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最大的失误(分)
初一上学期,英语老师是一位刚刚师专毕业的女老师。她年轻漂亮,个子娇小;有圆圆的脸蛋,水灵的眼睛;头发尺长,喜欢扎着一只高高的马尾辫。她的声音干净清晰,单词发音标准,同学们都很喜欢听她讲课。她给我们上第一节英语课时,让我们记住一句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往后她教我们英语,无时无刻不在想方设法增加学习英语的趣味性。比如,她在课堂上,经常安排同学开展情景对话。
有一天,她安排我和一位女同学开展情景对话。简单的英语对话我没问题,但她要求我和女同学上讲台表演,对话过程中要配合有相应的情景动作。这次,我们打招呼的同时要握手。我那时拘谨害臊,哪里敢和女同学握手呢!自从念完幼儿园后,我恐怕就再没有握过任何女孩儿的手。第一次念初中的时候,倒是装着不经意触碰过秋雁的手,但那足以让我脸红心跳。而这次要我在讲台上,在全班同学众目睽睽之下和陌生的女孩儿握手,我哪儿有那样的勇气。但形势逼人,全体师生都看着我们的表演呢。在英语老师的催促下,我漫不经心地走向女孩,局促地伸出右手。对方女孩儿却愣住了,全班同学哄堂大笑。在伸手的那一刻,为了掩饰内心的不安,我灵机一动用宽大的衬衣袖遮挡住我的整只手,女同学无法下手,看着我一脸困惑和茫然。英语老师当然不愿意我这样的表现,要求我和女孩儿重新开始这次情景对话并握手。我却认为我的衣袖是维护我尊严的法宝,故意拉了拉,伸了出去。全班同学又是一次更大声的哄笑。英语老师忍俊不禁,进而一脸严肃地批评了我。“我就不信,和女生握一次手有那么困难?”她表情严肃地说,“过来,和我握手。”我卷了卷衣袖,走上前去,和她握了手。她的手冰凉而柔软。“这不是握手了么,有什么呢?”她说。
年轻的女老师上完我们初一上学期的英语课,就去进一步学习深造了,换成一位刚刚师专毕业的年轻男老师。他幽默风趣,给我们上的每节课,教室都会爆发出数次欢笑声。我并不十分喜欢他搞笑的教学风。我觉得,他总是为了幽默而幽默,往往幽默的内容与教学内容毫无关系,有刻意哗众取宠的嫌疑。但他教给了我们一个学习英语的窍门,就是通过阅读英语短文学习。他告诉我们大量认真地阅读英语短文,既可以培养语感和语言使用习惯,又可以通过阅读短文学习陌生单词。我当时并不太相信他的话,认为自己没有足够的时间去阅读;而且以我们当时掌握的可怜词汇,想要顺利阅读英语文章显得十分困难。他建议我们每个人买一本英汉词典。他联系一位在集市上开书店的老师帮助我们购买词典,有些学生买了,有些学生因为家长不愿意花钱,没有购买。我向父亲汇报后,心疼地花了二十元“巨款”买了一本缩印版的词典,和弟弟一起用。英汉词典对学习英语的确十分有用,只可惜我阅读英文的习惯没有养成和坚持,词典也很快就破烂残缺了。初二下学期,年轻幽默的英语老师离职,换成我第一次念初中时的英语老师——贾有财老师。
贾老师天生皮肤黝黑,但是他习惯了用“精神胜利法”告诉我们:黝黑的肌肤是最健康的肤色,在一些欧美国家流行“美黑”。
他特别讨厌学生们在作业本的封面上将他姓名中“财”字写成“才”字。学生们并不认为写错这个字有多么重要,而且认为名字中用“才”字比“财”字更好,“才”字简洁而更富内涵;然而,他却认为这存在根本上的错误。好几次发完作业本,他很气恼地向我们强调正确书写他的名字的重要性。他说,他的名字是父母取的,“贾有财”通“家有财”,他很喜欢父母通过名字寄予他的期望;而我们将他名字中的“财”写成“才”,这不但是对他的不尊重,还是对他和父母的不尊重;我们可以不尊重他,但是不能不尊重他父母。他说,他当然喜欢自己既“有财”又“有才”,但如果要在两者中选择一个的话,他更喜欢“有财”而不是“有才”。因为这个世上的人“有才”也是为了“有财”,如果不能“有财”,即使“有才”也毫无意义和价值。
学生们才懒得理会他名字有多么深刻的寄托和含义,干脆给他取了诨名“黑财”或者“黑才”。他在乡集市上开了唯一的一家教辅书店,我们的英汉词典就是通过他购买的。据说,他小赚了一笔,“黑财”一名因此更被广泛称呼,但我还是更喜欢“黑才”这个叫法。
他教学生们学习英语,强调得最多的方法就是死记硬背单词和语法。他说学习英语没有诀窍,唯有死记硬背单词和语法;只要记住了单词和语法,英语水平自然而然就提高了;而其它所谓的经验和“诀窍”,都是自欺欺人和旁门左道,不值一提。
我深知单词和语法对英语的重要性,曾一度和他的观点不谋而合。而且,“黑才”老师是学校目前教英语时间最久的老师,尽管我不喜欢他,但我觉得应该相信他这丰富而宝贵的英语教学“经验”。
我尝试着死记硬背单词和语法,但根本难以记住,就算记住了也不会运用,勉强运用了也是错误百出。记忆单词和语法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短时期内还看不到成效,而我还有许多其它的学习任务不能落下,我觉得学习英语是在浪费我每况愈下的身体压榨出的有限精力和宝贵的时间。经过一段时间的纠结和拉扯,我感到无比困难和痛苦,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力和学习能力,逐渐丧失了学习英语的兴趣和激情。
最终,我决定暂停学习英语,将学英语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学好其它学科上,等初三学完了所有课程进入复习阶段——说不定那时我的身体也会好一些,有了充足的精力和时间我再突击记忆单词和语法,快速提升英语成绩。我的这一想法后来并没有实现,初三进入复习阶段后,经过再一回纠结和拉扯,我干脆彻底放弃学习英语了。
连我学习英语都是这样的状态,班上其他学生当然更好不到哪里去了。“黑才”绝对是与学生矛盾最严重的老师,学生们对他的讨厌不仅因为普遍对英语丧失了兴趣,还因为他的德行令人心生反感和叛逆。
他经常直白地对我们说,不想教我们普通班的学生。因为我们的英语水平和对待英语的学习态度,让他觉得自己的教学毫无价值和意义;他只是不得不服从学校的安排,来完成教学任务。当然,学生们更不愿意听他讲课了。每天,只要是他上课,没有一个学生认真听讲,学生们要么忍不住交头接耳说悄悄话,要么自顾看课外书籍。然而,学生们这样做是他不能容忍的,他觉得这是对他的不尊重。他经常在课堂上撕掉学生们的课外书籍,或者破口大骂来阻止学生吵闹。一次课堂上,他为了阻止学生们吵闹,又开始骂我们。他说应该用“大帮贴”封住我们每个人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