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还乡
新国十六年。
南海。
雨后初晴,海风托起振翅的鸥雁,试欲将它们,送上九万里高的云端。
蔚蓝的海面上,一个黑点,此刻正在缓缓东行。
呜——
那是一艘蓝白相间的邮轮。
她划开海面,喷吐着黑色的浓烟,载着时代的新风,缓缓驶来。
海水冲刷着舷板,泛白的浪花下,不时冒头的,是她那以布吞语书写的名字。
翻译过来,便是“远在东方之地的瑰宝”。
远东明珠号。
既是她的名字,也是她此行的目的地。
新国最繁华的城市——
怒海。
杰弗逊大厦、帝国饭店、恒利洋行、女王港-怒海银行......
无数的创业家在此发迹,无数的超级富豪在此诞生。
远东明珠,十里洋场。
一个吸引着无数梦想家前赴后继,用纸醉金迷的幻象,或实现,或吞噬一切野心与抱负的城市。
甲板上,雨水尚未干透。
陆鸿渐站在护栏边,对着远处的海岸线按下快门,拍下镜头中那缥缈朦胧的怒海。
拍下他的故乡。
二十二布吞镑,约合银元二百二十块的船票钱,是同父异母的长兄——陆鸿鹄随信寄给他的。
「不行的话,就回家吧。」
回家吧。
自换齿之龄远赴西洋,陆鸿渐已有十余年,未曾回到过这片他出生的故土。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也不知道如今的怒海,繁华到了什么地步。
母亲死后,失去母亲庇护的他,在父亲的授意下,成为了一名布吞大学商学院的学生。
“你需要成为一个有用的人,而有用的人不需要无用的爱好。”
于是,从母亲那里接过了第一台相机的陆鸿渐,就这么放弃了摄影。
至少,明面上是如此。
直到父亲,出现在那个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摄影展上。
那天,陆鸿渐用尽了一生中所有的,拿来面对父亲的勇气,和他吵的不可开交。
因而,被断了来自家里的汇款。
靠着给报社投稿,以及二哥偷摸着,每月寄来的八十块银元,陆鸿渐安然度过了大学的四年。
然而,毕业之后,二哥偷偷汇款的事情败露,仅靠报社非正式员工微薄的报酬,陆鸿渐开始变得,难以维系自己最基础的生活。
他奋力挣扎,日夜奔波,以求谋得正式员工的职位,最后关头却被告知,不招东方人。
他妈的,不招东方人。
他觉得自己像个笑话。
手上的禄来手持式双反相机,是他大学时购得,也是他如今身上唯一的财物,亦是留洋十余年最后的念想。
回家吧。
上岸后,把相机找个典当行卖掉,给父亲带一些礼物,兴许他会多原谅自己一点。
一切都已过去,一切都将过去。
当下离上岸还有一会儿,还能再拍几张,就再多拍几张吧。
他站在甲板上,四处瞭望,寻找那张,能为他留洋十几年来的人生,画上句号的相片。
一个看起来大约五六十岁的老人,头戴高顶礼帽,扎长辫,身着西式礼服,拿着军用铝水壶,在不远处的甲板边席地而坐。
老人回头的瞬间,陆鸿渐按下了快门。
经过一百毫秒的延迟,跨越近百年,三个时代的象征,在老人身上,被他融于一瞬。
窦振华见状,倒也不拘谨,招呼陆鸿渐在他边上坐下。
他递过水壶:“一口?”
陆鸿渐服下一口,只觉得喉咙发紧,辛辣难耐,止不住地一阵阵咳嗽。
窦振华接过水壶哈哈大笑:“小兄弟喝不惯洋酒?那可不太行啊,以后就是喝洋酒的时代了。”
陆鸿渐不可置否:“喝酒误事,我不常喝。”
“误事又如何?”
窦振华闻言一笑,猛灌一口:
“这也误事那也误事,又有何事如此重要?一点都耽误不得呢?
老头我本是光辅二年荆州的武举人,一手乞修功夫,人称‘武举人窦乞儿’。
只可惜仕途不顺,加上朝廷一倒,便耽误一生......”
陆鸿渐见眼前的老人面露酒色,言语间颇有长篇大论的意思,不由眉头一皱,起身打算告辞。
窦振华忙将其拉住:“小兄弟别走啊,我给你讲个有趣的故事吧。”
这老头手劲奇大,一番尝试之后,陆鸿渐坐了下来。
“这个故事,你可不能告诉别人哦。
我很欣赏小兄弟,所以才说给你听的。
咳咳。
二十年前,那个时候还是皇帝当道。
朝廷和北边的红毛蛮子,也就是现在的罗刹国,打了一仗。
那场战争打了一年多,最后,朝廷打输了,签下了《伯力条约》。
按照条约里写的,朝廷一共要向罗刹国赔付二万万两白银,作为战败赔款。
三年之内付清,付清之前,乌拉尔河以北的关外二州,都被罗刹国抢走,当作暂抵之物。
这二万万两凑齐谈何容易,但朝廷征遍关内九州,挨家挨户敲骨吸髓,杀的人头滚滚,最终还是凑上了。
结果这二万万两白银,刚运到怒海,准备通过码头装船运往罗刹国时,居然被人给劫了。”
见陆鸿渐被故事勾起了兴趣,窦振华卖起了关子。
“小兄弟不妨猜猜,这二万万两白银是怎么被劫走的?”
陆鸿渐低头沉思。
二万万两白银,若走旱路,没个千百辆马车,是不可能运出去的。
只有可能是走水路,而且还得是用万吨吃水的远洋邮轮才行。
可若是邮轮,想要停在码头,就必然需要向海关申报,那劫银之人的身份就会不打自招。
远洋邮轮并非什么寻常之物,哪怕是谎报身份,事后也是一查便知。
“应该走的是水路。
但说实话,我想不明白,劫银之人是靠什么把这批白银运出去的。
到底是什么人,竟然有这个本事,能在庆廷眼皮底下,劫走如此多的白银?”
窦振华放下水壶,一手伸出食指,另一手伸出四指:
“十四个人。
劫走这二万万两白银的,只有十四个人。”
陆鸿渐起身拍了拍屁股,打算走人。
十四个人,二万万两白银,每个人要搬近五百吨重的银子,这老头已经喝懵了。
“正因为只有十四个人,所以传言,这二万万两白银压根就没离开过怒海。
银子被这十四个人藏在了怒海的某处,只等风头过去,再化整为零,一点点运出怒海。
然而,或许是因为分赃不均,总之消息走漏,这十四个人都被朝廷抓了起来。
为了把白银所在之地的消息,传递给外面的同伴,
这十四个人分别铸造了十四枚银棋,并在上面的某处,留下只有同伴才能看懂的密文。
最终,这十四个人死在狱中,而这十四枚银棋也就此下落不明。”
啪—啪—
陆鸿渐见老人故事讲完,出于礼貌,拍了拍手:
“很不错的故事,老先生。
还有几个小时就要到了,我尚有些行李,需要回舱整理,先告辞了。”
说完,刚想转身,却被窦振华拉住肩膀。
“这可不仅仅是个故事。
小兄弟若不信,你看。”
说罢,窦振华从怀里摸出一块锃亮的银子。
是一枚银质红字的“车”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