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1.4.1 研究思路
从审判程序中讯问被告人的基本理论为研究的起点。在此基础上,笔者以一审、二审以及死刑复核程序中讯问被告人所面临的问题为基础,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进行论证,即我国学者提出的“问题意识”的研究路径,“中国法学要想真正做出独立的理论贡献,中国法学者要想提出富有创见的理论,就必须走出对策法学的误区,真正从学术的角度、世界的眼光来分析中国的问题,并在解释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反复设定疑问,引导出富有见地的新思想和新理论。当然对中国问题的研究不只是研究方法和角度转变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能够发现和找准中国真正的问题,这样的研究才是有价值的”。[1]因此,从问题出发,笔者将一审、二审以及死刑复核程序分别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将司法实践中每一个独立的程序中所面临的不同问题提炼出来,并以该程序设立目的为基础,以程序公正和被告人权利保障为核心,对讯问被告人程序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提出改革建议。
1.4.2 研究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
对有关的学术专著、期刊论文及报纸、网络观点等相关资料进行广泛搜集,加以援用、整理、分析,旁征博引,求证取舍,深入探寻讯问被告人的理论基础和理论架构,藉以建立本文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框架。
二、历史研究法
通过对讯问被告人法律规定的发展过程进行分析,探求讯问被告人的问题,阐明讯问被告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同时对我国现阶段刑事诉讼审判程序中讯问被告人进行深度剖析,开发更多的讯问被告人资源,为我国现行刑事司法的改革提供历史依据,从而为构建中国的刑事讯问被告人程序提供前车之鉴。
三、比较研究法
比较研究是发现事物本质的一条重要途径。对比讯问被告人的不同理论观点和主张,以及各国关于讯问被告人司法实践的比较研究,判明其异同,分析其缘由,弄清利弊得失,总结规律,在此基础上,完善我国讯问被告人相关规定。有比较才有鉴别,通过比较,使问题变得更加鲜明,增强说服力。
四、访谈法
本书将针对审判程序中讯问被告人问题的不同特点,通过访谈的方式来探寻讯问被告人存在的困境。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加深对刑事诉讼中讯问被告人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数种方法,相互兼用,从而对刑事诉讼中讯问被告人的相关问题做深入的研究。
[1]陈瑞华:《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代序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