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马克思主义著作和基本理论研究
《共产党宣言》与社会主义实践
光阴荏苒,当我着手写此文时,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已过去13年。在纪念《共产党宣言》发表150周年的日子里,人们都在思考:这一历史性的变化与《宣言》是什么关系,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覆灭是不是证明《宣言》所主张的共产主义理论完全错误?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怎么解释这样的事实:一个搞了70多年的社会主义国家怎么竟一朝覆灭?无论如何这都是非常沉重、令人深思的历史课题。因此,今天学习和研究《共产党宣言》,一个关于《共产党宣言》与社会主义实践关系的问题是不能回避的。回答这个问题很不容易,我想提出一个探索这个问题思路,这就是:首先探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包括对未来社会的设想),然后探讨列宁、斯大林是怎么做的,最后看看应从中得出一些什么样的结论。
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发展,这方面已有许多专题研究,本文限于篇幅暂不置论。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理论
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社会主义理论是一个不断形成和发展的鲜活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
1.马克思、恩格斯早期的社会主义理论
所谓马克思、恩格斯早期的社会主义理论,是指《共产党宣言》问世前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可分为三个阶段。
(1)1842年到1844年阶段
这个阶段是马克思从革命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由哲学唯心主义向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转变的时期。1842年,马克思作为一个刚大学毕业的青年人通过参加《莱茵报》的编辑工作而第一次走上社会,接触到社会实际,也是在这个时候他第一次接触到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在英法等国早有传播,19世纪40年代,在德国也逐渐传播开来。从马克思1842年10月15日写的《共产主义和奥格斯堡(总汇报)》一文来看,他当时虽然对《总汇报》攻击《莱茵报》(因后者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展开讨论)进行了反驳,但他自己尚未形成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见解。从他对当时所接触到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态度来看,马克思当时并不满意卡贝、魏特林等人所宣扬的共产主义,认为现有形式的共产主义没有现实性,不会期望去实现它。
这个时期有一个特点,就是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思想和原则高于共产主义思想和原则。他在1843年9月致卢格的信中写道:“所以我不主张我们竖起任何教条主义的旗帜。……例如共产主义就尤其是一种教条的抽象观念,而且我指的还不是某种想象中的和可能存在的共产主义,而是如卡贝、德萨米和魏特林等人所鼓吹的那种实际存在的共产主义。这种共产主义只不过是人道主义原则的特殊表现,它还没有摆脱它的对立面即私有制的存在的影响。”[102]所以消灭私有制和这种共产主义绝对不是一回事;但这个时候马克思对傅立叶、蒲鲁东等人的社会主义学说却给了一定的肯定,认为这种社会主义学说不是偶然的,而是完全必然的。
(2)《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阶段
马克思在这部著作中,在肯定社会主义的同时,还论述了三种形态的共产主义:第一种是粗陋的共产主义,它是对私有财产的最初的积极的扬弃的一种表现形式;第二种是仍然处于私有财产即人的异化影响下的共产主义;第三种是作为私有财产即人的异化积极扬弃的共产主义。马克思对前两种共产主义明显是不赞成的,而且持批判态度。他赞成的是第三种,就是说,那时马克思所理解和代表的共产主义是:“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103]这是马克思第一次在肯定的意义上完整地表述的共产主义。很明显,这种对共产主义的理解和把握还带有浓重的旧哲学的遗迹,远没有达到科学的水平。
在这个阶段,马克思仍然认为社会主义比共产主义更根本,认为资本主义以后的历史阶段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共产主义。他把共产主义看作是实现社会主义的一个环节,当作社会主义社会实践的一种手段。他说:“共产主义是作为否定的否定的肯定,因此它是人的解放和复原的一个现实的、对下一阶段历史发展来说是必然的环节。共产主义是最近将来的必然的形式和有效的原则。但是,这样的共产主义并不是人类发展的目标,并不是人类社会的形式。”[104]
(3)《德意志意识形态》阶段
1845-1846年春,有两部标志性的著作,一是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另一部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之所以说这两部著作具有标志性,是因为它们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已经实现了由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由哲学唯心主义向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这个时候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认识同前两个阶段有了很大的不同。第一,他们不仅摆脱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而且超越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提出了科学的实践的概念,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05]第二,他们对实现共产主义的基础和条件进行了论述。在他们看来,建立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的性质,必须有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106]第三,他们认为共产主义是世界历史性的事业,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第四,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自然分工的形成和如何达到自愿分工时,描述了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人们活动的情景。他们写道:“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107]显然不能把这种描述简单地等同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全部,我们之所以认为这里的描述特别值得注意,是因为这段描述表明他们自己对共产主义社会的一种认识。同前两个阶段相比,这里已经看不到在1844年时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肯定高于共产主义的痕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已经可以同时并用。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已经共同完成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制定工作,他们是在新的世界观和历史观的指导下,建立起了他们自己的共产主义理论。他们不再把批判作为主要任务,而是把在批判旧理论的过程中创建新的理论作为更重要的任务。第五,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主义思想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理论层次、实践层次和社会形态层次。作为一种理论它是在唯物史观指导下正在建立过程中的共产主义学说。作为实践,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决定的。”[108]作为社会形态,在这个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已经不再把共产主义仅仅看作是社会主义社会实践的环节和形式,而是把它当作是资本主义以后的历史阶段必然要出现的社会形式。
2.《共产党宣言》时期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主义理论
《共产党宣言》无疑是第一个最具权威性的共产主义文献,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们的共产主义理论。列宁指出:“马克思学说中的主要的一点,就是阐明了无产阶级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创造者的世界历史作用。……马克思首次提出这个学说是在1844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于1848年问世的《共产党宣言》,已经对这个学说作了完整的、系统的、至今仍然是最好的阐述,”[109]因此《共产党宣言》作为研究成熟时期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理论的经典材料,是任何其他著作不能比拟的。那么,在这个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共产主义理论的突出的、主要的内容是什么?以往人们的研究总是把注意力集中在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消灭私有制上面,诚然这些都是《共产党宣言》中的重要内容,但人们常常不顾历史发展实际把这些内容僵化、教条主义化,甚至把马克思这个时期的共产主义理论就归结为这些方面,将这些方面等同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这种理解固然有其当时的历史背景,但从后来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来看,正是这种僵化的理解给整个运动带来了巨大的损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正本清源,回到马克思,看一看在作为共产党的第一个党纲中马克思、恩格斯当时的思想究竟是怎样的?
第一,根据上面所引列宁的话可以看出,无产阶级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创造者,是马克思学说中的主要的一点,《共产党宣言》就是对这一点做了完整、系统的阐述。这是理解这个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共产主义理论和《共产党宣言》的指导性线索。
第二,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贡献给无产阶级的不是共产主义的空洞词语,而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作指导,深刻地揭示:(1)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产生的物质基础和历史条件。(2)资产阶级的发展和历史贡献。(3)无产阶级的发展和历史使命及其根据。(4)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赖以生存的基础日益动摇,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5)共产主义的一般特征,包括消灭资产阶级的私有制;消灭买卖、消灭资产阶级、消灭剥削;用全民教育代替阶级教育;消灭阶级对立,国家将消亡,建立每一个人都自由发展的联合体。
所有上述原理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决不是以这个或那个世界改革家所发明或发现的思想、原则为根据的,而是对现存的阶级斗争、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表述不仅把他们关于共产主义的理论系统化了,而且将他们的理论同以前的共产主义理论从根本上区别了开来。列宁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指出,马克思以前的喧嚣一时、五花八门的社会主义一个根本的缺陷就是:“它们不懂得历史运动的唯物主义原理,不能分别说明资本主义社会中每个阶级的作用和意义,并用各种貌似社会主义的关于‘人民’、‘正义’、‘权利’等等的词句来掩盖各种民主变革的资产阶级实质。”[110]
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的发现,是社会主义由空想变为科学的理论前提。1848年,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尚未产生,资产阶级的剥削的秘密还未揭示出来,似乎还不能说科学社会主义的建立。因此在《共产党宣言》时期还没有科学社会主义这个提法。但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个时期及其以后一段时间内关于社会主义的思想,不难看出,他们力图把他们的社会主义理论同当时流行的社会主义理论区别开来。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中,马克思已经提出革命的社会主义,并将它同无产阶级专政、消灭一切阶级差别、消灭一切私有制的生产关系联系了起来。马克思不仅把他的社会主义称作“革命的社会主义”,而且把革命的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相提并论,也就是说,这个时期,马克思已经把代替资本主义的未来社会,既称作社会主义社会,又称作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同共产主义社会已经没有区别。他们后来所称的科学社会主义也就是科学共产主义。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1875年。
3.《哥达纲领批判》时期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的观点
大约1875年4月底——最迟5月7日,马克思写了一篇重要文章,这就是《哥达纲领批判》。这篇文章15年后即1891年初才由恩格斯公开发表。这篇文章不是很长,但留给后人的启示是无穷的,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非常之多。其中特别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的思想,是马克思第一次提出的,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杰出贡献。
马克思把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所谓低级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是指从资本主义社会中刚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他写道:“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111]这个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有哪些特点呢?第一,人人都是劳动者。就是说,在这个阶段,阶级已经消灭,每个人都像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第二,以劳动作为统一的尺度进行消费资料的分配。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他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公共基金而进行的劳动),他根据这张凭证从社会储存中领取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112]。第三,资产阶级法权仍然存在,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就是说,虽然社会平等有了很大进步,但是这个平等的权利总还是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通行的原则,即表面上的平等掩盖着实质上的不平等。
以上是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段的特点(“低级阶段”并不是马克思的提法,而是我们根据马克思在下文有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提法作出的)。因为这个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存在资产阶级法权这种弊端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共产主义社会必须向高级阶段发展。“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13]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已经不再有任何旧社会的痕迹,它克服了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的弊端,却保留了这个阶段发展的一切积极成果。因此,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才是无产阶级的最高理想,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恩格斯在世时都未曾亲身经历过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他们亲眼见到的只是巴黎公社无产阶级掌权的极为短暂的时期。因此对于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之后如何巩固、发展、建设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并无具体说明。他们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全部思想只是行动的指南,而决不能当作必须刻板照搬的教条。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留给后人的以下思想特别值得重视:第一,对他们的理论、包括《共产党宣言》中的思想都必须根据社会实际和历史发展的具体条件去实践。第二,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成不变的。1890年8月21日,恩格斯在致奥托·伯尼克的信中写道:“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该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变的社会。它同现存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社会生产。”[114]社会主义社会之所以是经常变化和改变的社会,根本原因是社会主义社会也必须不断发展,公有制的建立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与其他任何社会都不同的基础,但公有制的建立决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完成。
二、列宁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
1.十月革命前列宁的社会主义理论
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一直认为共产主义是世界历史性的事业,他们多次强调,共产主义只有在世界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才能取得胜利。
列宁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并在俄国革命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就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方面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提出社会主义可以首先在少数甚至一国取得胜利。这个思想最初是在1915年8月《论欧洲联邦口号》一文中提出的。列宁写道:“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由此就应当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甚至在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115]这是对马克思“同时胜利论”的突破,为俄国十月革命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二,列宁第一次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称作社会主义。1917年4月,在《论无产阶级在这次革命中的任务》一书中,列宁写道:“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每个人劳动分量分配产品。我们党看得更远些,社会主义必然逐渐成长为共产主义,而在共产主义的旗帜上写的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16]列宁的论述十分清楚地表明:他把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叫做社会主义。在这一年的8-9月,列宁完成了另一部重要著作——《国家与革命》。在这部著作中,列宁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更加明确。他写道:“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把它称作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既然生产资料已经成为公有财产,那么‘共产主义’这个名词在这里也是可以用的,只要不忘记这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117]从此以后,人们接受了列宁的这种划分,习惯地把社会主义当作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把共产主义当作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
第三,列宁论述了过渡时期无产阶级专政是怎样的一种国家。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只是讲到在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转变时期的国家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但对此并未作出具体的阐述。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对此进行了详尽的发挥和深刻的阐发。首先,他分析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必要性。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由于资产阶级权利没有完全取消,还需要有国家在保卫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同时来保卫劳动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要有一个能够强制人们遵守资产阶级权利准则的机构。其次,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不是由特殊的武装部队、警察、官吏所构成,而是由武装的工人所构成,也就是工兵代表苏维埃国家。再次,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正在消亡的国家,因为资本家已经没有了,阶级已经没有了,因而也就没有什么敌对阶级可以镇压了;但是,国家还没有完全消亡,因为还要保卫那个确认事实上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权利”。
2.十月革命后列宁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
与马克思、恩格斯不同,列宁不仅胜利地领导了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而且还为捍卫和建设社会主义奋斗了近七个年头。在这七年中,列宁为在落后国家开创和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艰苦的探索。俄国是一个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小农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资本主义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生产力在总体上还非常落后,而且发展极不平衡。这种特殊国情决定在像俄国这样的国家实现和建设社会主义是非常艰巨的。列宁对此是很清醒的,1922年2月底,他写了《政论家的短评》一文,第一节题目是“打个比方”,他把他所从事的事业比做攀登高山。他说:“正在攀登一座还没有勘察过的非常险峻的高山”,“可是,这里既没有车辆,也没有道路。什么也没有,根本没有什么早经试验合格的东西。”[118]所以,对于在一个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列宁非常谨慎。他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指出,剥夺资本家会使生产力有蓬勃发展的可能,但生产力将以什么样的速度向前发展,以什么样的速度发展到打破分工、消灭脑体劳动的对立、把劳动变为生活的第一需要,这些都是我们所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的。在谈到国家消亡问题时他写道:“我们只能谈国家消亡的必然性,同时着重指出这个过程是长期的,……而把消亡的日期或消亡的具体形式问题作为悬案,因为现在还没有可供解决这些问题的材料。”[119]
列宁的社会主义实践共七年时间,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时期是从1918年春到1920年底,就是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第二个时期是从1921年3月到列宁逝世,即新经济政策时期。之所以说“大致”是因为列宁在这两个阶段的思想并非没有交叉,恰恰相反,反复迂回时有出现。这并不是列宁思想混乱,而是反映列宁领导俄国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本身就是一个探索的过程。
(1)战时共产主义时期
在这个时期,苏维埃政权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这个政策在经济方面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余粮征集制,城市实行消费品定额分配制,取消商品流通和货币,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等,简而言之,就是采取直接过渡的形式,企图把一个小农占绝大多数的落后的俄国,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就径直地过渡到共产主义。这是不少人在论述战时共产主义时都提到过的,但却很少有人注意到就是在这个时期列宁对俄国向共产主义过渡道路的中间环节也曾做过探索。张翼星先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指出:“在1918年春天……列宁认为,主要任务已经从政治上‘夺取俄国’转变到经济上‘管理俄国’。……要求办‘国家资本主义’,指出在苏维埃政权下,‘国家资本主义就是社会主义的入口’。这里已经包含某些借助中间环节迂回地走向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思想成分,并且把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看作某种中间环节。”[120]指出这一点并不是要否认列宁曾经有过直接过渡的思想。1919年3月,列宁曾提出苏维埃政权现时的任务是坚定不移地继续在全国范围内用有计划有组织的产品分配来代替贸易,目的是把全体居民组织到生产消费公社中。在这里,列宁非常明确地表示要取消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主张实行共产主义产品直接交换的原则。
(2)新经济政策时期
1921年春,经过对以往实践的反省,列宁放弃了战时共产主义时期企图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幻想。他在《十月革命四周年》一文中,对四年来所走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进行了总结,指出社会主义建设是全世界从来未有过的事业,不可能没有错误和失败,并对过去所犯错误进行了坦诚的检讨。他写道:“我们计划(说我们计划欠周地设想也许较确切)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了。”[121]自那以后,列宁对于在落后国家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探索,提出了落后国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战略构想,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为世界无产阶级共产主义事业作出了新的贡献。主要有以下内容:
①列宁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结合的原理。还是在1916年他就指出:“在人类从今天的帝国主义走向明天的社会主义革命的道路上,同样表现出这种多样性。一切民族都将走到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那种类型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122]到了晚年,列宁更加强调要坚持辩证的唯物史观,他结合自己的亲身实践,要人们懂得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这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上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他不仅指出像俄国这样一个介于西方文明国家和东方落后国家之间的国家势必会表现出特殊性,而且指出在东方那些人口无比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国家里,今后的革命无疑会比俄国革命带有更多的特殊性。
②列宁指出要充分估计到落后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应当承认,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很肤浅,越是到后来认识越深刻。战时共产主义所导致的错误和失败深深地教育了全党,痛定思痛,使苏维埃政权认识到:它是在一个经济落后、破坏了封建经济和半资本主义经济的基础上,为社会主义大厦奠定经济基础的。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这项任务困难是巨大的,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等若干桥梁才能走向社会主义。因为任务艰巨,列宁号召布尔什维克要“勤奋、细心、刻苦”地学习,要“谨慎、勤勉、能干、精明”。不管过渡时期的苦难如灾荒、饥荒和经济破坏多么深重,我们决不气馁,一定要把我们的事业进行到最后胜利。
③列宁系统地提出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战略构想,这突出反映在他晚年的“政治遗嘱”中。以往人们在论述这个问题时比较多的是讲经济方面的内容,其实列宁的构想是全面的。张翼星先生讲得很正确,他说: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战略构想,大体上是按照‘文化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这样一个有内在联系的顺序展开的。”[123]
关于文化建设的构想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因为苏维埃政权是在一个生产力落后的俄国建立起来的,所以它的文化建设也必然要走一条特殊的道路。这就是它不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新型文化,而是必须经历长期的文化革命,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新型文化。第二,列宁指出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认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仅能巩固政治变革的成果,而且能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能为经济建设提供智力的支援和思想的保证。第三,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才能取得进展。针对当时出现的冒进情绪,他指出,在文化问题上,急躁冒进是最有害的,我们许多年轻的著作家和共产党员应该牢牢记住这一点。
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是列宁思考得最多的,有着极为丰富的内容。第一,在列宁的头脑里一直没有忘记俄国经济落后和发展不平衡这一国情,虽然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一度产生过直接过渡的思想,但很快就认识到向纯社会主义形式和纯社会主义分配直接过渡,是我们力所不及的。由此不难看出,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特别强调俄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列宁认为当时的苏维埃俄国不能向“纯社会主义”直接过渡,只能搞不纯的社会主义。这个思想不仅对当时苏维埃俄国特别重要,即使在今天,对于落后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仍有巨大的指导意义。第二,明确提出商品生产和自由贸易存在的必要性。针对俄国社会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的实际,列宁提出要给小农一定的贸易自由,在国家的正确的调节下活跃国内市场。通过发展商品生产这个中间环节,逐步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的产品生产。第三,列宁提出要引进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当时苏维埃俄国资金、人才、技术等短缺的问题。第四,适应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的状况,列宁提出用合作制引导千百万农民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而不是采取高度集中的国营农场或公社制。
关于政治建设。列宁非常关注苏维埃国家机关和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的问题,多次提出要对政治制度进行一系列的变动,核心和根本任务是要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主。具体办法是:第一,强调工农联盟的重要性,它是苏维埃政权的基础,是新型民主的基石。如果这两个阶级不能团结一致,党就要垮台。第二,社会主义新型民主不同于资产阶级民主的根本之点就在于:前者是广大人民群众多数人的民主,后者则仅仅是资产阶级少数人的民主。为了实现多数人的民主权利,必须逐步做到让人民群众学会直接监督和管理国家事务。第三,改善国家机关,反对官僚主义;要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第四,加强执政党的自身建设,不断健全和发展党的民主集中制,使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能直接监督党的上层领导和领袖人物。
今天看来,列宁的这些思想为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探索出了一条特殊的道路,其深刻意义不仅限于苏维埃俄国,对于所有落后国家都具有极其深远的价值。
三、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斯大林是一位复杂的历史人物,各种看法众说纷纭。颂扬肯定者有之;批评指责乃至谩骂者亦有之。在谈到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时,几乎没有人不把祸源归于斯大林以及他所搞的“社会主义模式”。如何全面评价斯大林不是本文的任务,我们仅考察他的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看看他在这方面究竟说了些什么和做了些什么。
1.社会主义一国建成论
在社会主义理论方面,斯大林一个突出的思想是提出社会主义一国建成论。这个理论从提出到最终形成经历了12年。1925年以前,斯大林就有社会主义一国可以建成的思想,但还很含糊不清。1925年俄共(布)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以后,斯大林认为苏维埃俄国面临着两种矛盾:一是无产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即内部矛盾;二是外部矛盾即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与其他一切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他认为农民是小私有者,只要在一个国家内能解决无产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就可以在一国建成。他说:“在我们面前有两个主要阶级:无产阶级和私有者阶级即农民阶级。他们之间必然发生矛盾。全部问题在于:我们能不能用自身的力量克服无产阶级和农民之间所存在的这些矛盾。人们说:能不能用自身的力量建成社会主义?那就是说:我国无产阶级和农民之间的矛盾是否可以克服?列宁主义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是的,我们能够建成社会主义,而且我们将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和农民一起去建设。”[124]后来他又把一国建成社会主义归结为克服国内资本主义成分和社会主义成分之间的矛盾,提出彻底消灭私人资本,并使公有制取得完全的胜利,就是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
1933年1月,苏联农村集体化运动基本实现,富农已被消灭,农民已经变成集体农庄庄员。斯大林便认为建成社会主义的条件已经具备,在“一五”计划总结报告中他宣布:“五年计划的总结打破了社会民主党人关于在一个国家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的论点。五年计划表明,在一个国家内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是完全可能的,因为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在苏联已经建成。”[125]到了1936年11月,斯大林在《关于苏联宪法草案》报告中说,现在是新经济政策终结的时期,资本主义在国民经济所有部门中完全消灭的时期,社会主义体系在国民经济一切部门中的完全胜利现在已经是事实,因此“我们苏联社会已经做到在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者又称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的制度。这就是说,我们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126]这个讲话标志着斯大林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理论的完成。
从历史实际来看,斯大林也不是没有清醒的时候,就在他宣布苏联社会已经建成社会主义的头一年,他还批评别人说:“有些人以为,社会主义可以在贫苦生活的基础上用稍许拉平个人物质生活状态的方法巩固起来。这是不对的。这是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观念。其实,社会主义只有在高度的劳动生产率基础上,只有在比资本主义制度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基础上,只有在产品和各种消费品丰裕的基础上,只有在社会全体成员都过着富裕而有文化的生活的基础上,才能获得胜利。”[127]他这里讲的社会主义胜利的四个“基础”是很正确的,可惜转过一个年头,他就把这些基础完全丢弃了。
2.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
(1)消灭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这本身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斯大林的错误在于不顾俄国的具体国情,采取了过激政策。他掌权以后逐渐背离和抛弃了新经济政策,在城市消灭资产阶级,所有企业强制实行国有化;在农村消灭富农,强制实行集体农庄化;对外关系方面,强调建立和发展“独立”的国民经济,要消除对西方经济的依附性。通过这些政策的实行,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公有制。
(2)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工业化开始,只有建立起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基础,才能战胜资本主义经济。他指出苏维埃国家工业化的方法与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的方法根本不同。在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通常都是从轻工业开始,在苏联则只能从发展重工业开始。在苏联发展重工业、实现工业化的资金不能靠掠夺别国,而只能靠内部积累。这种积累主要有两个渠道:第一个是工人阶级创造价值,第二个是农民。其中特别是农民应承担更多些。他说:“农民不仅向国家缴纳一般的税,即直接税和间接税,而且他们在购买工业品时还要因为价格较高而多付一些钱,……而在出卖农产品时多少要少得一些钱,这是农民给国家工业化缴纳的一种‘额外税’,是一种类似‘贡税’的东西,是一种类似超额税的东西。”[128]
斯大林过分倚重与国防直接联系的重工业,这固然有其历史时代的背景,在帝国主义包围和封锁下的苏联,甚至可以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长期忽视轻工业和农业,使得商品短缺,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的改善。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农业生产还未达到1913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水平。由此不难看出农业问题的严重性。
(3)实行统一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方法。斯大林认为,指令性的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所谓指令性计划经济,一是指高度集中,主要计划由国家统一制订;二是指计划性要贯彻于各个经济活动领域和部门;三是指强制性,计划一经最高苏维埃批准即具有法令的性质。在这样的理论的指导下,必然导致用行政的手段来管理经济,就是说,管理经济是通过由党和国家机关发布命令或决议的办法来进行。
(4)排斥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排斥价值规律和市场是实行指令性计划经济的必然结果。斯大林之所以排斥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从理论上讲是因为他认为资本主义的“根”藏在商品生产里,要锄掉资本主义的“根”,就必须消灭商品生产。他说:“国家、国营工业不经过中介人直接成为农民的商品供应者,而农民不经过中介人直接成为工业、国家的粮食供应者,这有什么不好呢?”[129]他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绝对对立起来,从此这两者就成了区别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根本标准,几乎成了一条公理,一直未被突破。
3.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理论和政策
(1)以党代政,高度集权。列宁在世时,特别注重国家机构的改革和党自身的建设,把克服官僚主义当作长期的重要任务,强调要让人民群众逐步学会直接监督和管理国家事务。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无产阶级政党是人民群众管理国家的中介,党自身必须实行严格的民主集中制。可是在斯大林时期,党成了国家政权的核心,执行着管理国家的任务,苏维埃实际上成了把党的决议变成国家法令的表决机器,没有真正的立法权;选举制度流于形式,人民不能享有真正的民主权利。他说:“我们的苏维埃组织和其他群众组织,没有党的原则性指示,就不会决定任何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这个事实应当认为是党的领导作用的最高表现。”[130]由于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不能按时召开,斯大林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形成了个人集权专断的政治体制。
(2)把无产阶级专政归结为专政和暴力。在马克思、列宁那里专政和民主是一对矛盾,无产阶级专政是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和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实行民主的统一。而斯大林则把无产阶级专政对资产阶级进行镇压和实行暴力的一面夸大了,最终导致只有暴力和镇压,而人民的民主权利则完全被践踏了。
(3)只强调强化国家,不讲扩大民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曾讲到国家消亡的问题;而斯大林认为苏联处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包围之中,就不应当削弱而应当大力加强自己的国家,加强自己的国家机关、侦查机关和军队。他也指出过国家并不是永世长存的,但认为在资本主义的包围下国家就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这并非没有道理,问题在于斯大林并没有同时提出在国内扩大民主,逐步增加人民群众对国家的直接管理和对国家机关监督的权利。恰恰相反,斯大林使权力高度集中,却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结果使官僚主义、专制主义、特权思想泛滥无羁。其直接后果,是导致党和国家机关严重脱离人民群众。
4.关于“斯大林——苏联模式”
西方学者把斯大林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所实行的高度集中、高度集权的政策称作“斯大林——苏联模式”。后来这一提法在研究斯大林时被广泛采用,含有批评斯大林的意思。更有甚者,有人是在完全贬斥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提法的。其实这很不公允。
第一,应当肯定斯大林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第一位真正实际地领导过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人。如前已指出过,马克思、恩格斯都没有亲身经历过社会主义,列宁经历的时间又太短,如果从实行新经济政策算起,真正时间不到三年。从1924年到1953年斯大林逝世,斯大林领导苏联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整整三十年,其中包括5年抗击希特勒的卫国战争。因此,说斯大林是世界上第一位实际地领导过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人,是符合实际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史无前例的,是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的。斯大林是荒漠中的探索者,他的指路明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而不是遵循别的什么主义。当然这里有一个他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解的问题。但从总体上和根本上看,斯大林是要开创一条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细节上去一一澄清是很难的,但就《共产党宣言》的基本思想而言,斯大林是《共产党宣言》的执行者,而不能说斯大林是《共产党宣言》的背叛者。斯大林是在遵循中、实践中犯了错误,但他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敌人。
第二,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这是事实,不容否定。丘吉尔在评价斯大林时说道:“当他接过俄国时,俄国只有木犁;而当他撒手人寰时,俄国已拥有核武器。”这个评价是中肯的。
第三,斯大林的根本错误是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出了问题,他未能做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苏维埃俄国的具体国情和世界发展的实际很好地结合起来;有些地方甚至结合错了;有些时候严重脱离实际。
综上所述,斯大林作为一位历史人物,对历史的发展曾经起过巨大的推动作用,他的历史贡献应当肯定。试想如果没有斯大林领导的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如果没有这位拓荒者,后人不是仍然要去开拓吗?谁能保证别人干得就一定比斯大林漂亮?就凭斯大林留给人类这么多理论和实践这两方面的财富,就应当受到人们的尊重和怀念。斯大林已矣,任人评说。不过有人把全部同情、理解、宽容都留给自己所赞成的人;把全部苛刻、刻薄、愤懑、怨恨都倾泻在他所不赞成的人身上。从人情上讲实属常见,但于事理上讲却不通。例如,有人认为斯大林是俄国历史糟粕的继承者,他坚持的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而是“俄罗斯思想”……就连40年后的苏联解体,斯大林都“难辞其咎”。这怎么能服人呢?
四、几点结论
第一,马克思、恩格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在科学世界观的指导下对资本主义考察所得出的符合历史客观规律的理论。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过程没有实现之前,这个理论的价值和指导意义将继续存在。
第二,由社会主义理论到社会主义实践是艰难的历史过程。从实际发展来看,今天的世界仍处于这一过程中,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条件和因素都在积累,但远未成熟。
第三,列宁、斯大林都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的开创者,成功和失败对于人类历史发展而言,同样是宝贵财富。
(此文发表于《北京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