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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郑躬明误 希亮救亡
【原文】
后汉郑躬以郡吏辟公府。时有兄弟共杀人者,而罪未有所归。明帝以兄不训弟,故报兄重而减弟死。中常侍孙章宣诏,误言两报重。尚书奏章矫制,罪当腰斩。帝以躬明法律,召入问之。躬对:“章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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