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叙述学(也称叙事学)[1]与小说文体学在当代西方小说批评理论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叙述学与文体学均采用语言学模式来研究文学作品,属于生命力较强的交叉或边缘学科。两者不仅在基本立场上有不少共同点,而且在研究对象上也有重要重合面。当然,叙述学与文体学之间也存在不少本质性的差异。
迄今为止,国内外尚未出现探讨这两种学派之间辩证关系的著作。英国文体学家福勒(R. Fowler)在其主编的一本论文集的前言中,曾提及文体学与叙述学的关系。[2]该论文集题为《文学中的文体与结构》。福勒认为文体学研究的“文体”与叙述学研究的“结构”呈互为补充的关系。为了说明这一点,他借用了乔姆斯基的深层与表层结构的学说。他认为叙述学研究的“结构”属于作品的深层结构,而文体学研究的“文体”属于作品的表层结构。福勒对于作品的深层与表层结构的区分实际上是对“内容”(情节结构)与“形式”(表达方式)的区分。然而,在我们看来,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之间的互补关系不仅仅在于两者分别研究小说的内容与形式。更重要的是,在小说的形式技巧这一层面上,叙述学的“话语”与文体学的“文体”有着更直接的互为对照、互为补充的辩证关系。只有兼顾“话语”与“文体”,才能对小说的形式技巧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
西方对文体的研究可谓源远流长,可追溯到古希腊、罗马的修辞学研究。早在公元100年,就出现了德米特里厄斯(Demetrius)的《论文体》这样集中探讨文体问题的论著。但在20世纪之前,对文体的讨论一般不外乎主观印象式的评论,而且通常出现在修辞学研究、文学研究或语法分析之中,没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地位。20世纪初以来,随着现代语言学的发展,文体学方逐渐成为一个具有一定独立地位的交叉学科。西方现代文体学的开创人当推著名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的学生巴利(C.Bally,1865—1947),他借用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对传统的修辞学进行反思,力图将文体学作为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建立起来,使文体分析更为科学化和系统化。巴利的研究对象为口语中的文体。他认为一个人说话时除了客观地表达思想之外,还常常带有各种感情色彩。文体学的任务在于探讨表达这些情感特征的种种语言手段,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并由此入手,分析语言的整个表达方式系统。
稍晚于巴利的德国文体学家斯皮泽(L.Spitzer,1887—1960)被普遍尊为文体学之父。斯皮泽的研究对象不是口语,而是文学作品。他的研究对文学文体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斯皮泽认为文学作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语言上,因此他详细地分析具体语言细节所产生的效果,从而有别于传统的印象直觉式批评。此外,他提出了一种适于分析长篇小说的被称为“语文圈”(philological circle)的研究方法,即找出作品中频繁出现的偏离常规的语言特征,然后从作者心理根源上对其做出解释,接着再回到作品细节中,通过考察相关因素予以证实或修正。受德国学术思潮的影响,斯皮泽将文体学视为连接语言学与文学史的桥梁,旨在通过对文体特征的研究来考察作者的心灵以及民族文化和思想嬗变的历史。[3]
20世纪50年代末以前,文体学的发展势头较为弱小,而且主要是在欧洲大陆展开(在英美盛行的为新批评)。俄国形式主义、布拉格学派和法国结构主义等均对文体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在英美,随着新批评的逐渐衰落,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了语言学理论对文学研究的重要性。1958年在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召开了一个重要的国际会议——“文体学研讨会”,这是文体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在这次会议上,雅克布森(R.Jakobson)宣称:“……倘若一位语言学家对语言的诗学功能不闻不问,或一位文学研究者对语言学问题不予关心,对语言学方法也一窍不通,他们就显然过时落伍了。”[4]就英美来说,这个研讨会标志着文体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的诞生;就西方来说,它标志着文体学研究的全面展开并即将进入兴盛时期。20世纪60年代初以来,各种语言学研究、文学研究以及文化研究的新成果被逐渐引入文体学,增加了文体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本书在第四章中将要谈到,文体学有数种研究派别,其中与叙述学关系最为密切的是“文学文体学”。就“文学文体学”而言,真正与叙述学相关的是其内部的“小说文体学”。但“小说文体学”仅仅在分析对象上与“诗歌文体学”有所区别,在理论上和阐释模式上与后者可谓密不可分。因此,本书在评析有关理论问题时,将对文学文体学进行较为全面的考察。
结构主义叙述学与文学文体学同属形式批评范畴,均着眼于文本自身。西方对于叙事结构和技巧的研究也有悠久的历史,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堪称叙述学的鼻祖。但与传统文体研究相类似,在采用结构主义方法的叙述学诞生之前,对叙事结构的研究一直从属于文学批评或文学修辞学,没有自己独立的地位。叙述学首先产生于结构主义发展势头强劲的法国(但很快就扩展到了其他国家,成了一股国际性的文学研究潮流)。法国叙述学与1958年诞生的英美文体学几乎在同一个时间起步。叙述学诞生的标志为在巴黎出版的《交际》杂志1966年第8期,该期是以“符号学研究——叙事作品结构分析”为题的专刊,它通过一系列文章将叙述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公之于众[5]。值得一提的是,1967年和1968年在美国先后诞生了《文体》和《语言与文体》这两份以英美为主体的文体研究期刊,它们的问世标志着英美文体学已开始走向兴旺。法国叙述学与英美文体学的兴起均与20世纪中叶的结构主义思潮密切相关。但文体学仅仅是受结构主义的影响,而叙述学则是直接采用结构主义的方法来研究叙事作品的学科。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创始人索绪尔改历时语言学研究为共时语言学研究,认为语言研究的着眼点应为当今的语言这一符号系统的内在结构关系,即语言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是这些成分各自的历史演变过程。索绪尔的理论为结构主义奠定了基石。结构主义将文学视为一个具有内在规律、自成一体的自足的符号系统,注重其内部各组成成分之间的关系。与传统小说批评理论形成对照,结构主义叙述学将注意力从文本的外部转向文本的内部,着力探讨叙事作品内部的结构规律和各种要素之间的关联。
美国叙述学家普林斯(G.Prince)根据研究对象将叙述学家分成了三种类型[6]。第一类为直接受俄国形式主义者普洛普(V. Propp)影响的叙述学家。他们仅关注被叙述的故事事件的结构,着力探讨事件的功能、结构规律、发展逻辑等等(详见第二章)。在理论上,这一派叙述学家认为对叙事作品的研究不受媒介的局限,因为文字、电影、芭蕾舞、叙事性的绘画等不同媒介可以叙述出同样的故事。但在实践中,他们研究的对象以叙事文学为主,对其他媒介关注不多。第二类以热奈特(G. Genette)为典型代表,他们认为叙事作品以口头或笔头的语言表达为本,叙述者的作用至关重要。在研究中,他们关注的是叙述者在“话语”层次上表达事件的各种方法,如倒叙或预叙、视角的运用等等(详见第八章)。第三类以普林斯本人和查特曼(S. Chatman)等人为代表,他们认为事件的结构和叙述话语均很重要,因此在研究中兼顾两者。这一派被普林斯称为“总体的”或“融合的”叙述学。
我们不妨从学术思想背景和基本立场这两方面来简要探讨一下叙述学与文体学之间的关系。前文已提到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对两者的兴起所产生的作用。20世纪20年代的俄国形式主义也是两者的共同源头之一。作为一个学派,俄国形式主义可以说是20世纪形式主义文论的开端,它强调艺术的自律性,认为批评的着眼点应在作品本身。著名形式主义者普洛普是上述第一类叙述学研究的开创人,而另一位著名形式主义者雅克布森对文体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雅氏有关文学作品之特性的“文学性”理论和著名形式主义者什克洛夫斯基(V. Shklovsky)有关陌生化的理论[7],对叙述学和文体学均产生了较大影响。英美新批评也是叙述学和文体学的学术背景中重要的共有成分。文学文体学受新批评的影响很深(详见第四章第二节)。叙述学对叙述话语的研究与新批评中的小说形式研究也有一脉相承的关系。热奈特的代表作《叙述话语》[8]明显受到布鲁克斯(C.Brooks)和沃伦(R.P. Warren)等新批评派学者的影响。而且,在叙述程式的研究上,《叙述话语》也继承和发展了美国芝加哥学派韦恩·布斯的《小说修辞学》[9]的传统,而后者在对叙述形式的看法上与新批评相当一致。[10]
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结构主义叙述学和文学文体学都是20世纪形式主义文论这一大家族的成员。它们关注文本、文学系统自身的价值或规律,将文学作品视为独立自足、自成一体的艺术品。形式主义批评相对于传统批评来说是一场深刻的变革,这在小说评论中尤为明显。西方小说是从史诗——经过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传奇作为过渡——发展而来的。严格意义上的小说在西方大多数国家诞生于17或18世纪,19世纪发展到高峰,20世纪以来又有不少新的试验和动向。尽管不少小说家十分注重小说创作艺术,但20世纪以前,小说批评理论集中关注作品的社会道德意义,采用的往往是印象式、传记式、历史式的批评方法,把小说简单地看成观察生活的镜子或窗户,忽略作品的形式技巧。现代小说理论的奠基人为法国作家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1821—1880)和美国作家、评论家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他们把小说视为自律自足的艺术品,将注意力转向了小说的形式技巧。福楼拜十分强调文体风格的重要性,詹姆斯则特别注重叙述视角的作用。詹姆斯为他的纽约版小说写的一系列序言阐述了他的美学原则,对小说批评和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作为个人,他们的影响毕竟有限。20世纪60年代以前,对小说的结构和形式技巧的研究没有形成大的气候。这主要是因为俄国形式主义仅在20世纪初延续了十来年的时间(1915—1930),未待其影响扩展到西方,便已偃旗息鼓。除了后来到布拉格工作,尔后又移居美国的雅克布森的个人影响外,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一些代表性论著的法、英译本的问世,俄国形式主义始在西方产生了较大影响。而英美新批评主要关注的是诗歌,在小说批评理论领域起的作用不是太大。20世纪60至70年代,随着结构主义叙述学和小说文体学的迅速发展,对小说结构规律、叙述机制和文体技巧的研究始在小说理论中占据了中心地位。众多叙述学家和文体学家的研究成果使小说结构和形式技巧的分析趋于科学化和系统化,并开拓了广度和深度,从而深化和拓展了对小说的结构形态、运作规律、表达方式或审美特征的认识,提高了欣赏和评论小说艺术的水平。
本书第一和第二版的前言中有这么一段话:“当然,作为以文本为中心的形式主义批评派别,叙述学和[文学]文体学也有一些局限性,尤其是它们在不同程度上隔断了作品与社会、历史、文化环境的关联。这种狭隘的批评立场无疑是不可取的。”在此,我下意识地突出了“批评”两字。在文化研究大潮兴起之后,国内外学界有一个共识:结构主义叙述学或经典叙述学脱离语境的研究立场是站不住脚的。但通过对这一问题的仔细思考,我认为这一定论有以偏概全之嫌。[11]其实,与叙事作品分析不同,叙事语法或叙述诗学一般无需关注语境,因为其目的不在于诠释作品,而是研究(某一类)叙事文本共有的构成成分、结构原则和运作规律,找出(某一类)叙事文学的普遍框架和特性。在1999年出版的《修辞性叙述学》一书中,卡恩斯(M. Kearns)批评热奈特的《叙述话语》不关注语境。在评论热奈特对时间错序(各种打乱自然时序的技巧)的分类时,卡恩斯说:“一方面,叙事作品对事件之严格线性顺序的偏离符合人们对时间的体验。不同种类的偏离(如通常所说的倒叙、预叙等等)也会对读者产生不同的效果。另一方面,热奈特的分类没有论及在一部具体小说中,错序可能会有多么重要,这些叙述手法在阅读过程中究竟会如何作用于读者。换一个实际角度来说:可以教给学生这一分类,就像教他们诗歌音步的主要类型一样。但必须让学生懂得热奈特所区分的‘预叙’(prolepsis)自身并不重要,这一技巧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文本、修辞和文化方面的语境。”[12]卡恩斯一方面承认倒叙、预叙等技巧会对读者产生不同效果,另一方面又说这些技巧“本身并不重要”。但既然不同技巧具有不同效果(譬如,在脱离语境的情况下,倒叙具有不同于预叙的效果),就应该承认它们自身的重要性。一个叙述技巧在作品中的意义既来自于其通常具有的效果,又来自于作品特定的生产语境和阐释语境。由于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卡恩斯的评论不时出现自相矛盾之处。他在书中写道:“《贵妇人画像》中的叙述者与《爱玛》中的叙述者的交流方式有所不同。两位叙述者又不同于传记中的第三人称叙述声音。……作为一个强调语境的理论家,我认为马丁(W. Martin)的评论有误,因为该评论似乎认为存在‘第三人称虚构叙事的意义’。”[13]卡恩斯一方面只承认语境的作用,否认存在“第三人称虚构叙事的意义”,一方面又自己谈论“传记中的第三人称叙述声音”,认为它不同于虚构叙事中的第三人称叙述声音。在作这一区分时,也就自然承认了这两种不同叙述声音具有不同意义。叙述诗学的作用就在于区分这些属于不同文类的叙述声音,探讨其通常具有的(脱离语境的)功能。但在阐释《贵妇人画像》和《爱玛》的意义时,批评家则需关注作品的生产语境和阐释语境,探讨这两部虚构作品中的第三人称叙述声音如何在不同的语境中起不同的作用。
热奈特的《叙述话语》旨在建构叙述诗学,对倒叙、预叙等各种技巧进行分类。这犹如语法学家对不同的语言结构进行分类。在进行这样的分类时,文本只是起到提供实例的作用。国内不少学者对以韩礼德(M. A. K. Halliday)为代表的系统功能语法较为熟悉。这种语法十分强调语言的生活功能或社会功能,但在建构语法模式时,功能语言学家采用的基本上都是自己设想出来的脱离语境的小句[14]。与此相对照,在阐释一个实际句子或文本时,批评家必须关注其交流语境,否则难以较为全面地把握其意义。在此,我们不妨再举一个简单的传统语法的例子。在区分“主语”“谓语”“宾语”“状语”这些成分时,我们可以将句子视为脱离语境的结构物,其不同结构成分具有不同的脱离语境的功能(譬如“主语”在任何语境中都具有不同于“宾语”或“状语”的句法功能)。但在探讨“主语”“谓语”“宾语”等结构成分在一个作品中究竟起了什么作用时,就需要关注作品的生产语境和阐释语境。有了这种分工,我们就不应批评旨在建构“语法”或“诗学”的经典(结构主义)叙述学忽略语境,而应将批评的矛头对准旨在阐释具体作品意义的那一部分经典叙述学。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学界普遍呼吁应将叙事作品视为交流行为,而不应将之视为结构物。我的看法是,在建构叙事语法和叙述诗学时,完全可以将作品视为结构物,因为它们仅仅起到结构之例证的作用。但是,在进行叙事批评(即阐释具体作品的意义)时,则应该将作品视为交流行为,关注作者、文本、读者、语境的交互作用。也就是说,具体批评阐释与总体模式建构不是一回事,不可混为一谈。
国内外学界都认为西方经典叙述学或结构主义叙述学已经过时,已被“后经典叙述学”[15]“后结构主义叙述学”[16]或“后现代叙事理论”[17]所替代。但只要能够看清语法/诗学与批评之间的分工,看清前者并不需要关注读者和语境,就会意识到前者并不过时[18]。笔者作为顾问编委参与了2005年由伦敦和纽约的Routledge出版社出版的《Routledge叙事理论百科全书》的编撰工作[19],其中不少词条均为经典叙事语法和叙述诗学的基本概念和分类,编撰者们旨在全面清楚地介绍这些概念和分类,并在有必要时进行修正和补充。可以说,这些学者(主要是美国学者)是在继续从事经典叙述学。第一主编赫尔曼(D. Herman)20世纪90年代以来十分强调读者和语境的作用,但他为该百科全书写的一个样板词条“事件与事件的类型”却无意中说明了经典叙述学脱离读者和语境的分类方法依然有效。在词条的开头,赫尔曼提到叙述学界近年来对事件类型的分析得益于一些相邻领域(行为理论、人工智能、语言学、语言哲学)的新发展,将“事件”与“状态”做了进一步的细分。在说明这些细分时,赫尔曼像经典叙述学家一样,采用的是脱离语境的实例,关注这些实例的不同语义特征和结构特征,并完全根据这些文本特征来进行分类。可以说,赫尔曼在此是在继续进行经典叙事语法的分类工作。在从事这样的工作时,只需关注结构,无须关注读者和语境。此外,进行这样的分类只需采用静态眼光,若涉及一连串事件之间的关系,则既可采用静态眼光来看事件之间的因果、逻辑和结构关系,也可采用动态眼光来观察事件的动态发展过程。若涉及的是叙事结构的发展演变,则需采用历史的眼光来看问题。这些不同眼光或方法可揭示出事物不同方面的特征,相互之间难以替代。与此相类似,我们可以仅仅关注叙事结构本身,也可以考虑读者会如何阐释叙事结构。赫尔曼在2002年出版的《故事逻辑》一书中[20],聚焦于读者对故事逻辑的阐释和建构。这是看问题的一个特定角度,与关注结构本身的叙述学研究构成一种互补,而非替代的关系[21]。
西方学者对于各派理论的互补性和多元共存的必要性往往认识不清。从20世纪70年代起开始盛行的解构主义批评理论聚焦于意义的非确定性,对于结构主义批评理论采取了完全排斥的态度。从80年代初开始,不少研究小说的西方学者将注意力完全转向了文化意识形态分析,转向了文本外的社会历史环境,将作品视为一种政治现象,将文学批评视为政治斗争的工具。他们反对小说的形式研究或审美研究,认为这样的研究是为维护和加强统治意识服务的。在这种“激进”的氛围下,经典叙述学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这些西方学者对形式、审美研究的一概排斥,很容易使人联想起我国十年动乱期间的极“左”思潮。那时,文学作品被视为代表资产阶级思想的毒草,对文学的美学研究则被视为落后反动的行为。改革开放以后,这种极“左”思潮方得以纠正,我国学术研究界迎来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春天。笔者曾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美国发表了几篇论文,面对美国学界日益强烈的政治化倾向,联想到“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极“左”思潮,决定暂时停止往美国投稿,立足于国内进行研究。在英国,尽管学术氛围没有美国激进,但由于没有紧跟欧洲大陆的理论思潮,叙述学研究一直不太兴旺。美国叙述学家只好转向欧洲大陆。1995年美国经典叙述学研究处于最低谷之时,在荷兰召开了以“叙事视角:认知与情感”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到会的至少有一半是北美学者,他们说当时在北美召开“叙事视角”研讨会是不可能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美国学者意识到了一味进行政治文化批评的局限性,这种完全忽略作品艺术规律和特征的做法必将给文学研究带来灾难性后果。他们开始重新重视对叙事形式和结构的研究。2000年在美国叙事文学研究协会的年会上举行了“当代叙述学专题研讨会”[22]。当时,与会代表纷纷议论说“叙述学回来了”。诚然,这是一个经典叙述学与后经典叙述学共存的研讨会,而且也无人愿意承认自己搞的是经典叙述学,但人们之所以会宣告“叙述学回来了”正是因为这一研讨会带有较强的经典叙述学的色彩。在21世纪的前五年,笔者抓住研究风向开始回暖的时机,在美国连续发表了几篇论文[23],着重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对解构经典叙述学的论著进行反击,二是对经典叙述学的一些混乱和模糊之处进行清理,对有关理论模式和概念进行修正和补充。毋庸置疑,只有在学界真正认识到经典叙述学具有继续发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之后,经典叙述学才有可能再次兴旺发达。
其实,经典叙述学的著作在西方依然在出版发行。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出版社1997年再版了巴尔(M. Bal)《叙述学》一书的英译本。伦敦和纽约的劳特利奇出版社也于2002年秋再版了里蒙-凯南(S.Rimmon-Kenan)的《叙事虚构作品:当代诗学》一书,在此之前,该出版社已经多次重印这本经典叙述学的著作(包括1999年的两次重印和2001年的重印)。2003年11月在德国汉堡大学举行的国际叙述学研讨会的一个中心议题是:如何将传统的叙述学概念运用于非文学性文本。不难看出,理论模式依然是经典叙述学,只是拓展了实际运用的范畴。在当今的美国叙述学领域,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十分奇怪的现象:几乎所有叙述学家都认为自己搞的是的后经典叙述学,经典叙述学已经过时,但他们往往以经典叙述学的概念和模式为分析工具。在教学时,也总是让学生学习经典叙述学的著作,以掌握基本的结构分析方法。笔者认为,这种舆论评价与实际情况的脱节源于没有把握经典叙述学的实质,没有意识到经典叙事语法和叙述诗学并不需要关注读者和历史语境。若认清了这一点,就会看到后经典叙述学与经典叙述学是一种共存关系,而非取代关系。
目前,国际上的叙述学与文体学研究在不断向前推进。以英国学者为主体的诗学与语言学协会(Poetics and Lingustics Association,简称PALA)、以美国学者为主体的国际叙事研究协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Narrative简称ISSN)和以欧洲学者为主体的欧洲叙事学协会(European Network of Narratology简称ENN)起着某种中坚的作用。PALA每年召开年会,并于1992年创办了会刊《语言与文学》(Language and Literature)将其发展成与美国的《文体》(Style)并列的顶级期刊,对文体学研究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24]
另外两个国际学术组织则对叙述学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以美国为基地的国际叙事研究协会(原称“叙事文学研究协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十分注重跨学科研究,不少会员将叙述学与女性主义、新历史主义、计算机科学、社会语言学、读者反应批评、认知科学、哲学、后殖民主义等众多理论和批评方法相结合,不断取得新的研究成果。[25]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推出的“新叙事理论译丛”就是这些成果的一个缩影。为了拓展创新,近年来不少会员(主要是美国学者)把注意力转向了大众文化和其他媒介,包括电视连续剧、连环漫画、电子游戏等等。这种关注在该协会2016年于阿姆斯特丹举行的年会上显得相当突出(尤其是具有引导性质的大会发言)。这种向大众文化和多媒体的转向有利于叙事研究的范畴扩展,但所关注的对象往往难以深挖,相关发言和论著倾向于表面描述,流于浅显,不利于叙事批评向纵深发展,也对叙事理论的发展造成另一种冲击。
在这一方面,欧洲叙述学协会(ENN)起了某种平衡作用。[26]该协会2017年秋在布拉格举行第五届双年会,会议主题是“叙事与叙述学:改变叙事结构”(Narrative and Narratology:Metamorphosing the Structures)。“结构”是经典(结构主义)叙述学最根本和最重要的研究范畴和理论概念。然而,后经典叙述学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对叙事结构本身的研究,而把注意力转向了对叙事的文化阐释、跨学科研究或者历史/历时性研究。会议的征文函对此明确提出批评,号召大家把注意力转向“经典叙述学的潜能”,从新的角度关注叙事结构的功能。与此同时,也提出经典叙述学需要进行探讨,加以修订,以便更好地在未来的叙事研究中发挥作用。由于笔者一直在捍卫经典叙述学,会议特邀笔者做大会主旨报告,[27]题目是“双重叙事运动会如何改变和拓展叙述学”(探讨对象为经典叙述学理论)。其实,经典叙述学和后经典叙述学都很重要,不可偏废,只是需要把握好发展方向。从这次欧洲叙事学协会双年会的具体议题来看,目的不是用经典叙述学来取代后经典叙述学,而是希望经典叙述学理论能更好地在后经典的研究中发挥作用。笔者另文探讨了后经典叙事理论,[28]本书集中关注经典叙述学以及它与小说文体学的关系。[29]
令人感到欣喜的是,中国学界在经历了多年政治批评之后,改革开放以来,欢迎客观性和科学性,重视形式审美研究,为经典叙述学和文体学提供了理想的发展土壤。在美国经典叙述学处于低谷的20世纪90年代,国内的经典叙述学翻译和研究却形成了高潮。可以说,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经典叙述学和小说文体学在我国小说批评理论界产生了较大影响,研究论著不断问世[30],越来越多的大学开设了西方文体学和叙述学方面的课程。对于我国的小说文体和叙述研究以及忽略小说形式的“内容批评”来说,西方经典叙述学和文体学无疑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小说批评理论在这一方面的扩展、深化和更新也必然会对我国的小说创作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书试图对西方经典叙述学和小说文体学的一些主要理论模式进行较为深入系统的评析,以澄清有关概念,并通过实例分析来修正、补充有关理论和分析模式。特别对这两个学科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梳理与探讨,以帮助填补这方面学术研究的空白。全书分为上、中、下三篇。上篇对经典叙述学的理论进行系统评析,集中对“结构”这一层次进行探讨。中篇阐明了文体学的有关理论、阐释原则和分析模式,涉及的是“文体”这一层次。下篇系统探讨叙述学的“话语”与小说文体学的“文体”之间的辩证关系。本书认为,在小说的形式技巧这一层面上,“话语”与“文体”呈互为补充的关系,只有兼顾两者才能对小说的形式技巧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话语”与“文体”之间有两个重要的重合面:叙述视角和表达人物话语的不同方式。尽管叙述学家和文体学家均关注这两个层面,但他们在分析时仍表现出在对象上和方法上的诸种差异。本书综合采用叙述学和小说文体学的研究方法,从不同角度对这两个层面展开系统深入的研究。
本书有两个主要目的:一为填空补缺,对于一些被批评理论界迄今忽略的问题投以了较重笔墨,而对于已引起关注的问题则论述从简或从略。譬如,虽然故事范畴的情节研究在经典叙述学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但由于该研究已引起了国内一些学者的注意,陆续出版了有关译著和论著,为了避免重复,本书对该范畴研究的介绍从简。与此相对照,作为叙述学与文体学重合面之一的“表达人物话语的不同方式”未引起国内批评界的重视,因此本书进行了详细讨论。叙述学与文体学的另一重合面“叙述视角”已引起了国际和国内批评界的重视,但有的问题迄今为国内外批评界所忽略,譬如视角越界现象以及第一人称叙述与第三人称有限视角叙述在视角上的差异,对此,本书也作了重点论述。本书的另一目的在于澄清一些迄今模糊不清的问题,主要是来自西方理论界的概念上和分类上的混乱。本书对这些问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的讨论。
叙事语法、叙述诗学毕竟构成后经典叙述学重要的技术支撑。经典叙述学若存在问题或发展滞后,难免影响后经典叙述学的发展。换个角度说,若经典叙述学能健康发展,就能推动后经典叙述学的前进步伐;而后者的发展也能促使前者拓展研究范畴,更新研究工具。这两者构成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本书旨在对经典叙述学的发展做出贡献,并旨在梳理叙述学与文体学之间既互为对照、又互为补充的辩证关系,促进两者之间的结合。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国内外文学研究界都会出现“经典”与“后经典”叙述学进一步互帮互补,携手共进的良好局面。并通过与文体学相结合,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叙事作品形式层面的研究,为提高创作、欣赏和评论叙事作品的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1] 国内将法文的“narratologie”(英文的“narratology”)译为“叙述学”或“叙事学”,但在我看来,两者并非完全同义。“叙述”一词与“叙述者”紧密相连,宜指话语层次上的叙述技巧,而“叙事”一词则更适合涵盖故事结构和话语技巧这两个层面。在《叙事学辞典》(Univ. of Nebraska Press,1987)中,普林斯(Gerald Prince)将“narratology”定义为:(1)受结构主义影响而产生的有关叙事作品的理论。Narratology研究不同媒介的叙事作品的性质、形式和运作规律,以及叙事作品的生产者和接受者的叙事能力。探讨的层次包括“故事”与“叙述”和两者之间的关系。(2)将叙事作品作为对故事事件的文字表达来研究(以热奈特为代表)。在这一有限的意义上,narratology无视故事本身,而聚焦于叙述话语。不难看出,第一个定义中的“narratology”应译为“叙事学”(即有关整个叙事作品的理论),而第二个定义中的“narratology”则应译为“叙述学”(即有关叙述话语的理论)。在为本书第一版命名时,为了突出与文体学的关联,我特意采用了“叙述学”一词。但本书有的部分(尤其是第二章)探讨了故事结构,就这些部分而言,“叙事学”一词应该更为妥当。在难以“两全”的情况下,为了文内的一致性,本书姑且作为权宜之计统一采用“叙述学”一词。参见申丹:《也谈“叙事”还是“叙述”》,《外国文学译论》2009年第3期。
[2]R. Fowler.(ed.),Style and Structure in Literature,Ithaca:Cornell Univ. Press,1975,pp. 10-12。值得一提的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文体学家在分析中借鉴了叙述学的有关模式,如M. Fludernik,The Fictions of Language and the Languages of Fiction,London:Routlege,1993(该书集中对自由间接引语进行探讨,该书作者后来成了叙述学家);J.Culpeper,Language and Characterization,London:Longman,2001;P. Stockwell.Cognitive Poetics,London:Routledge,2002.(详见第八章第四节)
[3]L.Spitzer,Linguistics and Literary History,Princeton:Princeton Univ. Press,1948.
[4]R. Jakobson,“Closing Statement:Linguistics and Poetics,”in T. A. Sebeok(ed.),Style in Language,Cambridge:MIT Press,1960,p. 377.
[5]但“叙述学”一词直到1969年方始见于托多洛夫(T.Todorov)所著《〈十日谈〉语法》(Grammaire du Décaméron,The Hague:Mouton)一书中。
[6]G.Prince,“Narratology,”in M. Groden and M. Kreisiwirth(eds.),The Johns Hopkins Guide to Literary Theory and Criticism,Baltimore:The Johns Hopkins Univ. Press,1994,pp. 524—527.
[7] 详见第五章第一节和第八章第一节。
[8] G. Genette,“Discours du récit,”a portion of Figures Ⅲ,Paris:Seuil,1972.
[9]W.C.Booth,The Rhetoric of Fiction,Chicago:Chicago Univ. Press,1961.
[10] 芝加哥学派对新批评仅仅注重语言现象进行了激烈的批评,但两者都是形式主义批评家族的成员,在根本原则和立场上基本一致。
[11]详见拙文《经典叙事学究竟是否已经过时?》,《外国文学评论》2003年第2期;Dan Shen,“Why Contextual and Formal Narrotologies Need Each Other,”JNT:Journal of Narrative Theory 35. 2(2005):141-171;Dan Shen,“‘Contextualized Poetics’ and Contextualized Rhetoric:Consolidation of Subversion?”in P.K. Hansen et al.(eds.),Emerging Vectors of Narratology,Berlin:De Gruyter,2017,pp.3-24.
[12]M.Kearns,Rhetorical Narratology,Lincoln and London:Univ. of Nebraska Press,1999,p. 5.
[13]M.Kearns,Rhetorical Narratology,p. 10.
[14]See M.A.K.Halliday,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London:Edward Arnold,1985.
[15]See D. Herman,“Introduction,”in Narratologies,D. Herman(ed.),Columbus:O-hio State Univ. Press,1999.
[16]S. Onega and J. A. G. Landa,Narratology:An Introduction,London:Longman,1996.
[17]See M. Currie,Postmodern Narrative Theory. New York:St. Martin,1998.
[18] 详见申丹:《经典叙事学究竟是否已经过时?》,《外国文学评论》2003年第2期,以及前言第7页脚注①中提到的笔者在国际上发表的两篇论文:Shen 2005和Shen 2017。
[19]D. Herman,M. Jahn and M. L. Ryan(eds.),Routledge Encyclopedia of Narrative Theory,London:Routledge,2005.
[20]D. Herman,Story Logic,Lincoln:Univ. of Nebraska Press,2002.
[21]See Dan Shen,“The Future of Literary Theories:Exclusion,Complementarity,Pluralism,”Ariel 33(2002),pp. 159-180.
[22]美国Narrative(2001)第9卷第2期特邀主编卡法莱诺斯写的编者按说明了这一专题研讨会的缘起:“1999年在达特茅斯举行的叙事文学研究协会的年会上,申丹在一个分会场宣读的探讨视角的论文吸引了十来位叙述学家。他们都在自己的论著中对视角进行过探讨,而且相互之间也阅读过有关论著。在申丹发言之后进行的讨论引人入胜,但时间太短,因为接着需要讨论下一位学者的发言。然而,会议刚一结束,在场的三人:杰拉尔德·普林斯、詹姆斯·费伦和我自己就开始商量如何组织一个专题研讨会,以便有更多的讨论时间进行类似的交流。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们三人做出了计划,组织了在2000年亚特兰大年会上由四个分会场组成的‘当代叙述学专题研讨会’……”。这一专题研讨会构成了亚特兰大年会上一个突出的高潮。“当代叙述学专题研讨会”几乎每年都举行。2003年10月还在俄亥俄州立大学举行了一个类似性质的国际叙事理论研讨会。
[23]Dan Shen:“Narrative,Reality,and Narrator as Construct,”Narrative 9(2001); “Defense and Challenge:Reflections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Story and Discourse,”Narrative 10(2002);“Breaking Conventional Barries:Transgressions of Modes of Focalization,”New Perspectives on Narrative Perspective,New York:SUNY Press,2001;“Difference Behind Similarity:Focalization in Third-Person Center of Consciousness and First-Person Retrospective Narration,”Acts of Narrative,Palo Alto:Stanford Univ. Press,2003; and “What Do Temporal Antinomies Do to the Story-Discourse Distinction?:A Reply to Brian Richardson's Response,”Narrative 11(2003);and “Why Contextual and Formal Narrotologies Need Each Other,”JNT:Journal of Narrative Theory,32.2(2005).
[24] 《语言与文学》更加重视语言学模式的应用,而《文体》则更加重视文学效果的探讨。
[25]叙事文学研究协会(SSNL)于1984年在美国成立,当时的会刊是《叙事技巧杂志》(Journal of Narrative Technique),1993年创办了新的会刊《叙事》(Narrative),并发展成叙事研究领域的顶级期刊。由于研究范围不断向文学之外扩展和越来越多美国之外的学者加盟,2008年春经过网上投票,决定更名为“国际叙事研究协会”(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Narrative,简称ISSN)。
[26] 因为国际叙事研究协会以美国学者为主体,因此欧洲学者发起成立了这一协会(European Network of Narratology,2009年在汉堡大学成立,每两年召开一次学术会议)。该协会十分重视对故事结构的研究,应该翻译成“欧洲叙事学协会”,但为了本书内部的统一性。权且在本书内部采用“欧洲叙述学协会”这一译法。参见申丹:《也谈“叙事”还是“叙述”》,《外国文学评论》2009年第3期。
[27]在2013年于巴黎召开的欧洲叙述学协会第3届双年会上,笔者也应邀做了捍卫经典叙述学的大会主旨报告,题目是“Contextualized Poetics and Contextualized Rhetoric:Consolidation or Subversion?”这篇论文被首篇发表于Per Krogh Hansen,et. al.主编的会议论文集Emerging Vectors of Narratology,Berlin and Boston:De Gruyter,2017,pp. 3-24.
[28] 申丹:“下篇:后经典小说叙事理论”,申丹、韩加明、王丽亚:《英美小说叙事理论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03-298页。
[29] 由于探讨对象是经典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的关系,因此没有涉及文体学的一些最新发展。
[30] 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出版的经典叙述学方面的著作包括:徐岱的《小说叙事学》(1992)、傅修延的《讲故事的奥秘——文学叙述论》(1993)、罗钢的《叙事学导论》(1994)、胡亚敏的《叙事学》(1994;第2版2004)、周靖波的《电视虚构叙事导论》(2000)、董小英的《叙述学》(2001)、王阳的《小说艺术形式分析:叙事学研究》(2002)等等。杨义的《中国叙事学》(1997)和王平的《中国古代小说叙事研究》(2001)等也借鉴了西方叙述学的模式和方法。介绍研究西方文体学的论著也不断问世,其中包括秦秀白的《文体学概论》(1991),钱瑗的《实用英语文体学》(1991),徐有志的《现代英语文体学》(1992),郭鸿的《实用英语文体学》(1993),申丹的《文学文体学与小说翻译》(1995[2007第5次印刷]),王文融的《法语文体学教程》(1997),刘世生的《西方文体学论纲》(1998),张德禄的《功能文体学》(1998),王守元的《英语文体学要略》(2000),胡壮麟的《理论文体学》(2000)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