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河南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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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平安河南建设的提出与背景

中国的许多改革是自下而上产生、自上而下推动的,往往出自于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实际需要而不是完美的理性和辉煌的理论,群众的创造力,地方的创造性,这些都是推进改革的基本动力,也激励着地方从中央争取到更大政治影响和优势的冲动。平安建设不是由中央首先提出,而是地方发起的;它不是直接出自某个理论,但为理论的丰富发展提供了实践性的基础和平台。另一方面,中国国情要求地方的重大实践必须得到中央认可即获得政治上的批准,才能具有强大的政治生命力。因此,平安建设务必要证实它与中央的精神和有关文件具有高度关联性,最好能在中央文件中再现,这样才使地方的平安建设得到中央的明确支持,才会得到“全国领先”的荣誉或者在全国推行的殊荣,并且能在本地方实践中具有极大的权威,能够调动各种资源,突破各种阻碍,从而顺利实施。[9]

一、国家层面的确认

2004年2月,胡锦涛、温家宝、罗干等同志对“平安山东”建设作出批示。2004年5月,上述同志又对“平安浙江”建设作出了批示。2004年10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把抓稳定、保平安作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把提高维护社会稳定、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作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10]事实上,真正使平安建设从地方实践的层面提升为全党共识和全国性重大战略的是2005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2005年10月11日,党的第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该建议第九部分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其中第32条明确提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11]这是平安建设正式出现于国家战略。这一部分还从和谐社会建设的角度确定了平安建设的许多内容,例如,要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畅通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要加强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减少交通事故;加强各种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12]

该建议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中央把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加强社会管理等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些工作已不再局限于政法部门及治安职能,而是从全局和整体出发,提升到国家和政府工作的层面。党中央在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平安建设的任务,标志着它已经得到全党的确认,成为党和国家的战略。平安建设由此从地方性实践转变为国家行动。[13]

二、纲领性文件的出台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后不久,中央政法委员会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平安建设战略很快制定了平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年10 月21日将该文件转发各地各部门。各地根据该文件的政策要求制定了本地的平安建设实施意见,由此展开了全国范围的平安建设活动。《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规定了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平安建设的主要措施以及要建立健全的责任机制等。《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下发后,2006年12月20日,由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办的中国平安网刊载了中央社会洽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在中央提出全国范围开展平安建设一年后,国家专门为农村平安建设制定的基本政策方针。该意见对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包括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总之,把平安建设定义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举措,明确了它与综合治理的关系;所谓“新举措”就是它的理念、方针、任务措施、体制和机制诸方面都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发展和创新,把社会治安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与政府工作和责任挂钩,坚持社会治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性,根据治安状况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进行调整与平衡,从根本上提升了社会治安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成为新形势下比较系统的国家战略。[14]

三、平安河南建设的正式提出

2006年5月,根据中央精神以及《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河南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平安河南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即《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06-2010)》,具体规划和部署了河南省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组织领导等,平安河南建设正式拉开序幕。

“十二五”时期,是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开展平安河南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河南实际,河南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11-2015年)》。第二个五年纲要重新确立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以及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对平安建设工作作了进一步细化。同时,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先后制定了近20余部地方性法规规章,内容涵盖国家安全技术保卫、信息化管理、就业促进、村民自治、气象灾害防治、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消防安全、防震减灾、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安全等,修订完善了16部涉及平安河南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内容涉及治安管理、信访、公共安全等。这些立法,为切实加强和维护河南公共安全、治安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15]

为保障平安河南建设的有效实施,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省委政法委、综治委、纪检委、组织部、监察厅、人事厅等六部门制定了《河南省平安建设工作奖惩细则》,形成了比较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监督查究机制。河南省委、省政府每年对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发生重大不稳定问题的地方和部门实行重点管理或一票否决(警示)。

当前,河南正处在改革发展关键期,迫切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建设“四个河南”的要求,结合河南实际,中共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5月5日制定了《关于深化平安河南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坚定了指导思想,确立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举措,完善了运作机制,强化了保障措施。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