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中国绿色低碳转型研究:清华大学绿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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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展的现状

一、中国现行的绿色建筑评价国家标准

我国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首次发布于2006年,2014年发布了修订版[1]。标准评价的对象包括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两个类型。评价标识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两个阶段,分别给予标识。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标识只有两年有效期。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评价专家根据实效作出评价。

该标准采用了核查表式的评分体系结构,指标分为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五大类。而对于运行阶段的评价,还增加了施工管理与运营管理两类指标。每一类指标单独进行评分,然后进行加权求得总分。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而且每类指标单独得分不低于40分时,可评为绿色建筑等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其中三星级为最高级。

针对不同建筑类型和全寿命周期内不同阶段的评价,住建部陆续启动了《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等各类型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标准的编制,颁布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出台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等技术文件。此外,各省市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结合本地资源、气候、经济、文化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组织编写了更加适宜地方建筑特点的绿色建筑评价地方标准。该工作的成果将形成完善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见图3-1)。

图3-1 完善中的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

上述标准体系中,除了针对建筑本身进行评价的标准以外,还包含绿色小城镇、绿色校园、绿色小区等针对区域进行评价的标准。其中绿色小区评价标准还在编制中。

二、中国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制度

2007年原建设部出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组织管理、申报程序、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作出规定。2008年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根据标识工作实践发布了相关的评价管理文件。

为了鼓励各地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住建部于2009年6月发布了《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对于具备一定绿色建筑发展基础和条件的地区,经申请审批通过后,可以开展本地区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工作则由住建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公室以及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两个机构受理进行。

2015年10月,住建部办公厅发布通知,提出不再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评价机构审定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进行公示、公告和统一颁发证书、标识,并要求各地方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推进绿色建筑评价向第三方评价方式转变,各地新增评价机构应及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三、中国现行绿色建筑评价国家标准应用现状

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进行的绿色建筑标识工作起步于2008年。截至2016年9月底,累计全国已评出4515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总建筑面积达52 317万m2(由于2015年年底开始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编号发证,因此2016年9月以后的统计数据不全)。存在的缺陷是获得运行标识的项目过少。按项目数量统计,运行标识占6%;按建筑面积统计,运行标识占7%。2008—2016年的标识项目情况如图3-2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2008年、2009年发展较缓,2010年以后发展较快。图3-3给出的是每年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星级分布。

图3-2 每年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及建筑面积

(数据来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网,http://www.cngb.org.cn/)

随着绿色建筑标识工作的推进,全国涌现出一批非常出色的绿色建筑项目,对促进我国绿色建筑的建设发挥了很好的示范推动作用(见图3-4)。

图3-3 每年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星级分布

图3-4 从左至右为:山东交通学院图书馆、深圳建科院办公楼和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

山东交通学院图书馆2007年获得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2008年获得了绿色二星级运行标识,是我国首个获得运行标识的项目。该项目采用了低成本的适宜的绿色建筑技术,其建安费只有2150元/平方米,与当地同类建筑持平,但却达到了非常好的节能效果。该建筑竣工于2003年,但其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优于2005年颁布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测全年总电耗仅为30kWh/m2,其中用于夏季空调和冬季采暖热水泵的电耗只有13.6kWh/m2;冬季采暖耗煤量为7.8kg标煤/m2,低于当地节能标准20%,受到了业主和使用者的好评。

竣工于2009年的深圳建科院办公大楼先后获得了绿色三星设计标识和运行标识。该建筑处于中国的夏热冬暖地区,优先采用了适用于热带地区的被动式建筑节能技术,降低了建造成本,因此建安费仅为4200元/平方米,低于当地同档次写字楼的造价。该建筑物的亮点是设计了大量的可敞开或半室外的空间,降低了照明和供冷需求,可调式的围护结构带来令人感到舒适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该建筑物在保证了优良的室内外环境质量的条件下,全年单位建筑面积实际电耗(能耗均为电耗)为62.1kWh/m2,远低于深圳市同类建筑的统计平均值103.6kWh/m2

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是北京市首个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获得了绿色三星设计标识和运行标识,2013年获得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该建筑除了在被动式设计方面采用了建筑保温、自然通风、天然采光等节能措施以外,还采用了温湿度独立控制空调技术、自动跟踪太阳位置的反光采光系统、天然采光与人工照明自动切换等先进的主动控制措施。根据2012年能耗数据统计,该项目年空调和照明系统运行电耗分别为27.1kWh/m2和11.5kWh/m2,全年总电耗为44.3kWh/m2,全年总耗热量为0.244GJ/m2。电耗相当于北京市同类办公楼单位面积电耗的一半。

目前绿标评价与授予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是: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中,绝大部分都是设计标识,运行标识太少。运行标识要求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评价,需要评价专家针对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对申请方来说的确难度要大一些。但获得实际运行的标识,才意味着这个已经建成的建筑是真正符合现行的绿色建筑标准的。因此今后的工作应该是采取措施,激励更多获得运行标识的绿色建筑出现。

四、中国政府对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

为了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住建部、财政部于2012年4月27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住建部于2012年5月9日发布《“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为绿色建筑发展提出了更具体的意见和规划。

《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到2014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到2015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该《实施意见》提出了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给予财政奖励。对经过上述审核、备案及公示程序,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2012年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m2,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m2。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中央财政对经审核满足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

《“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指出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在城市规划的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旧城更新区等实施100个以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为主的绿色生态城(区)。尽管目前绿色建筑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但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和公益性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m2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2014年起将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五、中国内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研究发展史

古罗马的维特鲁威(Vitruvius)在公元前一世纪发表的著作《建筑十书》中提出建筑三原则:坚固、适用和美观。其实这个理念已经反映了早期人们对建筑与自然环境之间如何达到可持续和谐关系的考虑,也是绿色建筑概念的朴素表达。

20世纪50年代,我国提出“党的建筑方针”是:“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又重提建筑方针是:“适用、经济、美观”。2016年2月2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又提出了新的八字方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实际上,我国的建筑方针与维特鲁威的三原则是一脉相承的,反映了我国建筑界主流对建筑本质的一贯认识,只是在新时期更加强调“绿色”的理念。

在20世纪国际建筑界提出绿色建筑这个概念的时候,我国也有少数学者对此给予关注,并着手开展研究和实践。1999年在北京召开并发布了《北京宪章》的国际建筑师大会对绿色建筑理念在中国的普及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1999年清华大学与麻省理工学院、东京大学合作,承担了国际可持续发展联盟AGS(Alliance for Global Sustainability)资助的国际合作项目,研究在中国发展可持续住宅建筑。

为了推动绿色建筑在中国的发展,2000年,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与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合作,借鉴了美国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LEED,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和相关法规,制定了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价体系,研究并于2001年发布了《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11],成为我国第一部完整的绿色建筑的评价体系的雏形。整个技术评价体系从土地利用与规划、能源与大气环境、室内环境质量、水资源利用、材料与资源五个方面,对居住小区进行全面评价,并兼顾社会、环境效益和用户权益。每个方面得分满分都为100分,60分为及格。各部分单独评价,得分并不叠加。被认定的生态住宅各方面得分都必须达到60分以上。

“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研究”课题在2002年10月立项,是科技部“科技奥运十大专项”之一,由北京市科委提供配套资金并具体负责,由清华大学牵头,汇集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城建技术开发中心等9家单位近40名专家共同开展工作。该课题对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汲取了包括英国的BREEAM、日本的CASBEE、美国的LEED等发达国家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的长处,并根据我国的资源、能源、气候特点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评价指标。由于在《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的试评工作中发现原有的类似LEED的核查表评价方式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难以适应我国的应用现状,因此在评价方式方面做了非常大的改变,更多地借鉴了日本CASBEE和GBTool的评分方法。《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是我国发布的第一部体系和方法都比较成熟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在很多奥运建筑的绿色设计和评价中发挥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在2003年8月发布的《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Green Olympic Building Assessment System, GOBAS)中,首次对中国的“绿色建筑”的概念进行了定义:“绿色建筑是指为人类提供健康、舒适的工作、居住和活动的空间,同时实现最高效率地利用资源、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的建筑物。”[12]

其后,在2006年发布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中,对前述“绿色建筑”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具体化定义:“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省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在国标GB/T 50378中,把节省资源具体化为“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而且把节能放在了第一位,这是针对我国的资源特点和环境压力提出的。因此,绿色建筑的定义被简称为“四节一环保”,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加上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外环境。

这些在绿色建筑评价国家标准制定前开展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研究工作,为澄清绿色建筑的概念与寻求更成熟实用的评价方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我国香港地区的HK-BEAM

HK-BEAM全称为Hong Kong Building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香港环保基准评估法),是由香港环保建筑协会于1996年发布的,旨在通过建立广泛认可和应用的标准,鼓励和促进香港可持续的绿色建筑设计与开发。其参考了香港建筑能源法规,适用于香港亚热带、高密度和多层建筑的特定情况;主要评价对象为采用空调的商业楼宇和多层住宅,对于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两个版本进行评价。主要评价内容包括节地(SA)、节材(MA)、节能(EU)、节水(WU)和室内环境(IEQ),另外还仿照美国的LEED设立了创新得分项。前五部分的权重占比分别为19%、6%、50%、3%和22%。可见对能耗评级是最为重视的,而节材和节水部分的权重占比较小。评价结果分为白金、金、银、铜四个等级的认证。

HK-BEAM认证体系针对新建建筑的评估流程分为两步,分别为预评估审核(PA)和最终审核(FA)。预评估审核(PA)认证关注的是前期的设计以及材料、设备的采购是否符合绿建规范要求,最终审核(FA)认证则更侧重施工及运营过程中的技术措施。

七、我国台湾地区的《绿建筑标章EEWH》

台湾的《绿建筑标章EEWH》是由台湾“内政部”建筑研究所1999年推出的,主编为成功大学的林宪德教授。1999年版本中制定了绿建筑的七项评估指标系统;2002年,在七个指标的基础上,补充两个指标构建了九大指标系统;为了获得综合评价值,2005年重新修订的版本加入了权重,指标整合为四大类,包括生态环境、节能、减废、健康,把九大指标均涵盖在这四个大类中。评价结果分为合格级、铜级、银级、黄金级、钻石级,一共五个等级。

绿建筑标章的认证体系也是分为两步,设有“候选绿建筑证书”与“绿建筑标章”两种标识。前者是设计阶段的绿色评价,后者是在项目完工后经现场检查合格后的认证。针对不同类型建筑有不同的版本,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办公楼、商店、医院、酒店、学校等均作为普通建筑进行评价,另外还有住宅、工业厂房、改建建筑和街区等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