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一个诗学语词的理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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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三月不知肉味:“孔子闻韶”的诗学意义

古罗马哲学家普洛丁(Plotinus)(205—270)说:“美主要是通过视觉来接受的。就文词和各种音乐来说,美也可以通过听觉来接受,因为乐调和节奏也是美的。”[42]中世纪意大利哲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Saint Thomas Aquinas)(1226—1274)认为:“与美关系最密切的感官是视觉和听觉,都是与认识关系最密切的,为理智服务的感官。我们只说景象美或声音美,却不把美这个形容词加在其他感官(例如味觉和嗅觉)的对象上去。”[43]与西方不同,把美感与味觉联系起来,是中国诗学的传统。那么,从何时开始,“味”论开始进入审美之域的?回答这个问题,不妨从《论语·述而》记载的“孔子闻韶”谈起。

《论语·述而》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我们先看看注家对这句话的诠释。周生烈曰:“孔子在齐,闻习韶乐之盛美,故忽忘于肉味。”[44]邢昺曰:“此章孔子美韶乐也。……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美之甚也。”[45]朱熹解释道:“曰:不意舜之作乐至于如此之美,则有以极其情文之备,而不觉其叹息之深也。”又引范氏曰:“《韶》尽美又尽善,乐之无以加此也。故学之三月,不知肉味,而叹美之如此。诚之至,感之深也。”[46]刘宝楠曰:“言韶乐之美,非计度所及也。”“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美之甚也。”“是言韶乐至美也。”[47]综观各家之说,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韶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是“胜美”“尽美又尽善”,美到极致;二是孔子作为欣赏者,闻韶乐的感受,是“忘于肉味”,“为乐之至于斯”,“美之甚”,闻之如醉如痴,被彻底征服。

一 “三桓作乱”与“孔子适齐”

春秋末期,出现了邦国政权旁落的局面。鲁国的状况尤其突出,出现所谓“三桓作乱”的局面,王室的大权旁落三桓之手,三桓瓜分了鲁国的政权。三桓的权力既强,经常以下犯上,越权行事。《论语·八佾》载:“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包括26章,主要是涉及“礼”的问题,维护礼制、礼节的种种规定。孔子这句话,是在谈到季氏时说的:“他用八行人(六十四人)在自己的庭院中奏乐舞蹈,这样的事都忍心去做,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

佾,是行列的意思。所谓“八佾”舞,就是舞蹈者排成八行,每行八人,共六十四人,边歌边舞。本来,这是周天子祭祀时用的舞蹈,规格是最高的。因为鲁国是周公的封地,周公在武王伐纣中贡献大,所以周成王特许鲁国祭祀时可以用八佾舞,这属于享受周天子的特殊待遇,含有表彰周公之意。但是,季孙氏是正卿,按周礼规定,只有天子才能享受八佾,诸侯用六佾,卿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所以他用八佾之舞,违背了礼制,属于僭越,这才导致孔子的强烈不满。

鲁昭公二十五年(前517)九月,鲁国爆发内乱。起因是季平子和郈昭伯的斗鸡事件。这件事,《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年三十五,而季平子与郈昭伯以斗鸡故得罪鲁昭公,昭公率师击平子,平子与孟氏、叔孙氏三家共攻昭公,昭公师败,奔于齐,齐处昭公乾侯。其后倾之,鲁乱。”[48]

斗鸡是当时贵族上层社会的一种游戏或赌博活动,以斗鸡所谓输赢决定主人的胜败。按当时的规定,斗鸡的双方主人不得作弊,以保证斗鸡的公平性。可是季平子却在他的鸡翅膀上涂上芥末,结果每次斗鸡郈家的鸡无论怎么强壮,总是败下阵来。后来郈家发现了这个秘密,于是想出对付季平子的办法。在鸡的爪子上装上小铁钩,斗鸡在角斗时抓伤对方鸡的眼睛,所以每次都胜利。

季平子发现后大怒,指责郈昭伯作弊。而郈昭伯也不甘示弱,于是双方大打出手,季平子出兵武力占领了郈昭伯的属地。

郈昭伯于是向鲁昭公陈述原委,请求昭公主持公道。昭公也正想借此机会削弱三桓势力,于是出兵攻打季平子。季平子佯败求和,昭公不准,于是双方僵持。此间,季平子暗中请求叔孙氏出兵援助。叔孙氏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出兵援助季平子,攻打昭公。这时,一直持观望态度的孟孙氏见有机可乘,于是杀掉郈昭伯,带兵一起攻打昭公。三家联手攻打昭公,昭公大败,于是逃往齐国。不久,鲁国大乱。

这就是孔子适齐的历史背景,孔子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适齐”的。关于孔子此间的心路历程,我们无从知晓。但孔子在昭公奔齐不久,就前往齐国了。我们可以推测,鲁国无君,窃国的季氏越发飞扬跋扈,连三桓中的孟氏、叔孙氏都不放在眼里,何况是孔子呢?加之鲁国三桓作乱,孔子此刻的心情凄苦程度可想而知。于是,逃避战乱也罢,思念国君也罢,被齐景公的开阔胸襟吸引也罢,总之,孔子来到了齐国。

《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适齐,为高昭子家臣,欲与通乎景公。”[49]《史记·孔子世家》也记录了“孔子闻韶”这件事。不过和《论语》的记载稍有出入。《史记·孔子世家》谓:“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齐人称之。”[50]比较《论语·述而第七》与《史记·孔子世家》关于“孔子闻韶”同一事件的记载,不同之处有二:《史记》的记载多出“音”和“学之”三字。另外,在断句上也有不同,“三月”上承“学之”,还是下接“不知”,意思也有差异,前者强调学习时间之长,后者强调“不知肉味”时间之久。多出的三字和断读不同,带来了理解上的差异。毛庆其对这个问题,梳理出三个方面的分歧。[51]其一,孔子闻韶而不知肉味是否达到三月之久?其二,孔子只“闻”“韶”音,还是“闻”而“学”之?其三,孔子是在什么样的心理状态下不知肉味而发出感慨的?检讨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在于如何理解孔子闻韶时的心理状态,这有助于理解孔子的乐论思想。

其实,关于孔子闻韶不知肉味的时间,程颐和朱熹的观点就不一致。程颐持“三月”乃“音”字之误说,据简朝亮《论语集注补正述疏》云:“程子云:‘三月’乃‘音’字误分,此以为圣人不久滞于物也。非也。”毛奇龄在《论语稽求篇》中也有相似的看法:“‘三月’谓‘音’字之误,程子本韩退之说。”程子否认“三月”的理由,乃“圣人不久滞于物”,认为圣人不可能“不知肉味”而至“三月”之久,认为值得怀疑。虽然程子“不久滞于物”的说法,抓住了人的认知心理活动的特征,但是理解得有些机械,“三月”云者,当为一种夸饰,不可拘泥。

“学之”与否的问题,还有一种理解,即虽然没有出现“学之”的字样,但是仍然有“学之”的意思。周生烈注:“子在齐闻《韶》,为孔子在齐闻习《韶》乐之盛美。”“闻”而“习”之,不啻是一种变通的解释。关于孔子是在什么心态之下发出“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的,历来也有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孔子此刻是伤感的心理,另一种认为是基于快感的心理赞叹。晋代江熙《论语江氏集解》谓:“和璧与瓦砾齐贯,卞子所以惆怅;虞《韶》与《郑》《卫》比响,仲尼所以永叹。弥时忘味,何性情之深也。”很明显,江熙认为孔子感叹的原因,是由于把《韶》乐降低到郑卫之乐的地位而感伤。这些解释似乎没有抓住孔子闻《韶》而发感慨的关键,即孔子闻《韶》是否一种审美活动?朱熹的《论语集注》,对此作了权威的解释。朱熹云:

《史记》“三月”上有“学之”二字。不知肉味,盖心一于是而不及乎他也。曰:不意舜之作乐至于如此之美,则有以极其情文之备,而不觉其叹息之深也,盖非圣人不足以及此。范氏曰:“《韶》尽美,又尽善,乐之无以加此也。故学之三月,不知肉味,而叹美之如此。诚之至,感之深也。”[52]

按朱熹的解释,“孔子闻韶”是一种审美活动。孔子的赞叹是一种审美欣赏带来的审美愉悦。杨伯峻《论语译注》对“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句的解释是“想不到欣赏音乐竟到了这种境界”,更明确了闻韶的审美属性,孔子闻《韶》是艺术欣赏,是审美活动。

如前所论,孔子所生活的时代,是所谓的天下政治大乱、“礼崩乐坏”的时期,孟子曾经描述这段历史现状:“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53]对于如何拯救这个“天下无道”的社会,孔子说:“笃信好学,死守善道。”那么,如何做到呢?孔子给出的药方是,寄希望于礼乐之治的古风能重新降临。《论语·子路》篇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法不中。”值得注意的是,孔子把“礼乐”和“刑法”联系起来,认为“礼乐制度不能够兴起,刑法就不能够得当”,可见,孔子的政治理想是建立在“仁义”基础之上的“礼制”。因此,孔子的“救世”理想带有唯美的浪漫色彩,是善与美相联系的世界。陈昭瑛指出:

从尧舜到周公的礼乐之治是孔子心目中的理想政治,在孔子的时代已感到那是一去不复返的乐园,在孔子之后,那更是一种“永恒的乡愁”。用现代的语言来说,“礼乐之治”是一个美学化的社会,在此,政治的最高境界并不只是获得民主、自由、平等、正义,而是达到了美的境界,在这样的社会中,上述那些政治领域中的积极价值都不是在法制规范中勉力获得的,而是在美的涵泳陶冶之中自然而然达到的。因此,儒家理想中的政治是一种无政治的政治。按照孔子对先王之道的理解,这个美的社会是经由礼乐教化而达到。[54]

这段话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孔子是有政治理想和政治抱负的,身处春秋末年的孔子的政治理想就是恢复周礼,从这个意义上讲,从教化角度、伦理角度理解孔子、评说孔子大体上是不错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需要仔细区分孔子政治中的艺术化、诗意化成分,而不是一味地往道德伦理的方面靠拢。其次,实现孔子理想社会形态的手段和途径只能是“礼乐”的教化,是通过“礼乐”的途径,把人引向美的、善的境界。从这个角度,我们就发现了“孔子适齐闻韶”的诗学价值,它为我们还原孔子的时代、还原孔子的精神价值和审美取向提供了契机,把我们的理论视野带到“孔子闻韶”这一事件本身,通过对其考察,发现孔子诗学的意义。

二 “尽善”“尽美”:韶乐的内容与形式

自从孔子在公元前517年在齐国闻《韶》之后,由于孔子的高度评价,使《韶》乐成为古代乐舞中的雅乐典范。那么,《韶》乐有怎样的内容与形式?《韶》有何魅力使知礼通乐的孔子感动得五体投地,发出由衷的感叹与评价呢?顾易生先生指出:“孔子论音乐,竭力推崇《韶》。考察一下什么是《韶乐》,对于理解孔子的文艺观、审美理想都是有意义的。”[55]理解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不妨从考辨《韶》乐入手。

(一)传世文献中《韶》乐的历史流变

《韶》乐产生于虞舜时期,据传制作者是帝舜的乐官夔。《古今图书集成·乐律总部会考·上古有虞氏》条谓:“帝舜命夔作《韶乐》,以教胄子和神人……”看来是乐官夔受命而制。《尚书·舜典》也有证据,《尚书·舜典》引帝舜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56]《孔丛子·嘉言》引孔子曰:“夔为帝舜乐正。”《史记·五帝本纪》亦引舜曰:“以夔为典乐,教稺子。”[57]

禹的时候,宫廷已正式把《韶》纳入雅乐体系,用于歌功颂德。《史记·五帝本纪》谓:“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于是禹乃兴《九招》之乐,致异物,凤皇来翔。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58]用《韶》乐歌颂帝舜功德。

至夏时,《韶》作为大型乐舞演出已经成为常态。《史记·夏本纪》谓:“舜德大明。于是夔行乐,祖考至,群后相让,鸟兽翔舞,《箫韶》九成,凤皇来仪,百兽率舞,百官信谐……于是天下皆宗禹之明度数声乐,为山川神主。”[59]这则材料描述的是夏后启升位或巡狩时对《韶》乐的使用。[60]从描述看,庆典场面相当壮观。西周时期,《韶》乐成为六代乐之一,主要用途是乐教和祭祀。按六代乐,据《旧唐书·音乐志》,有《云门》《大咸》《大夏》《大韶》《大濩》《大武》。春秋时期,王室衰微,《韶》乐也被诸侯用来欣赏,礼遇使者。《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吴公子季札聘鲁“观周乐”及“见舞”,说的就是《韶箾》。秦二世以《韶》和《五行》(周《武》乐)祭祀始皇庙。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楚庄王》中论古乐,也将《韶》作为古代雅乐之始。高祖六年,《韶》乐更名《文始》,取“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之意,也是西汉文治开始之昭示。魏晋以后,《韶》乐犹存,《韶》于魏朝同样用于礼庙祭祀。晋承魏制,南朝梁武帝思弘古乐,自定郊庙雅乐,以《大韶》名《大观》。隋唐时期,《韶》乐亡失,历时三千年的《韶》乐,销声于大唐和乐之中。

以上《韶》的历史流变表明,《韶》的传承过程,是一个不断丰富、发展、完善的过程。内容上应不离歌颂先王功德,艺术形式上不断发展完善。

(二)《韶》乐的内容

关于《韶》乐内容,传世文献主要从训“韶”字入手,进行解释。《周礼·春官·宗伯下》贾公彦疏引:“《元命包》云:‘舜之民,乐其绍尧之业。’《乐记》云:‘韶,继也。’注云:‘言舜能继绍尧之德是也。’”[61]《白虎通义·礼乐篇》云:“舜乐《箫韶》者,舜能继尧之道也。”

综合看,舜《韶》反映的是舜能继承发扬尧之“道”。具体言之有二。其一,舜在治理国家时提出的“能奋庸美尧之事,使居官相事”,表明其所作乃是对尧的继承。其二,舜设置了一套相当完备的人事安排,具体内容涉及“六府”“三事”“九功”“九德”。《尚书·大禹谟》引禹曰:“於!帝念哉!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九功惟叙,九叙惟歌。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俾勿坏。”[62]舜帝答曰:“俞!地平天成,六府三事允治,万世永赖,时乃功。”[63]《左传·文公七年》引晋卻缺言于赵宣子曰:“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谓之《九歌》。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64]可见,《韶》乐是用以歌颂帝舜的。《白虎通·礼乐》云:“九之为言究,德遍究,故应德而来亦九也。”知“九”有“德遍究”之义,极言帝舜有“九德”之盛。《尚书·皋陶谟》引皋陶论“九德”谓:“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彰厥有常,吉哉!”[65]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称赞说:“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

那么,孔子在齐所闻《韶》之内容,也应该是歌颂舜之功德。从孔子对《韶》的评价来看,《论语》云:“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也就是说,《韶》乐表现了尧舜以圣德受禅,所以尽善尽美。另外,我们也可以通过《韶》乐传入齐国的途径来推求《韶》的内容。关于《韶》乐如何传入齐国的,传统的说法是,上古帝王虞舜的乐章,保存于其后裔陈国。春秋时陈公子完出奔齐国,把它带到了齐国。《汉书·礼乐志》谓:“陈公子完奔齐……《招乐》存焉。故孔子适齐而闻《招》。”《招》就是《韶》乐。据《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陈完于齐桓公十四年奔齐,改为田氏,其后代“行阴德于民”,“由此田氏得齐众心”,“民思田氏”。当时齐相晏婴已明显看出田氏将取代姜齐的趋势。在这种背景下,反映尧舜相传的《韶》乐,正是为田氏取代姜氏之做舆论的准备,以表达一种美好理想。

韩玉德先生认为,根据《左传》等文献,齐之《韶》极有可能由鲁传入。[66]首先,鲁为周公后,得备天子礼乐。《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吴公子季札“观周乐”,“论《韶箾》”,可证明《韶》曾存于鲁。其次,鲁昭公亡命齐国,由随行太师挚传《韶》于齐。昭公二十五年至三十年,鲁国发生政变,鲁君所用之天子礼乐崩坏,乐官四散。孔子为避鲁难适齐闻《韶》,当时太师挚也在齐国。《论语·微子》谓:“太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太师挚”就是《论语·泰伯》中为孔子所称道的“师挚”。也是《论语·子罕》中与孔子论乐的“鲁大师”。因此,《韶》乐由鲁通过鲁大师传入齐国是可信的。联系《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观乐,“见舞《韶箾》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季札所说的至高无上的德行,指的就是虞舜的功德。这也足以说明,齐《韶》的内容应该是歌颂舜帝功德的。

(三)《韶》乐的艺术形式

关于《韶》乐的演奏艺术形式,由于历史久远,既无谱可依,又无声可寻,只能从历史典籍中窥其端倪。《尚书·益稷》中,有一段文字:

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群后德让。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庶尹允谐。”[67]

这条史料虽然简略,但却较完整地记录了《韶》乐演奏的全过程,为历代典籍记载所仅见。下面我们结合相关史料及出土文献,对《韶》乐、舞、诗这一综合表演艺术予以考辨。

1.《韶》乐之“乐”

古代关于乐器的制作发明,历史文献中多有记载。《帝王世纪》谓:“伏羲氏作瑟三十六弦,长八尺一寸。”伏羲氏发明了瑟。《世本·作篇》谓:“神农作琴。神农氏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上有五弦,曰:宫、商、角、徵、羽。”神农氏发明了琴。《世本·作篇》又谓:“箫,舜所造,其形参差像凤翼,十管,长二尺。”舜发明了“箫”。《竹本纪年》载,舜“在位十有四年,奏钟、石、笙、筦未罢,而天下大雷雨”,说明舜时乐器,除了箫、琴、瑟外,还有钟、石、笙、筦。仅《尚书·益稷》这段文字涉及的乐器就有鸣球、琴、瑟、鼗、鼓、柷、敔、笙、镛、箫、石磬、管十二种乐器。文献所载的部分乐器,考古发掘的实物已经予以证实。众所周知,琴、瑟、箫都是竹质、木质的,易腐烂,不易保存,所以,在考古发现中很难发现琴、瑟和箫等竹木质一类的乐器。但考古发掘中却出土与琴、瑟相近的乐器实物。1986—1987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省舞阳县贾湖遗址发现了20余支用鹤的尺骨制成的骨笛,距今有9000年至7800年之久,是“目前世界上出土的年代最早、保存最为完整、出土个数最多、现在还能用以演奏的乐器实物”[68]。1979年,山东日照市莒县陵阳河,约在大汶口文化晚期的墓葬中,出土了泥质黑陶高柄杯600余件。其中有一件形状类似原始的横吹笛子之类的乐器,叫“笛柄杯”,柄部有两个音孔,“可吹奏出四个不同音质的乐音,音响与竹笛音质相似,故名笛柄杯”[69]。据考证已经有5000年左右的历史。这说明,早在史前时代,笛子等管乐器就已经出现并成为演奏的主乐器,那么,至春秋时期的齐国,《韶》乐演奏的乐器当更为丰富。1959年在山东泰安大汶口墓地第10号墓发现一件可能是壶口蒙有鳄鱼皮的白陶壶。[70]李纯一先生认为这个白陶背壶可能就是文献所说的瓦鼓或土鼓。[71]另外,出土的乐器还有陶埙、铜铃、铙等。从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物,推测《韶》乐的演奏形式和规模十分惊人,演奏的乐队编制庞大,乐器种类繁多,多达百余种,少则几十种。王川昆先生指出:“当时齐国的乐队仅鼓类就有若干种,另外还有竽、笙、管、箫、筑、籥、箎、埙、琴、瑟、柷埙、匏、鼗、球(即玉质的球磬)、镛、编钟、编磬、缶、于等等。真可谓丝、竹、金、石、土、木、革、匏之属的各种乐器,应有尽有,所以称之为八音之乐。”[72]韶乐的主旋律多由“排箫”演奏,所以称为“箫韶”。“排箫”所奏乐曲曲调绚丽优美,特色鲜明。《诗经·周颂·有瞽》谓:“箫管备举,喤喤厥声。”这里的“箫”就是“排箫”。“喤喤”之声的描述,说明声音洪亮,优美动听。

如此众多的乐器,需要一支专业化的乐工队伍来演奏。据杨荫浏先生统计,周代专门设置的乐官“有明确定额的,为一千四百六十三人”[73]。傅道彬先生谓:“从《周礼》所记乐官来看,除了大司乐之外,其余各个职掌都是具有专业艺术特长的技术人员,如乐师、瞽朦、磬师、钟师、笙师、旄人、镈师、籥师、籥章等,更多的是乐工。”[74]“有歌曲的演唱者大师、小师、瞽朦,有舞蹈表演者旄人、鞮、司干以及众寡无数的舞者,还有许许多多的士、府、史、胥、徒等下层乐官及表演人员。”[75]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韶》乐表演的专业化特征。《韶》乐的演出,不仅有专业化的演出队伍,还有固定的排演或演出场所。1982年7月,山东省淄博市齐都镇齐国故城东南部韶院村一农民,将家存20多年的一件石磬捐给了齐国故城遗址博物馆。鼓博处阴刻铭文2字,为“乐室”或“乐堂”。此件石磬的发现,对考证“孔子闻韶处”提供了一件实物资料。韶院村所在地是春秋时期齐国的故都,此处当时是盛齐时期歌舞乐伎们居住、学习、创作、研究、排练以及演戏的教坊与演出的“剧院”,也是艺术人才荟萃的“国立艺苑”。[76]可见,韶院村就是齐国宫廷乐舞机构的所在地——“乐室”或“乐堂”,是礼乐文化的艺术空间和经常性的演出场所。由此推想齐国当时乐官排练演奏的状况,当时的合奏不会仅仅是单声部的齐奏,应该具备了相当的编配手法和多种多样的表现手段,这样才能达到金声玉振、肃雍和鸣的艺术境界,也才能有完整优美、令孔子倾倒的《韶》乐。

2.《韶》乐之“舞”

《尚书·益稷》关于“舞”的描绘,谓之“鸟兽跄跄”“凤凰来仪”“百兽率舞”,按王川昆先生的描述:“待进入乐曲中间时,乔装打扮成各种鸟兽的歌舞伎们随歌附乐,步履跄跄地舞动起来……乐舞经过多次的变化之后,场上突然出现了化妆为精灵的鸟王‘凤凰’;顿时全场群兽百鸟们向着凤凰边舞边鸣叫着,形成堂皇庄严地‘百鸟朝凤’场面。”[77]《韶》乐之“舞”的场面宏大。考古资料表明,我国古代的乐舞十分发达。据考古报告称:女郎山战国墓出土彩绘乐舞俑38件(其中人物俑26件、乐器4件、祥鸟8件),有多人表演俑、观赏俑、单人歌唱俑、双人长袖舞俑等。[78]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批“多人表演的舞俑,其左臂弯曲高抬,右臂前伸,动作整齐一致,可以看出是按一定的韵律和音乐节奏进行表演的……这套乐舞陶俑突出了乐舞表演的欢乐场面,并有众多的观赏俑,就连鸟禽也被精彩的乐舞表演所吸引……这套乐舞俑有的放声高歌,有的挥袖对舞,有的举手挥臂作集体表演,且舞蹈动作整齐一致,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79]。这则考古发现,表明齐地的歌舞“多人表演”的特点,规模大,有歌有乐有舞,这可以从一个侧面证明《韶》乐歌、乐、舞结合的特点。

许兆昌从探讨《箫韶》之“箫”的含义入手,探讨《韶》箫乐舞姿舞容。[80]郑康成《尚书》注征引的汉代一则材料引起了他的注意。其云:“《韶》,舜乐。名舜乐者,其秉箫乎?”由此推断,箫作为《韶》乐表演时舞者手持的乐器或舞具,即乐舞伎手执“排箫”,做各种舞蹈表演。孙星衍注引《风俗通·音声篇》谓:“《尚书》‘《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其形参差,象凤之翼,十管,长一尺。”也是用箫的形状来描述《韶》乐舞容。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韶》乐舞模拟扮演的特点。《韶》乐舞是个以假型为主的舞蹈。傅道彬先生从“象乐”的角度研究上古乐舞。他指出,《尚书·益稷》中的“鸟兽跄跄”,“绝不是经验的写实的,而是象征的扮演的,这里不仅有诗乐舞的艺术形式,更有完整的‘象’的表演,各种各样扮演的动物在诗乐的召唤下纷纷出场翩翩起舞,即‘百兽率舞’,表现着‘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的思想主题,这是礼乐文化仪式,也是盛大的象乐艺术的展演”[81]。《韶》乐舞的这一特点,应该源于原始祖先的图腾崇拜或丰收庆典的化装舞会。图腾崇拜、丰收庆典的答谢神祇都是一种宗教活动,而乐舞则成为进行这种宗教活动的途径和手段。舞与巫关系至为密切,巫师往往通过模拟扮演来沟通神人。张光直先生认为,巫师是沟通天地的一种工具,“经过巫术进行天地人神的沟通是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特征”[82]。到了阶级社会,这种乐舞形式传承不绝,在传承的过程中,内容不断丰富,但是扮演模拟的舞容舞姿却留存下来。

3.《韶》乐之“诗”

历代学者沿袭古说,认为《韶》是诗、乐、舞相统一的综合音乐艺术,而实施时,则仅以为舞。[83]北宋郑樵抛弃这种首鼠两端的态度,认为《韶》乐是舞曲之名,按古制,是没有歌词的,“舞之有辞,自晋始。今之所系,以诗系于声,以声系于乐。举三达乐,行三达礼,庶不失乎古之道也”[84]。郑樵的结论值得商榷。首先,《韶》乐之辞,并非“简籍无载”,《楚辞·九歌》就是由原始的《韶》乐歌词发展而来。姜亮夫先生谓:

惠王灭陈与杞,度陈杞司乐,必有抱乐器入楚者矣。而亚饭干适楚,播鼗武入于汉,楚必有《韶》乐之传无疑,自惠王至怀王五百五十年间,其风之扇,必已甚炽。而屈子两使于齐,必更得闻陈公子完之余韵,故得取以合于楚之语句词气,而遂以别流为楚调欤?[85]

由此可见《楚辞·九歌》对《韶》乐歌词的承继关系。屈原《离骚》谓:“奏九歌而舞《韶》兮,聊假日以媮乐。”这里的《九歌》就是《韶》乐表演中唱的诗,或叫歌词。姜亮夫先生认为《九韶》与《九歌》,实为一事,只不过前者为乐舞,后者为歌唱。“以乐舞言曰九韶,以歌言曰九歌,既歌且舞则曰‘奏九歌而舞韶’。”[86]其次,同是舞乐,《大武》有辞。《大武》之辞散见于《诗经》,王国维《说〈周颂〉》一文对此有详细考证。[87]作为文舞的《韶》也应该有辞。最后,《诗经》中“诗”的本质是歌,《诗经》中的《颂》是鬼神宗庙祭祀歌舞之乐。王昆吾指出,“三颂各章,皆是舞容”,“六诗时代的‘雅’、‘颂’之别便可理解为乐歌(配器乐之诗)与舞歌(配舞容之诗)之别”。[88]可见,“雅”是乐歌,“颂”是舞歌,西周、春秋时期还是有辞的。实际上,歌、乐、舞三者有机统一才能称之为乐,这是秦汉及其以前人们对乐的基本观念。《礼记·乐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89]认为乐应该包括“行于声”的歌词,“变成方,谓之音”的乐曲,还有“干、戚、羽、旄”的舞蹈。《礼记·乐记》又说:“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90]

由以上考辨可知,《韶》乐由声(歌诗)、舞蹈和器乐三大部分构成。《韶》乐的表演,是以“九成”作为其结构方式,将诗、乐、舞这三个部分有机结合起来。《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周公之琴舞》“释文”谓:“周公作多士儆毖,琴舞九絉。元纳啓曰:无悔享君,罔墜其孝,享惟慆币,孝惟型币。成王作儆毖,琴舞九絉。元纳啓曰:敬之敬之,天惟显币,文非易币。”[91]“说明”谓:“《周公之琴舞》首列周公诗,只有四句,是对多士的儆戒,应当是一组颂诗的开头部分。接下来是成王所作以儆戒为主要内容的一组九篇诗作,其中第一篇即今本《周颂》的《敬之》,据此可知这些诗肯定是《周颂》的一部分。周公之颂与成王所作其他八篇今本都已失传。九篇诗简文称之为‘九絉’,读为‘九卒’或‘九遂’,义同文献中的‘九成’,孔颖达疏《书·益稷》‘箫韶九成’云:‘郑云:成犹终也。’每曲一终,必变更奏,故《经》言九成,《传》言九奏,《周礼》谓之九变,其实一也。”[92]这则出土文献,可作为“九成”乃乐、舞、诗结构方式的有力佐证。所谓“九成”,是指《韶》乐的结构形式共分九段。“成”指的是一个段落,一个单元,犹如今天戏剧的一场。按史料记载,诗词的歌唱部分,有九段的穿插变化,谓之《九歌》;舞蹈部分谓之《九辩》,也有九次不同的变化表演;音乐部分称之《九奏》,亦有九次变化。《尚书·益稷》《史记·夏本纪》均谓:“《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史记集解》引孔安国注曰:“《韶乐》,舜乐名。备乐九奏而至凤凰也。”可知“九成”就是“九奏”,犹如九章、九阕,表示乐章结构形式完备,乃至鸟王凤凰亦闻声翔集不去。可以看出《韶》乐的规模之大,内容之丰富,结构之复杂,表演形式之多样,乐器种类之多,演奏技艺之高超,世所罕见。

根据历史文献的记载,参以出土文物,我们可以还原《韶》乐的表演过程。韶舞韶乐是一种大型的歌舞表演,有独特的表演形式,是一种优美的艺术形式。《韶》乐演出第一章为器乐合奏。首先奏起的是钟磬,音调清晰悠扬。“该舞开始,先由正面堂上的主要乐器排箫、管、鸣球、琴、瑟等,带有领奏式的进行演奏,曲调富有前奏曲或序曲风格的纯器乐曲。”[93]“首先以轻击鸣球(即石磬)开始,随后镈、拊、琴、瑟依次进入,在优美的音乐伴奏声中歌起。”[94]其后,“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群后德让”,舜、群臣及扮演成鸟兽的舞蹈演员等渐次登场,伴以“合止柷敔,笙镛以间,鸟兽跄跄”,琴瑟、笙竽等乐器随之加入,乐曲声恢宏阔大,仿佛旭日东升,光芒普照。众乐合奏,群人起舞。“然后方轮到歌唱者进行咏唱。此时堂下众多乐器,按要求逐渐入而和之,笙和大镛(即大古钟)也随演奏声启奏;待进入乐曲中间时,乔装打扮成各种鸟兽的歌舞伎们随歌附乐,步履跄跄的舞动起来……”[95]此时是歌、乐、舞交织的乐章,依次演出,刚柔相济。有混声合唱,也有颂扬舜帝的乐章。由歌舞伎扮演的鸟兽纷纷登场,在悠扬的乐曲伴奏之下,翩翩起舞,气氛祥和。最后的乐章为《凤凰来仪》,在乐歌声中,“《箫韶》九成,凤凰来仪”,乐舞达到高潮。“正当众鸟兽追逐嬉戏的时候,悬鼓滚奏,洪钟骤响,笙竽高鸣,琴瑟狂拨,一对美丽的凤凰突然从天而降落于舞台中央。众鸟兽顿时将其团团围住,一场炽烈的狂欢将整个乐舞推向高潮。”[96]“乐舞经过多次的变化之后,场上突然出现了化妆为精灵的鸟王‘凤凰’;顿时全场群兽百鸟们向着凤凰边舞边鸣叫着,形成堂皇庄严地‘百鸟朝凤’场面。韶乐全曲在如此壮观和气宇轩昂的画面中结束。”[97]这是我国古代最高水平的交响乐,再配以翩跹的舞姿,这是何等的优美!表演者化装成凤凰和天雉两种神鸟,翩翩起舞,场面宏大,舞姿动人,歌声嘹亮!

总体看,形成于虞舜时期的《韶》乐,是有乐、有舞、有诗的大型乐舞,是载歌载舞,乐、舞、诗结合的综合艺术,其艺术形式是乐、舞、歌三者的统一。《韶》乐舞形式规模宏大,华丽壮观。齐国的音乐舞蹈水平是相当高的。齐国当时派遣女乐队去鲁国城南高门外演奏《康乐》舞,致使鲁国的季桓子和鲁君流连忘返,荒废政事,足见齐国歌舞水平之高。《韶》“至善”的思想内容应该是通过完美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的,孔子“闻韶”而如此悠然神往,应该包括了思想上的陶冶和艺术享受的。所以,孔子在齐国闻韶而不知肉味,也就不难理解了。

三 “孔子闻韶”的诗学意义

如前所论,孔子是一位有着高度音乐素养和艺术感受力的人。他欣赏《韶》乐,“三月不知肉味”,身心已经完全沉浸于优美的舞姿和动人的旋律之中,主客体交会融合,以至达到忘我之境。“孔子闻韶”反映了孔子的诗学思想,于中国诗学,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善”与“美”: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

韶乐具有非常优美的艺术形式。就审美客体而言,《韶》乐具有完美的艺术结构,在相对稳定的结构中,又有穿插变化。场面盛大,舞姿动人,动人心魄,诗、乐、舞三者有机结合。因此,就孔子这样具有很高音乐修养的审美主体而言,闻韶而“三月不知肉味”,入迷忘我,就是理所当然的了。从内容上看,孔子沉醉于《韶》乐的乐舞之中,如痴如醉,不仅仅是因为《韶》乐的艺术形式,更是因为《韶》乐的内容完善,符合孔子的礼乐思想。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点,我们不妨把孔子对《韶》的评价和对《武》的评价做一个对照。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98]很明显,孔子在这里所谓的“美”是就《韶》乐的艺术形式而言的,即肯定韶乐的和谐之美。结合孔子对《韶》乐的观赏,我们可以这样界定孔子在这里所指的“美”的内涵。就是指《韶》乐能给观赏者带来审美愉悦的形式特征,如场面的盛大、声音的洪亮、韵律的和谐、节奏的鲜明等。从孔子对《韶》和《武》的评价看,他对这种美是持肯定态度的。

在孔子看来,美与审美,不仅仅是一种个体行为,更是一种社会行为,具有社会性。美和善具有一种天然的联系。美和社会功利、伦理道德也不是截然分开的。但是,“美”是否等同于“善”呢?孔子在这里超越了前人的认识,孔子不仅看到了美和善的统一、联系,还看到了美和善的区别。《武》和《韶》一样,是“尽美”的,两者都在艺术形式上具有美的特质。但是《武》是“未尽善”的,“未尽善”的作品却是“美”的,明确表明美善的不一致性,美和善不是一回事。

考察《韶》乐和《武》乐的艺术形式,会发现很多相同之处。两者都是场面宏大、音韵和谐,能使人产生强烈的审美愉悦,所以孔子认为《韶》与《武》都是“尽美”的。但孔子同时也指出了两者的区别。《韶》乐表现的是尧舜天子之位的“禅让”,这恰好符合孔子的“为政以德”“仁”的政治主张,因此,我们不妨把《韶》乐看成孔子社会理想的完美艺术再现,所以才发出“尽善也”的赞叹。而反映武王伐纣这一历史事件的《武》乐,其以武力夺权的惨烈情景,显然和孔子的政治主张相左,这就无怪乎他发出“未尽善也”的感叹了。

对《韶》乐与《武》乐的不同评价的深刻之处在于,孔子提出了“尽美矣,又尽善也”的主张,而且把两者的统一作为一种理想的追求。孔子主张“善”与“美”都要达到理想的程度,两者要高度统一。“美”不再仅仅是“善”的附庸,而是独立出来。孔子的这一“尽善”“尽美”的思想是极其深刻的。《论语》谓:“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表明,孔子既反对“质胜文”的粗陋,也反对“文胜质”的虚浮不实。他的要求是“文质彬彬”,质文相宜,相得益彰,臻于至境。孔子的文质之辨实际上涉及了内容与形式的问题,文与质、善与美实际上谈的都是内容与形式的问题。孔子是主张内容和形式维持平衡的,认为内容和形式应当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孔子认为,尽善尽美才是音乐的最高境界,才能达到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艺术效果。“孔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表明,艺术的美善统一可以超越肉体的感官享受,获得更高一级的精神愉悦。“尽善尽美也可以说是艺术和道德的统一,韶乐以美的乐舞显现了尧舜仁政中的善的精神,是艺术和道德统一的典范之作。”[99]关于美善关系,在孔子之前,大致有两种情况。其一,以善为美。《国语·楚语上》载武举评论楚灵王章华之台时说:“臣闻国君服宠以为美,安民以为乐,听德以为聪,致远以为明,不闻其以土木之崇高、彤镂为美……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小大、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显然,这是以听德为美,无害为美,实际上是否定美的独立意义,直接以善来代替美。其二,虽能区分美和善,但是还没把这种区分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季札在评论周乐时,既涉及了乐曲中的善,也涉及了乐曲中的音调之美:

吴公子札来聘……请观于周乐。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为之歌《邶》、《鄘》、《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为之歌《郑》,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为之歌《齐》,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为之歌《豳》,曰:“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为之歌《秦》,曰:“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为之歌《魏》,曰:“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其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为之歌《陈》,曰:“国无主,其能久乎!”自《郐》以下无讥焉。[100]

引文中的“泱泱乎”“荡乎”“沨沨乎”均指的是乐曲的音韵之美,可见,此时已经将善与美区分开来,但是这种区分还没有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孔子认为《武》乐虽未尽善,仍可以是尽美,这就肯定了美的独立意义,明确区分美、善;他赞赏《韶》乐是尽善而又尽美,则又对美善的互相结合、和谐统一提出了明确要求。“尽善尽美”说的提出,是对艺术特征、美的本质认识上的一次飞跃,就这个意义而言,孔子闻韶乐以及对韶乐的评价,在诗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二)“中和之美”:《韶》乐“和”的境界

孔子论韶乐,其主旨在于主张“中和之美”,这是他政治观念和“中庸之道”思想方法的反映。《论语》中明确提及“中庸”的只有一句:“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101]但“中庸”思想却是贯穿《论语》全书的思想主线,是孔子的政治人生哲学。那么什么是“中庸”呢?“中”就是中正、中和、适中,“庸”就是平常、常行。“中庸”就是要“执两用中”,不能“过与不及”,要“和而不同”,反对“同而不和”,要审时度势,时时得中。《论语·子罕》载:“子曰: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礼记·中庸》亦载孔子语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叩其两端”“执其两端”就是反对“过”与“不及”,主张“中庸”之道。陶礼天先生指出:“孔子这种‘扣其两端’而折‘中’、用‘中’论,其所谓‘两端’,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始终’之一端,它实际上应该包括事物的各种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侧面、不同发展阶段的‘矛盾’的两个方面的内容;从政治角度讲,就是一种等级制度的有序状态,影响到其美学观念,就是追求一种‘和谐’的美感。”[102]

问题在于,孔子为什么会把这种政治哲学的“中庸”“中和”思想与“乐美”“味美”联系起来。傅道彬先生认为:“‘乐以道合’,是先秦人普遍的看法,‘和’就是调节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与社会的‘和’,是人与自然的‘和’。”[103]将音乐与“和”联系起来,首先和孔子的经验素养有关,整体来看,孔子既是一个美食家,又是一位音乐家。《史记·孔子世家》载:“(诗)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汉书·礼乐志》云:“周衰,王官失业。雅颂相错。孔子论而定之。”说明孔子对《诗经》的乐章做过整理的工作,具有很高的作曲能力。不仅如此,孔子还是一位优秀的音乐鉴赏家。

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104]

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105]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106]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107]

以上记载,表明孔子是一位有着高度修养和全面才能的音乐家。至于美食方面,《论语》也记录了孔子对饮食标准的严格要求。“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撒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108]

因此,集音乐家与美食家于一身的孔子,在听到“韶乐”之时,说出“三月不知肉味”的话,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当然,以“味”论“艺”、论“诗”,还有更深刻的原因。《中庸》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109]孔颖达做出了很好的诠释: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者,言喜怒哀乐缘事而生。未发之时,淡然虚静,心无所虑而当于理,故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者,不能寂静而有喜怒哀乐之情,虽复动发,皆中节限,犹如盐梅相得,性行和谐,故云谓之和。朱熹注释说:“喜怒哀乐,情也;其未发,则性也。无所偏倚,故谓之中。”孔子这里所说的“鲜能知味”的“味”,从上文来看,当为“五味调和”之味,辛、酸、咸、苦、甘之所以能调和成美味,在于每种味使用得“适度”,要无过无不及,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诗艺的表现原则,即追求“中和之美”的理想。

联系上文,《韶》乐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具有“中和”的特点。孔子对《韶》乐“尽善尽美”的感叹,实质上就蕴含着内容和形式上统一之“和”。具体表现为“善的内容”和“美的形式”的统一。

《韶》乐所表现的“凤凰来仪”“百兽率舞”等场面,在内容上是对帝王仁德品质的赞颂,在形式上,通过凤凰起舞、百兽同欢,表现的是君臣相拥之情状,和谐融融。因此,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看,《韶》乐都是“尽善尽美”的乐舞。这种乐舞符合孔子的审美标准,让孔子喜悦之情油然而生,于是发出了“尽美矣,又尽善也”的千古浩叹。

(三)听者的共鸣与沉醉:儒家读者中心诗学的萌芽

刘勰《文心雕龙·知音》谓:“知音其难哉!音实难知,知实难逢,逢其知音,千载其一乎!”[110]道出了知音之难求。《吕氏春秋·本味》所载伯牙与子期的故事,伯牙因子期之死破琴绝弦,终身不复弹琴。以激情浪漫的朋友情谊为“知音难觅”做了很好的注释。如果抛开“知音”故事与《论语》中偏重伦理学内涵的朋友关系不同不谈,关于知音的描写,“孔子闻韶”也算是一个。

孔子在齐闻韶,与子期一样,是沉醉于音乐化境,是知音,是听者的共鸣。如前所述,韶乐之所以尽善尽美,是因为“尧舜的仁的精神,融透到韶乐中间去”[111],以形成乐的形式和内容的高度统一。而孔子在欣赏的过程中,自己的仁的精神与韶乐所表现的仁的精神之间产生强烈共鸣,达到“三月不知肉味”的地步。

孟子曾以音乐为喻,称赞孔子为“集大成者”。孟子曰:“孔子,圣之时者也。孔子之谓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圣之事也。”[112]杜维明解释这段文字时,特别强调集大成者所演奏出来的“伟大的协奏曲”,所给予听者的正是“内心的共鸣”。他说:“两颗共鸣的心灵发出的微笑,或是两个彼此感应的精神相遇,对呆滞的眼睛或迟钝的耳朵是无法说清楚的。美的语言不仅仅是纯粹的描述,它是暗示、指引、启迪。并不是语言本身是美的……但是,语言指涉之外的东西——内在的体会、心灵的欢乐或转化的精神——无论在美的创造或欣赏中,都是美的真正基础。”[113]

说到这里,不妨举《论语·先进》“侍坐篇”,进一步解释。子曰:

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子路率尔而对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夫子哂之。“求!尔何如?”对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礼乐,以俟君子。”“赤!尔何如?”对曰:“非曰能之,愿学焉。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点!尔何如?”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114]

“与”乃嘉许之意。孔子何以独与“点”?傅道彬先生分析说:“孔子启发学生抒情言志,但无论是子路的‘率尔对曰’,还是冉有、公西华的遮遮掩掩,都局限于经济仕途,缺少审美的艺术气象,而独有曾皙的理想洋溢着与天地为伍的精神追求,沉醉于‘物我合一’‘物我两忘’的追求,改造社会的理想与个人情志的优游结合,构筑了春风教化的理想模式。”又云:“曾皙的理想之所以高出他人,正因为他的理想里洋溢着磅礴的自然气象,洋溢着自然与人和谐共处的审美境界。”[115]也就是说,“点”由“鼓瑟所呈现出的‘大乐与天地同和’的艺术境界;孔子之所以深致喟然之叹,也正是感动于这种艺术境界”[116],孔子此刻的精神,沉醉消解于此艺术境界中,“物我合一”“物我两忘”,是两者“精神气质的相遇”引起的无限“共鸣”,发出了“吾与点也”的喟然浩叹。

今道友信则认为共鸣所能达到的是“沉醉”。他说,“三月不知肉味”意味着在生活中最强和最不易忘记的味觉竟然忘掉了,“是说他的精神已从形体的世界即肉体世界中解放了出来,是说他的精神已因韶乐的杰出艺术而达到了概念上的纯粹的超越:沉醉”。[117]

是艺术的杰出把孔子引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优美幻境。“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是人的精神的解放,是精神离开大地,是平凡日常性的超越,是精神漂浮在此岸性与彼岸性之间。“受到了音乐艺术的感染,精神就基本上获得了自由,实现了纯粹的超越,完成了从大地的解放。”[118]共鸣所引起的“沉醉”,显示出听者与作品之间进入了水乳交融的境界,呈现出艺术创作与欣赏的合一性。

儒家对共鸣的重视、对听者的关注、对诗乐化人的强调,影响了后世的诗学走向,成为读者中心诗学的萌芽和滥觞。关于孔子的“兴观群怨”的“兴”,徐复观先生在肯定朱熹“感发意志”解释的同时,进一步指出,这里的意志不仅仅是一般而言的情感,而是由作者纯真真挚的情感,感染给读者,“使读者一方面从精神的麻痹中苏醒,而且也随苏醒而得到澄汰,自然把许多杂乱的东西,由作者的作品所发出的感染之力,把它澄汰下去”。正如朱熹所云“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己者,必于此而得之”。

19世纪英国文学批评家亚诺尔特(M.Arnold)(1828—1888)在其Wordsworth论中说,“诗在根柢上是人生的批评”“诗的观念必须充分地内面化,成为纯粹感情,与道德的性质同化”,[119]那么,经过澄汰的作者之纯粹情感,与道德同化,鼓荡激发着读者,使读者的情感道德得以澄明。人与人之间的艰难壁障轰然消解,这就是“大乐与天地同和”的艺术境界,是由人生的艺术而至人生道德的不二法门,这也是孔子读者诗学带给后代文学的无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