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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来了一个定义
“我们得对情节下个定义。”福斯特这样说道,“我们对故事下的定义是按时间顺序安排的事件的叙述。情节也是事件的叙述,但重点在因果关系(causality)上。‘国王死了,然后王后也死了’是故事。‘国王死了,王后也伤心而死’则是情节。”
在“国王与王后”这样通俗易懂的例证下,福斯特并没有“超越”亚里士多德的发现;而亚里士多德也并不需要读“够多的小说”才能提出“情节的根本特征是因果关系”,他早就说过:“在完好的情节之中,每一事件不是有前因,就是有后果。”当他指称情节为“行为的摹仿”的时候,也从未因胃口问题而摒除过人类的“内在活动”。福斯特在剑桥讲堂上可能不认为在座的学生当真对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有什么亲切的体会,否则,一方面高喊着让亚里士多德隐退,一方面却又悄悄拾起《诗学》的甲胄作为自己立论的武装,着实放肆又大胆。这突然冒出来的一句“我们得对情节下个定义”似乎也只能让原本不懂小说艺术的读者(其中也可能不乏作者和批评者)以为他“更懂”了一点。道理很简单:“国王与王后”的例子实在太好懂了。但是,“‘国王死了,然后王后也死了’是故事。‘国王死了,王后也伤心而死’则是情节”恐怕只能简化我们对情节这个课题的理解,它丝毫无助于我们对“因果律为什么会是情节的根本特征?”这个问题的深刻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