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背景下, 艺术法规教育彰显出特有的历史责任与巨大的时代机遇, 艺术法规素养培育无疑是当代高素质文化艺术人才必备条件,也是法治社会与市场经济对法律和文化艺术人才的客观要求。
作为一个特有的学习研究领域, 艺术法规具有交叉面广、理论性较强的特点。因此, 对理论知识深入而透彻的学习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如果我们一味地沉陷理论之中, 时而久之不仅认为艺术法规是一门索而无味的学问, 而且会对它产生学习的厌倦感。因此, 在学习和研究中研习现实生活里具体、生动、真实的案例就显得尤为必要。学习者通过对与现实生活紧密相关的案例的案由分析, 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 搜索相关的法规, 确定适用的法律, 到最后做出自己的最终判断。这一研习过程, 可以使学习者从被动学习转化为主动学习, 同时使学习者对艺术法规的理解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 能够增强学习者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著名大法官霍姆斯 ( 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 在他的代表作《习惯法》( The Common Law) 中写道: “法律生命并非逻辑, 而是经验。”正如社会生活总是纷繁复杂的, 社会生活中实际发生的案例, 使原本抽象的法律规则和法学理论以社会生活的方式生动地展现出来, 将书本上的法转化成生活中的法, 由此以更为高效的方式训练学习者的法律实践能力并最终形成对法律的理性认识。同时,案例具有典型、形象、直观等特点, 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 易于学习、理解,通过案例研习能加强学习者的感知印象, 引发学习者的兴趣, 发挥学习者主体作用, 调动其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从而更好地理解艺术法规, 灵活准确运用相关法律知识。
艺术法规案例研习是向学习者传授艺术法律知识, 培养学习者应用相关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具有虚拟现实互动性的学习过程。案例研习既是理论学习的有益补充, 同时也是提高学习者掌握和运用实际法律手段的有效途径。《国外艺术法规经典案例》正是基于此目的, 希望广大学习者通过对艺术法规经典案例的研习, 巩固和更新相关艺术法规理论, 最终能够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即, 能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去解决艺术领域的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 并从中获得启发。为进一步完善艺术法规案例, 将其作为传统理论学习方法的有益补充, 本书引进了国外14部近一个世纪的与音乐作品及音乐著作权人相关的经典案例呈现给读者。这些经典案例极具代表性, 堪称艺术法判例中的典范, 且, 判决均出自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力的著名大法官之手, 让我们在了解艺术法规的同时, 也欣赏到法官们的审判艺术。本书在基本保留英文案例全文的基础上, 采用中英文对照的形式进行编排, 同时为了便于读者阅读, 译者在不影响案例阅读、理解的基础上,对英文案例进行了一定的删节处理。 《国外艺术法规经典案例》一书, 历时三年进行案例的精心选取、翻译和整理, 希望它的出版能够对大家的学习和工作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