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神文明建设与首善之区构建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关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新概念,是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文化建设的经验教训,面对新时期文明建设需要提出来的任务。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两个重要的、基本的内容。北京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首善之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尤其重要,在全国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率先垂范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初,为推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北京市发布了一系列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文件、措施和决定,如《首都人民文明公约》(1982),《关于在全市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决定》(1982)和《关于在全市普遍开展一次国际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1982),《关于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争取首都社会风气根本转变的实施要点》(1984),《关于“七五”期间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措施》(1986)。1989年,北京市成立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大力推动首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1991年,《文明单位标准》和《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的制定,使首都文明单位的建设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精神文明的建设逐步走向深入。1993年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全国的前列”。1994年,北京市制定了《1996—2000年首都文明城市建设规划》。北京市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大力开展“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市”的群众性活动,全面落实“建首善,创一流”的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措施。1999年和2000年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细则、措施和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了北京市各个层次的文明指标体系的构架。新世纪以来,首都的精神文明建设抓住迎奥运的时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单位建设,努力创建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首善之区。2004年,北京市制定了《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奥运行动规划》,提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重在建设、以人为本、齐创共建、全面发展的原则,把北京率先建成一流文明城市。2006年,北京市下发《首都“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努力建设和形成全市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形成首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在迎奥运和奥运举办期间,首都精神文明建设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活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