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40年代文学的新中国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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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四十年代文学新中国想象的历史背景》:从“抗日救国”到“抗战建国”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总的政治口号是“抗战建国”。但是这一口号的提出和对它的理解,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国民党就提出要“努力于革命的建国事业之完成”,开始推行“建国运动”。[1]事实上,所谓“黄金十年”(1927—1937)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也是这一建国运动的内容和实绩。虽然它受到持续不断的内战的影响,但真正打断这一运动进程的是日本的侵略。

1935年华北事变后,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蒋介石在对外关系报告中说:“和平未到完全绝望时期,决不放弃和平;牺牲未到最后关头,亦不轻言牺牲。”“和平绝望”之时,只有“听命党国,下最后之决心”。1936年7月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决定成立国防会议,明确提出如果日本强迫国民党承认伪满洲国等条件,即是“不能容忍”的最后牺牲时刻。从“最后之决心”到“最后之牺牲”,再到西安事变后接受和认同“停止内战,联共抗日”主张,一直到七七事变后蒋介石发表的庐山讲话,国民党对日政策的最后落脚点是团结御侮、抵抗侵略。

这一政策延续了十九世纪中叶以来中国应对民族危机的救亡意识。“侵略—抵抗”机制是费正清、黄仁宇等历史学家“刺激—反应”理论的在政治上的惯常呈现。这一机制带有较明显的被动特征。换句话说,自主意识即便在表现较为积极主动的抗战初期也是缺乏的。

1937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在洛川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虽然只是“纲领”,但国民党当局很快发现,它比蒋介石7月17日的庐山讲话更具体更务实,因此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广泛影响。而此时的蒋介石是国家领袖,军事上直接领导共产党军队,意识形态上当然也不愿意落后于中共。

因此,翌年3月29日在汉口召开的国民党临时全国临时代表大会,成为国民党更新其战时纲领的重要机会。4月1日,国民党临时大会制定并通过了《抗战建国纲领》,4月3日公布。纲领除前言以外,分为总则、外交、军事、政治、经济、民众运动、教育七项,共32条。特别是规定了加紧军队的政治训练,组织国民参政机关,加强完成地方自治条件,推行战时税收,发展农村经济,对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应当予以合法保障等口号。

纲领的主要内容为:总则上,确定三民主义为一般抗战行动及建国的最高准绳,全国抗战力量,应在国民党及总裁蒋介石领导下,集中全力,奋力迈进。外交上,本着独立自主的精神,联合一切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势力,制止日本侵略,树立并保障东亚的永久和平;否认及取消日本在中国领土内以武力造成的一切伪政治组织及其对内对外行动。军事上,加紧军队的政治训练,使官兵一致为国效命;训练全国壮丁,充实民众武力,指导及援助各地武装人民。政治上,组织国民参政机关,团结全国力量,集中全国意志以利国策决定与推行;以县为单位,加速完成地方自治条件;提高各级行政机构的政治效率;整肃纲纪,使官吏忠于职守;严惩贪官污吏,并没收其财产。经济上,以军事为中心,实行计划经济,奖励海内外人民投资,扩大战时生产;全力发展农村经济,调节粮食;开发矿业,重工业、轻工业、手工业三方面发展;推行战时税制,彻底改革财务行政。在民众运动上,组织农、工、商、学各职业团体,发动民众各尽其力。在教育上,推行战时教程,以适应战时需要。

《抗战建国纲领》被普遍视为国民党“统一”以来所制定的纲领、方针、政策中最具有积极意义的一个纲领。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纲领的出发点,也是目的,为“抗战必胜,建国必成”。此次会议之后,“抗战建国”成为抗战时期最高层次的口号。

这一口号包含“抗战”与“建国”两部分内容。它们既是并列关系,同时也是因果关系。“抗战”是“建国”的契机,同时“建国”也包含在“抗战”的过程之中。民族战争提供了民族独立、新生的历史时机,战争中政府军事政治力量的增强、各方力量的团结、国民个体素质的提高,本身即是在奠定国家重建的基础。

将国民党这个纲领,与中共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相比较,可以发现许多相似或相近之处,甚至用词和表述非常近似的地方也不少。这说明抗战初期中共政治主张对国民党,是有一定的影响和推动的。

事实上,除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共还曾在国民党大会前递呈《中共中央对国民党全国临时代表大会的提议》(以下简称《提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关于巩固和扩大各党派的团结问题,反对只允许国民党一党合法存在,提议由各党派团体拟定一个统一战线纲领,作为共同遵守的方针;二是关于健全民意机关问题,认为为了增强政府与人民间的互信互助,增强抗战效能,成立民意机关,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三是关于动员和组织民众参战问题,认为为了抗战的胜利,不仅需要政府和军队的努力,而且更需要广大民众的积极参加,实行全面抗战,保证抗战的彻底胜利等。最后,中共希望把上述各项提议“列入贵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提案,作为研究和讨论参考”。

对于中共中央这一提议,国民党却没有公之于众。后来还是《新华日报》在国民党大会开幕的前一天(3月28日),发表了题为“我们全国同胞的热烈希望”的社论,并公布了《提议》的主要内容。《提议》对推动《抗战建国纲领》的形成具有较为明显的作用。尤其是其中关于统一战线和动员组织群众参战的内容,被《抗战建国纲领》和大会宣言直接或间接地采纳并详细化。

但国共两个纲领的最大不同乃在于“建国”与“救国”的一字之差。

中共《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包括:(1)打倒日本帝国主义;(2)全国军事总动员;(3)全国人民总动员;(4)改革政治机构;(5)实行抗日的外交政策;(6)实行为战时服务的财政经济政策;(7)改良人民生活;(8)实行抗日的教育政策;(9)肃清汉奸卖国贼亲日派,巩固后方;(10)实现抗日的民族团结。

其中包含“抗战救国”字眼的共四处:第三条的“全国人民除汉奸外,皆有抗日救国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及武装抗敌之自由”;第四条的“召集真正人民代表的国民大会,通过真正的民主宪法,决定抗日救国方针,选举国防政府。……国防政府执行抗日救国的革命政策”;第八条的“改变教育的旧制度旧课程,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新课程”。

事实上,直至1937年底,共产党意识形态部门还习惯这么表述:国共双方“抗日救国的基本方针是完全一致的”。[2]

而国民党的临时大会还通过了《中国国民党全国临时代表大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宣言》也明确提出了“抗战建国”“同时并行”的总方针,指出:“抗战与建国同时并行”,又说“此时抗战,固在救亡,尤在使建国大业不致中断”,因此,“深植建国之基础,然后抗战胜利之日,即建国大业告成之日”,“抗战之目的,在于抵御日本帝国主义之侵略,以救国家民族于垂亡,同时于抗战之中,加紧工作,以完成建国之任务”。大会通过的《政治报告之决议案》还指出:“抗战与建国同时并进,国家政治宜于艰苦抗战之中,即奠定国家复兴之基础,以完成三民主义的国家之建设。”[3]

因此,当国民党临时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以三民主义暨总理遗教,为一般抗战行动及建国之最高准绳”的时候,其境界明显高了一个层次,抗战的意义也得到了积极的扩展。

1938年4月6日,国民党在汉口举行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三民主义青年团组织要旨》,并根据《抗战建国纲领》,通过《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最后于7月6日在汉口召开第一届第一次国民参政会,在这个颇有“民主气氛”的会议上,中共参政员提出《拥护政府实行抗战建国纲领案》并得以通过。同时,三青团临时团部干事会也在武昌成立。依据《抗战建国纲领》规定的“严惩贪官污吏”“对于汉奸严行惩办”等条款,蒋介石还电令“严禁公务人员兼职兼薪”,国民政府颁布《修正惩治汉奸条例》等,在某种形式和程度上开始实行《抗战建国纲领》。

《抗战建国纲领》的提出和某些内容的实行,为国民党赢得了较大的拥护和认可。

对于共产党而言,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虽是有些问题尚待充实与发展”“虽然在某些问题上如民权与民生问题上”,同《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的基本原则“存在着差别”[4],但在坚持抗日这一方向上,“我党十大纲领同国民党纲领应说是基本一致的”,所以“我们坚决赞助其实现”,至于其“缺点与不足处,我们在赞助的基本方针下,给以充实与发展;其中错误处,亦应在此方针下给以侧面的解释与适当的批评”。[5]中共中央对长江局明确指示:“今天的中心策略,不是要国民党定出一个更完善的纲领,而是站在主动的积极地位,帮助国民党实施这个纲领,在实施中发展与提高它。”[6]

正如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上所说,当时的国民党“进步是显著的,表现在它召集了临时代表大会,发布了《抗战建国纲领》,召集了国民参政会,开始组织了三民主义青年团,承认了各党各派合法存在与共同抗日建国,实行了某种程度的民主权利、军事上与政治机构上的某些改革,外交政策的适合抗日要求,等等”。并认为国民党如果继续照此发展、进步,那么“其前途是光明的”。[7]毛泽东在《抗战建国纲领》提出后不久,发表了著名的《论持久战》一文。其中十分明确地谈到,全国一致团结达到“抗日救国”的最终目的,需要“有一个政治纲领。现在已经有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又有了一个《抗战建国纲领》,应把他们普及于军队和人民,并动员所有的军队和人民实行起来”。

可见,作为共产党的领导人,在认可《抗战建国纲领》以及国共合作中国民党居于“领导与基干的地位”的同时,仍然坚持共产党单独提出的纲领。不过,毛泽东在论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时,再次重申:“在敌后,只有根据国民党已经许可的东西(例如《抗战建国纲领》),独立自主地去做。”这一方针,既体现了民族危亡之际共产党的深明大义,同时也是在坚持与国民党打交道时策略的灵活性。不过,毛泽东之所以认可《抗战建国纲领》,除了基于国共合作的政治策略,不可否认的另一重要原因乃在于这一纲领较之于《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是有较大的进步的。

而国民党此后的举措是否完全按照“纲领”执行,当然是值得怀疑的。蒋介石提出的“三民主义是国家的灵魂”“革命建国的根本”,宣传的“三民主义国家”,本质上是“以党治国”“以党建国”,“其意义即是以国民党来管理一切”。[8]1939年11月,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通过《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并限期办竣选举案》,决定要召集国民大会,通过“宪法”。实行宪政,但“宪政不是党治的结束,相反,正是党治的开始”,而且“宪政时期的党治,自然是以国民党治国”[9]。1940年9月又宣布:因交通不便,召开国民大会有困难,国民大会召集日期另行决定。这样,宪政闹剧草草收场。

但必须指出,“抗战建国”的提出,对国人意识的更新、精神的振奋,具有极大的意义。

邹韬奋在他编辑的《抗战》三日刊上接连发表社论,肯定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对于舆论的建议有着虚心的采纳”,其最重要的精神是集中力量一致对外。它“可以证明自抗战以来的中国政局已有了很大的进步……更可显示我们抗战前途的光明”,反映了“《抗战建国纲领》的内容在民间已经引起了很好的印象”,表示“我们所恳切希望的是要用最大的努力使它完全实现”。[10]

1938年4月,国家社会党和中国青年党先后发出给国民党的正式函件,申明它们的政治主张,表示拥护国民政府,愿本着精诚团结、共赴国难之旨,与国民党遇事商承,得到国民政府的积极回应。这是一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事情。抗战九个月以来,虽然全国各抗日党派的团结在精神上已趋于一致,但正式宣布合作的只限于国共两党。国社党、青年党致国民党正式函件发出后,全国各抗日党派合作的范围得以扩大。

“抗战建国”进入媒体和大众,成为贯穿抗战时期并延续到战后的影响最为广泛的关键词,代表了当时的时代风尚和社会意识。这一点是比国民党当局对纲领的执行诚意和程度更有意义的。

注释

[1]《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年版,第511页。

[2]洛甫:《巩固国共合作,争取抗战胜利》,《解放》周刊1937年11月13日。

[3]《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年版,第496页。

[4]洛甫:《国民党临时代表大会的成功》,《解放》周刊1938年5月6日第37期。

[5]1938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国民党临全大会后的策略问题致长江局电》,中共中央书记处编《六大以来——党内秘密文件》(上),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43页。

[6]1938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国民党临全大会后的策略问题致长江局电》,中共中央书记处编《六大以来——党内秘密文件》(上),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43页。

[7]彭明主编:《中国现代史资料选编》第5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40页。

[8]蒋介石:《三民主义之体系及其实行程序》,1939年5月3日,张其昀主编《蒋总统集》第二册,(台北)中华大典编印会1968年版,第1141、1255页。

[9]王维礼主编:《中国现代史人事纪事本末》(下),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076页。

[10]韬奋:《国民党代表大会的收获》(社论),《抗战》三日刊第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