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迅速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取得的进步举世瞩目,而其中法学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则可用“腾飞”、“一日千里”之类的词语来形容。不过,在为我国法学教育所取得的成就唱赞歌的同时,一些有远见的人们注意到了我们为这成功所付出的代价,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也注意到在法学教育事业蓬勃向上的进程中也出现了值得我们汲取的教训。
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与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该文件的发布不仅正式启动了我国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而且把政府和社会对法律人才培养的关注提高到空前的高度。我们面对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任务,我们需要使我们的法学教育能够胜任造就卓越法律人才的重任。我们需要对以往几十年的法学教育进行总结,以便使我们的法学教育有所改善或提高。正是为了检点我国法学教育的成败得失,探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规律和方法,谋求我国法学教育的改善和提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于2012年10月19日到21日,在美丽的青岛,在历史悠久的中国海洋大学,召开了主题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会。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讨会的重要收获之一是与会的和没有与会的专家向会议提交的70余篇论文。为了使那些没有参加会议但关心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或关心法学教育的人们分享这些论文的思想,会议的承办单位中国海洋大学,在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的大力支持下,决定编辑出版会议文集。经过筛选,我们将57篇论文收入这本定名为《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为目标——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的文集。
这57篇论文的特点有三:其一是来源广泛。论文来自于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近50所高等院校。论文来源的广泛性赋予这本文集融汇东、西,兼容南、北的特点。其二是一些作者的身份具有双重性。在这57篇论文中,有45篇论文的作者既是法学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同时又兼任法学院校的党委书记、校长,法学院系的院长、所长、系主任等管理职务。教学和管理的双重身份使得这些作者能够对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进行更多、更深层次的思考。其三是作者的资历深、职位高。这57篇论文中的绝大多数的作者都有长期从事法学教育的经历。在这57篇论文中,有53篇论文的作者具有高级职称。总之,这些论文值得细细研读。
本文集收录论文虽然是由几十位作者分别完成的作品,既非有组织地开展的一项创作活动的产品,亦非按照某个创作方案分头实施的创作活动的集结,但它们却自然地以几个话题为中心,形成几个专题。我们按照这些论文自然形成的中心,把它们分编为六部分,即(1)“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2)“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3)“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实践教学”;(4)“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及其他相关问题”;(5)“财经等专业院校中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6)“涉外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培养与法学教育国际化”。这六个部分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回答了我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遇到的问题。
在我们的编辑工作即将结束时,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不仅要求“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而且向法学教育界提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要求。四中全会的决定激励我们下更大的决心、投入更多的力量加强法学教育工作,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我国经济社会事业,也包括生态文明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卓越法律人才。希望这本文集能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这一事业,为中国法学教育质和量的双提高发挥积极的作用。
徐祥民
二○一五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