查了查我的成绩,便愉快地签了字。我谢过她,彼此都没有半点儿离情别绪,都很欣喜。我始终不解为何有些学生那样痛切地厌恶她,我的同胞告诉我她给分数带有种族歧视的味道,我倒不觉得是这样。

“ELL”班的历史期末考试闹出了点风波。不知怎的,班里大多数人都早知道了试题,那次的成绩异乎寻常的好,G女士不可能毫无察觉。但假期咫尺之遥,估计她也懒得再管这个烂摊子,就淡淡地祝贺了我们。

结业那天,G女士、孔老师和另一位N女士候在门口向我们道别。美国老师被禁止触摸学生,拥抱也不行。G女士平时也没有这种热情,但毕竟是最后一日,这学期在名义上已经结束了,于是认认真真地跟每个人拥抱告别,祝愿我们暑假愉快。

之后一年我不常回“ELL”,与G女士在楼道里偶然碰见。从她的表情来看,她似乎已淡忘了曾经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我们共同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