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里的传统(彩图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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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的通感

人们夸奖一道菜,常说“色香味”俱全,而不是“味香色”俱全,这种表达顺序可能正符合眼、鼻、口感知的特点。眼可远观,见其色形之美;稍近,则有鼻嗅,鉴其臭恶馨香;最后钳之入口,感知软硬,细尝酸甜苦辣咸。据说,舌尖对甜味最敏感,舌后对苦味最敏感,而舌内外两侧则分别对酸、咸最为敏感。如此品尝之后,方完成对一道菜的品鉴。

可见,“味”是中国传统烹饪的核心,也是根基。若离开“味”,而在菜名的花俏、摆盘的漂亮等细枝末节上绞尽脑汁,终归不是正途,所以,中国饮食文化才叫“舌尖上的味道”吧。

味觉的“革命”

我国最早烹饪用味只有咸酸二味,咸取于盐,酸取于梅子。《尚书·说命》:

若作和羹,惟尔盐梅。

盐大概是最早的调味料,凡菜都离不开,可以称得上百味之王。但盐只可增加咸味,对于去除食物中的异味,尤其是肉类的腥膻之气,就有些无能为力了。而梅子含果酸,口感酸甜,可做汤羹的调味品,又含清香,最利于消除肉的臭、腥、膻等异味。此外,梅子中的果酸还可帮助软化肉质纤维,利于消化,因此,是早期烹饪最常用到的。

后来,人们又开发了辛香类的天然调味品,比如葱、姜、蒜、蓼、芥、花椒等。这些调料的加入,开启了中国饮食文化中的第一波“滋味”革命。到秦代,食物烹调就已有辛、酸、咸、苦、甘五味的说法了。秦汉时还发明了酱、清酱(酱油)及豆豉,这些都是以大豆为原料发酵而成,如此之后,餐桌才变得更加有滋有味。不好吃、无法吃的食物,加了酱,有了色泽,不仅好吃,还好看,于是,“色香味俱全”才成为中国式烹饪的一个重要指标。

中国人对于饮食滋味的探究有着浓厚的兴趣,对于开发新的调味品一直态度积极,这一点倒从不保守。比如西汉时,张骞从西域带回蒜、芫荽(香菜)等调味品,这些“胡味”都很特别。大蒜的辛辣自不必说,芫荽更有一种特殊的气味,至今吃不惯芫荽的人还说有一股臭虫的味道。但即便如此,大多数中国人也欣然接受,很多人甚至迷恋得很,在北方,尤其如此。做汤、凉拌、包水饺,怎么做都觉得好吃,就好这口儿。甚至有的如羊汤、鱼汤,不放些香菜点缀调味,简直就缺了根本。

再如胡椒,原产印度西海岸,大概在明朝时引种中国,之前一直靠从中亚、南亚一带进口,可谓高档调味品。物以稀为贵,唐宋时,胡椒堪比黄金,家有胡椒,也是地位和财富的象征。据《新唐书·元载传》,曾官至宰相的贪官元载被朝廷抄家时,竟然抄出“胡椒至八百石”。明代于谦为此作《无题》诗,评论道:

胡椒八百斛,千载遗腥臊。

意思是胡椒本为去除腥臊的优质调味品,但元载却因此遗臭天下。

此外,还有辣椒。辣椒原产美洲,西班牙香料商发现后移种欧亚,明代后期,辣椒被当作观赏花卉引种中国。可讲究口味的中国人很快发现了辣椒的美妙,原先辛辣味大都依靠花椒、生姜,现在可算有了替代物。四川、湖南等地一向嗜辛辣,自此就由“无姜不食”变成了“无辣不食”了,“辣味”也就成了川菜、湘菜的主打味道。

各种调味料的加入,使得中国人的口味日渐敏感、细腻、丰富,竟渐渐走出餐桌饮食的范畴,酝酿出更有意味的文化。

口味、滋味与韵味

最典型的,就是以“滋味”论诗乐,将品味食物的感触转移到思考和评价文学艺术,这种转向以及最终的结果,都是极具中国特色的。

滋味本是一种由味觉带来的生理感受,如同耳之于声,目之于色。但古人认为,饮食的“滋味”却又不止于酸甜苦辣咸,它们能引起人的愉悦心理,其中包含着美感的成分,也就是说,味觉和心理的审美愉悦是可以相通,甚至互相转换的。

明《孔圣家语图·在齐闻韶》。孔子觉得,和肉食比起来,音乐的滋味更胜一筹。

《论语·述而》记载: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孔子用肉味来比喻音乐的审美韵味,觉得比起肉食,音乐艺术的滋味更胜一筹,听乐时,自己在心理上所得到的美感、快感甚至超过了鲜美的肉味,由此,他对音乐艺术有如此大的美感效力表示十分惊叹。孔子大概是最早以“滋味”“口味”的美感来论诗论乐的。

到了魏晋六朝时期,这种讨论就蔚为大观了。陆机《文赋》明确用“滋味”来谈论文学艺术感染力。他说,有的文章看着写得清新空灵、柔美婉约,也摒弃了虚辞滥调、浮言碎语,可是读来就觉得缺点文采、少滋没味的,甚至还不如“大羹”。这“大羹”,指的是古代祭祀盛典时用的肉汁,为了复古,也为了表达对古人的尊敬,是不加盐酱调味的。

当时还有一位文学批评家钟嵘,写了《诗品》,更是明确地把有味无味作为诗歌的艺术审美标准。他说,早先流行四言诗,但四言诗有些过时了,反倒是很多新兴的五言诗写得很棒,“是众作之有滋味者”。这些诗歌指事造形,穷情写物,又形象又生动,文有尽而意无穷,令闻之者动心,品之者欲罢不能,可以称得上是有滋味的好诗。他还批评当时同样流行的玄言诗,认为这些诗单纯阐述玄言佛理,缺乏形象的描绘,质木无文,淡乎寡味。

滋味,余味,后人引申为韵味,都是用滋味来表达文学艺术给人们带来的心理体验,好似从“食客”的感受着眼,把品味者和品味的对象融为一体,是很有趣的。人们认为,这种分析鉴赏文学艺术的方式属于主观的、印象式的、感受式的,可以名其为“印象派”。

由饮食口味到滋味,到文学艺术作品的韵味,这就是由小道而见出大道,是将饮食之道和生活旨趣相连结。这样的一种思维习惯,千百年来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话语方式,渗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比如,我们说一道美食值得回味,也说一个故事值得回味,一段记忆值得回味,一段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我们吃米饭馒头,吃青菜鱼肉,却也“吃官司”“吃黄牌”“吃一惊”“吃大亏”“吃苦头”。吃了这些如果不舒服,也并非无甚好处,因为毕竟还可“吃一堑,长一智”。实在吃不下也没关系,因为还可以“吃不了,兜着走”。

陶渊明《饮酒》诗云:“不觉知有我,安知物为贵。悠悠迷所留,酒中有深味。”饮食中有真味,耐心品味,或能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