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获取基本信息
一、对企业做初步了解后,可要求企业提供与信贷业务相关的财务经营信息及资料,主要有:
1.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身份证等基本资料。
2.章程。核实章程,找出股东等关联方名单;确认股权变动情况;关注企业经营层、董事会、股东会的权利、职责和议事规则。
3.征信信息。取得查询征信授权书,查询征信信息,获取企业银行借款及逾期状态、应付票据余额状态,以及其他征信信息。
4.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告附注。有的企业仅提供银行报表,对未提供税务报表的,信贷人员应要求提供税务报表。有审计报告的企业,应争取获得审计报告,特别关注其中的报表附注、主要科目明细说明、重大事项,或有事项说明等。
5.主要科目明细。尽可能要求企业提供主要科目明细发生额、余额,若科目当期发生额或余额出现异常变动,尽可能提供相应解释或说明。
(1)货币资金余额明细,特别是保证金余额明细及保证金比例。
(2)主要债权债务明细,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借款(短期、长期)、应付票据等,信贷人员应获取各科目余额的80%以上债权债务明细,对于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还应获取账款的收款周期和付款周期;应收票据金额大的,还应获得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3)重要实物资产明细金额及产权证明,主要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
(4)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明细。争取获取每月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月度发生额,供毛利率变化分析;获取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占产品成本的比例;获取制造费用(水电费用)明细。
(5)期间费用明细。重点获取销售费用(人工费用、运输费)、管理费用(人工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贷款利息支出)等。
(6)主要税种及税率。重点获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要关注出口销售额、应税销售额、出口退税额、全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取得城建税、教育费用附加等地方税税负及税率;取得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汇算清算报告。
(7)其他科目明细余额,主要包括余额占资产(或销售)总额10%以上的项目余额(或发生额)明细。
(8)对外投资(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额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等)明细、投资协议、股权转(受)让协议。
(9)重大或有事项、诉讼事项等相关资料等。
二、信息资料的要求
信贷人员应要求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提供清晰、相关、可靠的财务经营信息及资料,但银行毕竟不是税务、审计部门,企业实际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很可能不准确,甚至有误导银行的情况,信贷人员要仔细甄别,深入分析,不为表象所迷惑。
同时,信贷人员对必须要掌握的信息,若因各种主客观原因,确实无法从企业处直接获取的,尽可能采取替代程序,寻求次要证明效力的资料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