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春秋战国时代社会经济概况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至洛邑,自此开始东周时代。其中自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76年为春秋时代,自公元前475年起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天下止,为战国时代。
中国古代经济最发展处均在黄河流域,但同样是黄河流域,其经济重心在春秋与战国时有所不同。大体言之,春秋时代之经济重心在黄河下游(山东半岛)之齐国,到战国时,经济重心即转移到黄河上游(即今陕西)之秦国。
春秋时代有所谓“五霸”,其中齐国最强大。齐桓公称霸诸侯,其军力之强与其经济发展有密切关系,经济力量雄厚方能配合军事发展,故成为“五霸”之首。到战国后期,齐国军力虽强,但秦国已成为经济中心,故能配合军事力量来统一天下。于是秦统一中国,建立大一统帝国,秦始皇成为天下之领袖。
1.春秋时齐国发展之情形
周初,周王封齐太公(即姜太公)于山东半岛。他发现该地经济落后,人口稀少,未能善加利用当地的经济资源,于是“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史记·齐太公世家》)。故齐太公为首先开发山东天然资源者。此外《史记·货殖列传》亦记载曰:“太公劝其女功(纺织业),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襁至而辐凑。故齐冠带衣履天下。”又云:“齐带山海,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采布帛鱼盐。”以上为齐太公在山东时的经济发展情形。
其后到春秋时,管仲相齐桓公,助齐发展,并“修太公之业”,即继续齐太公之经济事业。由于管仲之努力,齐国因而富强,成为“五霸”之盟主。
盐为日常必需品,人赖盐以生存,但盐非任何地区皆有,距海远之地不能以海水制盐(除非如云南、四川有井盐),故各国不得不向齐国购盐,因此齐国与各地之间发生商品交换和商业活动。由于盐的销卖,齐国商业得到极大发展。
海洋交通对齐也有大帮助,靠海运可运盐至多地售卖。齐国在山东,北至渤海,再上去为朝鲜及东北,向东为琉球及日本,为多岛海的地理环境。古代人民生产技术落后,航海船只极为简陋,航行距离不能太远,且速度慢,续航力短,故不能在大洋中航行。而多岛海因中途多休息之地,故原始时代之船也可航行。故山东拥有适宜发展早期海洋交通的有利环境,最宜于古代人民发展航海事业。
因齐靠近海,故较早有航海事业。例如齐国的邹衍,地理知识极丰富,提出“大九洲”(即九大洲)之说。此殆指齐国沿海有大海岛,故名曰“大九洲”,此学说即为“多岛海的宇宙观”,以多岛海为地理背景,发挥对于宇宙的看法。自邹衍之学说可判断齐国沿海已有人航海,不然此“大九洲”说即无产生之可能。
由于齐国航海事业发展早,故齐太公、管仲能先后发展工商业,其理由在此,故齐国成为春秋时代之经济中心。
齐国有两大商业都市。
其一为陶。春秋时在南方有吴王夫差与越王勾践的争战,越国失败,其后范蠡助越败吴。后范蠡辞职经商,地点即在山东南部之“陶”,范蠡遂有“陶朱公”之称。《史记·货殖列传》曰:“陶,天下之中。”此并非说陶在天下之中间,而是说该地交通方便,四通八达,便于货物运输,故而成了商业中心。范蠡在陶经商,自称“陶朱公”,可见当时山东南部的陶已成为全国重要的商业中心。
另一商业大城为临淄。《史记·苏秦列传》曰:“临淄之中七万户,臣窃度之:不下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以上说明临淄城有七万户,以每户男子三人计,则男丁不下20万,连女子则有40多万,可谓极盛。又曰:
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狗,六博蹋鞠者。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殷人足,志高气扬。
春秋时代有数十万人之城市,已可称为工商业中心之大城市。如此大城市,人们不可能都耕种,则粮食何来?城市中人多靠工商业为生,赚了钱购买粮食以消费,故外地粮食需运入临淄,因本城不能自给自足也。该城人民娱乐丰富,可见其生活富庶,人们快乐,故志高气扬。
2.秦国的兴起与强盛
齐国经济一度大盛,但后来渐渐被西方的秦取而代之,故卒由秦统一中国。据《史记·秦本纪》所云,秦国老祖宗非子善养马,周孝王知之,请其养马,马遂大增。周孝王以功封其一邑,即秦,为游牧部落,后来发展成秦国。至秦孝公时(前361—前338年),商鞅管国政,助秦富国,其政策称“商鞅变法”。其变法内容中与经济有关者如下:
(一)鼓励人口移民到秦国。当时三晋(即韩、赵、魏,在今山西省)人口相对多,田地相对少,有人口过剩现象。商鞅鼓励他们到秦国开垦荒地,并准外来移居秦国者三代免服兵役。
(二)废除大家族制,提倡小家庭制。《史记·商君列传》载:“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意即每家超过二男子而不分家者,租税要加倍。因为大家族不易发展生产,易产生互相依赖心理,小家庭则可鼓励人努力生产,故要改革为小家庭制度。
(三)鼓励农业与纺织工业发展,以增强国家经济力量。《史记·商君列传》云:“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即可免役)。事末利(即投机取巧)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即收录其妻子,没为官奴婢也)。”
(四)改革土地制度,破坏井田的阡陌封疆。过去的井田制是每一方里分成九百亩,当时井田有阡陌封疆,即在田与田之间有封记的的疆界。商鞅将其破坏,使井田制度不复存在。因为井田制度实行时,一家人耕百亩,但有的人能多耕而无机会多耕,使生产不能增加。为了尽量发挥劳力,故将井田制度废除。
对井田之改革,非自商鞅始,其实鲁国之前已有改革也。据《左传》载,鲁宣公十五年(前594年)“初税亩”,即“履亩而税”,即按照田地亩数多少而收税。此表示在春秋时代,井田制度已有问题,鲁宣公时准许出卖土地,有的人土地增加了,可见井田制已被破坏。因为人人租税相同已不公平,遂按照土地多少来收税。据此推想,商鞅实为顺应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潮流,当时已非平均百亩式的平分土地,故不如废井田之封疆,使赋税公平。《史记·商君列传》云,商鞅之法“行之十年”,使秦国“家给人足”,可见商鞅的政策使秦国经济力量大为增强。
在战国时代,秦国的水利工程有大发展。秦国强大后,常入侵山西南部的韩国,韩王遂委派水利工程专家郑国为秦兴建水利,以消磨秦之过剩精力。秦政府命郑国指导建设大沟渠,果然为建渠而征调壮丁,秦便无力外侵矣。后来秦发现郑国为特务,欲杀之,郑国承认此事,但说明开渠后对秦有大益处,结果不杀。渠建成后,可溉田四万多顷,因此使每亩田可收一钟(六石四升)。从《汉书·食货志》看,战国时李悝说“百亩之收,不过百石”,当时黄河流域的主要作物为粟,只能亩收一石。但郑国渠建成后,灌溉农田使亩收增至六石四升,较原来生产量增加数倍。故此渠之筑成,与秦国农业生产之增加有密切关系。
《史记·货殖列传》云:“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由此可见,关中占天下土地的三分之一,人口占全国的30%,而财富却占到全国的60%。可见秦已成为全国经济中心之所在地。
3.春秋战国时代农业情形
上面讲齐、鲁及秦国,已涉及农业问题。到春秋战国时代,农业生产工具已大有进步。如果说周为铜器时代,则战国已进步到铁器时代。在春秋末期,长江下游之吴、越两国已知用铁铸剑。如干将为铸剑专家用铁做成,作战效率特别高。可见当时铁器乃先用于军事,正与商代铜器之由贵族先使用相似。亦即等于今日之原子弹,先用于战争,然后才用作和平用途。故而可以想象得到,由铜器进展到铁器后,也是先作军事用途也。
据《管子》所记,当时耒、耜均用铁来做,《孟子》中也记有“以铁耕”。当时已有铁斧,对耕地面积之增加有大贡献,因其较铜斧锐利也,甚便于伐木。故春秋战国时代由于有了铁器,便可将丛林辟成土地以从事农耕。《左传·宣公十二年》云“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另一处称楚国先王“筚路蓝缕,以处草莽”(昭公十二年)。“筚路”即用柴车运输,“蓝缕”即穿破衣,“启山林”即开发之用以谋生和居住。又《左传·昭公十六年》记子产言其先辈“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由上述可见,春秋战国时代农业土地面积之增加,可能是由于进展到铁器时代的缘故。
在铁制的农具中,由耒、耜再发展便是犁,因犁重,故开始用牛拉。牛耕问题之证明有下列数点:
(一)《论语·雍也》中有“犁牛之子”,有人认为“犁”与“牛”连在一起,即用牛拉犁也。但何晏注云“犁,杂文也”,是一形容词,“犁牛”即有杂文而玄色的牛。证明此处的“犁”并非耕具,故不能用以证明用牛耕田。
(二)孔子学生冉耕字伯牛,有人据此言“牛”与“耕”发生关系。然而以此点证明牛耕之存在,亦有人质疑。因《论语》中并未说伯牛名叫“冉耕”,只见于《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可能汉代时已普遍用牛耕,司马迁著《史记》时便将“牛”与“耕”连在一起,故此证据也不够充分。
(三)《国语·晋语》云:“夫范、中行氏不恤庶难,欲擅晋国,今其子孙将耕于齐,宗庙之牺为畎亩之勤。”范氏、中行氏令其子孙去齐国耕田,用祭祀之牛到田中服役。此为春秋时已有牛耕之强有力证据。由过去之“耦耕”(二人合耕)进展到牛耕,可节省人的劳力。
除了铁器的发明和牛耕的使用外,农业其他方面的发展即为水利灌溉。如郑国渠之开发,使秦国亩收达到六石四升。韩国之所以有水利专家如郑国者,可能由于三晋为水利发展较早之地区。又,战国时魏人西门豹将漳水引到河北南部的魏邑邺(今河北临漳西),增加了当地的农产量。
由以上二事可见韩、魏水利事业之发达,秦国的水利亦相继地发展起来。后来秦占有四川(蜀)地区,派李冰为蜀守。据《史记·河渠书》载,李冰到四川后,发展当地水利工程,用以灌溉田地,结果使四川“水旱从人,不知饥馑”(即不必靠天吃饭,而靠人之努力可也)。由于水的供应充分,故农产增加,生活安居了。大体来说,战国前后的水利工程,最先在河北南部及山西发展,再而到秦,再而到蜀。水利在国内渐渐普及,因此土地的生产相对地增加了。
又,关于战国时代的农业生产,据《韩非子》记载当时有“粪田”,可判知当时农民已知用天然肥料(粪)肥田,使生产量增加。且当时人已重视农业研究,《汉书·食货志》载战国时李悝“尽地力之教”,意即研究发挥地力之学说与理论。
由上述春秋战国时代农业生产进步之情形,可想象当时粮食生产增加,可养活更多人,故人口增加与当时农业发展有密切关系。山东的临淄一城便有数十万人,即为人口增加之一例证。
同时,战国时战争规模大,出兵多,如赵军40万人为秦军一次坑杀于长平战役中,可见双方出兵之多。此为人口增加之又一例证。
春秋战国时期农业大为发展,则当时农民耕种所得是否自给自足?是否完全自己消费?
中国在战国时代,农民已非自给自足,因同时也为市场而生产。自战国开始,农民生产所得增加,有剩余农产品则拿到市场出卖,而不存留家中,此与农业生产力之提高很有关系。农民有剩余粮食到市场出卖,此可从《孟子》书中证之。《孟子·滕文公上》云:
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后食乎?”曰:“然。”“许子必织布而后衣乎?”曰:“否。许子衣褐。”“许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冠素。”曰:“自织之与?”曰:“否。以粟易之。”
此段《孟子》所载是孟子与其学生讨论关于“为神农之言者”许行的问题。许行主张自耕而食,不要靠他人,孟子驳倒学生所问。证明当时之农业生产者,并非过自给自足之生活,乃以粮食换布帛,一部分为市场而生产也,可见当时已是市场经济(market economy)了。
春秋战国时代农民并非自给自足,而是将农业生产品拿到市场出卖,故田地视离市场远近而价值有高低之别。《史记·苏秦列传》载,苏秦为洛阳人,最初无官做,其嫂轻视之,后努力读书,晚上用锥刺股,终为六国相。再回洛阳,嫂重视之,苏秦问:“何前倨而后恭也?”嫂答:“见季子位高金多也。”苏秦遂喟然叹曰:“且使我有雒阳负郭田二顷,吾岂能佩六国相印乎!”“负郭田”即洛阳近郊之田地,可见当时若有洛阳近郊的负郭田二顷,生活便可富足。由于洛阳为大城市,为商业中心,农产品多拿到洛阳出卖,运费省,成本低,收入便增加,故洛阳近郊之田价值较一般为高。反之,远离市场之田,价值便相对降低。
此外又有另一故事,《史记·货殖列传》云:“……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卮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带郭”者,在大城附近的田地也。上述《史记》所载,意即假如有一人在万户之大城,有近郊之田千亩,每亩收一钟,又靠近城市,因城市消费大,便有良好收入,乃至与千户侯相等。
今有A田与B田,A田距大城近而B田距大城远,故虽生产量相同,但A田价值比B田为高。因B田距城远,生产物运费高,A田近城,运费低,成本减轻,故B田之价较低。同样,田租亦然,近城者田租较高。在春秋战国时有不少农民将生产物拿到城市去卖,并非自给自足,所以近城的田价值较高,由《货殖列传》可证明。
4.春秋战国时代工业情形
春秋时山东的齐国早已发展工业,齐太公煮海为盐,并发展纺织工业。除山东外,别处也有盐的生产和出卖。如《管子·地数》中说及当时的煮盐工业,除齐国外,尚有今河北辽东地区的燕(近天津,在渤海旁),也煮海水为盐。
又,《史记·货殖列传》中说到山西有池盐,当时称为“盬盐”。山西有人叫猗顿,靠制盐发财。又说到有齐国人刁间煮盐卖,利用“桀黠奴”(即狡猾而聪明的奴隶),命其煮盐去卖。
春秋战国时代,冶铁工业也极发达。当时的农民需铁做农具耕田,故铁的使用量极大,开矿冶铁的人生意极好。据《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春秋战国时有许多冶铁工业家发了大财,如四川卓氏:
蜀卓氏之先,赵人也,用铁冶富。秦破赵,迁卓氏。……致之临邛,大喜,即铁山鼓铸,运筹策,倾滇蜀之民,富至僮千人,田池射猎之乐,拟于人君。
又如四川程郑:
程郑,山东迁虏也,亦冶铸,贾椎髻之民,富埒卓氏,俱居临邛。
又有河南孔氏:
宛孔氏之先,梁人也,用铁冶为业。秦伐魏,迁孔氏南阳。大鼓铸,规陂池,连车骑,游诸侯,因通商贾之利……家致富数千金。
此外尚有山东曹邴“以铁冶起,富至巨万”,河北郭纵“以铁冶成业,与王者埒富”。
以上为《史记》所举当时冶铁工业家,并可见其发展地区。春秋战国时,最早发展冶铁业的地区在黄河中游(河南北部、河北南部),如河南、河北之间的赵国。依上述所记,河北、河南、山东、四川等地冶铁工业均十分发达,其中尤以河北、河南为冶铁工业中心之所在。根据《史记·货殖列传》所记,可得出下列三结论:
(一)春秋战国时代已由铜器时代进展到铁器时代,铁器成为农民之必需品(作耕具、烹器)。故冶铁业大盛,生意好,使冶铁者发了大财。
(二)当时冶铁业发展地区在魏、赵之间(即河南、河北等地),山东也有,即黄河流域为最先发展冶铁的地区,同时秦国到落后地区(如四川)去开采铁,故冶铁业在春秋战国时代大为发展。
(三)中国在春秋战国时代,除以农业谋生者外,有一部分人靠工业制造及矿产开采谋生。
5.春秋战国时代的商业与货币
山东的齐国多海岛,易于航海,故商业最早发展。此外,因齐最先发展煮盐工业,运销各地,故商业发达。因此有大城市如临淄,有40多万人口,与其商业之发展大有关系。
又如山东南部之陶,范蠡以之为“天下之中”,因其交通方便,商品容易集中。范蠡隐退后到陶经商,成巨富(见《史记·货殖列传》)。又,孔子学生子贡经商成功,孔子极为赞赏。可见在齐鲁从事商业活动十分流行。
稍晚,在黄河中游,商业也有发展。在河南(近黄河地区)有郑国,为大平原所在,交通便利,商品交换发达。此可自郑国名商弦高故事见之。据《左传》载,鲁僖公三十三年(前627年)秦兵偷袭郑国,郑国商人弦高运商品到外地卖,见秦来攻,便伪装为郑国使臣,以十二条牛、四张熟牛皮慰劳秦军。并说:我们郑国君主知道你们已来,故送礼物来慰劳你们。一面派人密告郑王秦军来袭,以做好防备。秦知偷袭之阴谋已破,只得撤兵。由此可推想,当时在河南北部的郑国,因为交通方便而成为商业中心。
又,洛阳(东周国都)亦为商业中心地区。苏秦曾说在洛阳近郊有负郭田二顷便可生活富足,表示洛阳为大市场所在地,故亦为大商业中心。此由于其人口多,且交通方便。
据《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洛阳人师史“转毂以百数,贾郡国,无所不至”,“能致七千万”。即师史为运输业领袖,靠运输业发财,交通工具(车辆)极多,财富达七千万。
又,《史记·货殖列传》载:“白圭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夫岁孰取谷,予之丝漆,茧出取帛絮,予之食。”此说在洛阳活动的白圭,从事投机生意,喜见市场的变化,用“人弃我取,人取我与”的方法,丰年收购粮食,抛售丝漆等,因此时谷贱而丝漆贵,荒年时则收购帛絮而抛售谷。白圭善于观察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行投机买卖。
可以想象,洛阳为当时的大商业中心。
春秋战国时代货币已十分常见,且种类繁多。《史记·平准书》“太史公曰”中云:“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今照太史公所记数种货币略谈之。
(一)贝:自商周始已为货币,作为交换媒介流通甚广。后来演变成另一种钱,叫作“蚁鼻钱”,用铜制成,春秋战国时在河南南部流通。
(二)龟:即龟壳。《周易·爻辞》云“十朋之龟”,“朋”即贝的多数,一连串的贝叫“朋”,正如钱之“贯”或“缗”,为货币之计算单位。
(三)刀:用铜做成之刀形货币,在齐国流通。
(四)布:非今日做衣之布匹,而是一种用铜做成的铲形货币,在三晋流通。
(五)金:即黄金,为价值较大之货币,自《战国策》及《史记》中可得证据。《战国策·齐策》中云“象床之值千金”,意即象牙做的床价值千金,可见价值贵重者用“金”表示,作为价值标准。又《史记·孟尝君列传》中云“狐白裘值千金”,“家富累万金”,可知金在战国时代已是一种价值贵重之货币。“千金”者,千斤金也,“万金”即万斤金。古之一斤小于今之一斤,汉代时一斤金等于一万钱。
(六)钱:用铜制成,最初叫“圜”(内外皆圆),后来变成外圆内方,叫“钱”,周秦时在河南西部及山西流通。《国语·周语》中记有周景王铸钱之事:
景王二十一年(前524年),将铸大钱。单穆公曰:“不可。……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若匮,王用将有所乏,乏则将厚取于民。……绝民用以实王府,犹塞川原而为潢污也,其竭也无日矣。……”王弗听,卒铸大钱。
日人加藤繁认为此传说颇可怀疑,可参看其《周景王铸钱传说批判》一文。其实照当时的情形看,此应为可信的货币制度。铸大钱所用的铜,照倍数比例看,并没有比小钱多(小钱一文,大钱十文或百文)。可能因为当时通货膨胀,铸小钱对财政无好处,故由于财政困难而铸大钱,因用铜比铸小钱省也。于是无形中使政府财政收入增加,因流通的钱数量增加了,但同时也无形中使钱的价值降低了,人民的购买力也减小了。故此种大钱是为弥补财政亏空,不必怀疑其不存在也。
除了上述所提到的各种货币,据《管子》记载,当时尚可见到实物货币。《管子·治国》云:“秋籴以五,春粜以束(束,十匹),是又倍贷也。”可知春秋战国时,粮食的收购用布帛为交换媒介,即实物货币仍存在,与铜制的刀、布、钱等金属货币并行。大体上说,经济落后的地区用实物货币,而在工商业较发展的地区则用金属货币。
春秋战国时代的货币之所以不统一,乃由于当时政治上不统一,即战国时有“七雄”,不同的政权货币也不同。
“九一八”前后,上海出版的《读书杂志》中有“中国社会史论战”专辑,其中有多位作者说,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已进入资本主义社会阶段。据《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春秋战国时已有规模极大的工业,但此时中国是否已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则值得讨论。
德国经济学家桑巴特(Werner Sombart)将“资本主义”一词定义为“以使用资本为特点的一种经济制度”。资本主义的精神即拼命赚钱,何以故?大公司要设法赚钱,才能维持下去,否则便要倒闭,即每一企业要合理化,计算投资的盈亏。资本主义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其特点为资本所有权与管理权分开,管理权由董事长或经理掌握。资本主义制度下,劳资关系是自由的,劳动者有自由的身份,与企业间通过契约发生关系。资本主义社会以科学为基础,以科学技术进行生产,其特点为机械化与自动化。而资本主义以前则是由师傅传授徒弟,技术偏重于个人经验。
了解资本主义的内容后,再来看春秋战国时代,则可知那时并非资本主义社会。因当时并无股份有限公司,而是由奴隶进行生产,如齐国利用“桀黠奴”去做买卖,并非自由的劳动者。此种奴隶生产所得为奴隶主人所有,并无与资方签订的契约,而是在强迫之下为主人做工。此外,当时在生产技术方面并未科学化,也无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故中国在两千年前并未进入资本主义之社会阶段可明矣。
6.春秋战国时代的经济思想
在先秦诸子中,对经济问题的讨论有一很大特点,即对赚钱不屑一提,大家均持消极反对态度。
《论语》曰“子罕言利”(《子罕》),孔子对物质生活很淡泊,大赞颜回曰:“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雍也》)孔子又轻视富贵,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故无资本主义的营利精神。又反对樊迟学稼,斥之曰:“小人哉,樊须也!”(《子路》)
又,孟子答梁惠王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故孟子亦不在乎“利”,而主张清心寡欲。
墨子提倡“节用”“节葬”和“非乐”,对“利”也持消极态度,主张“桐棺三寸,服丧三月”。
老子提倡“知足”“寡欲”和“无欲”,对物质生活的情形也很淡泊,如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又说:“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道经》十二章)
可见上述三大派思想对物质欲望皆不敢拼命追求,造成对后代之影响,如董仲舒说“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宋明理学家则将“天理”与“人欲”分开,认为“减得一分人欲,便是复得一分天理”,人欲尽净,然后天理流行。此均为受先秦思想之影响也。
而近代资本主义之所以发展,最大目的便是满足物质欲望,如亚当·斯密(Adam Smith)之《原富》,主要便是讲生产财富以满足欲望。故近代资本主义的精神为冒险投资,而先秦三大派领导学者对经济均采取消极态度,故不易使经济繁荣。
“经济循环”(economic cycle)者,即经济情况周而复始地在变化,由繁荣时期到恐慌时期、不景气时期,再经复原时期而回到繁荣时期,如此周而复始,循环不息。恐慌时期是生产品多,卖不出,工厂倒闭;不景气是指物价低,工人失业,人民贫穷;复原时期则是价格由低而提高,转向繁荣。此即现代经济社会的变化。
在春秋时代,据《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当时的经济也是循环式的变化。《货殖列传》中说到白圭,曰:“太阴在卯,穰,明岁衰恶。至午,旱,明岁美。至酉,穰,明岁衰恶。至子,大旱,明岁美,有水。至卯,积著率岁倍。”即白圭根据每年不同的经济情况而处理经济事务。又有范蠡之师计然,归纳历年情况为:“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即每隔六年有大旱,隔十二年有大饥荒。照钱穆先生在《先秦诸子系年》中所说,“计然”为范蠡著书的篇名,则上言为范蠡所说。至少可见当时社会经济有天时循环的周期性变化。
春秋时代为农业社会,大多数人为农民,故农业收成之好坏对大多数人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故当时对农业经济有兴趣者,便对农业社会进行观察和讨论。可以想象,虽然大多数人为农业人口,但除农民外,还有手工业劳动者和商人。然而不管任何阶层的人,农业人口对全体人民都有深切影响。因为当时主要所得均从农业得来,工商业虽不从事农业生产,然而丰收与否对工商业也有深切影响。农人从事生产,便有钱可购买多种东西来享受,市场便可大加繁荣。如遇旱灾,农业收成不好,农民所得便大减,在市场上便无购买力或购买力很低,买不起工商业品来享受,工商业便衰落、亏本,便引发经济恐慌及不景气了。故在农业社会,农业收成的好坏是基本因素,此为白圭与范蠡对农业收成的好坏特别加以观察研究的主要原因。
不过中国古代的经济循环,不能与西方的相比,二者并不完全相同。西方经济学者是根据今日西方社会研究所得作出结论,故与中国古代之实际情形不同。
以物价言,如工商业品价格涨了,工商业经营者便赚钱,便繁荣。反之,生产过剩,产品则销路不好,价格便跌低。在以农业为主的春秋时代,物价变化与今日不同。当农产品丰收,粮食太多时,价格便降低,但农民收入所得仍是增加,农民仍可繁荣。反之,如遇灾时,农业收成不好,粮食产量大减,价格便上涨,但对农民却没有好处,因收到的粮食太少。故粮食价高对农民亦无好处,对于农民而言为不景气,此情形与现在工业社会不同。
在农业社会中,除农民外尚有工商业人口。可以想象得到,农产品价高时,工商业者之所得也减少,也非好事。因为工商业者主要的主顾为农业人口,由于收成不好,农民购买力低,买不起工商业品,故工商业者收入便大减。因此农业也可影响及于工商业者。
此为中国古代社会周期性变化与今日西方工业社会最大之不同。
7.春秋战国时代的家族制度
春秋战国时社会经济情形约如上述,今再略谈家族制度。
春秋战国时,大家族制度日趋衰落。大家族的维持依靠两大观念,即丧服与子孙繁衍,然而在当时都开始动摇了。
春秋时代,“三年之丧”的观念渐趋动摇。孔子极力提倡“三年之丧”,然而孔子弟子宰我对“三年之丧”表示怀疑,认为一年便够了。《论语·阳货》中记载: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
此即代表当时人对丧服之礼的新观念,是大家族制度要破坏之象征,因为丧服之礼是维持大家族制度的基本要素。
子孙繁衍的观念也开始动摇。大家族中的子孙,依赖性极强,自私心亦大,不努力生产,故不免于衰落。尤其在都市中的家庭,人口更有减少情形。《孟子·梁惠王上》载: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说明当时人口普遍无增加,因为当时大家不愿繁殖人口,以免负担增加,故大家庭没落,有变成小家庭的趋势。
至于家族财产继承办法方面,周代的王位是长子继承,财产也是长子继承,变成家族私有之情形。可是到春秋时,在楚国是由少子继承家产。因为楚有不少天然资源尚未开发,土地未曾开垦,故家族中之长子成为壮丁后,便向外去开垦耕地,去开发天然资源。大儿子出门去了,故父母死后,由少子继承家产。楚国王位亦由少子继承,与周代传给长子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