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法中,以犯罪构成的定量因素为标准,可以将基本犯的既遂形态分为数额犯、目的犯和情节犯。其中,数额犯主要被设置在与财产有关的犯罪中。近年来,学界对于数额犯已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讨,但在对数额犯基本问题的认识上仍然分歧颇大。本文拟就围绕数额犯基本问题的理解所引发的争议谈些个人看法,以就教于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