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上金融舆情应对机制的短板
金融舆情关乎市场预期和市场稳定。反思近年来涉及金融领域的舆论事件,完善应对机制势在必行。最近,我们会同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等研究机构对此做了研究,现将主要看法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为什么金融舆情总处在风口浪尖
近年来,金融舆情格外抢眼不是偶然的,既有一些客观因素,也有工作上的原因。
客观因素:一是金融本身的特殊性。金融业本质上也是信息业,海量金融信息再加上现代技术的放大,会对市场预期和行情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尤其是理财等资管产品涉众广泛,股民等投资者以散户为主,这些人又与网民高度重合,容易出现情绪化、极端化、民粹化。一些多空势力借助甚至通过制造虚假信息从中牟利。二是风险隐患的诱发。苍蝇不叮无缝的蛋。2013年6月发生的“钱荒”,2015年下半年出现的股市汇市异常波动以及“e租宝”、泛亚等非法集资案件,都是当时的舆论焦点。今年以来,不良贷款上升、债券违约、P2P平台跑路以及英国脱欧公投等都引起了广泛关注,有的掀起了轩然大波。三是新媒体的兴起。据统计,目前我国微博月活跃用户已达2.82亿户,微信用户7.62亿户,微信公众号超过1000万个,在线直播平台近200家。这些新媒体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模式,使得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主持人,一些大V如同没有牌照的报社、电台。由于新媒体设立门槛、运营成本、违法成本都比较低,发布信息不像传统媒体那样把关审核,导致各种金融信息客户端大量涌现,“标题党”等虚假信息泛滥,非理性言论盛行。有的甚至冒充金融管理部门开通微信公众号混淆视听。从去年以来热炒的股市信息看,新媒体成了背后推手,各类股吧、论坛、QQ群、荐股平台、直播平台乱象丛生,大V名嘴借“外资恶意做空”“操纵股指期货打压股市”等耸人听闻的话题煽动舆情,制造热点。
从工作层面看,近几年有关部门和机构在金融舆情应对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也有明显改进,但仍存在一些缺失。一是发言发声不主动不及时。根据有关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对信息发布负有主要责任。目前,金融管理部门负责人虽然出镜率比较高,但例行的演讲和记者招待会多,专门就突发舆情主动发声少。一些司局长不愿接受采访,认为“出彩难、出事易”,担心祸从口出。有的部门被负面消息牵着鼻子走,处置起来比较忙乱。二是工作衔接不紧密。突出表现在业务工作与新闻宣传“两张皮”。各金融管理部门虽然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但缺乏机制上的支撑,经常出现“发言人不了解实情,业务司局不愿发声”的脱节现象。据反映,一些业务司局提供的金融热点表态口径回应社会关切不够,语言干瘪,又履行了签批手续,新闻发言人只好照本宣科,效果不理想。涉及不同部门的舆情应对更难协调,往往两个部门两个调,表态不一,个别时候甚至出现相互冲突,令人诟病。三是媒体队伍不适应。目前,我国财经媒体记者大多为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干不了几年就跳槽,一线记者几乎永远是新手,真正熟悉金融业务的少之又少。从事财经栏目的编辑、主持人员也存在类似问题。一些在主流媒体上发声的专家并不专,什么都敢讲,但又讲不透、讲不准,有的甚至出现明显错误。
二、发达国家是怎样掌握金融舆论主动权的
作为经济金融高度发达、一贯标榜新闻言论自由的美欧日等国家和地区,对金融舆情并非放任不管,而是建立了一套比较规范的工作机制。
(一)政要在关键时刻直接面对媒体。从历史上看,美国政要领新闻发布风气之先的事例很多,如罗斯福总统在大萧条时期的“炉边谈话”、肯尼迪总统的电视直播等。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总统布什以及财政部长保尔森、美联储主席伯南克频繁接受媒体专访、公开发表讲话,对于稳定市场信心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应对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过程中,欧盟、德国、法国等国政要都主动面对媒体,回应各界关切。在英国脱欧公投事件中,时任英国首相卡梅伦多次在公开演讲中表明立场。日本政府各部长则通过每周两次的“部长记者共同会”直接发布政策信息。
(二)新闻发言人参与决策全过程。美国白宫及财经部门发言人大多系记者出身,媒体从业经验丰富。他们可以列席高级别会议,以利于全面了解决策的台前幕后,做好及时向公众发布的准备。比如,白宫新闻发言人被称为除总统、副总统、国防部长、国务卿之外的“第五人”,可以全程参与会议,特殊时候还可以打断会议。
(三)媒体队伍专业素养高。发达国家不仅拥有全球顶尖的主流财经媒体,如《华尔街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学人》、彭博新闻社等,而且拥有一支专业化的财经记者、编辑和主持人队伍。这些国家对财经媒体队伍的教育背景、实践经验等要求很高,也有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事媒体工作的激励机制和职业发展路径。从进入媒体队伍到成长为一名资深记者、编辑、主持人,需要相当长时间的历练和积累。他们对媒体队伍也有严格的监管规定和自律准则,一旦发现编造传播虚假新闻将给予严厉处罚,轻则公开道歉,重则被停职或开除。此外,发达国家经济金融专家学者“乱发声”的现象少,即便是活跃在互联网平台上的专栏作家、网络大V等发表言论也比较理性。
(四)新媒体管理规范。这得益于美国等国家的法治环境本来就比较好,也得益于对新出现的各种信息技术及时立法,形成了有效管控网络舆情的法律体系和自律规范。以美国为例,1996年修订的电信法确立了“互联网与真实世界一样需要进行管制”的基本原则,2010年将推特、脸书等社交平台的知名账户和意见领袖纳入了政府监控范围,美国信息系统审查与控制协会等组织制定了互联网信息安全行业道德规范,建立了网络伦理规范与公约。美国还运用技术手段对金融舆情的内容进行分级、过滤,包括限制上网时长、次数,限制特定网站及网站特定内容等。目前,国际上使用的信息筛选与过滤软件大多产自美国。
三、有关建议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以及我国的一些案例看,在金融舆情问题上疏比堵好,早做反应比被动应对好。关键是要遵循新闻舆论规律、新媒体传播规律、金融发展规律,加快建立完备的金融舆情应对机制,主动发声,及时发声,权威发声。
第一,严格落实一把手抓舆情的职责。不管哪项工作,一把手重视就不难,相应的工作协调难、反应慢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建议敦促各金融管理部门和国有大型金融机构一把手强化舆情意识,把第一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担起来,并层层传导下去。鉴于当前金融风险不断积聚,应加强金融舆情搜集、整理和预判,完善突发金融舆情应急预案。当出现突发舆情时,一把手应亲自牵头处置,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必要时直接向媒体发声。对于领导干部回应媒体的表态提高包容度,只要符合中央决策的精神,即便个别表述有失严谨,也应免责。同时,在干部培训中增加提高媒体素养的内容。
第二,健全金融决策与信息发布、舆情应对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允许其全面参与决策过程,使其能够全面掌握决策的背景、依据、内部考虑和各方面关切。坚持专兼职结合,推动设立专职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言人直接向一把手汇报的直通车制度。政策制定、征求意见、对外发布等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对于重大敏感金融决策,有关部门应与中央主要媒体进行预沟通,共同商讨宣传解读方案。对于金融舆情当中的合理化政策建议,应积极研究采纳并反馈。
第三,建立专业化的财经媒体队伍和专家学者队伍。制定财经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培养计划,改进人事管理、薪酬等制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事财经媒体工作。对从事政策解读的金融专家学者应细分,分门别类掌握一批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名单。建立专家黑名单制度。着力打造一批有特色的财经媒体和精品栏目。
第四,加强对自媒体的监管。从近几年金融舆情应对的实践看,必须抓紧消除自媒体这个监管空白,防止失控。一是对以政府机关、公共机构、金融机构、领导人姓名等名义注册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申请,应进行真实性审核,防止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二是明确要求自媒体对发布的内容负责,下力气治理“标题党”问题,加大追责力度。三是对网络大V、自媒体大号要求实名发言,主动公布与发表言论相关的个人持有有价证券等或有得利情况,并接受公众和相关部门监督。财经媒体从业人员也应按此管理。从国际经验看,有必要推动建立自媒体自律组织。
第五,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刑法修正案(九)第32条规定了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处罚措施。建议切实落实这一条款,集中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加大处罚力度,形成震慑效应。建立虚假信息快速甄别处置机制,规范媒体转发行为。对于发布虚假信息的媒体,应责令其公开道歉,情节严重的予以关停。对于涉嫌泄密、给媒体“喂料”的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严肃查处追责。
2016年8月25日
(高晓虹、赵淑萍、崔林、顾洁、王婧雯,中国传媒大学供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