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国智慧城市发展对策
建设新型智慧城市,要把握好四大方面,即基础设施、应用创新、产业发展和体制机制。
1. 建设智慧的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智慧的城市基础设施有两层含义:一是城市道路以及给排水管网、燃气管网、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要智慧。例如,道路能够根据干燥度自动启动洒水装置;燃气管道能够探测压力等参数,出现异常时自动关闭并通知维修,以防爆裂;路灯根据周围明暗程度自动开启或关闭。二是网络基础设施、计算基础设施、数据基础设施、安全基础设施等城市信息基础设施要智慧。在网络基础设施方面,建设无线城市,推进三网融合。在计算基础设施方面,建设城市云计算中心,用户使用计算资源像用水、用电一样方便。在数据基础设施方面,建设城市大数据中心,建立和完善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信息库、电子证照库和社会信用数据库等。在安全基础设施方面,建设公钥基础设施(PKI)、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异地灾备中心等。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应该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纳入城市规划建设范畴。
2. 开展智慧城市创新应用
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政府、智慧经济、智慧社会三大领域的创新应用。
在智慧政府方面,重点围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专题领域,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城市交通管理、城市环境管理等领域,对监管对象进行自动监控。加强建设政务云,把各个城市政府部门的信息系统迁移到政务云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市场主体实行分类分级监管,科学配置执法资源,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对市场进行精准治理。建设政务智能系统,提高对市领导的决策支持能力,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建设政府知识管理系统,提高公务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在智慧经济方面,大力发展工业物联网,推进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将物联网技术应用到物流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设备监控、产品质量溯源、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等领域,建设互联工厂、数字化工厂。通过进料设备、生产设备、包装设备等的联网,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产能。实施“企业上云”计划,降低中小企业信息化门槛。推动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应用,发展工业大数据。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鼓励企业使用工业机器人,在东南沿海地区推行“机器换人”,解决人口老龄化和产业转移带来的招工难、招工贵问题。引导企业采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智慧企业。
在智慧社会方面,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在教育方面,重点办好网络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在卫生健康方面,推行“电子病历”,建立远程关爱(Telecare)系统,把大数据应用到城市居民健康状况分析、医疗资源优化配置、疫情监测预警等领域。在文化旅游方面,建设智慧图书馆、智慧博物馆、智慧文化馆等,推动“互联网+文化”发展。发展智慧旅游,为游客提供基于位置的一体化信息服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杜绝冒领养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运用大数据分析就业形势、人才结构等。在民政方面,把大数据应用到社会救助核对、婚姻状况分析、社会养老服务、民政资金监管等领域,杜绝重婚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还要建设智能社区、智能住宅和智能家居系统。
3. 发展智慧城市相关产业
实践表明,一个地方的信息化发展水平与当地信息通信技术(ICT)产业发达程度存在一定正相关性。在建设新型智慧城市过程中,要注重培育和发展当地物联网产业、云计算产业、移动互联网产业、大数据产业、人工智能产业、虚拟现实产业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数字经济结合起来,以用促业。此外,还要发展智慧城市教育培训、IT咨询等相关服务业。
4. 理顺智慧城市体制机制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有一个统筹协调部门,统一负责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等工作。为此,要理顺智慧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成立智慧城市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各局委办一把手担任小组成员,协调解决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设立智慧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市府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住建等部门的信息化职能统一划入智慧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充实人员配备,健全规章制度,做好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考核督导等工作。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智慧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可以采取“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做法。
值得指出的是,“智慧城市”涉及城市政治、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建设内容很多,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智慧城市”建设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要着力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构建整体政府。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服务型政府。通过互联网促进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治理,形成社会共治局面,实现从城市管理到城市治理的转变。有序开放公共数据资源,深化大数据应用,促进城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