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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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达国家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1.德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分析

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是德国的“双元制”教育,职业教育对经济的推动力举世瞩目,它也是世界上职业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德国职业教育质量指标体系构建较为完整,由输入、过程、输出与长效质量四个维度构成,每个维度都由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级构成。德国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具有“提出评价目标的导向性、评价主体的协同性、评价标准的全面性、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和评价报告的实用性五个特点”[6]。有研究者认为,“德国职业教育质量指标体系是依据全面的、过程性和以人为本的教育质量观”,见表2-1。

表2-1 德国职业教育质量指标体系框架

续表

德国职业教育采取培训与考核相分离的质量考核办法,从考核内容上来看,分为实践技能考试与专业知识考试;从考核时间上来看,分为中间考核和结业考核;从考核形式上来看,分为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从考核结果的应用来看,考核结果与工作岗位资格相关联,考核合格者获得国家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

德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以学生的职业能力评价为核心内容,以职业教育全程管理为监控手段,将质量监控和评价贯穿于整个培养过程,进行输入、过程、输出、成果的全过程评价。这种评价机制既参考了欧盟职业教育质量与培训保障参考框架,又结合本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特征进行本土特色化指标设计,与劳动力市场中岗位要求与岗位资格相结合,切实保障职业教育的实践技能养成的职业教育特色。

2.澳大利亚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分析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在国际上享有盛誉。20世纪90年代初期澳大利亚国家培训署成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开启全国统一的职业认证培训,并颁布一系列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从职业教育管理机构的建立到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澳大利亚不断改革与完善职业教育质量管理体系,1995年联邦政府发布学历资格框架、1996年发布国家培训框架、2001年制定了质量培训框架等,从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设备条件、管理措施等方面严格认证,保障职业教育质量在国家层面的统一。澳大利亚出台这些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格与质量保障制度的宗旨是保证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例如2005年,澳大利亚国家培训署声称:“行业、政府和国家培训署共同建立了一个世界级的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系统。”2008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对国际职业教育发展评估中是这样评价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系统的发展情况的:“澳大利亚有非常发达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是高度值得信赖的”[7],2009年澳大利亚技能协会宣称“澳大利亚因其职业教育与培训制度而备受推崇”,2014年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小组成员Furnell在澳大利亚首都领地培训与高等教育论坛(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 Training and higher Education Forum)上宣布,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具有显著优势,在国际上受到高度重视”,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

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The Australian Productivity Commission,2011)认为,政府参与职业教育领域建设有很多缘由,也存在着不同的形式,其中一种形式就是监管,“其中很多都是为了解决质量问题”。澳大利亚出台联邦政府统一的职业教育质量标准和框架体系,各州和各教育机构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有较大的灵活性。2007年,在《澳大利亚质量培训框架》(2001)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注册培训机构标准》《注册/课程认证机构标准》《注册培训机构的优秀标准》,该培训框架指标体系涉及教学质量与资源开发、领导力与办学效益、人力开发与人才建设、服务能力与社会影响、资源配置与综合实力等,除公布办学基本标准外,对质量评价指标进行具体设置。质量评价指标非常关注职业教育毕业率、学生课程满意度、雇用单位对学员的认可度。2011年,澳大利亚成立了澳大利亚技术质量局(Australian Skills Quality Authority),颁布统一标准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条例,颁布《国家职业教育和培训监管法案》(National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Regulator Act 2011)、《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认证标准》(Standards for VET Accredited Courses 2011),2012年修订《国家职业教育和培训监管法案》(National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Regulator Act 2012)、《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认证标准》(Standards for VET Accredited Courses)(2012),进一步确保职业教育质量。同时,《澳大利亚质量培训框架2011》先后经历了多次修订与完善,《资格框架体系指南》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15年颁布《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监管机构修正案》(National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Regulator Amendment Act 2015),2018年7月2日颁布《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监管机构(收费)修订决定(第1号文件)》[National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Regulator(Charges)Amendment Determination(No.1)]。随着一系列文件措施的出台,澳大利亚教育与培训的监管体系逐步完善。从评价体系内容来看,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包括国家层面的整体监控和培训机构层面的质量认证与监控。

国家层面的质量评价与监控指标共计6个维度53个具体项目,且全部归入背景、参与、结果、产出、资源的分析框架中[8],主要包括职业教育发展背景、为所有公民提供的职业教育完成情况、对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投入情况、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指标包括劳动力市场人口受教育程度、失业率、培训参与率、校本培训参与率、师徒制学生参与率及不同年龄性别学生分布比例、不同群体参与继续教育与培训的比例及不同性别年龄参与人数的比例和参与时间、不同群体参与工作场所培训的比例及不同性别年龄参与人数的比例、项目完成率、辍学率、经费投入及来源比例、完成的成本等方面进行评价。

办学机构层面质量评价与监控主要包括办学机构的资格认证、课程认证、办学资格与课程模块审计等方面。认证框架与外部审计主要表现为质量保障和质量管控,办学资格认证和课程认证实际上属于办学资格审核评估,为职业教育培训质量提供了基本条件保证;对办学资格与课程模块的审计属于对办学效果的评估,对办学机构的办学质量进行跟踪评价,新注册的教育机构在一年之内要接受一次评估,办学一年以上的教育机构每年需要进行自评,每五年要进行一次办学质量的水平评估。办学资格的注册与认证主要从办学目标与宗旨、办学资源、财务制度、教师资格包括教师职业能力、行业技能教师进修支持力度、专业设置、课程模块、培训方案与程序、资格证书与课程结业证明发放管理规则等方面进行。

办学机构质量审计与评估形式主要采用风险评估模式,对办学机构发展进行过程性管理,要求定期报告、及时记录、透明化和具有应用性,主要是评估办学水平与效果、课程的质量等,评估不合格要求整改或注销办学资格或课程。采用职业教育培训包中关于基于行业要求设定的有效、可靠、灵活和公平评估的方法,依据学生所获知识和技能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所要求的绩效标准,体现将知识和技能转移和应用于新情况和环境的能力。课程识别与课程结果评价方面主要评估职业教育机构所提供的课程与就业能力技能之间的关联性,建立能力认可制度,对学生在新的工作环境中的知识能力、技术能力、情感态度等进行评价,定期进行行业满意度、学生满意度、学生辍学率、学生就业率等方面的调查。

3.美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分析

职业和技术教育越来越被视为美国经济复苏的主要潜在贡献者。美国职业教育类型包括中等职业教育、中等后职业教育以及技术预备教育,实施机构包括综合性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后职业技术教育机构、社区学院、技术学院等,其中,中等职业教育以综合中学为实施主体。美国联邦政府倡导建立一个提供高质量就业培训机会的世界级教育体系[9],因此非常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和职业教育的评估与保障工作,为此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史密斯—休斯法(1971)》(The Smith-Hughes Act of 1971)、《职业教育修订案(1963,1968,1976)》(The Vocational Act,1963,1968,1976),颁布职业教育投资与拨款的法律规定,支持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修正案规定资金可用于高中学生、完成或离开高中的学生、劳动力市场中需要再培训的个人以及在社会经济或其他其他领域存在障碍的个人。1984年,在修正《职业教育法》的基础上又颁布《帕金斯职业教育法(1984)》(The Carl D. Perkins Vocational Education Act of 1984),旨在解决经济的需要,并改善特殊需要人口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该法案目的包括“扩展”与“改善”职业教育,发展高质量的职业教育项目,促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满足国家现有和未来劳动力对市场技能的需求,并提高生产力和促进经济增长[10]。1990年、1998年、2006年美国联邦政府又连续地对该法案进行修订,最终形成《帕金斯职业教育与技术法案(2006)》(The Carl D.Perkins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Act of 2006,Perkins IV)。2018年7月26日,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总统签署《2006年法案》授权其重新生效,2018年7月下旬,国会一致通过《加强21世纪职业和技术教育法案》。

《帕金斯职业教育与技术法案》(以下简称《法案》)非常重视职业教育质量,为学生有计划地提供连贯严谨而富有挑战性的系列课程和教育活动要符合学术标准和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标准,为当前或新兴行业的进一步教育和职业生涯做准备,包括基于能力的学术知识、高阶推理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态度、一般能力、技术技能和职业特殊技能包括创业能力以及一个行业的所有方面的知识、获得行业认可的资格证书或副学士学位等。由此,《法案》建立了国家与地方合作的职业教育与技术的学术标准,将职业教育质量放在了重点评估的核心地位,提高对学生的学术成绩的要求,强调阅读、科学、数学成绩对学生发展的影响,在评估学生的成绩时,要求采用测试的形式进行考评,重视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产出”效能进行评估。该方案也反映了《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案的精神实质,注重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强调学术与技术教育相结合,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相结合,通过严格的标准和评估流程提高学生成绩,联结中学至大学的教育,支持高技能、高工资、高需求职业的项目,更注重商业和工业。该法案要求对中等职业教育和中等后职业教育质量分别进行单独评估,中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核心指标包括:学业成就、技术技能成就、中等职业教育完成率、毕业率、毕业生就业率等,其中学业成就指标主要评价学生的阅读、语言艺术、数学的熟练程度的学生比例;中等后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核心指标有:技术技能成就、证明或证书或毕业证的获得率、学生保有率、学生转学率、学生就业率等。无论是哪一类型教育的评估,关注重点始终为学生成绩的核心指标,强调具有挑战性的学术内容和国家成绩标准。

全国职业教育评价是在《法案》指导下确定的中等职业教育评价指导方针和绩效指标,各州可以根据职业教育评价指标,选取符合地方特色的指标进行调整与修订,比如,亚利桑那州中等职业教育最新的核心指标为:①在阅读语言艺术方面的学术成就;②在数学方面的学术成就;③2S1技术方面的技能素养;④教育完成情况;⑤学生毕业率;⑥实习职位;⑦非传统学生参与情况;⑧非传统学生教育完成情况,指导方针为实现上述指标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11]。华盛顿州增设毕业生薪酬、雇主满意度、学生满意度3个地方性指标。此外,《法案》还建立问责机制,强化问责效应。如果国家不能满足任何核心指标至少90%的调整后的绩效水平,就必须制订改进计划。如果连续两年未能达到任何核心指标的90%,美国教育部可以扣留从国家行政部门(5%)和国家领导部门(10%)手中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分配给州政府的拨款资金。《法案》还规定,如果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未能达到调整后的绩效水平,将对其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