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法意·法治:法治中国建设与区域法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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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道德指引[33]

法治是人类特定时空文化条件下的治道活动,文化是法治的深层土壤,法治国家建设离不开道德的滋养。“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两者紧密结合方能达至良法善治。国家治理的根基是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和真诚的信仰,现代治理是德治与法治的结合、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的统一,更是文化认同、文化共识之上的规则之治和良法之治。人类从来没有抽象的法律,法律与道德都是民族历史文化精神的产物,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与道德共同发挥作用。道德的根本力量是向善,法治既是对恶念恶行的约束和禁止,更是对人性本善的维护与倡导,是全社会对契约精神的崇尚和对诚信原则的恪守。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也是道德的屏障,从文化层面而言,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与法律相对分离、法治与德治主次有序,但最终只有获得更高层次的复归,才能形成良法善治的统一体。而这一“正反合”的辩证发展过程,寓于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必然体现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化自觉与自信。

法服务于道德,但服务的方式并非执行道德的诫命,而是保障内在于所有人意志中的道德力量的自由展开。但法的存在是独立的,由此,如果在个别情形中有可能出现实际存在之权利的不道德行使,那么这里并不存在任何矛盾之处。[34]

——〔德〕萨维尼

法治是人类的共同梦想和美好追求,是人类特定时空文化条件下的治道活动,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标志,而文化是法治的深层土壤。纵观人类法治实践和法律文明的变迁历程,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历史底蕴,总是造就不同文化内涵的法治。文化的内涵极为丰富深邃,但其本质是道德和素质。法律是对人群生活普遍看重的生活意义的选择和设定,人类从来没有抽象的法律,法律与道德都是民族历史文化精神的产物,国家和社会治理都需要法律与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科学阐释,揭示了人类社会法治建设、法治发展的基本规律,指明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遵循和内在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