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魏晋南北朝时期浙江的九品得人
《三国志》卷五十七《吴书》十二《虞翻传》注引《会稽典录》(虞翻曾孙虞喜撰),记载吴大帝少子,也就是吴国第二位皇帝孙亮当政时,山阴人朱育讲述的当年王朗(王景兴)问士于功曹虞翻,虞翻历数一大批浙江贤达名士的盛况。虞翻先述“夫会稽上应牵牛之宿,下当少阳之位,东渐巨海,西通五湖,南畅无垠,北渚浙江,南山攸居”。“山有金木鸟兽之殷,水有鱼盐珠蚌之饶,海岳精液,善生俊异。”在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共同催发下,“是以忠臣系踵,孝子连闾,下及贤女,靡不育焉”。接着,虞翻一口气列出可称“海内之英”者二十余人:
海内闻名的孝子句章董黯,粲然传世的太中大夫山阴陈嚣,清亮质直、不畏强御的太尉山阴郑公,孝家忠朝的鲁相山阴钟离意,上契天心、功德治状记在汉籍的陈宫、费齐,洪才渊懿、学究道源的有道山阴赵晔、征士上虞王充,拔济一郡、让爵土之封的交阯刺史上虞綦毋俊,三世死义的决曹掾上虞孟英,敦终始之义的主簿句章梁宏,功曹史余姚驷勋,主簿句章郑云,济君于难的 主簿任光,章安小吏黄他,委身授命、垂声来世的扬州从事句章王修,列在八俊、为世英彦的河内太守上虞魏少英,桓帝妻以公主的尚书乌伤杨乔,天姿聪亮、钦明神武的近故太尉上虞朱公,投水孝父的上虞女子曹娥,又有可为太伯之俦的越王翳、汉惠帝时出则济难的鄞大里黄公、王莽时抗节不行的征士余姚严遵。
此外,朱育再补充有:志怀霜雪的近者太守上虞陈业,聪明大略、忠直謇谔的侍御史余姚虞翻、偏将军乌伤骆统,渊懿纯德的帝师儒太子少傅山阴阚泽,雄姿武毅、立功当世的后将军贺齐,探极秘术、言合神明的太史令上虞吴范;文章之士中,立言粲盛的御史中丞句章任奕、鄱阳太守章安虞翔,弟犯公宪、自杀乞代的处士 卢叙,代父死罪的孝子吴宁斯敦、山阴祁庚、上虞樊正,丧身不顾、死不亏行的孝女烈女松阳柳朱、永宁翟素,等等。“皆著于传籍,较然彰明。”
以上所列诸人籍里,基本上都在今天的浙江境内。既有名传千古,至今为国人传为美谈的孝子董黯(句章即今天的慈溪,慈溪原名大隐溪,因黯之孝慈而更名),又有投水救父的孝女曹娥;既有伟大的唯物主义思想家王充,学识渊博的赵晔、虞翻、阚泽,也有品行高洁的严遵;既有忧国尽忠的钟离意,也有兴国明君越王翳。当然,虞翻和朱育之言,或也有部分溢美过誉之嫌,但至少说明一点,到三国时,浙江大地上已出现与中原文化并俦,可堪为国之栋梁,并在千年之后仍具有全国声誉的名流英杰。
如前所述,春秋时范蠡、文种等名臣,就是由齐、楚迁越的,是属于相对较早的一批。随着政治、经济以及避祸等复杂的原因,从外域尤其齐鲁中原南迁越地的人越来越多。《浙江通史》在综合先秦至汉末这一时间段的北人南迁活动时,有一个很好的概括:
秦汉时期,北方人口迁入,一是随着郡县制的推行,这里的郡县官员由北方人士担任,他们取代楚人、越人,成为这里的统治阶层;二是朝廷有组织地移民,发生在秦始皇和汉武帝时期;三是因功分封迁居于此;四是因各种原因避难到此。规模较大的移民有4次,第一次在秦始皇东巡之际,第二次在汉武帝时期,第三次在西汉末年,第四次在东汉末年。(《浙江通史·第3卷·秦汉六朝卷》第三章《秦汉移民与民族融合》第53—54页)
秦始皇推行郡县制,一批华夏人迁入会稽郡的山阴、上虞、余姚、句章、、鄞、诸暨、乌伤、太末等县为官。
据《浙江通史》统计,平帝元始二年(2年),会稽郡领县26个,有223038户,1032604人;丹扬郡领县17个,107541户,405171人。按平均计,会稽郡在今浙江境域18个县,计为154411户,714880人;丹扬郡在今浙江境内2个县,计为12652户,47667人。两者合计为167063户,762547人。按此,加上在山区没有编户的越人以及逃亡匿藏人口,估计当时今浙江地域人口在80万以上。从东晋至南朝陈的近200年中,北方的劳动者和豪门世族大量南迁。“据《通典·食货典》《晋书》卷二六估算,当时南迁至长江流域的总人数超过70万人,其中一部分流落到吴、吴兴及浙江东五郡定居。”(《浙江通史·第3卷·秦汉六朝卷》第271页)。
从秦到南朝,因为各种原因的人口南迁,尤其是东晋以后北方豪族的迁入,对浙江的文化发展以至于政治和社会地位的提高,无疑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前文提到的东汉元城大族王充就是一例。西晋永嘉之乱后,“中州士女避乱江左者十六七”(《晋书》卷六五),大族纷纷避祸南迁。《浙江通史》将这段时期大族向会稽郡的迁入分为三个时段:(一)西晋怀帝至东晋元帝时期(307—322)。主要有北地泥阳傅氏、颍川鄢陵庾氏、高阳许氏、陈郡阳夏谢氏和袁氏等。(二)东晋成帝至康帝时期(325—344)。有陈留阮氏、太原晋阳王氏、陈郡阳夏袁氏、乐安高氏,以及出身琅邪王氏的高僧竺潜等。(三)穆帝时期(345—361)。主要有太原中都孙氏、江夏李氏、琅邪王氏、谯国戴氏、高平金乡郗氏,以及高僧支遁、帛僧光等。(第259—260页)
陈郡阳夏谢氏家族、琅邪王氏家族、陈留阮氏家族、高平金乡郗氏家族,这些在两晋南北朝史乃至整个中国历史上都著名的簪缨世家的加入,对浙江政治史、社会史、文化史、教育史、思想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今吾以天之灵,贤士大夫定有天下,以为一家,欲其长久,世世奉宗庙亡绝也。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乎?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汉书·高帝纪下》)汉高祖刘邦定祚后的这一道诏令,可以看作是开两汉三百年察举的先鞭。但确指与其对天下“共平之”“共安利”的“贤人”“贤士大夫”,显然是享有一定政治地位的上层社会统治者。这使察举一开始,就带上浓重的特权光环。
到东汉末,各地豪强大族不断涌现,包括东南在内的经济蕃盛的州郡大邦崛起。同时察举运行两百年来,各种弊病和矛盾已清晰显露出来。范晔在《后汉书》卷六十一的“论”中,直陈其弊端:
论曰:古者诸侯岁贡士,进贤受上赏,非贤贬爵土。升之司马,辩论其才,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禄之。故王者得其人,进仕劝其行,经邦弘务,所由久矣。汉初诏举贤良、方正,州郡察孝廉、秀才,斯亦贡士之方也。中兴以后,复增敦朴、有道、贤能、直言、独行、高节、质直、清白、敦厚之属。荣路既广,觖望难裁,自是窃名伪服,浸以流竞。权门贵仕,请谒繁兴。自左雄任事,限年试才,虽颇有不密,固亦因识时宜。而黄琼、胡广、张衡、崔瑗之徒,泥滞旧方,互相诡驳,循名者屈其短,算实者挺其效。故雄在尚书,天下不敢妄选,十余年间,称为得人,斯亦效实之征乎?
上文中的左雄,字伯豪,南阳涅阳人,汉顺帝时为尚书令。阳嘉元年,针对东汉察举唯重孝道,不重才学,士人虽饱读诗书,但无实用之才的严重问题,上书“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宰民,宣协风教。若其面墙,则无所施用。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强仕’。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儒有一家之学,故称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因左雄对察举的改制,“于是济阴太守胡广等十余人皆坐谬举免黜,唯汝南陈蕃、颍川李膺、下邳陈球等三十余人得拜郎中。自是牧守畏栗,莫敢轻举。迄于永嘉,察选清平,多得其人”。确实起到了广征贤才的作用,反过来正证明了通行多年的察举已不能起到真正选拔人才的作用。
汉魏之际的延康元年(220),尚书陈群“以为天朝选用不尽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择州郡之贤有识鉴者为之,区别人物,第其高下。又制郡口十万以上,岁察一人,其有秀异,不拘户口。其武官之选,俾护军主之”。(《文献通考》卷二十八)
三国至隋开皇间的“九品官人之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九品中正制开始走上历史舞台。所谓九品中正制,是在各州、郡、县设置大、小中正,作为专门掌管选拔人才的主官。“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为之”的大、小中正对所在州郡“贤有识鉴者”的人才,按德才等级分为九等(九品),铨次上下,依等荐举,他官不得随意干涉,选才结果最后由司徒任定并任命。
严格说来,九品中正制人才选拔的考定权在主官(出自地方的现任官),在选拔标准上也力争以能力为主,兼重道德(“倘或道义亏缺则降下之”),较两汉察举是有进步的。但一是中正权力过大,极易造成权衡失当,妄用污人;二是九品之分,标准不清,全在中正裁量,这实际上给地方有权有势的大族提供了充分的寻租机会,极易造成西晋尚书仆射刘毅所说的“今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威福,夺天朝权势,爱恶随心,情伪由己,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公无考校之负,私无告诉之忌,损政之道一也”。这样具有重大缺陷的选人制度,在公卿豪族的把持下,“南朝至于梁、陈,北朝至于周、隋,选举之法,虽互相损益,而九品及中正,至开皇中方罢”。带着它自诞生就具有的劣根性,走过了三百年的历史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