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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象数易占中“象”的异趣
易学在两汉时期,主要表现为象数易学。其在实际运用中,又常体现为据象数理论而进行的易占。这种易占,曾一度广受信服,乃至见用于庙堂之上,影响了政治、军事等方面的某些重要决策,可谓盛于一时。但是,到了东汉后期,虽然这种占卜仍不断被大臣借以作为劝谏或谄惑君主的依据,但君主往往不以为然;某些士人,也开始表露出对那些曾被视为经学一部分的易占理论之失望,认为其不能反映真实而使人趋利避害。自魏晋以降,这些易占理论便罕被使用了。汉代象数易占归于式微的缘由,并不全然在于众人渐趋理智、不信占卜,而亦在于其理论存有内在的缺陷。这种理论缺陷,值得被彰显出来。同时,与占卜之用的密切联系,也是汉代象数易学区别于其前的《易传》与其后的王弼之学的一大特点。因此,于汉代象数易占理论处作集中的分析,亦有益于吾人对汉易进行更深刻的认知。
《周易》古经成书后,其文本固已以其含有卦爻象而显著地区别于其他思想性文本。《易传》则对“象”加以诠释,彰明了古经文本的这一特点,此外又记录了所谓大衍筮法——此类易占方式在先秦即被广泛使用。与其相比,汉代象数易占理论存在很多不同之处。这些不同,均可归于对“象”的不同认识。所以,要考察汉代象数易占之理论,其关节就在于体认其用“象”的异趣。
若要探知汉代象数易占中“象”的异趣之所以为异,就先要辨析《易传》在更早的时候对《周易》古经之“象”作出的论述。若要真切地了解《易传》论“象”的理路,就不免要兼而了解其对古经之“言”“意”的体认。另外,无论是区分《易传》与汉易对“象”的不同认识,还是区分《易传》筮法与汉代象数易占理论之别,都少不得要牵涉到“不可为典要”这一《易传》所阐示的原则。笔者乃从此处落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