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教育体制与中国现代文学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节 民国教育体制与中国现代文学发生的文化语境

中华民国从1912年到1949年,其间经历了政权的多次更替,但新的执政人物及其执政集团,都没有从根本上否定中华民国这一政体的合法性及其合理性。他们均延续了中华民国这一国号,都把自我当作中华民国的合法代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华民国由此构成了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权力自然更迭体制。其间,后一个执政权力对前一个执政权力的否定与取代,并不仅仅是通过选举完成的,有时往往是通过“革命”完成的。如从“二次革命”到国民党所领导的北伐战争,都是在捍卫民国国体的前提下进行的。这就使封建的世袭权力制度被现代的选举权力制度所取代,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结构,导致了民国教育体制迥然区别于封建教育体制,进而影响到中国现代文学的生成与发展。

一 封建专制权力制度的解纽

民国的总统选举制度,相对于传统的世袭制度来说,意味着权力的赋予方式发生了本质性的变革。这样的权力赋予方式,使总统的权力不再是由身为父亲的皇帝把权力传授给身为儿子的皇太子,而是由议会选举产生。这种权力更替形式,相对于传统的权力授予方式而言,其革命性意义是怎样估计都不过分的。

在清政府的专制体制下,其对国家权力的更替有着明晰的规定,那就是权力世袭不可动摇。1908年,清政府公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该大纲的第一条便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第二条是:“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对于其他各方面的权力,“议院不得干预”。[2]清政府所主导的立宪,不仅没有动摇“皇帝”的权力,反而从宪法上确认了其存在的合理性,以至于“万世一系,永永尊戴”。皇帝如此钦定的宪法,自然就和“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无法在同一系统内兼容与共存。

客观地说,清政府在辛亥革命后之所以很快被推翻,是革命党人前赴后继进行革命行动的自然结果。如果没有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人的抛头颅、洒热血的不懈斗争,清政府是不会主动地退出历史舞台的。在20世纪90年代,有学者在反思历史时曾经提出“告别革命”的口号。但是,他们没有看到,促成革命党人走上革命道路的驱动力量恰是清政府。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一开始并不是直接奔向革命道路的,他不是不想改良,但是,满怀报国宏愿的孙中山,上书李鸿章,竟然被拒,这才把本来可以成为清政府的“修补者”,推到了“反对者”乃至“颠覆者”的行列中;孙中山在“告别改良”走上革命时,人们对他的革命的确抱有成见。孙中山在1900年10月6日发动了广东惠州起义。这次起义在坚持了一个月后失败。失败之后,孙中山这样描述人们对革命的认知态度变化:“经此失败而后,回顾中国之人心,已觉与前有别矣。当初次之失败也,举国舆论莫不目予辈为乱臣贼子、大逆不道,咒诅谩骂之声,不绝于耳;吾人足迹所到,凡认识者,几视为毒蛇猛兽,而莫敢与吾人交游也。惟庚子失败之后,则鲜闻一般人之恶声相加,而有识之士且多为吾人扼腕叹惜,恨其事之不成矣。前后相较,差若天渊。”[3]对此现象,金冲及有过这样的解释:“为什么会发生这样大的变化?除了八国联军之役后人们痛感国家命运的危急、对清政府越来越不抱希望以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前面说到孙中山革命活动的开始标志着一种新的社会力量登上了中国政治舞台,但那种新的社会力量在国内毕竟太少,几乎微不足道;进入二十世纪后,这种新的社会力量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有了长足的进步。拿新式知识分子来说,最集中的地方,一个是留日学生中,另一个是上海。革命思潮也就在这两个地方首先高涨起来。”[4]其实,金冲及固然是从知识分子的增加来进行阐释,但就其核心点来说,这正是社会心理随着社会实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必然结果。随着社会危机的加深,清政府一味地拒绝革新,依然墨守成规,自然也就使人心发生变化。在此基础上,社会心理上对革命的认同就是必然的结果了。在辛亥革命之前,人们甚至还对革命形成了一种崇拜心理:“立宪不可,必当革命;缓革不可,必当速革;小革不可,必当全革。能革则存,不革则亡;全革则强,小革亦亡。”[5]正是在此历史的情形下,清政府把众多的修补者逐渐推到了自己的对立面,乃至使他们成为颠覆者。

当然,在辛亥革命的历史过程中,参与推翻清王朝腐朽帝制的,不仅仅是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人,也不仅仅是接受了现代教育、具有现代意识的新军,而且还包括“历史合力”共同作用的其他社会各个阶层。我们过去特别地凸显了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人对推翻帝制的作用,而忽视了诸多“历史合力”中的其他力量是怎样参与到了这股“合力”中来的,这就使我们的历史观没有能够很好地纳入现代的意识体系中,而仅仅停留在“二元对立”的逻辑框架中,依然是“你死我活”的“水火不容”的逻辑法则。

这诸多的历史力量中,袁世凯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一股力量。当然,每股力量的动机不一样,每股力量的文化立场也不一样,甚至每股力量的目的也不一样,袁世凯参与推翻清政府的动机与目的是想“取而代之”,而不像孙中山一样,其目的在于建立“民主共和”的新政体。但是,就其推翻清政府这一点来说,他们的方向是一致的。

推翻一个腐朽透顶的政府而言,孙中山所代表的外来力量固然是最为核心和重要的,但是,如果没有这个政府自我的锈蚀,以至于原来隶属于其整体的部分部件出现了脱落的现象,那么,要彻底颠覆这样一个占据着全国资源、对全国的权力起着调配作用的政府,那将是非常困难的。一些本来还期望着能够和体制“相安无事”地“和谐共处”的大臣,变成了革命的投机者,成了革命的同路人。袁世凯作为清王朝既有的帝制体制内的重要的组成部件,开始与清王朝这样一个有机体出现了“离心离德”“三心二意”的游离。如果袁世凯不是作为这样的一股历史力量出现,而是以清王朝忠臣的面目出现,全力以赴地“剿灭”革命党人的武昌起义,那浇灭革命党人所点燃的烽火,并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实际上,早在太平天国起义时期,如果曾国藩不是忠心耿耿、死心塌地效忠朝廷,而是和袁世凯一样,采取一种离心离德、三心二意的政治态度,那么,太平天国也同样有取代清政府的可能。袁世凯在清王朝大厦出现倾斜危机时,不仅没有“挽大厦之将倾”,反而“落井下石”,加速了清王朝的覆亡,由此成为颠覆清王朝的历史力量。从这样的历史现象中我们可以发现,正是来自腐朽体内部的朽坏,才使外部的风吹草动成为压垮清王朝的“最后一根稻草”。由此可见,如果没有袁世凯对清王朝的决定性、颠覆性的作用,建立一个民国国体的现代国家,可能还要有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对于袁世凯的作用,有学者这样论述:“辛亥革命的成果,就这样落到了北洋军阀首领袁世凯的手中。”[6]但是,却没有看到,袁世凯在这场革命中并非“无功受禄”,他是压垮清王朝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推翻和解构清帝制的过程中,袁世凯固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其目的在于建立“袁氏家族”帝制。袁世凯作为推翻和解构清王朝的一股极其重要的力量,本身就是滋养辛亥革命这个“果实”的重要力量,只不过这股历史的力量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建立现代国家国体的终极目标并不完全吻合罢了。袁世凯解构封建专制的清政府的目的,并不是要建立一个民主共和的现代国家,而是要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封建专制的袁氏家族的帝国,这便和历史发展的大潮背道而驰。孙中山作为一股进步的历史力量,要建立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民国国体,对中国历史的发展方向起着最为关键的制约规范作用,然而,这样的一个建国方向却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其他力量的制约和掣肘,进而使这样一种历史力量无法按照既定的方向发展;而袁世凯迫使清帝退位,则是孙中山能够辞去临时大总统、同意袁世凯担任首任大总统的重要原因。

对于辛亥革命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中华民国国家国体,有些学者评价偏低,认为辛亥革命是不彻底的,是对资产阶级、封建帝制的妥协,并没有彻底砸烂旧的国家体制,更没有建立起一个由革命党人主导的、没有晚清政府中那些“前清官员”参加的真正意义上的民国。然而,中华民国现代国体的价值和意义仍不可小觑,“从此以后,任何人想复辟君主专制制度,想穿龙袍、当皇帝,没有不遭到彻底失败的。”[7]尽管历史的发展还会有反复,但专制制度要想再度获得人们的顶礼膜拜,已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辛亥革命已经在现实社会中终结了帝制,这使中国换了一个招牌。正是这个招牌,标志着辛亥革命并不是所谓的失败,而是一次伟大的成功的革命。从此以后,任何个人、领袖乃至政党,都受到了这个招牌的限制。这犹如一个藩篱,在中国社会中确立了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从而保证了民主共和在任何时候,作为一块招牌,都无法涂抹掉它那熠熠生辉的字体。

辛亥革命后建立的民国体制,尽管有其不够彻底的一面,但我们同时应该更多地看到其积极的一面。民国体制建立起来之后,一个崭新的时代开启了。对此,身历这一历史巨变的林伯渠曾经这样回忆:“不能因辛亥革命的失败,而忽视了它本身的光芒,以及由它而揭开的新的斗争的序幕。”[8]历史学家也总结道:“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建立共和政体,它的意义不只是政治制度上的一大进步,而且牵动着整个社会以至思想文化等方面。”[9]“第一,它将中国旧社会经营了千百年建立起来的统治秩序完全打乱了”;“第二,民众对自己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从观念上发生了巨大变化”;“第三,它使中国人在思想上得到一次大解放”。[10]

二 中华民国的建立与现代选举制度的生成

德国学者韦伯把合法性权力划分为三种类型:“其一是传统型权力;其二是个人魅力型权力;其三是法理型权力”[11]。如果我们按照这样的标准来审视清末民初的权力类型,可以发现,清政府的权力类型是典型的传统型权力。这种权力恰是建立在中国传统社会对于皇权的认同乃至归依基础之上,所谓的“莫非王土”“莫非王民”,便是这种权力作用的体现。孙中山这样一位一生致力于“天下为公”的革命家,其担任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便可以看作他拥有个人魅力型权力的表现形式。至于中华民国建立之后,权力则属于法理型权力,权力的更替依据的是对选举制度的合法化信念基础。由此可以看到,中华民国的权力尽管落到了袁世凯这样的投机者手中,但是就权力类型来说,袁世凯之所以能够取得中华民国大总统的权力,依据的既不是传统型权力,也不是个人魅力型权力,而是法理型权力。这样说来,中华民国所确立的权力更替方式,便不仅是形式上的变革,而且还是内容上的变革——正是在这种形式的背后,意味着封建专制权力的世袭方式已经不再具有合法性,取而代之的是人们对法理型权力的认同和归依。以此为肇始点,中国社会的权力更替方式,已经从形式上完成了历史性的蜕变,任何人再想建立起“家天下”,由此使权力通过世袭的方式传之子孙万代,都不再具有合法性。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12]对此,孙中山有过这样的解释:“在南京所订民国约法,内中只有‘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一条是兄弟所主张的。”[13]1912年2月12日,清廷在接受优待条件后宣布退位。15日,南方的参议院改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3月10日到1916年6月6日,袁世凯接替孙中山临时大总统职位,担任了中华民国的首任大总统。

中华民国的新秩序的建构过程,是一个破除既有秩序的干扰建构起一个新秩序的过程,既有秩序的惯性和新秩序的崛起交互消长。新的秩序强大了,既有的秩序就会退缩;一旦新的秩序没有带来预期的效果,既有的秩序就会进行反扑,要重新整合已经被颠覆了的秩序。这种历史的反复和较量,不仅表现在袁世凯的称帝上,而且还表现在张勋的复辟上。然而,人们尽管对新的秩序还不满意,但是,要回到既有的秩序中,更是不会答应。从这两次历史反复的过程来看,民国初期的共和政体开始深入人心。这就使中国不再是中华“帝”之“国”,而是中华“民”之“国”。这样的政体,正是在这种看似乱象、实则反复较量的过程中确立起来的。这样一来,就使中国现代文学的发生和发展获得了来自中华民国宪法的保障。

因为民国脱胎于晚清帝国,在皇权至上的社会思潮的影响下,人们对皇权以及权力的推崇观念根深蒂固,这便决定了人们在建构一个现代国家的过程中,皇权思想以及权力崇拜作为一种潜意识,将会深刻地影响到具体的建构过程。从中华民国的政体来说,尽管已经初步确立了民主共和的政府结构形态,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建构这一形态的过程中就不会出现偏差。毕竟,从根本上说,建构这样的现代政体,还得依靠那些掌握着一定权力的各级官员来具体落实。这些官员并不都是那些接受了现代政体的管理者,往往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在这些官员中,既有像袁世凯那样从晚清的官吏“摇身一变”为中华民国的官员,也有像孙中山、廖仲恺那样从晚清的叛逆者跻身于中华民国的官员。这样一种大杂烩、拼盘式的政府结构,在具体落实中华民国国体的过程中难免出现诸多的偏差。

身在民国体制中的袁世凯,尽管从心理深处对帝制有着深深的眷恋,但在民国体制的制衡下,也不得不做出服膺民主共和的姿态。在袁世凯的心里深处,他虽没有像革命党人那样,具有建设民主共和政体的自觉意识和革命诉求,而是依然沉浸于帝制这一泥沼之中,冥顽不化,但在口头上还是宣誓效忠共和。“民国建设造端,百凡待治。世凯深愿竭其能力,发扬共和之精神,涤荡专制之瑕秽,谨守宪法,依国民之愿望,蕲达国家于安全强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乐利。”[14]这种表态甚至连孙中山也很认同:“他不承认共和则已,既已承认共和,若是一朝反悔,就将失信于天下,外国人也有不能答应的。”[15]这就使中华民国从一开始就确立了一套较完整的、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宪政路向,成为套在任何一个具有独裁倾向的总统的脖子上的枷锁。在民国宪法制定的过程中,宪法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本身也有一个权力分开的问题,尤其是孙中山在退让临时大总统之前,其所制定的《临时宪法》本身就是为了限定即将担任总统的袁世凯的权力的。这样,立法和行政的分开,相对地就避免了一种文化现象的发生,那就是规范约束权力的制定者和权力的执行者二者“合体”的现象。因此,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宪法对权力的制衡都是非常明显的。这就确保了民主政体有了形式上的保证。孙中山正是站在非执政者的文化立场上,努力制定出了一套较完整的限定总统权力的宪法,从而确保了现代政治发展的基本方向。以后的斗争无非就是努力地促成宪政的具体落实和实施而已,这也就使后来的护法运动具有了天然的合法性。

在制宪的过程中,作为孙中山所领导的革命党,在退让临时大总统的过程中,其所制定的限制大总统权力的一系列法案,不仅对于担任大总统的个人有着极大的限制,像袁世凯等人,就是因为临时宪法而被限定了自己的权力,以至于在想恢复帝制时,不仅遭到了革命党的讨伐,也遭到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对,这种情形还对以后的政党政治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华民国和蒋介石所建立的国民政府之间,并不是等同的关系。尤其值得玩味的是,由孙中山所主导下的中华民国的宪法,侧重凸显的是对权力的限制,而不是对权力的扩张。这样的一种制宪的路向,当然是由其文化立场所决定的,那就是孙中山不是作为权力的拥有者,而是作为通过对权力的限制而确保自我作为非拥有者这样的一个文化立场所制定的。从这样的意义上说,中华民国的宪法在确立的过程中,便先验地不再是对自我权力的维护,也不是作为权力的拥有者对自我权力的自我限定,而是作为权力的制约面来制定的宪法。这就使得民国宪法具有了现代意义,也给随后的政党政治介入民国权力,套上了一个无法回避、也无法挣脱的缰绳。

当然,共和政体确立后,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军阀的混战使共和政体成为停留在纸上的空文。但不容忽视的是,这样一张停留在纸上的空文,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也不是毫无作用的。在某种程度上,历史的演进还是证明了这样的一个法则,依然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主要体现为民主共和的国体,不管怎样地转换着总统的角色,但其所确立的选举等基本法则,还是起着极其重要的制衡作用。这就使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必须获得国会的认同,这和农民起义中占山为王还是有着形式上的差异,并且这种形式上的差异,也隐含了内容和思想上的差异。即便是蒋介石这样一个鼎力倡导一个政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党魁来说,也需要通过“民主”选举的形式,完成自我的加冕,这就使“国会”会议还具有某种标志性的仪式作用。但是,这样的形式,和那种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体所确立的社会秩序是无法兼容的,这便导致了社会对其统治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质疑。正是在这种质疑中,一方面,国民党及其统领下的国民政府,对其合法性和合理性本身就底气不足;另一方面,结成了极其广泛的统一战线来对抗国民政府的持有不同政见的个人、组织、团体乃至政党,恰好在对国民政府的质疑中,获得了共同的话语形式和言说空间。这里所谓的话语形式,主要是指他们的话语的出发点和归结点是不同的,但在反抗国民政府的话语形式中,他们的话语是具有某种“异质同构”的属性的;至于其言说空间,自然也是这具有不同质的话语形式,其可以共存于一个共同接纳的言说空间中,进而使他们获得了某种共鸣和谐振。

民国初期还没有来得及建立起完整的意识形态的控制,从而使意识形态获得了自由成长的空间。中华民国建立之后,皇权坍塌,群雄逐鹿,这客观上对民主政治的生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袁世凯一度成为革命党人的同路人,但由于他的历史动机是要建立帝制国家,所以,他不仅遭到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力量的反对,而且也遭到了那些跟随他南征北战的老部下的反对。从某种意义上说,让一些原来称兄道弟、平起平坐的人,再来执臣子之规、行叩拜之礼,即便是那些当事人也是无法接受的。这也正是袁世凯称帝时,为什么得不到原来那些拥趸支持的重要原因所在。毕竟,相对于清朝皇帝来说,大臣们行叩拜礼,尊臣子顺序,是早已经内化于其文化心理结构深处的一种集体无意识了,但要让他们转而去叩拜那些当初和自己一样的大臣,则无法获得这样的一种意识的认同和归依。由此我们可以想见,连袁世凯的老部下也反对他称帝,那还有谁可以帮助袁世凯支撑起一个帝制国家呢?

袁世凯短暂的复辟帝制覆灭之后,中华民国的权力类型又恢复为法理型权力。权力的更替,需要在选举的基础上才具有合法性。袁世凯死后,随之而崛起的军阀已经是群龙无首,民国初年的政治秩序既有些混乱,又有些短暂,总统的更替像走马灯一般频繁。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根据中华民国的宪法,总统和总理之间的权力已经具有了“分庭抗礼”的意味,这就使封建专制时代那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不复存在,也由此导致了总统和总理之间的权力争斗。这在客观上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发生奠定了良好的外部政治环境。

袁世凯死后,黎元洪担任总统(1916年6月7日到1917年7月1日)。但是,因与总理段祺瑞有“院府之争”,总统黎元洪最后被总理段祺瑞驱走。根据中华民国宪法的规定,副总统冯国璋代理大总统(1917年7月12日到1918年10月10日)。冯国璋“代理”大总统结束后,徐世昌被选举为总统(1918年10月10日到1922年6月2日)。随后,不管中华民国的权力更替怎样无序,但就其根本来讲,通过选举产生总统,这样的形式已经开始成为人们遵循的基本“规则”。

总的来看,中华民国从1912年到1949年,虽有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的闹剧,同时还有贿选等丑闻,但不管怎样,从权力的赋予方式来看,除了袁世凯试图废除民国政体,明目张胆地改为封建帝制这样的大倒退之外,其他任何形式的总统更替都是在民国体制内进行的,都是打着民国的旗号进行的。相对来说,这就和清政府以及中国历史上的历代王朝更替有着本质的不同,总统已经不再是世袭的,而是通过选举才能够获得其合法性。尽管刚刚形成的民国政体还显得比较稚嫩,选举也往往流于形式,但这样的形式已经不再仅仅是形式,而是包含着深刻的内容。自然,在这一形式的背后,还可能出现一些混乱,但这种混乱,相对于皇位那种有秩序的世袭法则来说,其历史的进步价值和意义之大,可谓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