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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内蒙古荒漠化实况
2004年联合国将荒漠化定义为由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等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亚湿润干旱地区生态退化。荒漠化多发生于降水较少,气候干旱的内陆地区,若除去沿海面积,在内陆地区来说,荒漠化地区占中国内陆总面积的比重是相当巨大的。2011年1月4日,国家林业局公布了第四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成果。结果显示,截止到2009年年底,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为262.37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为173.11万平方公里,分别占国土总面积的27.33%和18.03%。我国土地荒漠化和沙化整体得到初步遏制,但局部地区仍在扩展(章轲,2011)。
我国的荒漠化80%发生在牧区,占牧区草原面积的70%,而且呈加速退化趋势(王宗礼,2005)。内蒙古自治区草场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3/4,牧区面积位居全国首位,内蒙古自治区又是我国荒漠化最为突出的省区。农牧民被称为草原最有权威的“专家”。我们在2010年12月—2011年2月和2011年的7—8月对内蒙古荒漠化典型的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五个盟市的一些农牧民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随后对调查获得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我们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来探讨荒漠化问题,以探寻区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