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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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打破各门户之见,信息共享利益大
•隔岸观火

兵法原意

隔岸观火的意思是隔着河看失火。比喻置身事外,别人危难时不去救助,而选择袖手旁观的态度。

内审延伸

同一集团中各独立核算的事业部、子公司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内部竞争关系,但是在一些领域,诸如采购、销售、技术等方面,适当地放弃“门户之见”、避免隔岸观火,通过资源整合、技术交流,采取“统采统购”,也许更符合集团的整体利益,各下属公司及部门也能获益,而内部审计部门通过“绩效审计”完全可以充当合作共赢的“催化剂”。

内审案例

案例背景是我们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对下属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采购审计。在对A公司招投标和询比价资料进行的抽样检查中,发现询比价资料存在明显的缺陷,普遍存在缺少二次报价支撑文件的问题。而且很多时候未对供应商报价约定报价的最后时限,各供应商报价间隔过长,存在串标风险,例如纸箱询比价,三家供应商报价分别为5月1日、5月10日、5月28日,时间跨度接近1个月,极易产生各供应商之间串标的风险。再进一步深入,发现部分报价单缺少印章,不具备法律效力,更有甚者部分报价资料印章存在作假嫌疑;另外,有的采购业务员为达到制度规定的最低询价家数,用之前的询价单冒充当期询价单。

对于这些问题,若按照合规审计流程处理,我们要对采购部门管理者及相关的采购员进行“诫勉谈话”、出具整改建议。但是我判断如此混乱的采购管理,一定有管理提升、费用节降的空间,同时也希望此次审计不局限于最基本的合规审计,期盼通过我们更深入的绩效审计所提出的建议,让企业实实在在得到改善带来的好处。因此我希望集团内同物资采购进行横向比较,寻找节降费用的空间,因为集团内与A公司产品结构相同的还有另一家B公司,A公司很难取得B公司的采购数据,但是作为集团的审计部门,我们是方便取得相关数据的,所以我们对比了相关采购数据,发现A公司部分物资的采购价格,由于缺乏询比价机制,未能适时调整价格,较B公司采购金额高一些,存在可节降成本的空间。例如:采购**公司的粘着剂HK-10,2016年3月份以前A公司与集团内B公司的价格同为210元/千克,而3月份之后B公司通过询比价流程将价格节降至208元/千克,而A公司一直沿用210元/千克,价差为2元/千克,3月至8月较B公司多付了11 380元(见表9-1)。

表9-1 集团下属A、B公司同种物料采购情况对比分析表

同时我们扩大抽样范围,发现由于集团内信息不畅、B公司采购人员不尽职等多重原因的影响,全年采购成本有40万元以上的节降空间。因此我们建议从制度入手,建立集团内采购信息定期分享制度,打破“门户之见”,避免隔岸观火、各自为政,同时部分物资实行“统购”,通过采购量上的增加,转化为价格谈判的优势,最终让集团及各下属公司都获益。

案例总结

内部审计不光是简单的合规检查,更需要审计师站在管理者的角度,通过战略眼光,推动内部审计从合规审计向绩效审计发展,从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审计发展;做好各期间的“媒介”和“转化剂”,打破企业壁垒,寻求整体目标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