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4月,毛泽东又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提到:新民主主义经济,在土地问题上,主张“耕者有其田”;在工商业问题上,主张“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