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内部控制:基业长青的奠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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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投资项目监控控制

投资项目的周期往往较长,企业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投资项目监控环节分为投资项目日常监控、投资项目专项评估和重大决策事项参与管理。

4.3.1 投资项目日常监控控制

日常监控是企业对投资项目的常规性监控,包括投资企业向股东企业报送财报、决算报告、决议等。股东企业根据材料收集信息,进行实地考察,检查投资项目的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与投资计划不一致,投资是否存在潜在风险等,并根据问题的重要性决定是否进行专项评估。

1.投资项目日常监控风险

投资项目日常监控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

(1)未能及时发现客观条件的变化,或者发现问题后应变不足。投资项目启动后,投资管理部门应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市场条件、政策,以及投资企业的情况。当对外投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提交决策层,决策层视具体情况判断该项目是否仍具备投资价值。如果项目不再具有投资价值,应及时退出。当投资管理部门发现异常情况,却未及时报告给决策层,可能导致决策层无法及时提出方案应对投资情况的变化,造成投资损失。

【案例4-8】

中国铝业澳大利亚投资失败40

奥鲁昆是位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北部约克角的铝土矿项目,估计资源量约4.2亿吨。昆士兰州政府收回该矿的租赁权后,于2005年正式启动奥鲁昆资源开发项目的全球招标。2006年,中国铝业击败10家国际竞标者,以22亿美元的价格中标奥鲁昆项目。2007年,中国铝业与昆士兰州政府正式签约,预计2009年年底前70%左右会投产,预计产能约为1000万吨。由于澳大利亚提高资源税,并以“无法给当地解决更多就业”为由拒绝了中国铝业提出的不再建设氧化铝厂,将铝土运回国内加工的提议。2010年6月30日,开发协议限期届满,中国铝业在之后与昆士兰州政府的谈判无果,最后不得不放弃该项目。从签订协议到中国铝业终止该项目,中国铝业不仅浪费了前后近4年的时间,而且还因该项目损失3.4亿元。

中国铝业在税率、铝价格出现不利变化,政府要求在当地建设冶炼厂等使该项目已不具备开发价值的情况下,应及时退出该项目,而不是继续投入资金,造成更大损失。

(2)与被投资企业投资账目不相符。投资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与被投资企业的账目核对,保证投资的安全、完整,如果投资双方的账目存在偏差,会使投资会计核算不准确,并且极易引起法律风险。

2.投资项目日常监控内控设计

通过投资项目的日常监控内部控制,可以确保投资项目日常监控的有效性,及时发现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投资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等资料,并将相关资料提交投资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门应不定期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相关情况,根据获得的信息整理分析项目公司相关情况,编制项目公司分析报告。

投资项目日常监控环节的不相容岗位有投资项目评估报告的编制与审阅/审批。

投资项目日常监控环节需关注两个关键控制点:

(1)企业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进行有效管控。企业应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此外,也可不定期检查。

(2)日常监控中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将情况反映给决策层,以便及时调整投资计划或终止投资。针对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拟定解决方案,并经总经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批。

4.3.2 投资项目专项评估控制

对投资项目的监控,除日常监控外,还需在特定时期或者特定情况下对投资项目进行专项评估。专项评估一般针对重大、重要事项或者影响力较大的事项,专项评估是对特定问题的评估,它更能全面、详细、深入地分析、评估投资是否运行正常。

1.投资项目专项评估风险

投资项目专项评估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

(1)不恰当的评估范围和方法,造成未能发现投资的潜在风险。对于投资项目的专项评估,既需要真实、相关、全面的材料和信息,又需要有效的评估范围和适当的评估方法。如果信息资料不真实或不全面,会造成专项评估报告不正确,不能如实反映项目运行情况。评估范围过小,会遗漏重要的、应评估的项目,导致不能发现存在问题的投资项目。评估方法不正确,会造成评估不能有效反映投资项目的运行情况。

(2)会计控制风险。企业应当加强对投资项目的会计系统的控制,根据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合理确定投资会计政策,建立投资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投资对象、金额、持股比例、期限、收益等事项,妥善保管投资合同或协议、出资证明等资料。企业财会部门对于被投资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当期市价大幅下跌等情形的,应当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合理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案例4-9】

威达的行政处罚41

2010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对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原因包括:威达股份对深圳广渊的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威达股份应按18.18%的持股比例计提减值准备;威达股份对金土地的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威达股份应按18.8%的持股比例计提减值准备,但威达股份对这两项长期股权投资都未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威达股份未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未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而造成企业受处罚的风险。

2.投资项目专项评估内控设计

投资项目专项评估流程,是指依据相关规定,选取需进行专项评估的项目,审计部门、财务部门、预算部门提供相应的文件,投资部门进行评估并形成项目评估报告,公司领导审阅并提出意见,投资部门遵照批示执行方案并监督方案执行的过程。该环节应确保投资项目专项监控的有效性,确保及时发现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司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在该环节的不相容岗位有:投资专项评估的执行与审批。

投资项目专项评估环节需关注四个关键控制点:

(1)选择适当的专项评估项目和范围,不要遗漏重要项目。必要时,应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应具备专业性和中立性。在评估过程中应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企业人员应参与到评估过程中。

(2)充分沟通。投资管理部门或投资项目评估小组在完成投资项目专项评估报告后,应与项目公司或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项目公司或项目负责人在审阅专项评估报告后,应进行意见反馈,投资管理部门或投资项目评估小组根据反馈意见修改评估报告。

(3)如果在评估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决策层,决策层根据情况提出解决方案,方案应经总经理审核并经董事会审批。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经审批的解决方案,企业也应根据评估结果作出恰当的会计处理。

(4)对于募集资金,上市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制定严格的使用审批流程,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招股说明书》上列示的资金用途。

4.3.3 重大决策事项参与控制

投资项目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对于一些投资设立的公司在进行重大交易或事项决策时,股东公司应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重大交易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发展计划及预算,重大投资,重大合同协议,重大资产的收购、出售及处置,重大筹资活动,对外担保和互保,对外捐赠,关联交易等。

1.重大决策事项参与风险

重大决策事项参与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

(1)未及时将重大决策信息上报股东公司董事会。投资公司的重大事项信息无法及时上报给股东公司,造成股东公司不能参与投资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或者由于获知信息不及时,不能进行充分准备,从而不能正确评估重大事项给股东公司带来的影响,使股东公司利益受损。

(2)未能发现投资公司重大事项中的潜在问题。投资公司在发生重大事项时,向股东公司提交重大事项处理方案,经股东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实施。审议投资公司重大事项的人员,应对投资公司经营有所了解,并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审批时应重点关注重大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公司战略、是否具有可行性等等。

【案例4-10】

三普的保值巨亏42

上市公司三普药业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和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在期货交易所对铜进行保值业务,保值的持仓量须在三普药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并且保值计划和操作方案须经采供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报公司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2012年11月12日,三普药业发布公告称经自查发现,旗下两家子公司在操作套期保值业务中越权卖出了期铜,造成了3.7亿元的损失。

投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待决策问题超出股东公司授予权限,则应报告股东公司决策。上述三普药业的案例中,投资公司人员在超权限的情况下操作,而未报告股东公司董事会,以至于造成巨额损失。

(3)投资公司拆分项目绕过投资方审批。投资公司有可能采用分拆项目的方法,使得事项不满足须经投资方审批的条件,从而绕过投资方审批。股东公司应当在投资公司的公司章程中严格界定其业务范围并设置权限体系,可以通过类似项目合并审查、总额控制等措施来防范投资公司采用分拆项目的方式绕过授权。

2.重大决策事项参与内控设计

股东公司应对投资公司设立重大事项上报制度,并且建立健全委派董事制度。对投资公司设有董事会的,股东公司应当向其派出董事,通过投资公司董事会行使出资者权利。委派董事应当定期向股东公司报告投资公司经营管理有关事项,对于重大风险事项或重大决策信息,委派董事应当及时上报股东公司董事会。

在收到投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通知、会议材料后,股东公司应及时委派股东代表。股东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股东代表在收到投资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书面通知、会议资料后,应及时召集投资管理部门等企业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相关意见。投资管理部门根据讨论意见,形成董事意见书、股东意见书,提交总经理审核,然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审批通过后,董事长签署董事意见书、股东意见书。投资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股东公司委派人员应在董事意见书、股东意见书授权范围内提出提案、发表意见或行使表决权,形成会议决议。

重大决策事项参与环节的不相容岗位是董事会(股东大会)意见书的编制与审批。

重大决策事项参与环节需关注两个关键控制点:

(1)股东公司应当对投资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合同协议,以及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与处置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会同投资公司有关人员对重大项目进行评估,重点关注投资收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投资公司是否涉嫌越权申请等事项。

(2)在重大决策事项参与流程中,应注意对投资公司重大事项的监控。股东公司派遣人员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应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董事意见书、股东意见书的意见进行表决。对重大事项表决通过后,应监督表决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