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中国: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研究暨师生优秀社会实践论文集.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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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地法治建设情况及法律意识现状调查分析指导老师:周颖副教授(社科部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

——以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永德县为例

杨方举 李静娴 王晨作者分别为2015级文秘与法律系法律事务专业、2015级艺术系平面设计专业、2015级文秘与法律系法律事务专业。

一、调研背景及意义

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再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明的“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布局和方向,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法治理念一脉相承地贯穿国家总体布局始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暴露了出来。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为确保各民族平等,以及每位公民的权利不受到侵害,我们国家一直坚持依法治国的政治理念;依靠法治,才能凝聚中国共识和力量,弘扬中国精神,共建法治之中国,复兴中华之文明。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也证明,唯有依靠法治,才能突破利益固化之藩篱,攻克深层复杂之难题,确保改革有序进行,通过良法善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全体人民最大福祉。可以说,以法治作为执政之根本遵循,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才能夯实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

云南省临沧市地处中缅边界,民族分布较广,包含了汉、彝、佤、布朗、傣、拉祜等22个民族,少数民族居住较为集中。本组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调研、访谈等多种调研方式采集样本,尽可能地对当地法治建设进行多层次的了解和分析,确保调研结果的精准性,进而提出边远地区法治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给出对策及建议。

二、调研过程

此次调研中,我们以调查问卷和访谈为主,资料收集和书籍查阅为辅。其中问卷一共发放了200份,回收率是97%。幸运的是,在当地政府和基层组织的帮助下,我们小组把访谈作为重点,尽可能多的去访谈各行各业和不同年龄段的人。访谈人员涉及农民、村委会主任、佤族族长、中小学老师、司机、学生、超市员工及其他行业工作人员等。可以说,访谈到的人数范围和层次之广,为我们最后得出的结果提供了很多的细节数据和其他意外收获,让我们能更好地完成此次调研。下面,我们将得到的有关信息进行说明和分析。

(一)调查问卷结构性分析

在调查问卷设计中,我们对年龄和文化水平都做了细致的分层,实地调研中,男女比例分配也较为合理,但从得到的数据上来看,女性较多,占总人口的59%。在访问中得知,当地男性大部分选择外出打工,留下妇女、老人和儿童在家,妇女和老人大多都会手艺,做些手工活进行变卖或者自用,儿童基本上都在上学读书。值得一提的是,当地义务教育的普及率非常高。问卷调查中,年龄在0~18岁和19~40岁人口居多,各占总人数的38%和32%,这个范围内学生较多,受到的教育程度较高,基本能了解且完成问卷,对法律也有一定的看法。其中,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41%,初中占35%,高中占15%,大学及以上占9%(图1),这是因为当地实行的是十二年义务教育(试行),但由于思想观念和经济原因,初中以后选择读高中和大学的人数在逐渐减少。

图1 受教育程度占比

调查对象主要以佤族、傣族、布朗族和彝族居多,占了94%,与汉族相比,少数民族认知法治的程度比较低,原因是少数民族多居住在较为原始的部落,环境闭塞,与外界的联系甚少。而汉族人口多生活在县城周围,生活环境相对而言较好,接触的法治观念、法治精神和法制教育要多一些。所以,要制定一套适合少数民族的合理的法治教育体系,加强少数民族的法治教育,在青少年中实现义务普法。

(二)访谈内容

访谈人:陈女士28岁 佤族 教育局员工、老师

陈女士是当地一名教育工作者,也是一名大学毕业生,现在勐角中学当老师。陈女士告诉我们,国家对沧源的教育政策是十二年义务教育(试点),且其他国家的学生在此就读享受一样的教育政策。沧源地处中缅边境,距离边境线只有7公里,所以她的学生中,不仅有佤族、傣族、汉族,缅甸籍的学生也占有一定比例。当问到关于法律知识普及和教育的时候,陈女士说在她读书的时候已经每年都会有法律工作者和当地公安来学校进行政策宣传和法律知识讲座,且由于地处边境,所以关于毒品和禁毒的知识会相对重视一点,宣传力度也较大,这点我们从学校的展示栏中不难看出。陈女士随后还带我们参观了勐角中学、勐角中心完小、大山中学与沧源民族中学等多所中、小学,虽然学校处于放假期间,但大多学校宣传栏中依旧粘贴着关于禁毒的法制宣传报。

访谈人:乌木龙乡村民53岁 彝族 俐侎人 农民

乌木龙乡保留着原始的村落,是彝族一个分支俐侎人的居住地,受访人是一个53岁的大娘,由于很少与外界接触,所以在语言交流上我们遇到了一些障碍,好在后来在村主任的帮助和录音的反复回放下我们大概了解到了当地法治建设的进程及当地居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访谈人告诉我们,俐侎人自古就有定娃娃亲的习俗,家里人为了祖父母在去世前能看见孙子定下婚姻大事,因此在男孩两三岁的时候就会为孩子定亲,而被定亲的女孩家,从这时开始就为女儿准备嫁衣,从纺织、染布到缝纫,母亲都会亲手制作。大约在半个世纪前,由这种结婚习俗导致俐侎人结婚年龄偏早,大约在16岁、17岁。随着教育及法律观念的普及,人口结婚年龄逐渐往后推移,最后达到法律规定年龄。

访谈人:吴先生39岁 布朗族 客车司机

在大雪山乡进行调研的时候,我们的客车司机接受了访谈。他告诉我们,自己有一个哥哥,他们兄弟俩的妻子都是汉族。由于汉人较多,当地很多民族都与汉族通婚,汉化加强。虽然他们是布朗族,但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多少数民族的观念了,而且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他做客车司机经常外出,汉语说得也很好,对于法律知识基本上都是在外面跑长途的时候接触到和通过一些电视剧、新闻或多或少知道的,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他自己的妻子是外嫁来的汉族,了解的法律知识也比自己多,有时候自己不懂的地方会向妻子请教。

(三)调研结果及分析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在受访的人群中,青少年学生作为主体,接受的法律教育比较系统且全面,但他们的法律意识却不是很强。大部分学生表示,他们只“听说过法律,没见过法律”,并且大多数人并不认为在校园里打架伤人是犯法的,也不会想到出了意外第一反应是选择报警。关于毒品,他们也表示听过没见过,具体怎么样算是违法犯罪,概念比较模糊。相反,年长者虽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但大多都表示自己有法律意识,因为外出打工的需要和电视的普及,他们或多或少会关注有关法律内容的节目、新闻,从而逐渐有了权益意识。调研中,彝族老族长曾说,他们这里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与外界交流较少,对国家的政策方针没有深入的了解,不过,他希望后代子孙能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由此可知,他们有着学习法律知识的愿望,只是因缺乏相应的软、硬件设施和好的宣传引导,无法接受全面、系统的法治教育。与中国最后一个原始部落——翁丁部落的族长和族人们交谈中,我们得知这里的刑事犯罪率非常低,一般发生纠纷、矛盾,都是由村子里或者族里有威望、有知识的人来进行调解,很少用到法律。在永德的乌木龙彝族乡,我们也从村委会主任的口中得知,在他们村经常会发生一些喝酒驾车的现象,在当地人的眼里,喝酒驾车不过就是普通罚款而已。可见,当地的民众较以前法律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比较封闭,很少能接触到外面的信息,这也是他们在经济、法制、文化上匮乏的原因之一。尽管法治建设在这一区域宣传力度很大,但真正意识上的法律普及很不到位,只有触及自身利益的时候人们才会诉诸法律,依靠法律,相信法律,主动学习法律。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第一,缺少法制宣传的力度和深度,未建立全面系统的教育体制,当地人法制观念淡薄。因此,要创新宣传体制和改变教育模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教学要融入新型方式,切实让学生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好处。

第二,资金缺乏,国家和社会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尤其要向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加强对法治资金的合理利用,完善有关监督体系,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盘活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主题。

第三,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民族语言交流困难。偏远地区物资匮乏,因此,要提高优秀人才的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他们的生活条件和物质水平;设立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教育机构,定向培养双语人才,并给予补贴。

第四,宣传教育过于简单、抽象。因此,要因地制宜地开设相关的法律课程,编辑出版有关法制教育的书籍,让民众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进对法制精神的理解。

四、结论

法治是以“法”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子系统,因而它必然得符合“形式正义”的要求,即法律之治。如果要建立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即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就必须要统筹各方,全面并进。

中国西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法治建设进程相对缓慢。因此,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背景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大力培育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观。当前,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推广还存一些困境: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物质基础薄弱,广大农民自主经营性增强,流动速度加快,对集中宣传教育带来困难;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和偏远山寨,交通、通讯不便,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困难;偏远行政村贫穷落后,欠发达乡镇财政转移支付无力支撑普法经费,宣传设备落后,普法人员难做“无米之炊”,力不从心,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因此,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从法制宣传方面来看,要发散思维,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在各级党校和中小学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学校开设民族理论、民族政策课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制,促进法治信息的交流。针对近年来留守老人越来越多,部分少数民族乡村百姓普通话交流存在障碍的情况,可以将民族语言与当地山歌民调相结合,进行巡演。

第二,从法治人才培养方面来看,要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组建专业人才队伍,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与此同时,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和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我国法学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满足法治国家建设所需要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第三,从法治教育方面来看,要加强文化学习与普法学习、文化活动与普法活动等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扩大法制教育的范围,把法治精神融入教育的方方面面,客观有效地推行法治教育专题活动,丰富、深化法治教育的方式方法,切实有效地为法治教育增添亮点,打造新颖的法制教学模式。同时,要尤其关注未成年人的教育。针对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事件,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防患于未然。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所以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律普及,以及教育不能一面概全,要根据各个民族不同的情况、地理位置,以及风土人情,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建立健全有关未成年人的各项法律工作。

最后,我们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要同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支持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扩大法治的影响力,大力推动法治进程。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带领下,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建设一定会取得优异的成绩。


参考文献

[1] 公丕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丛书:法治篇[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

[2] 陶清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法治”解读[N].甘肃日报,2014-03-31.

[3] 马培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研究[EB/OL].[2010-4-10(] 2016-09-20).找法网,http://china.findlaw.cn/lawyers/article/d15386.html.

[4] 王先林.建设法治中国该如何培养法律人才[N].解放日报,201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