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条件概率
1.5.1 条件概率的概念
在解决许多概率问题时,往往需要在有某些附加信息(条件)下求事件的概率. 如在事件A发生的条件下,求事件B发生的概率,记作P(B|A).
例1.19 将一枚硬币抛掷两次,设事件A为“至少有一次正面”,事件B为“两次掷出同一面”,现在求已知事件A已经发生的条件下事件B发生的概率.
解 S={HH,TT,HT,TH},A={HH,HT,TH},B={HH,TT}
在A发生的条件下,试验所有可能结果所成的集合就是A,而不再是S.
A中共有3个元素,其中只有HH∈B.
于是在A发生的条件下B发生的概率为
以上公式不仅对古典概型有效,对所有概率模型都有效,于是我们有以下定义.
定义1.6 设A,B是两个事件,且P(A)>0,则称
为在事件A发生的条件下,事件B发生的条件概率. 相应地,把P(B)称为无条件概率.
注:(1)用文氏图表达式(1.17). 若事件A已发生,则为使B也发生,试验结果必须是既在A中又在B中的样本点,即此点必属于AB.因已知A已发生,故A成为计算条件概率P(B|A)新的样本空间,称为缩减的样本空间.
(2)计算条件概率有两种方法:①在缩减的样本空间A中求事件B的概率,就得到P(B|A);②在样本空间S中,先求P(AB)和P(A),再按定义计算P(B|A).
例1.20 一盒子装有4只产品,其中3只一等品,1只二等品,从中不放回地抽取两只产品,设事件A为“第一次取到的是一等品”,事件B为“第二次取到的也是一等品”,试求条件概率P(B|A).
解一 S中所含样本点个数:;A中所含样本点个数:;AB即是第一次取到的是一等品而且第二次取到的也是一等品,简单地说就是两次取到的都是一等品,则AB中所有样本点个数为;因此
解二 设一等品编号为1,2,3,二等品记为b,则缩减的样本空间为
A={(1,2),(1,3),(2,1),(2,3),(3,1),(3,2),(1,b),(2,b),(3,b)}
所以
例1.21 一袋中装有10个球,其中3个黑球,7个白球,先后两次从袋中各取一球(不放回),
(1)已知第一次取出的是黑球,求第二次取出的仍是黑球的概率;
(2)已知第二次取出的是黑球,求第一次取出的也是黑球的概率.
解 记Ai为事件“第i次取到的是黑球”(i=1,2).
(1)在已知A1发生,即第一次取到的是黑球的条件下,第二次取球就在剩下的9个球中任取一个,根据古典概率计算,取到黑球的概率为2/9,即有P(A2|A1)=2/9.
(2)在已知A2发生,即第二次取到的是黑球的条件下,求第一次取到黑球的概率. 但第一次取球发生在第二次取球之前,故问题的结果不像(1)那么直观.
按定义计算P(A1|A2)更方便一些.
由得
定理1.1 条件概率符合概率定义的三个基本条件:
(1)非负性:P(B|A)≥0;(1.18)
(2)规范性:P(S|A)=1;(1.19)
(3)可列可加性:若B1,B2,…互不相容,则
条件概率满足前面证明过的所有概率性质.
例1.22 设某种动物由出生算起,活到20岁以上的概率为0.8,活到25岁以上的概率为0.4. 如果现在有一只20岁的这种动物,问它能活到25岁以上的概率是多少?
解 设A=“这种动物能活到20岁以上”
B=“这种动物能活到25岁以上”
由已知 P(A)=0.8,P(AB)=P(B)=0.4
从而
1.5.2 乘法公式
由条件概率的定义,可得下述定理
定理1.2
注意到AB=BA及A,B的对称性,可得到
(1.21)和(1.22)式都称为乘法公式,利用它们可计算两个事件同时发生的概率. 若A,B,C为三个事件,且P(AB)>0,
一般地,设A1,A2,…,An为n个事件,且P(A1A2…An-1)>0,则有
例1.23 一袋中装有10个球,其中3个黑球、7个白球,从中先后随意各取一球(不放回),求第二次取到的是黑球的概率.
解 这一概率,我们前面在古典概型中已计算过,这里我们用一种新的方法来计算. 将事件“第二次取到的是黑球”根据第一次取球的情况分解成两个互不相容的部分,分别计算其概率,再求和. 记A,B为事件“第一、二次取到的是黑球”,则有
由题设易知
于是
例1.24 设某光学仪器厂制造的透镜,第一次落下时打破的概率为1/2,若第一次落下未打破,第二次落下打破的概率为7/10,若前两次落下未打破,第三次落下打破的概率为9/10. 试求透镜落下三次而未打破的概率.
解 以Ai(i=1,2,3)表示事件“透镜第i次落下打破”,B表示事件“透镜落下三次而未打破”. 则,故有
1.5.3 全概率公式和贝叶斯公式
定义1.7 设S为试验E的样本空间,B1,B2,…,Bn为E的一组事件,若
(1)BiBj=ø,i≠j,i,j=1,2,…,n;
(2)B1∪B2∪…∪Bn=S.
则称B1,B2,…,Bn为样本空间S的一个划分(或一个完备事件组).
由划分定义可知,对于每次试验,事件B1,B2,…,Bn必有且仅有一个发生.
定理1.3 设试验E的样本空间为S,A为E的事件,B1,B2,…,Bn为S的一个划分,且P(Bi)>0(i=1,2,…,n),则
上式称为全概率公式.
定理1.4 设试验E的样本空间为S,A为E的事件,B1,B2,…,Bn为S的一个划分,且P(A)>0,P(Bi)>0(i=1,2,…,n),则
上式称为贝叶斯公式.
注:全概率公式可用于计算较复杂事件的概率,公式指出:在复杂情况下直接计算P(A)不易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构造一组完备事件{Bi},使事件A发生的概率是各事件Bi(i=1,2,…)发生条件下引起事件A发生的概率的总和. 贝叶斯公式中,P(Bi)和P(Bi|A)分别称为原因的先验概率和后验概率. P(Bi)(i=1,2,…)是在没有进一步信息(不知道事件A是否发生)的情况下诸事件发生的概率. 当获得新的信息(知道A发生),人们对诸事件发生的概率P(Bi|A)有了新的估计. 贝叶斯公式从数量上刻划了这种变化. 特别地,若取n=2,并记B1=B,,于是公式成为
例1.25 箱中有甲、乙、丙三个工厂生产的同型号的灯泡,已知甲厂的占一半,乙、丙两厂数量相等,次品率分别为0.1,0.2,0.3,今从箱中任取一个灯泡,(1)求所取灯泡为次品的概率;(2)若所取灯泡为次品,求它是乙厂生产的概率.
解 设A=“任取一灯泡为次品”,Bi=“任取一灯泡为第i厂生产”(i=甲,乙,丙,),则
A=B1A+B2A+B3A
例1.26 甲箱中有3件一等品,2件二等品;乙箱中有4件一等品,4件二等品,今从甲箱中任取两件放入乙箱,再从乙箱中任取1件,(1)求从乙箱中取出的是一等品的概率;(2)若从乙箱中取出的是一等品,求从甲箱中取出的是1件一等品1件二等品的概率.
解 设A=“从乙箱中取出的是一等品”,Bi=“从甲箱中取出的恰有i件一等品”(i=0,1,2),则
A=AB0+AB1+AB2
例1.27 8支步枪中有5支已校准过,3支未校准. 一名射手用校准过的枪射击时,中靶的概率为0.8;用未校准的枪射击时,中靶的概率为0.3. 现从8支枪中任取一支用于射击,结果中靶,求所用的枪是校准过的概率.
解 设B=“使用的枪校准过”,=“使用的枪未校准”,A=“射击时中靶”,则B,是S的一个划分,且
由贝叶斯公式,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