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二里头文化时期的研究与发掘
“初期国家”这一概念,在中国考古学界和历史学界不太常用,而习惯冠以具体的历史王朝名称,比如“夏代国家”“夏王朝”“商王朝”或“商王国”等。二里头文化和二里岗文化时期的考古学文化也多被称为夏商考古。而一般常见的“早期国家”这一名称,也多指王朝国家出现之前的酋邦社会阶段,比如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龙山文化、陶寺文化和良渚文化等。由此可以看出,中国考古学界对于“王朝”的概念极为重视。日本考古学界的习惯与中国相近,也多冠以王朝的概念,比如“夏王朝”“殷王朝”或“中国早期王朝”等。① 从很早开始,文献中记载的夏朝和商朝就被认作历史上最初的王朝国家。② 因此,在中国学术界,特别是考古学研究中,最初的国家指的就是夏代和商代前期,显示着中日考古学界相对于考古学资料更偏重于文献记载的倾向。本书的题目之所以取初期国家,并不是不重视王朝,而是因为本书的重点在于陶器资料的分析,而仅有陶器资料是不能解释王朝这一需要文献以及更多其他论证资料阐释才能确定的概念的。因而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中国初期国家形成过程(二里头文化、二里岗文化)中的地域间动态上,而不去追究他们究竟相当于文献记载中的哪个王朝。但是笔者认同二里头文化相当于夏王朝、二里岗文化属于商代前期王朝的基本概念。①
从1931年开始,中国初期国家的研究历史已经跨越了90多个年头。在进入本书研究之前,本着对历史研究和研究者的尊重,和更好地理解本书选题的目的,本章充分展示前人在本课题上的研究成果。这里首先整理总结有关夏商考古的先期研究,并将这一研究史区分为二里头文化时期(夏代考古)和二里岗文化时期(在商代考古中为商代前期),以此回顾这一丰富多彩的学术研究历史。
一、二里头文化的成立和分期研究
对二里头文化的研究是从1959年徐旭生先生发现和试掘二里头遗址开始的。② 但是从考古学的角度对夏王朝历史进行复原研究的开端,应该是1931年梁思永发掘后岗遗址。后岗遗址发掘中虽然没有发现和二里头文化(夏代)直接相关的遗物,但是确认了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和商文化在地层上的先后关系。③ 1931年,徐中舒发表论文《再论小屯与仰韶》,认为仰韶文化的部分遗物和分布区域与夏人有关,但是没有提出夏文化的概念。④ 翦伯赞表示同意徐中舒的观点。⑤ 而范文澜认为龙山文化出土的黑陶与文献记载中“夏后氏尚黑”一致,提出龙山文化也许是夏人文化的推论。⑥ 以上先期研究表明,虽然是根据发掘出土的考古实物进行的研究,但是根据有限的出土遗物来印证文献记载中王族与考古学文化的关系是非常困难的,而这种将考古学资料和文献资料相结合的方法也是需要更多方面的论证和讨论才能结合对比的。
1953年在河南省登封县玉村进行的考古发掘中,发现了晚于龙山文化、而早于郑州二里岗文化的考古学文化遗存①,由此引起相关学者的注意。1956年,又在郑州市西郊外的洛达庙村发掘了与玉村遗址出土内涵一样的遗物,由于这一遗址出土的遗物较玉村更加丰富,因而被命名为洛达庙文化,但是当时并没有完全认识到这一文化的重要性。② 1959年徐旭生以探寻夏王朝遗址为目的,对河南省西部和山西省西南部进行了大规模的考古学实地调查,其间发现了二里头遗址,并确认了这一遗址的内容与先前发现的洛达庙文化是一致的。③ 从此二里头遗址发掘资料作为典型的二里头文化的代表,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并由此开始了对夏文化、二里头文化真正意义上的考古学研究。1962年夏鼐将以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文化命名为二里头文化。从此属于这一时期的遗址在各地相继得以发掘和调查。④
从1960年到1964年的几年间,二里头遗址中首次发现了1号宫殿,以此为契机,二里头遗址是二里头文化的中心性遗址这一看法得到了学术界的极大重视。⑤ 同时,从1959年发掘开始,二里头遗址就出土了非常丰富的陶器资料,以陶器资料为基础的考古学分期研究也积极展开,并提出了二里头遗址陶器的第一个分期方案,即20世纪60年代所分的早、中、晩三期。⑥ 到了1972年,随着2号宫殿的发掘,又根据遗迹现象将二里头遗址的陶器细分为四期。⑦ 以这个四期分期编年为基础,学术界展开了对二里头文化的特点以及文献上相当于哪个王朝等问题的热烈讨论,并成为那一时期学术讨论的中心议题。此后从20世纪70年代迄今的50多年间,学术界关于夏文化的认识有各种各样的观点,其中包括夏文化是否包含河南龙山文化、夏文化的所在地⑧等问题。1977年,在河南省登封县王城岗遗址发掘现场召开的研讨会上,这些问题又一次成为讨论的焦点。以安金槐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河南龙山文化晩期和二里头文化的一期、二期为夏文化,三、四期属于商文化①;而以邹衡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则认为二里头文化从一期到四期全部属于夏文化,特别强调河南龙山文化不是夏文化。② 1980年孙华根据二里头遗址1号宫殿的兴废年代,认为宫殿的兴废代表二里头遗址存在着王朝的更替,因而提出了新的分期方案,他认为二里头文化的一至三期是夏文化,宫殿废弃的四期是早商文化(二里岗文化、商代前期)③,打破了学术界多年来以安金槐和邹衡的观点为主进行的讨论。近年来,随着中国夏商周断代工程研究项目对偃师商城新发掘小城内的考古学资料的研究,进一步验证了二里头文化三期和四期是夏商文化分界的编年观点,二里头遗址的一至三期为二里头文化,四期是早商文化的观点几乎得到了公认,支持了孙华当年的学术观点。④
20世纪90年代后期启动的夏商周断代工程,进一步推动了夏商文化的研究调查和考古发掘,一些重要遗址的发掘均属于研究计划性质,因而这些考古发掘所获得的资料更具有科学性和严谨性,学者们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也突破了以往的固有观点,是夏商周考古学取得丰硕成果的一个时期。首先是对偃师商城的发掘和研究取得了明显的成果。特别是1998年以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队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偃师商城宫城遗址进行的发掘获得了非常重大的发掘成果,并就这些考古新发现进行了系统研究。⑤
2015年出版的《二里头1999—2006》⑥考古报告中,发掘者将原有的二里头遗址四期编年又细分成四期八段,并首次发现了属于二里头文化四期晚段的6号宫殿建筑,也清楚地发现了更多二里头四期晚段地层与灰坑中漳河型文化与岳石文化陶器数量的增加。因此二里头遗址发掘者赵海涛认为,这一阶段虽然发现了6号和11号、10号与3号宫殿基址以及一些作坊遗址,但是已经不是二里头文化,因为许多灰坑出土的陶器中下七垣文化与岳石文化的因素增多。同时参照郑州大师姑与望京楼二里头文化城址的废弃,它们均显示了这一时期二里头文化的整体衰败。① 2017年李伯谦撰文对新近年轻学者赵海涛、侯卫东等的研究进行了述评。② 他认为这些研究重申了夏商文化分界的问题,并同意以上学者主张的夏商文化分界在二里头文化四期晚段。
2014年在偃师召开的第二届“夏商都邑与文化”研讨会上,赵春青阐述了他发掘研究的新砦遗址的内涵与意义③,他认为新砦遗址的二期是王湾三期文化与二里头遗址一期的过渡期,绝对年代为公元前1870年—公元前1720年之间,因其独特的文化特征,可以命名为新砦二期文化,并认为这是探讨夏文化的新支点,因而意义重大。而二里头遗址的发掘者许宏则在近几年内连续撰写了三部专著④,对二里头文化以及早商文化的历史以及与周边地域的关系、国家体制、王朝更替等进行了新的研究尝试,并提出在发现明确文字记载之前,将二里头文化定为夏文化为时过早,由此引发新一轮夏商文化的争议,引起学术界的反响。而孙庆伟的《鼏宅禹迹》⑤从文献史料角度证实夏文化的存在以及与二里头文化的密切关系。随着考古新发掘资料与研究成果的增加,与二里头文化在年代上共存的一些遗址的新发掘成果也对二里头文化的研究有一定的影响力。近年来陕西北部石峁石城遗址的新发现以及陶寺遗址的新发现为考古学界重新审视二里头文化及其意义产生了不小的震动。由于石峁石城遗址面积巨大,内涵丰富,特别是其绝对年代进入夏纪年等现象为学术界重新思考二里头文化形成过程中与周边文化的关系提供了新资料。而易华以《齐家华夏说》⑥主张分布于甘青宁一带的齐家文化是夏文化的前身。总结以上国内学术界对夏文化、二里头文化的研究历程与多元化的学术观点,都从不同的学术视角积极推动了二里头文化的研究进程,也为本书的写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此外在原本对二里头、夏文化研究较少的欧美学术界,近年来随着中国考古研究的大幅进展,互相在学术上的交流机会和渠道都比以前增加了很多,这种状况也带动了欧美学术界对二里头文化的关注,并取得了相当有意义的研究成果。大多数欧美学者都同意二里头遗址是早期文明的中心,但是不认为它已经进入夏代国家阶段。① 还有的学者认为国内目前关于二里头文化的研究过于强调二里头中心文化对周边地区的影响,而较少论及周边地区文化对中心地区的影响以及周边地区之间的影响,认为以往的研究多在二里头遗址作为中国古代政治中心的前提下,将二里头与周边地区的区域间互动解读为“中心-边缘”关系。而事实上中国古代有三大核心区域,即二里头所在的河南地区,以及二里头两大邻区河东地区和河内地区。研究结果表明,二里头文化时期三个区域之间存在着高度复杂的相互作用网络。首先,由于军事冲突,河南地区与河内地区的关系日趋紧张。其次,河南地区与河东地区的紧张关系,可能是由于青铜铸造中对金属资源的竞争。虽然河南地区对河东地区的影响似乎更大,但河东地区与河内地区的关系似乎是稳定的,它们在二里头文化时期长期保持和平共处的局面。②
日本考古学界对夏商时期的考古学研究盛行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而之前他们多从文献记载和历史的角度进行研究,也取得了非常有意义的独特成果。饭岛武次相继出版有《夏商考古学研究》和《商周考古学研究》两部专著,是在对考古遗址实地考察的基础之上进行的系统研究。他基本同意二里头文化是商代前期文化的观点③,而此后在资料增加的基础上又对此进行了修正。浅原达郎对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关于夏文化的研究史进行了总结,他认为夏文化探索的结果不应该仅仅停留在确定哪个考古学文化是哪个王朝的问题上,而应该坚持多方面的研究,夏商文化是否同源自然会有解决的突破口。④ 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夏商文化的研究中,值得关注的有大贯静夫对二里头文化遗址的分布圈和遗迹的时代变迁进行的研究,和西江清高等在分析二里头文化的研究史和研究状况之上,从早期王朝这样一个视点出发而进行的研究。大贯认为,以二里头遗址所在的洛阳平原为中心而展开的二里头文化的扩张,反映了河南省嵩山南北和黄河北侧跨越地域的社会统合状况的存在。① 而西江则阐释了以王湾三期文化为基础形成的二里头文化向周边地区扩大的过程,是一个在短时期内不断吸收不同的传统文化而形成的具有多层性的不断创新的过程。② 小川诚则对二里头文化的陶器组合形式进行了研究,通过对二里头遗址出土陶器的器类构成、各个器类所占比例的分析来把握二里头文化的性质,进而研究其文化的空间分布和与后续的二里岗文化的关系。他认为二里头遗址中具有特征性的陶器共有12类,它们从一期到四期连续存在而没有缺失,并以此为基准对其他二里头文化遗址进行观察,认为二里头文化一期到四期均是相同的文化③,暗示了其结论与邹衡的观点一致。
2003年以后,冈村秀典的研究成果引人注目,他在《夏王朝——王权诞生的考古学》一书中对二里头文化进行了全面而独特的研究。他从文献记载和考古学资料两方面,对以夏王朝为代表的中国国家的形成进行了全面的论述。首先在第一、二章中,他对有关夏王朝的文献记载进行全面的搜罗整理,而不是像以往的研究那样,仅仅抽取文献记载中对自己学说有用的片段记载,然后在此基础之上探讨这些文献记载成书的历史背景。因为这些古籍的记载虽然都反映了一些夏王朝真实的历史,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些古籍的成书年代都在战国到汉代之间,因而在认为它反映的是夏王朝的历史的同时,还必须认识到文献作者所在的历史背景对历史事实的影响。第三章到第六章主要论述和分析考古学资料所反映的夏王朝。第三章概述了学术界探索夏王朝的历史,以及中国学者是如何确信和证明夏王朝存在的。因为对夏王朝的探索是中国考古学诞生以来的主要研究课题,它也是中国考古学研究史的一个缩影。第四章则以二里头遗址为素材,探讨王权以及中国最初成立的王朝国家是怎样的形态。第五章探讨二里头文化的人们的生活形态,并以环境学、农学和动物学等不同学科的方法进行了分析。可以说第四、五章是该书的核心部分,提出了许多新颖而独特的观点和研究方法。第六章则重点论述公元前2000年二里头文化的扩张与中国的形成,并对最初形成夏王朝文化的二里头文化所具有的原动力进行了积极的评价。
2014年冈村秀典又发表了他关于早期城市与国家的研究新成果。① 他认为中国早期城市可以划分为新石器时代的环壕聚落、公元前3000年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城郭聚落、公元前2000年左右以黄河中游为中心的以宫城成立为标志的王都和古代都市化的王都四个阶段,并认为以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阶段是最早的王朝国家。西江清高的研究也有新的进展②,他提出了以二里头文化为代表的中原王朝的政治领域的空间分布结构可以划分为畿内地域、次级地域和外域三重结构,并认为二里头文化是最早的中国雏形。2015年许宏发表论文③对日本考古学界对二里头文化、夏文化研究成果做了总结,认为自2000年以来,日本考古界的中国考古学家中逐渐形成了一股夏王朝肯定论的潮流。除了前面介绍的冈村秀典外,驹泽大学的饭岛武次④和九州大学的宫本一夫⑤也表明了相同的观点。
二、各地区二里头文化的发掘与研究
1.伊洛-郑州地区
首先是二里头文化中心区的伊洛平原,面积300多万平方米,是发现多组宫殿建筑基址、道路、车辙、铸造遗址、绿松石作坊、制陶作坊和墓葬区等重要遗迹的二里头文化大型中心遗址,自2000年以来,随着夏商周断代工程的推进,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研究性发掘。从2001年起,考古学家连续三年对宫殿区以及附近的道路系统进行发掘,首次发现了在宫殿区外围纵横交错的大路、宫城城墙等。这些发掘成果初步探明二里头遗址是具有中轴线规划的成组建筑基址,拥有约10万平方米的宫城以及城墙,这些表明二里头遗址是一处经过缜密规划、布局严整的大型都邑,进一步确认了二里头遗址的性质。对二里头遗址的研究是这一地区二里头文化研究的永恒主题,学者们除了研究遗址内宫殿遗址的分布、性质和相互关系外,还对出土陶器进行了细致的编年分期研究,为二里头文化建立了可参考的标尺。同时他们还分别对二里头遗址出土的青铜器、玉石器、绿松石镶嵌兽形牌饰、聚落形态等进行了分析,逐渐使周边地区诸二里头文化遗址的分布和性质得以明确。许宏等对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二里头遗址由中心区、一般居住区、墓葬区和其他手工业作坊区构成。中心区以带有城墙的宫城以及六座宫殿基址为主,周围有四条纵横交错的道路。而一般居住区分布在遗址的西部和北部。墓葬区没有固定的场所,而是散见于一般居住区周围。制陶和制骨作坊等也比较分散,但是在三区和六区的宫城东部和北部发现较为集中的制骨作坊。而最新发现的绿松石废料坑和铸铜作坊则位于宫城的南部。该研究初次明确了二里头遗址的具体分布形态。
在对二里头遗址计划性发掘与研究的同时,考古学家还在周边地区发现大量二里头文化时期的遗址。这些珍贵的第一手考古资料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分析基础。特别是2000年以来对洛阳盆地的大范围调查,明确了自裴李岗文化以来这一地区遗址数量的增减状况,也明确了二里头文化时期聚落在平面上的分布状况和结构。新发现的与以前发现的二里头文化遗址共125处,显示二里头文化时期是洛阳平原最繁盛的时期。① 这一时期陈星灿与刘莉还从夏商时期对自然资源的控制出发,对中心地区的二里头、偃师、郑州与周边地区的山西西南部的聚落性质及其所扮演的社会角色进行了研究。② 他们认为早期国家为了控制和获取自然资源,建立与中心地区紧密相关的供给网络,并验证在二里头文化时期,山西西南部的东下冯与垣曲聚落遗址就是具有这样性质的考古遗址。
袁广阔则撰书对整个二里头文化的聚落特征进行了论述③,确认二里头文化在周边地区的分布界限,并对诸遗址的大小级别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分析。他还就二里头文化一期到四期的发展与演变、扩张与退缩的分布态势对二里头文化在发展过程中的动态趋势进行了探索。而栾丰实撰文指出了二里头文化中的东方文化因素。④ 2000年初发现、发掘的大师姑二里头文化城址和2005年发现的平顶山市蒲城店二里头文化城址是首次在洛阳平原以外地区发现的二里头时期城址,因而引起学术界的重视,也突破了30多年来对二里头文化的认识。①位于郑州市西北约22千米的大师姑城址②被认为是二里头文化中晚期的城址,城址面积大约在20万平方米以下,呈不规则方形,城外有二里岗文化时期的城壕,显示其沿用到二里岗文化时期。许多学者就这一城址的性质及其与二里头遗址的关系、在二里头文化中的地位等问题展开了讨论,但是由于资料的限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结论。李伯谦③认为,大师姑二里头文化城址的发现再次证明了二里头文化一期到四期都是夏文化,因为大师姑城址始建于二里头文化二期,废弃于二里头文化四期。而营建于二里头文化一期早段的蒲城店城址位于二里头文化的南部边缘地带,面积约18万平方米,发掘者认为它可能是夏王朝在其统治早期在南方地带营建的军事性重镇。而2010年最新发现的新郑望京楼遗址是一座规模较大的从二里头文化到二里岗文化时期的城址。这些新发现的考古资料必将对二里头文化的研究产生较大的影响。④
2.科技考古的介入对二里头文化研究的影响
2000年前后,科学技术介入考古学的分析与研究,并逐渐趋于完善。从最初的环境考古学到如今细分的动植物考古学、人骨病理、食性、锶同位素、DNA等分析;石器微痕观察、使用痕迹的复原实验研究、制作技术过程的实验研究;玉石器产地的矿物学、微量元素分析,手工业体制以及在早期王朝国家阶段的状况;陶器制作技术的复原研究、民族学考察借鉴、制作工艺的实验研究、陶器残留物的生化学分析、制作痕迹与使用痕迹观察、炊煮方法的实验研究等,从陶器的生产、流通、消费到陶器的使用功能以及相应的饮食生活的复原研究等,都有了相当多的成果积累。⑤ 以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文化在科技考古方面起步最早,也多有成果。这些从2014年出版发行的《二里头1999—2006》考古报告中从第七章到第十一章均为科技考古成果报告可见一斑。年代测试、古代环境复原、动植物分析、人骨的各种鉴定分析均有涉及,也使得二里头文化研究成果超出以往任何阶段。二里头文化的研究不再是笼统的或者集中在几个争论不清的抽象课题上,而是具体到二里头文化的手工业生产体制、资源获取方式与地域、产品流通的特征与支配体制关系、人群的构成成分与人的流动、病理特征、饮食生活结构、炊煮方式等细化方面,使得二里头文化研究逐渐丰满立体化、具体化和多样化。
一些学者还对二里头遗址、南洼遗址和南寨遗址等出土的白陶、硬陶及原始瓷进行了研究。鲁晓珂、李伟东等人发表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成果之一——《二里头遗址出土白陶、印纹硬陶和原始瓷研究》首次从科学分析的角度对白陶、硬陶和原始瓷进行了分析。① 而李宝平等人则以“二里头遗址出土白陶产地的初步探讨及锶同位素分析的重要意义”为主题,就白陶原材料产地进行研究②,认为南洼遗址可能是二里头文化的一个白陶生产中心。他们比较了二里头与南洼出土的24片白陶中的多种微量元素,得到的结论是二里头出土的白陶可能是南洼产的,但是也有一部分不是,同时指出黏土中的锶同位素分析可以得出特定陶土的产地。栾丰实从考古学研究的角度以山东地区新石器时代出土的白陶进行了研究,并就山东与中原地区的关系进行分析。③
3.周边诸地域
伊洛-郑州以外地区的考古学研究也很盛行,这些地区虽然在时代上与二里头文化并行,但是其文化面貌却略有不同,呈现多种多样的构成状况。在与伊洛地区隔黄河相望的沁河、卫河上游和以漳河流域为中心的河南北部地区,虽然也发现了二里头文化的要素,但是更多的却是由不同的文化要素构成的遗址,因而被认为是先商文化的分布地区。④ 邹衡在1980年发表的论文中认为,河南北部的二里头文化时期的陶器特征与此后的二里岗文化有较多的继承性,因而可能是郑州商王朝成立以前的考古学文化,并提出了先商文化的概念。⑤ 邹衡在论文中根据陶器形态特征的差异和陶器组合将这一地区区分为漳河型、辉卫型和南关外型三个类型,并对各自的特点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以此论文和研究学说为契机,河南省北部的濮阳马庄、修武李固、武陟赵庄、温县北平奥、淇县宋窑以及河南东部的杞县鹿台岗等遗址相继得以发掘,极大地丰富了这一地区的考古学资料。李伯谦在详细分析这些新增资料后,把邹衡提出的三种类型中的漳河型和辉卫型看作先商文化,将其在年代上分为三期,并命名为下七垣文化。① 刘绪在对武陟和修武两县的考古资料进行详细分析后,提出了以沁河为界,东部为先商文化的分布区,以西则是二里头文化分布区,并同意漳河型和辉卫型为先商文化的观点。② 此后,李伯谦进一步研究认为,以二里头遗址为中心的夏文化主要分布在河南省西部和山西省西南部,而辉卫型和漳河型先商文化则分布在河南省北部和河北省南部一带,提出了这是两个起源地不同的考古学文化。③
王立新和朱永刚在同意李伯谦和刘绪观点的同时,提出了先商文化的形成主要来自本地的龙山文化,并吸收山西省中部地区的文化要素为主体,同时还受到了二里头类型、东下冯类型、岳石文化和大坨头文化的影响。④ 而张立东在详细分析整理淇县宋窑遗址资料之后,提出了漳河型是先商文化,而辉卫型则应该是一个独立的考古学文化的主张,并提出了辉卫文化的命名。⑤ 宋豫秦通过对河南省东部杞县鹿台岗、朱岗、牛角岗诸遗址的发掘、整理与研究,特别指出鹿台岗遗址出土的陶器包含二里头文化、漳河型文化和岳石文化三个系统,漳河型文化向南扩张后,停留在郑州东部地区的鹿台岗,与西部地区的二里头文化、东部地区的岳石文化接触而形成三种不同文化共存一处的杂居状况,并推测这正是历史上文献记载的夷、夏、商三族交流的结果。⑥ 与此相对,栾丰实撰文主张以山东地区为中心分布的岳石文化是先商文化。⑦ 1998年8月,在河北邢台召开的中国商周文明国际学术讨论会上,张立东对先商文化的研究史进行总括,他认为现在漳河型属于先商文化得到大多数学者的支持,但是1961年由《新中国的考古收获》提出的洛达庙类型文化是先商文化的观点有必要再次得到重视,并进一步讨论。① 而袁广阔则直接提出洛达庙类型文化就是先商文化的观点。②
为了探寻先商文化,学者们也开始了对郑州以及河南省东部地区相当于二里头文化时期考古学研究的关注。20世纪30年代,由殷墟发掘而引起的对商文化起源的探索,使得对殷墟文化之前的考古学文化的探索成为另一个目标。1932年,傅斯年发表《夷夏东西说》。他根据古文献中伊洛地区以西,或者山西省西南部为夏文化分布区,而河南省东部的商丘地区则是商文化的起源地的记载③,开始了在河南东部地区寻找商文化渊源的考古发掘。1936年,李景聃抱着同样的目的对河南东部的黑堌堆、造律台遗址进行了小面积的发掘,发现了新石器时代的陶器等遗物,但是并没有发现与商文化相关联的任何遗物或线索。④20世纪50年代以后,北京大学的邹衡撰文认为先商文化的起源地不是河南东部,而是河南北部和河北南部一带⑤,并为此在河南省北部和河南省东部一带进行了一系列考古发掘和调查。随着豫东杞县牛角岗、朱岗、段岗、鹿台岗等遗址的发掘,夏邑清凉寺遗址、鹿邑栾台遗址和山东西部的安丘菏泽堌堆遗址等岳石文化为主的遗址也相继得以发掘。⑥ 同一时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发掘队为了了解和确认二里头文化在东部的分布范围,也展开了在东部地区的发掘工作,但是除了在商丘坞墙遗址发现了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的文化层外,其他遗址并没有二里头文化的遗物⑦,相反却在河南省东南的周口地区发现大量二里头文化时期的遗址。⑧ 以山东省为中心分布的岳石文化20世纪70年代发现于山东平度岳石村,当时并没有直接命名为岳石文化。① 80年代后随着资料的增加,对岳石文化的认识不断加深,北京大学的严文明先生提出岳石文化的命名,此后岳石文化几乎在山东全省都有发现,其西部的分布到达豫东及郑州周边地区。②
商文化的起源地探索,即先商文化的探索大多以与二里头文化并行的北部的漳河型先商文化和东部的岳石文化为主要研究对象。岳石文化年代的上限与龙山文化相接,其下限则与二里岗文化下层期或略晚期相当,相对年代与二里头文化前后大致相当。以山东地区为中心分布的岳石文化的编年有多种方案,这里以综合考察岳石文化五个类型,并对与河南东部地区邻接的安丘堌堆类型进行详细分析的王迅所做的四期编年为分期参考。③ 岳石文化的地域类型研究也有多种结论,这里选择对堌堆类型进行了详细分析的严文明的五个类型学说为基本研究根据。④ 安丘堌堆类型与其他四种类型的不同之处在于包含较多的漳河型先商文化因素。而河南省东部地区的岳石文化遗址中也几乎都有漳河型先商文化的因素,因此应该属于堌堆类型。20世纪90年代开始,学术界开始关注对河南东部地区岳石文化的研究。栾台鹿寺遗址、夏邑清凉寺遗址和杞县鹿台岗遗址是以岳石文化要素为主体的遗址,但是却发现大量二里头文化和漳河型先商文化的要素。⑤ 而同一时期在河南省东部的西侧,一些二里头文化遗址中也发现了包含大量岳石文化、漳河型先商文化要素的遗址,因此有的学者指出这里是多种文化要素混杂的地区。⑥ 宋豫秦1994年发表论文,他以文化因素分析法对河南省东部不同陶器要素混杂的状况进行了分析,并引用文献,对各个不同系统陶器要素的来源进行了考证。他认为漳河型先商文化要素在河南东部地区大量存在的原因,在于商文化起源地河南北部的漳河型文化在二里头文化晚期向河南东部移动。而位于西部代表夏文化的二里头文化因素则是西部地区二里头文化向东扩张的结果,这些要素与来自东部的岳石文化交错相处,形成三种不同考古学文化要素混杂的局面。岳石文化与商文化并没有继承关系,而是东方夷族的文化。① 栾丰实则撰文提出不同学说,他认为岳石文化与郑州南关外下层有继承关系,二里岗文化的起源不是北部的漳河型文化,而是东部岳石文化。② 近年来,随着郑州商城遗址的不断发掘,发现了郑州商城建立之前属于二里头文化晚期的有大型建筑基址的聚落。③ 在这些聚落遗址内也出现了以上三种陶器要素混杂的状况,但是从它们各自所占的比例来看,二里头文化要素占绝对多数这一点与河南东部地区不同。对此宋豫秦另撰文指出,郑州地区在二里头文化晚期存在四种考古学文化要素,即以洛达庙为代表的二里头文化要素、南关外型文化要素、漳河型先商文化要素和岳石文化要素。④ 2010年赵俊杰则撰文⑤对这一地区存在的五种考古学文化进行了详细分析。
2000年以来,由于豫北地区新发掘了鹤壁市刘庄墓地,经过几年的发掘整理,发掘者认为这是一处下七垣文化墓地。这处被区分为东西两区的大型墓地,分别由十余排整齐排列的墓葬组成,60%以上的墓葬有随葬品,多为陶器类。⑥同时根据发掘者赵新平的研究⑦,它与辉县孟庄墓地的文化传统比较相似,因而两者之间应该有更多的趋同性。刘庄墓地是目前豫北地区发现的最大的一处墓葬,其资料之丰富弥补了这一地区墓葬资料的不足。⑧
河南省南部的考古发掘以南阳地区为中心,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当时发现了从仰韶文化到汉代的十余处遗址,但是其中并没有发现二里头文化时期的遗址。⑨ 从50年代末到70年代末,随着建设工程而进行的、配合基建的发掘大量增加,大量春秋战国时代的墓葬和遗址被发现,其中初次发现了信阳市北丘上层和淅川下王岗两处二里头文化时期的遗址,但是由于出土遗物不丰富,并没有取得理想的研究结果。① 相反,学者围绕资料丰富的春秋战国时代的墓葬展开了研究,特别关注分布于长江中游北部的楚族、楚国和楚文化,其中在涉及对楚文化源流的探索时,开始将目光转移到对其先行的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和二里岗文化的分析上,并开始有计划地对这一时期的遗址进行调查和发掘。② 在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中期之间,连续发掘了驻马店杨庄、党楼、南阳邓州陈营、穰东、方城八里桥、西平坡上等二里头文化时期的遗址,正式开始对这一地区二里头文化和二里岗文化时期的研究。其中代表性的有李维明以南阳、驻马店和信阳地区为主要地域的研究。他分析了这一地区从龙山文化到二里岗商文化时期的编年分期、文化类型、文化要素以及文献记载中的有关部族等问题,但是因为缺乏较好的陶器组合资料,留下了一些仍需要探讨的课题。③
与河南省东南部邻接的安徽省六安地区以及周边地区有相当于二里头文化时期的斗鸡台文化。王迅撰文对斗鸡台文化的编年、文化要素和族属进行了详细分析。④ 而宫希成则将斗鸡台文化分为三个地方类型,各个类型的陶器又可以区分为A的二里头系、B的在地系和C的岳石系。斗鸡台文化诸类型的主体文化要素均为B的在地系,但是A、C系的陶器也有一定的量,特别是A的二里头系在西部的淮河上游地区,其数量有增加的趋势。因此他认为斗鸡台文化起源于在地的龙山文化,但是同时受到二里头文化和岳石文化的影响。⑤
而与河南南部邻接的湖北省荆州、武汉、襄阳地区,由于盘龙城商城的发现,使二里岗文化到殷墟时期文化的研究非常盛行,但是因为很少发现二里头文化时期遗址,这一时期的研究完全没有展开。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湖北荆州荆南寺遗址的发现,开始了这一地区二里头文化的研究。⑥ 荆南寺遗址发掘者之一的何驽通过对荆南寺遗址陶器的分析,探讨了其与周边地区诸文化的关系。他应用文化因素分析法对荆南寺遗址陶器开展分析,结果是荆南寺遗址的主体因素以在地系陶器为主,但是包含较多的二里头文化、巴蜀文化系的要素,反映了这里多系统文化混杂的复杂状况。① 2000年以来,在湖北省北部的襄阳、枣阳、云梦等地也相继发现了王树岗、李家湾、乱葬岗等二里头文化的遗址,但是相应的研究还未展开。
在河南省西南部的丹江上游地区,王力之通过对大规模发掘的商洛东龙山遗址出土陶器以及相关的紫荆遗址、洛南市龙头梁遗址的分析,总结了这一地区二里头文化时期的编年、类型并对文化要素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丹江上游地区分布着从二里头文化二期开始到二里岗文化上层期的遗址。其陶器系统有Aa的伊洛系、Ab的伊洛模仿系和B的在地系。伊洛系所占比例最多,是这一遗址的主体要素,因而认为东龙山遗址属于二里头文化。② 2015年彭小军对丹江流域的二里头时代遗存进行了论述。他认为在二里头文化早期丹江流域存在着土著文化与二里头文化,两者相互交错。随着二里头王朝向丹江流域的扩张,土著势力受到压制,甚至消失,最终成为二里头文化向长江中游地区扩张的据点。③向桃初则撰文对二里头文化向南方的传播进行了详细论述。④ 他根据自然地理环境与文化传播首先划分了九个区域,然后对各个区域的相关遗址遗迹出土陶器进行了文化因素分析。他认为二里头文化的南传线路有两条:一条是从南阳盆地出发,经过随枣走廊,进入长江流域的江汉平原,并经三峡到达川西、湘赣地区;另一条则是东线的从豫南进入淮河流域、安徽地区,再进入宁镇太湖地区,然后南传到浙江地区。2016年在郑州市召开的东亚牙璋研究会议上,大多数学者关于二里头文化牙璋的研究结果也支持向桃初向南传播的观点。⑤
山西省西南部无疑是二里头文化时代最为重要的分布区域之一,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伊洛地区进行实地调查时,学者就认识到了这里的重要性。这一地区是山西、河南、陕西三省的交界处,也是黄河在南部的大拐弯处。贯穿山西省南北地区的汾河最南部的位置就是晋西南盆地,涑水河和汾河的支流浍河流经这里。而晋西南盆地的南面和东面还有中条山脉,在中条山的北侧有著名的运城盐湖,其北有吕梁山,中部是峨嵋岭,以此形成了晋西南地区河谷平原、湖水澄映和山麓地带交错的地理环境。50年代开始的探寻夏都的考古学调查发掘①探明了山西省西南部分布有40多处二里头文化的遗址,十多处二里岗文化遗址。从1974年直到1980年间,发掘调查了位于中条山麓夏县的东下冯遗址,1985年又继续发掘了垣曲商城遗址,这些大规模的考古发掘确认了晋西南地区二里头、二里岗文化的内涵和层位关系,丰富了这一地区的研究资料。东下冯遗址出土的陶器与伊洛地区的二里头文化陶器有很多共同点,但也有很多差异。由此学者将其命名为东下冯类型,以期与伊洛地区的二里头文化二里头类型相区别。② 现在,山西省西南部属于二里头文化时期的遗址中,考古学者除了在东下冯遗址和垣曲商城之外,还在丰村、口头、永济东马铺头、襄汾大柴、翼城感军、侯马桥山底、东阳呈、东山底、天马曲村、南石、韦沟-北寿城等遗址做过不同程度的调查与发掘。
对于山西省西南部二里头文化的研究是从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开始的,研究的焦点是东下冯遗址。1981年李伯谦在《东下冯类型的初步分析》一文中分析了东下冯类型的形成以及和二里头类型的关系。③ 该文阐述了东下冯类型是二里头文化在山西省南部扩张之后的一种类型,并受到了其北部分布的光社文化和东南部的先商文化漳河型的影响。同样,刘绪也曾对东下冯类型的时代以及和伊洛地区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与以上意见不同,1988年郑杰祥在《夏史初探》一书中强调指出,东下冯遗址和二里头文化有许多不同点,应该命名为独立的考古学文化——东下冯文化④,甚至认为东下冯文化不是夏文化,而是先商文化。
关于东下冯文化的陶器分期,1977年发表的简报将其区分为早、中、晚三期,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出版的《夏县东下冯》则根据地层关系将其分为四期,并认为一至四期的相对年代与二里头遗址的一至四期基本是平行的。2000年以来,李维明对晋西南地区的陶器分期进行了再研究,他以东下冯遗址的陶器资料为主,同时也利用了其他遗址的资料,最后得出结论认为,东下冯一、二期与二里头二期并行,三、四期分别与二里头文化的三、四期并行。
最近的研究表明,以山西省中部的太原盆地和其北的忻定盆地为中心的晋中地区,也是二里头文化时期的一个重要地区。20世纪70年代以前,仅有的调查资料来自许坦、东太堡、狄村,但由于多未实施正式发掘,陶器资料非常有限。80年代以后,这里的许多遗址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掘,其中以吉林大学和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合作发掘的太谷白燕和北京大学发掘的忻州游邀遗址最为重要。① 随着考古资料的增加和学术界对这一地区二里头文化时期考古的关注,山西省中部地区的考古学文化分期和类型研究有了进展。② 1994年宋建忠和侯毅就山西省中部发现的二里头文化时期的考古学资料进行研究,分别提出了东太堡文化和东太堡类型的概念。③ 他们同时还对东太堡文化的起源、分期以及和东下冯文化、漳河型文化的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和东下冯文化几乎同时期出现的东太堡文化受到了山西南部的东下冯文化和漳河流域的漳河型文化影响。此外,通过查阅资料,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的1942年到1944年间,日本学者和岛诚一在山西省河东平原以及太原盆地也曾进行过考古调查。④ 秋山进午1986年研究在和岛调查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收集了山西省中南部、内蒙古南部、山西北部、陕西北部这一时期以三足瓮为特征的遗址资料,提出了蛋形三足瓮的时代问题,并通过蛋形三足瓮的谱系来认识二里头文化时期山西省中部和山西省南部的差异。⑤
迄今为止在山西省中部地区发现的二里头文化时期遗址有太谷白燕,忻州游邀,太原许坦、狄村、东太堡、光社、金胜村,汾阳杏花村、峪道河,娄烦何家庄,孝义柳湾矿山29地,榆社台曲遗址等。有关这一地区的陶器分期研究也得以展开,目前提出了两个分期方案。许伟将山西省中部的二里头文化时期分为前后两期四个阶段,前期以高领鬲和空三足瓮的出现为断代标准,将龙山文化后期和二里头文化早期相区分;后期以篮纹的消失,绳纹成为各类主要器类的主要纹饰,新的器类的出现为标志。随后,宋建忠参照许伟的分期,将东太堡文化分为早、中、晚三期,并认为它们分别与东下冯类型的一、二期和三、四期相当。① 他还特别分析了东太堡文化的起源、编年以及与东下冯文化、漳河型文化的关系。
常怀颖撰文对目前研究较少的太行山西麓夏时期考古学文化谱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他首先从地理上将这一地区划分为长治盆地及周围、忻定盆地和大同盆地。除了大同盆地因资料太少不能分析外,它对前两盆地十处遗址出土的陶器资料进行了类型学和编年学研究,并从分布特征、谱系与纹饰、炊煮器组合等方面对两个盆地以及周边文化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夏时期太行山西麓存在着两个不同的考古学文化——白燕文化与许坦类型文化。② 与此对应,张渭莲则对太行山东麓地区夏时代的考古学文化进行了分析。③ 另外还有一些学者则从陶器的生产、聚落形态和社会变迁的角度对二里头文化进行了研究。④
二里头文化以及与周边并行诸考古学文化的研究,就是通过以上这些遗址的分析而进行的,可以看出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大多数研究视点基本都停留在对文化编年、文化类型的设定以及文献记载中部族的关系上,但是2000年以后,随着学术研究视野的拓展,研究方法开始多元化,特别是科技分析技术的普及与应用以及西方考古学理论的影响,从早期国家形成、社会组织结构以及人类生态环境中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等角度进行的研究增加,陶器制作与使用的研究论文也在年轻学者群体中比较多见。但是纵观整个研究成果,仍然缺乏通过器物移动分析对这一时期地域间的相互关系和动态推移状况的把握以及背景的分析。这一点正是本书选题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