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章 老達爾大尼央先生的三件禮物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頭一個星期一,《玫瑰傳奇》[15]的作者的出生地默恩[16]鎮看上去就像胡格諾派[17]教徒打算把它變成第二個拉羅舍爾[18]似的,陷在一場大混亂之中。不少市民看見婦女朝大街那個方向奔跑,聽見孩子在家門口哭喊,就急急忙忙套上護胸甲,拿起一支火槍或者一把槊來穩住自己多少有點不夠堅定的信心,朝誠實的磨坊主客店趕去。客店門前密密麻麻地聚集著一群吵吵鬧鬧、滿懷好奇的人,人數一分鐘比一分鐘增多。
在那個時代裡,恐慌經常出現,難得有一天沒有這個城市或者那個城市把這一類事記入檔案。有領主與領主之間的爭鬥,有國王與紅衣主教之間的動武,有西班牙人與國王之間的戰爭。除掉這些暗的、明的、秘密的、公開的戰爭以外,另外還有盜匪、乞丐、胡格諾派教徒、狼和穿號衣的僕從,向所有的人開仗。市民們一直要拿起武器抵抗盜匪、狼、穿號衣的僕從,——常常要拿起武器抵抗領主和胡格諾派教徒,——偶爾也要拿起武器抵抗國王;——但是從來沒有拿起武器抵抗紅衣主教和西班牙人。因此這個根深蒂固的習慣得出的結果是,在上述的一六二五年四月的頭一個星期一,市民們聽見喧鬧聲,既沒有看見黃紅兩色的軍旗[19],也沒有看見德·黎塞留公爵的侍從號衣,於是匆匆忙忙朝誠實的磨坊主客店的方向趕去。
他們到了以後,每個人都能看見而且看清了這場騷動的原因。
一個年輕人——讓我們用一兩筆勾勒出他的畫像——請你們想像一下十八歲時的堂吉訶德[20];沒有緊身胸甲,沒有鎖子甲,也沒有護腿甲的堂吉訶德,身上穿一件藍顏色褪成近乎葡萄酒渣和碧空的色調的緊身短上衣的堂吉訶德。棕色的長臉;顴骨突出,這是頭腦精明的象徵;頜部的肌肉非常發達,這是即使不戴一頂貝雷帽也能讓人認出是加斯科尼[21]人的萬無一失的標記,何況我們的年輕人還戴著一頂插著一根羽毛的貝雷帽;眼神坦誠又聰穎;鼻子是鷹鉤鼻,但是模樣很秀氣;身材對青少年人來說顯得太高,對成年人來說又顯得太矮。如果沒有那把掛在皮肩帶上的長劍,缺乏經驗的人會把他看成一個出門在外的農夫的兒子。那把長劍在它的主人走路時,拍打著他的腿肚子,在他騎馬時,拍打著他的坐騎身上的倒豎的毛。
因為我們的年輕人有一匹坐騎,而且這匹坐騎甚至是那麼值得注意,以致它確實引起了注意:這是一匹貝亞恩[22]小馬,十二歲到十四歲,黃色皮毛,尾巴上的毛脫落,腿上長著壞疽。它走路時頭低得比膝蓋還低,那條馬頜韁因此成為多餘的了;盡管如此,它還是照樣地每天走八法裡[23]路。不幸的是這匹馬的優點完全被它的古怪的毛色和不恰當的走相所掩蓋,以致在一個人人都對馬很在行的時代裡,上述的這匹小馬差不多一刻鐘以前從博讓希門進來,出現在默恩鎮時,就引起了轟動,馬產生的不好印象甚至殃及到騎在馬上的人。
這種轟動使年輕的達爾大尼央(騎在這另一匹羅西朗特[24]上的堂吉訶德就叫這個名字)感到格外難受的原因是,盡管他是一個無比高明的騎手,他還是不能裝著看不見這樣的一匹坐騎給他帶來的可笑的一面。也就是因為這個緣故,他在老達爾大尼央先生把它作為禮物送給他時,他一邊接受,一邊頻頻地嘆氣。他知道像這樣的一頭牲口至少值二十利弗爾[25];至於隨著這件禮物講的那番話更是無價之寶。
“我的兒子,”那位加斯科尼貴族用亨利四世[26]至死未能改掉的那種純正的貝亞恩土話說,“我的兒子,這匹馬出生在您父親家裡,一轉眼快滿十三年了,從那時候起一直沒離開過我,因此您應該喜愛它。千萬不要把它賣掉,讓它平平靜靜、體體面面地壽終正寢。如果您騎著它上戰場,您要像照顧一個老僕人那樣照顧它。在宮廷上,”老達爾大尼央先生繼續說,“萬一您有到宮廷上去的榮幸,再說,您的古老的貴族姓氏也讓您有權享受這種榮幸。在宮廷上您務必不失尊嚴地維護您的貴族姓氏,您的祖先們不失尊嚴地使用它已經有五百多年了。為了您,也為了您的親近的人——我說您的親近的人,指的是您的親人和朋友,——決不容忍別人對您有任何一點冒犯,除非冒犯來自紅衣主教先生和國王。一個貴族子弟在今天取得成功,是靠了他的勇敢,仔細聽好,只能是靠了他的勇敢。誰有一秒鐘的膽怯,誰就有可能失去幸運之神正好在這一秒鐘內給他送過來的機會。您還年輕,您有兩個理由應該勇敢:一是您是加斯科尼人,二是您是我的兒子。機會來了不要害怕,還要去尋找冒險的事幹。我教過您擊劍;您有兩條鐵打的腿,一雙鋼鑄的手臂;您要動不動就跟人決鬥;特別是因為決鬥已經遭到禁止,決鬥需要加倍的勇氣,所以您更要跟人決鬥。我的兒子,我要給您的只有十五個埃居[27],我的馬和您剛才聽到的忠告。您的母親會另外添上從一個波希米亞[28]女人那兒得到的調制某一種藥膏的秘方,對一切創傷,只要不觸及心臟,這個秘方都有神奇的療效。盡量利用這一切,幸運地、長久地活下去。——我還有一句話要補充,我提供給您一個榜樣,這個榜樣可不是我,因為我呀,我從來沒有去過宮廷,僅僅作為志愿兵參加過宗教戰爭;我想談的是德·特雷維爾先生,他從前是我的鄰居,有幸在還是個孩子的時候跟我們的路易十三國王——愿天主保佑他——在一起玩耍。他們的遊戲有時候轉變為打架,在這些打架中,國王並不總是強者,在打架中挨的打反而使他對德·特雷維爾先生更加敬重,更加友好。後來,德·特雷維爾先生在他初次到巴黎的旅行中與人決鬥過五次,從前國王去世一直到小國王成年,決鬥過七次,還不算一次次戰爭和圍城;從小國王成年一直到今天,也許有一百次!——因此,盡管有那些敕令、規定和判決,瞧,他還是當上了火槍隊隊長,也就是說,成了國王十分看重而紅衣主教先生頗為畏懼的一群勇士的首領;可是大家都知道紅衣主教先生這個人,他是無所畏懼的。此外,德·特雷維爾先生每年掙一萬埃居;因此他是個很闊很闊的達官貴人。——可他開頭和您一樣。您帶著這封信去見他;以他為榜樣,像他一樣去做。”
說到這兒,老達爾大尼央先生親手把自己的劍給兒子佩上,親切地吻了他的雙頰,並且為他祝福。
年輕人從父親的房間出來,找到他母親,她拿著那張了不起的藥方,正在等他。從我們剛剛提到的那些忠告看來,這張藥方以後要經常用上了。這一次的告別比剛才的那次告別時間長而且更親切,這並不是達爾大尼央先生不愛他的兒子,他的兒子是他惟一的後嗣,而是因為達爾大尼央先生是個男子漢,他認為聽從自己的感情擺布與一個男子漢不相稱;達爾大尼央夫人呢,她是女人,而且是母親。——她痛哭流涕,讓我們講幾句贊揚小達爾大尼央先生的話:不管他做出多大的努力來像一個未來的火槍手所應該的那樣保持堅定,但是天性還是佔了上風,他流了大量的眼淚,而且好不容易才掩飾住了其中的一半。
就在這一天,年輕人動身了,他帶著父親給他的三件禮物,我們前面已經說過,包括十五個埃居,一匹馬和一封給德·特雷維爾先生的信;至於忠告,我們也很清楚,那是額外添加的。
帶著這番臨別贈言,達爾大尼央在身心兩方面都成了和塞萬提斯的小說主人公完全一致的覆制品;當我作為一個歷史學家有責任把他描繪一番時,我曾經那麼成功地拿他和塞萬提斯的小說主人公做過比較。堂吉訶德把風車當成巨人,把羊群當成軍隊,而達爾大尼央把每個微笑都當成一個侮辱,把每道目光都當成一個挑釁。結果是從塔布[29]一直到默恩,他的拳頭始終緊握,平均每天都有十次把手伸向劍柄;盡管如此,拳頭總算沒有落到任何一個人的顎部,劍也從未離開過劍鞘。並不是說過路人看見這匹倒霉的小黃馬臉上沒有綻出過微笑,而是因為在這匹小馬之上有一把長度可觀的劍在發出響聲,在這把劍之上閃爍著一雙與其說是高傲的目光毋寧說是兇狠的目光的眼睛,所以過路人都忍住不笑出來,如果想笑出來的欲望超過了謹慎心的話,他們至少也像古代的面具那樣,努力做到只讓半邊臉笑。因此達爾大尼央在到達默恩這個不幸的城市以前,一直保持著自己的尊嚴,他的感情也沒有受到絲毫的傷害。
但是到了默恩,達爾大尼央在誠實的磨坊主客店門口下馬時,不論是老板、伙計還是馬夫,竟然沒有一個人過來扶住他的馬鐙。他從底層一扇半開著的窗戶望進去,看見一個身材高大,盡管臉上帶有一點慍色,神情卻很高傲的貴族,正在和兩個人說話,這兩個人看上去是在恭恭敬敬地聽。達爾大尼央照例十分自然地相信自己是他們談話的題目,於是仔細地聽。這一次達爾大尼央沒有完全弄錯,他們談的不是他,而是他的馬。那個貴族好像是在列舉它的所有優點,正如我們前面說過的,聽的人好像對講的人非常恭敬,所以他們時時刻刻都發出哈哈大笑聲。既然一個半露的微笑就足以激起性格暴躁的年輕人的怒火,我們也就不難猜到像這樣喧鬧的大笑會對他產生怎樣的影響了。
然而達爾大尼央首先想看清楚這個在嘲笑他的傲慢無禮的人的長相。他用傲氣十足的目光打量那個陌生人,看清楚了那個陌生人年齡在四十歲到四十五歲之間,一雙目光銳利的黑眼睛,面色蒼白,鼻子突得非常出,黑唇髭修剪得十分仔細。他身上穿的是一件紫色的緊身短上衣和一條紫色的、上面有同樣顏色的飾帶的齊膝短褲,除了露出襯衣的、通常在袖子上開的衩縫以外,沒有別的裝飾。這條短褲和這件緊身上衣,雖然是新的,看上去好像長時間擱置在旅行箱裡的旅行服裝一樣,皺得很厲害。達爾大尼央以細心的觀察者的銳利目光迅速地注意到這一切,毫無疑問他還本能地感覺到這個人對他的一生將會產生重大的影響。
然而就在達爾大尼央盯著穿紫色緊身短上衣的貴族看的時候,那個貴族正在針對那匹貝亞恩小馬提出他那些最淵博、最精闢的論證中的一個,他的兩個聽眾哈哈大笑,他自己也破例有了一抹淡淡的微笑,明顯地在他臉上飄忽不定,如果可以用飄忽不定這四個字的話。這一次再沒有什麼可懷疑的了,達爾大尼央真的受到了侮辱,因此他滿懷這種確信,把頭上的貝雷帽往下拉拉,低得幾乎遮住眼睛,盡力模仿他在加斯科尼碰巧看見的那些正在旅行的爵爺們顯出的宮廷派頭,一隻手按在劍的護手上,另一隻手叉在腰上,向前走去。不幸的是隨著他一步步朝前走,怒火越來越使他失去理智,他在舌頭尖上找到的不是他為了提出挑戰而準備的那一番既尊嚴而又高傲的話,而是伴隨著狂怒的手勢的、粗魯的人身攻擊。
“喂,先生,”他大聲嚷道,“站在這扇護窗板後面的先生!對,就是您,把您在笑什麼說點給我聽聽,讓我們一起來笑。”
那個貴族慢慢地把目光從馬轉移到騎馬的人身上,就像他需要一些時間才能明白這番如此奇怪的指責是沖著他說的。接著,他再也不能有任何一點懷疑了,於是眉頭微微蹙緊,在相當長時間的停頓以後,用難以描述的挖苦諷刺和蠻橫無理的口氣回答達爾大尼央:
“我不是在跟您說話,先生。”
“可是我,我在跟您說話!”年輕人被這種又蠻橫又得體、又客氣又輕蔑的口氣激怒了,大聲喊道。
陌生人又面帶淡淡的笑意,把他打量了一會兒,接著離開窗口,慢慢走出客店,來到和達爾大尼央相距兩步遠的地方,正好在馬的前面站定。他的平靜的態度和嘲笑的表情使和他談話的那兩個人笑得更加厲害了,他們仍舊留在窗口。
達爾大尼央看見他來到,把劍從劍鞘裡拔出一尺來長。
“這匹馬肯定是,或者說得更確切些,在它年輕時曾經是毛茛色,”陌生人說,他繼續他已經開始的探究,話是對窗口的聽眾說的,看上去好像一點也沒有注意到達爾大尼央已被激怒的神色,然而達爾大尼央就站在他和他們中間,“這是在植物學裡非常著名的一種顏色,但是直到現在在馬身上還非常罕見。”
“笑馬的人未必敢笑馬的主人!”特雷維爾的效法者在狂怒中大聲嚷道。
“我並不常常笑,先生,”陌生人說,“這一點您自己從我臉上的表情也可以清楚地看出;不過我要堅決保留我什麼時候高興笑就什麼時候笑的權利!”
“我呢,”達爾大尼央大聲嚷道,“我不願意別人在我不高興他笑的時候笑!”
“真的嗎,先生?”陌生人接著說,他顯得越發平靜了,“好吧!這倒也很公正。”說著轉過身去,準備從大門回到客店裡去。達爾大尼央剛才來到的時候曾經注意到大門底下有一匹備好鞍的馬。
但是,就這樣把一個曾經蠻橫無理地嘲笑過他的人放走,這不是達爾大尼央的性格。他把劍從劍鞘裡拔出,開始一邊追,一邊叫喊:
“轉過身來,轉過身來,愛嘲笑人的先生,我可不願意從背後刺您。”
“我!刺我!”對手猛地轉身,一邊說,一邊望著年輕人,目光中流露出同樣多的驚奇和蔑視,“好啦,好啦,朋友,您一定是瘋了!”
接著他就像自言自語地繼續低聲說下去:
“真可惜!陛下正在到處尋找勇士來充實他的火槍隊,對他來說,這是多好的一個活寶!”
他剛說完,達爾大尼央已經猛地一劍刺過來,他要不是急忙往後跳了一步,很可能這是他最後一次開玩笑了。陌生人看到事情已經超出開玩笑的范圍,於是拔出自己的劍,向對手行了個禮,認認真真地擺好架式。可是就在這同時,他的兩個聽眾在客店老板的伴隨下撲了過來,他們用棍子、鏟子和火鉗猛打達爾大尼央。這是一次來勢迅猛、完全徹底的牽制進攻,當達爾大尼央轉過身來對付這雹子般的打擊時,他的對手同樣動作準確地把劍插回了鞘內,從他差點兒演成的角色又變成了鬥毆的旁觀者,他一邊像平常那樣無動於衷地扮演著旁觀者的角色,一邊嘴裡喃喃自語:
“該死的加斯科尼人!讓他騎上他的橙黃馬,趕快滾開。”
“那要等我先把你殺掉,膽小鬼!”達爾大尼央叫道。他盡力抵擋三個敵人的圍攻,一步也沒有後退。
“還在吹牛,”貴族低聲說,“以我的名譽擔保,這些加斯科尼人真是不可救藥!那就繼續跳你們的舞吧,既然他堅決要這麼辦。等他累了,他就會說他跳夠了。”
但是陌生人還不知道同他打交道的是怎樣一種頑固的人;達爾大尼央決不是一個會討饒的人。因此鬥毆又繼續了幾秒鐘;最後達爾大尼央筋疲力盡,丟下了被一棍子打成兩截的劍。另外一棍子,幾乎就在這同時打破了他的額頭;他血流滿面地倒在地上,差不多昏過去了。
就在這時候,人們從四面八方跑到出事地點來。客店老板怕事情鬧大,讓他的伙計們幫著,把受傷的人抬進廚房,略微給他醫治了一下。
至於那個貴族,他已經回到窗口原來的位子上,帶著幾分不耐煩的神色望著這一大群人;他們留在這兒不走,似乎引起了他的強烈的不快。
“喂!那個瘋子怎麼樣了?”他聽見開門的聲音回過頭去,對來探問他的身體狀況的老板說。
“閣下安然無恙吧?”老板問。
“是的,安然無恙,我親愛的客店老板,我要問您,我們的那個年輕人怎麼樣了?”
“他好些了,”老板說,“他剛才已經昏過去了,人事不省。”
“真的嗎?”貴族說。
“不過他在昏過去以前,曾經拼著命喊您,一邊喊,一邊向您挑戰。”
“這麼說,這個傢伙真是個魔鬼了,”陌生人叫了起來。
“啊!不,閣下,他不是魔鬼,”老板輕蔑地撇了撇嘴回答說,“因為他昏過去以後我們曾經搜過他,他的包裹裡只有一件襯衣,他的錢袋裡只有十二個埃居,盡管如此,他在昏過去時還是說,這件事如果發生在巴黎,您會立刻後悔的,在這兒呢,您以後也會後悔的。”
“如此說來,”陌生人冷靜地說,“他是一個喬裝改扮的王族。”
“我把這個情況告訴您,爵爺,”老板接著說,“是為了讓您有所提防。”
“他在發怒時沒有提到什麼人嗎?”
“恰恰相反,他拍拍口袋說:‘我們以後會看到,德·特雷維爾先生在知道他的被保護人受到這個侮辱以後會怎麼想。’”
“德·特雷維爾先生?”陌生人說,他變得警覺起來,“他拍拍口袋說出德·特雷維爾先生的名字?……嗯,我親愛的老板,您的年輕人昏過去以後,我敢斷定,您不會不去看看這個口袋,口袋裡面有什麼?”
“一封寫給火槍隊隊長德·特雷維爾先生的信。”
“真的嗎?”
“就像我有幸對您說的一樣真,閣下。”
老板沒有敏銳的洞察力,絲毫沒有注意到自己說的話在陌生人臉上引起的反應。陌生人原來肘尖一直支在窗臺上,這時他離開了窗口,心事重重地皺緊了眉頭。
“見鬼!”他低聲嘀咕,“難道特雷維爾會派這個加斯科尼人來對付我?他還非常年輕!但是一劍總是一劍,不管刺這一劍的人是什麼年紀,況且一個孩子不像大人那樣容易引起懷疑。有時候一個小小的障礙就足以破壞一個偉大的計劃。”
陌生人陷入沉思之中有好幾分鐘之久。
“聽好,老板,”他說,“您難道不能替我把這個瘋子擺脫掉嗎?良心不允許我殺死他,然而,”他臉上又露出一種冷酷無情的威脅表情補充說,“然而他礙我的事。他現在在哪兒?”
“在二樓我老婆的房間裡,有人在替他包扎傷口。”
“他的衣服和袋子跟他在一起嗎?他沒有脫下他的緊身短上衣嗎?”
“正相反,這些東西全都在樓下廚房裡。不過,這個年輕的瘋子既然妨礙您的事……”
“那還用問。他在您的客店裡鬧出這麼大的亂子,凡是正派的人都受不了。上樓到您的房間去,把我的賬算清,再通知一下我的僕人。”
“怎麼!先生要離開我們這兒了?”
“這您知道得很清楚,既然我早已吩咐過您給我的馬備上鞍子。難道您沒有照我吩咐的去做?”
“做了。閣下也能夠看到,您的馬就在大門底下,完全做好了出發的準備。”
“很好,那就照我說的去做。”
“原來是這麼回事,”老板心裡想,“他莫非害怕這個毛孩子?”
但是陌生人射來的一道命令式的目光把他心裡想的打斷了。他謙恭地行完禮走了出去。
“不能讓米萊狄[30]被這個怪傢伙看見,”陌生人繼續說,“她很快就要在這兒經過;她甚至已經遲到了。最好還是讓我騎上馬去迎她……要是我能知道寫給特雷維爾的那封信的內容就好了!”
陌生人低聲咕噥著,朝廚房走去。
客店老板深信是年輕小伙子的來到迫使陌生人離開他的客店,這時候他回到樓上他妻子的房間裡,看到達爾大尼央終於完全清醒過來了,於是讓他明白警察很可能來找他的麻煩,因為他曾經找碴兒跟一位達官貴人吵架,——因為照老板看來,陌生人只可能是一位達官貴人,——因此勸他別顧身體虛弱,趕快起床,繼續趕他的路。達爾大尼央還有些頭暈,身上沒有穿緊身短上衣,頭上纏滿了繃帶,爬起來,被老板推著,開始下樓;但是到了廚房裡,他頭一眼看見的是他的挑釁者,正站在一輛套著兩匹粗壯的諾曼底[31]馬的、重型四輪馬車的踏板上平靜地在跟人談話。
他的交談者的頭從車窗的窗框裡露出來,是一個二十歲到二十二歲之間的女人。我們已經說起過,達爾大尼央能以怎樣敏銳的觀察力抓住一個人臉上的全部特征。因此他頭一眼就看出這個女人既年輕又貌美。不過她的美之所以特別打動他,是因為這種美在他到當時為止一直居住的法國南方是十分罕見的。她臉色蒼白,頭髮金黃,卷曲的長髮披在肩頭,藍色的大眼睛沒精打采,玫瑰色的嘴唇,雪花石膏一般潔白晶瑩的手。她這時正在激動地和陌生人談話。
“這麼說,法座[32]命令我……”夫人說。
“立即返回英國,如果公爵[33]離開倫敦,直接向他稟報。”
“還有什麼指示?”美麗的女旅客問。
“全藏在這個盒子裡,等您到了拉芒什海峽[34]的另一邊才能打開。”
“好,您呢,您怎麼辦?”
“我嗎,我回巴黎。”
“不教訓教訓那個蠻橫無理的渾小子嗎?”夫人問。
陌生人正要回答,但是嘴剛張開,全都聽在耳裡的達爾大尼央沖到了門口。
“是那個蠻橫無理的渾小子來教訓別人,”他大聲喊道,“我希望應當受到教訓的人這一次不會像剛才那樣從他的手掌中逃脫。”
“不會從他手掌中逃脫?”陌生人皺緊眉頭說。
“是的,在女人面前,我敢斷定,您不敢逃走。”
“考慮考慮吧,”米萊狄看見那個貴族把手伸到劍柄上,便大聲叫起來,“考慮考慮吧,極小的延誤就可能毀掉一切。”
“您說得對,”貴族大聲說,“那您就走您的路吧;我也走我的。”
他朝那位夫人點點頭告別以後,就跳上他的馬,同時四輪馬車的車夫也使勁用鞭子抽打拉車的馬。兩個對話者都動身了,各自朝大街的相反方向飛速離去。
“嗨!您的賬呢,”老板叫了起來,他看到他的旅客沒有結賬就走了,對這個旅客的好感陡地變成了極端的蔑視。
“快付錢,該死的,”旅客一直騎著馬飛奔,一邊向他的穿號衣的僕人喊道。這個僕人扔下兩三個銀幣在客店老板的腳邊,跟著他的主人飛馳而去。
“啊!膽小鬼,啊!壞蛋,啊!冒牌貴族!”達爾大尼央也跟在僕人後面向前跑去。
但是受傷者還太虛弱,經不住這樣用勁;他剛跑了十步,耳朵就嗡嗡作響,一陣頭暈,眼前模模糊糊一片血紅色;他栽倒在路中間,嘴裡還在嚷著:
“膽小鬼!膽小鬼!膽小鬼!”
“他確實非常膽小,”老板一邊走到達爾大尼央跟前,一邊嘴裡咕噥,他想用這句奉承話來跟這個可憐的年輕人和解,就像寓言裡的那只鷺鷥想跟它晚上遇到的蝸牛和解一樣。[35]
“是的,非常膽小,”達爾大尼央咕噥道,“但是她,非常美麗!”
“她是誰?”老板問。
“米萊狄,”達爾大尼央含糊不清地說。
接著他又一次昏了過去。
“不管怎樣,”老板說,“我失掉了那兩個,但是我還剩下這一個,我有把握至少可以把他留上幾天。好歹能賺進十一個埃居。”
我們知道十一個埃居正好是達爾大尼央的錢袋裡剩下的數目。[36]
老板估計養好傷需要十一天,每天一個埃居,但是他沒有和這個旅客在一起估計。第二天,早上剛剛五點鐘,達爾大尼央就起床,親自從樓上下來,到了廚房裡,除了幾樣因為明細單子沒有流傳下來、我們不得而知的藥劑成分以外,還要了一點兒葡萄酒、橄欖油和迷迭香。他手上拿著他母親的藥方,為自己配制藥膏,抹在許多傷口上,親自換敷料,不願意再請任何醫生。毫無疑問靠了波希米亞人的藥膏的功效,也許還靠了沒有任何醫生插手,達爾大尼央當天晚上就可以站起來,第二天就差不多痊愈了。
馬主人絕對禁食,用在迷迭香、橄欖油和葡萄酒上的花費就是他的惟一開支,至於那匹黃馬呢,正相反,照客店老板的說法,它吃的至少要比我們照它的身坯可能做出的合理估計要多出三倍以上。但是在付錢的時候,達爾大尼央在他的口袋裡只找到了他的已磨損的天鵝絨錢袋和錢袋裡的十一個埃居;至於寫給德·特雷維爾先生的那封信,卻不見蹤影。
年輕人開始極其耐心地尋找這封信,把衣服上的大小口袋翻過來翻過去,足足翻了有二十遍,在他的旅行袋裡一次次搜尋,又把他的錢袋打開關上,關上又打開;但是等他深信這封信再也無法找到以後,他的怒火又第三次驟然上升,差點造成他再一次使用加上香料的葡萄酒和橄欖油;因為看到這個壞脾氣的年輕人大發雷霆,威脅說如果不把信找出來就把客店裡的東西全都砸爛,店老板已經抓起一支長矛,他的老婆抓起一根掃帚柄,他的伙計們也各自抓起了前天使用過的那幾根棍子。
“我的介紹信!”達爾大尼央大聲喊道,“我的介紹信!他媽的!否則我把你們全都像雪鹀那樣串在鐵扦子上烤來吃!”
不幸的是有一個情況妨礙了年輕人實現他的威脅:他的劍,我們前面已經提到,在他第一次打鬥中已斷成了兩截。這件事他已經完全忘了。結果是當達爾大尼央真想拔劍出鞘時,拔出來握在手裡的只有差不多八寸到十寸長的一段殘劍,是老板仔細地插進劍鞘裡的。至於劍身的其餘部分,廚房領班師傅已經偷偷地藏了起來,準備將來用它改制成將豬膘塞進瘦肉中去的扦子。
然而這個挫折也許不能阻止我們這個暴躁的年輕人,如果不是老板考慮到他的旅客向他提出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
“不過,”他放低了他的長矛,說,“這封信究竟到哪裡去了?”
“對,這封信到哪裡去了?”達爾大尼央喊道,“我預先告訴您,這封信是給德·特雷維爾先生的,非找到不可;如果找不到它,他有辦法讓你們找到的!”
這句威脅話終於把老板嚇住了。除了國王和紅衣主教先生,德·特雷維爾先生的名字是最經常被軍人,甚至被市民提到的。不錯,還有約瑟夫神父[37];但是他的名字只敢低聲提,從來都是如此,因為被人稱為“灰衣法座”的這位紅衣主教的親信引起的恐怖是那麼巨大。
因此他把他的長矛扔得遠遠的,並且命令他的妻子把她的掃帚柄,他的伙計們把他們的棍子也像他一樣扔掉。他首先做出榜樣,開始尋找那封丟失的信。
“這封信裡裝著什麼貴重的東西嗎?”老板徒然地尋找了一會兒以後問。
“他媽的!我想是的!”加斯科尼人大聲喊道,他指望靠這封信幫他走上通往宮廷的道路,“裡面有我的財富。”
“西班牙債券嗎?”老板著急地問。
“陛下私人金庫的債券,”達爾大尼央回答,他指望靠這封介紹信去為國王效勞,自認為作出這個多少有點輕率的回答並不是在撒謊。
“見鬼!”老板在完全絕望中說。
“不過關係不大,”達爾大尼央神色泰然地接著說,“錢算不了什麼,——那封信卻無比重要。我寧可丟掉一千皮斯托爾[38],也不願意丟掉那封信。”
他即使說兩萬也不會有更大的危險;但是年輕人的羞恥心阻止他這樣說。
老板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尋找,還是找不到,忽然間有一道亮光射進他的腦海。
“這封信沒有丟!”他大聲叫起來。
“啊!”達爾大尼央說。
“沒有丟;是給人偷走了。”
“偷走了!誰偷的?”
“昨天的那個貴族。他到過廚房,您的緊身短上衣就放在廚房裡。他獨自一個人待在裡面。我敢打賭是他偷的。”
“您這麼想?”達爾大尼央嘴裡回答,心裡卻不大相信;因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這封信僅僅對他個人有重要性,他想不出有什麼理由會引起別人的貪圖。事實上任何僕人,任何住店的旅客,拿了這封信都不會撈到什麼好處。
“您是說,”達爾大尼央接著說,“您懷疑那個蠻不講理的貴族。”
“我要對您說,我能肯定是他,”老板繼續說,“當我告訴他老爺您是德·特雷維爾先生的被保護人,您甚至有一封給這位大名鼎鼎的貴族的信時,他顯得非常不安,問我這封信在哪裡,接著便立刻到廚房裡去了,他知道您的緊身短上衣就放在廚房裡。”
“這麼說,他是賊了,”達爾大尼央回答,“我會向德·特雷維爾先生申訴,德·特雷維爾先生會向國王申訴。”
接著他神色威嚴地從口袋裡掏出兩個埃居付給老板,老板手裡拿著帽子,把他一直送到門口。他騎上他的黃馬,一路上沒有再出任何意外事故,最後來到了巴黎的聖安東尼門,把馬賣了三個埃居,這個價錢已經很不錯了,因為達爾大尼央在最後一段旅程中已經把它累得筋疲力盡。因此以上述的九個利弗爾買達爾大尼央的這匹馬的馬販子,非常坦率地對年輕人說,他出這個高得驚人的價錢僅僅是因為這匹馬的毛色非常獨特。
達爾大尼央於是夾著他的小包步行進入巴黎城,他一直走到找著了一間和他的微薄的財力相稱的房間。這是一間有復折屋頂的頂樓房間,坐落在盧森堡宮[39]附近的掘墓人街。
定金付出,達爾大尼央就立刻住進他的房間,這一天剩下的時間他用來把花邊縫在他的緊身短上衣和齊膝短褲上,這些花邊是他母親從老達爾大尼央的一件幾乎還是新的緊身短上衣上拆下來,偷偷給他的。接著他到鐵器沿河街去給他的劍重新配一個劍身;然後他回到羅浮宮[40],向頭一個他遇到的火槍手打聽德·特雷維爾先生的府邸。德·特雷維爾先生的府邸坐落在老鴿籠街,也就是說正好在達爾大尼央租下的那間屋子的附近。他把這個情況看成是一個好兆頭:他這趟旅行必定會獲得成功。
隨後他懷著對自己在默恩的表現十分滿意的心情,對過去不感到後悔,對現在信心百倍,對未來充滿希望,躺在床上,立刻陷入了勇士才有的那種酣睡。
這種酣睡而且還是外省人才有的,他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九點鐘,才從床上起來上德·特雷維爾先生家裡去。根據他父親的判斷,這位大名鼎鼎的德·特雷維爾先生是王國裡的第三號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