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博弈:刑事诉讼技巧与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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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二:某律师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

入选理由:律师不能为了胜诉违法制作证据

某地曾经发生一起强奸案。法庭上,被害人金某当庭“翻供”,说自己没有被强奸,而是自愿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对于强奸罪而言,被害人一旦承认自愿发生性关系,即属罪与非罪的案件定性问题。因为强奸罪的本质特征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由于金某的陈述至关重要,因此指控方对金某及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是否涉嫌作伪证、妨害作证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被害人改口的原因,一方面是担心得罪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另一方面是辩方承诺被害人改口后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费。

最终,辩护律师在为他人辩护的博弈中锒铛入狱。辩护律师应切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刑事抗辩博弈,切忌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