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的国际代工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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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有大量的中国企业通过承接国际委托商的代工委托而担当起了代工承接商的角色。所谓“代工”就是“代为加工制造”的意思。代工的英文表达有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与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OEM通常译为“原始设备制造”或“原厂产品委托生产”,其基本意思是因原生产该产品的厂商所需生产成本较高,故委托其他厂商代为生产,生产后交由原厂商用自己的品牌加以出售。ODM通常译为“原始设计制造”或“委托设计制造”,是一种应客户要求对产品做较大改进、改型,或者根据客户需要重新设计产品,产品生产出来后交由客户(委托商)用自己的品牌在市场上出售的生产加工方式。代工生产方式也叫“贴牌生产”“贴牌加工”。

在一段时间内,代工产品的涵盖面极广,从服装、鞋帽、玩具、家用电器,到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建筑材料等,无所不包。据统计,中国在一段时间内从事国际代工的家电企业比率高达90%,品种范围几乎包括了家电产业的各类产品。在此过程中,大量中国境外企业将其产品制造环节转入中国。其中,世界500强企业有近400家将其生产线搬到中国。世界服装巨头皮尔卡丹、Valentino(华伦天奴)等服装绝大部分由中国广东、浙江等地的厂商生产,著名运动鞋品牌耐克的产品的60%由中国企业生产。据统计,全球1/3的代工业务由中国提供。仅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家电企业的国际代工业务就占据了全球75%的份额。大量企业从事国际代工使中国成为全球最重要的代工产品输出国。例如,由中国企业代工生产的微波炉在欧洲市场有着较大的份额,仅格兰仕在欧洲市场上的年销售量就一度保持在250万至300万台左右。其他家电企业如新飞、澳柯玛、创维、长虹等也通过OEM方式大量向国际市场出口其彩电、冰箱和空调等产品。在眼镜、打火机等小五金产品和部分IT产品方面,OEM产品的输出数量也相当巨大。正是由于大量企业参与国际代工,从而形成了发达国家控制着品牌和渠道资源、中国企业广泛开展OEM或ODM制造的国际分工格局。

但是,从企业的经营模式角度来看,代工模式是一种与独立产销模式相比差异性较大的商业模式。第一,在由品牌委托商与代工企业构成的合约制造网络中,委托商往往处于更为主导性的地位,代工企业在按照品牌委托商的要求完成产品的加工生产(OEM)或设计生产(ODM)过程中往往要受到委托商不同程度的监督与控制。第二,由于代工企业所承担的产品价值链环节是委托商外包出来的非核心性环节,因而其价值在整个产品价值中往往仅占较小的比重。第三,代工企业为了更加有效地提供为委托商生产“专属性”产品的代工服务,需要形成一定数量的专用性资产,包括相关的厂房、设备、知识和技能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成为品牌委托商的特约供应商以后,代工企业的产品大部分甚至全部交由委托商进行市场销售,代工企业的运营职能将专注(或退守)于生产职能,其营销职能往往会大为弱化甚至缺失。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专注于生产制造性职能也是一种专用性资产的投资,是一种关于经营性知识和技能方面的专用性资产投资。如果说有关厂房、设备和有关产品生产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专用性资产投资会使代工企业在转换新的买主或转产新的产品方面面临较大转换成本的话,则弱化甚至一定程度放弃营销职能,主要或仅仅专注于生产职能这样一种有关经营性知识和技能的专用性资产投资,会使代工企业在重返独立产销模式时面临巨大的困难。而所有这些专用性资产的存在都意味着代工企业会对委托商形成某种程度的依赖性。

也许正是代工模式的这种不同于独立产销模式的特征,使人们一度在认识上产生了很大的困惑:一方面,人们不得不承认大量企业参与国际代工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出口量、提高就业率等方面所担当的重要角色和发挥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人们又对参与国际代工的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能否实现持续稳定的增长表现出了种种担心和忧虑。

因此,如何恰当看待企业参与国际代工,如何恰当看待代工模式,如何帮助代工企业寻求长期稳定的持续成长之道,就成为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研究课题。而本书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回答这些问题方面做出一些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