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干预与移民生计重建:广西Y库区巴村个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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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巴村搬迁前后的生计模式

一 人口与土地

Y库区于1985年开始实施坝区移民搬迁,直到1992年移民才搬迁完毕。1989年,巴村开始实施移民搬迁,1992年底搬迁结束。首批搬迁的是牧场,其间由于搬迁安置方案的调整和移民拒绝搬迁,直到1991年那环才开始实施后靠安置。1992年,Y库区主体工程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限定在1992年9月之前完成搬迁任务。在这种情况下,8个屯搬迁完毕。

1992年,巴村8个屯共有271户1374人。到2012年,巴村共有361户1599人。搬迁前巴村人均土地在1亩左右。搬迁后,移民的耕地全部被淹没,只剩下少部分坡地和荒山。为了维持生存,移民在搬迁后开垦了大量的荒地。据不完全统计,巴村剩余坡地170亩,剩余荒地290亩,开垦荒山1200亩。

二 搬迁前的生计状况

1979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D县生产队试行,1980年在全县推行。1980年,巴村土地(水田、旱地和荒坡地)都已分配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他们也从“糊口经济”向“温饱经济”转变。土地被淹没之前,巴村人种植的农作物有水稻、玉米、红薯、小米等,种植的经济作物有芭蕉、龙眼和木薯。此外,他们还发展家庭副业,如渔业捕捞等。

土地被淹没前,流经巴村的是一条六七米宽的盘阳河,由于灌溉方便,基本上每家都种植水稻。在无法灌溉的旱地上,村民主要种植玉米。由于荒地土地贫瘠只能种植玉米、黄豆和芝麻等。为了充分发挥荒地的地力,村民通常在3月份玉米收获后,到4月再种植一些芝麻和黄豆。据村民回忆,土地承包到户以后,也遇到过旱灾和虫灾,这是他们最害怕的事情。遇到旱灾的时候,半夜要“偷偷”起来给自家的田地灌溉,有时候甚至为灌溉而打架。在这个时候,谁都别想睡好觉。遇到虫灾的时候,虽然可以打农药,但要是发生大面积虫灾的话,打农药也无法解决问题。如果不发生灾害,地里产的粮食能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还有一些富余的粮食可以用于上缴和发展副业。

玉米是巴村的第二粮食作物。由于条件的限制,每年只能种植一次玉米。玉米的耐旱性和生存能力强,适合在山腰、山顶、峒场甚至是石头缝中间等地方种植。土地被淹没后,移民在剩余的坡地和新开荒的土地上种植玉米。投入到玉米的时间没有水稻多,基本上是种下去以后等着收获,其间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灌溉和管理。这些玉米除了作为粮食(制作玉米糊)外,也可以用于酿酒。玉米全身是宝,既可以做口粮,又可以酿酒,剩下的玉米秆和玉米叶则可以用来喂牲口或当柴烧。即使口粮紧张,巴村人还是会酿制玉米酒,平时吃饭或做工回来后喝上一两杯。他们称这种玉米酒为“土茅台”,走到哪家都能喝到。

巴村人还会种植一些棉花。种植棉花除了换取一定的收入外,还可以做棉被用等。棉花生长时间长,花费的时间多,投入的劳力多,从清明时开始种苗一直到立冬都需要管理。巴村人很少大面积种植棉花,这主要取决于家庭劳动力的情况。通常,他们有的地块种植玉米,有的地块种植棉花,很少全部种棉花。

巴村移民养殖的家禽牲畜有鸡、鸭、鹅、羊、猪和牛等。搬迁前,巴村人的养殖方式主要是散养或放养,养殖规模小,周期长,主要是用于家庭消费。此外,也有一些家庭养牛或养猪用于出售,主要是弥补家庭经济收入的不足。每到过年的时候,巴村人都会宰杀一头猪,然后腌制成腊肉。子女多的家庭,杀好一头猪以后就分给子女自己回家腌制。在调查的时候,就有移民谈到自己因为要放牛而辍学。

流经巴村的盘阳河是红水河的“前身”。那个时候,水面才六七米宽,水流缓慢。靠近河边的农民都会打鱼,这是一项没有成本的工作。每天晚上出去打鱼,然后第二天拿到集市上去卖。

当时,也有小部分村民在外务工,以短期务工为主,同质性非常强,主要是去北海和漳州等地当建筑工人和伐木工。搬迁前,外出打工的家庭较少。村书记WDY在1982年间接性地外出务工,主要是去北海和珠海等地砍伐树木。

三 搬迁对移民生计的影响

电站建设对移民的影响是全面和系统的。根据D县移民局提供的资料,Y库区淹没6个乡镇25个村418个村民小组。水电站淹没影响最大的是土地。水库蓄水后,库区耕地从3.85万亩减少到0.59万亩,人均耕地从1亩多下降到0.14亩。在这418个村民小组中,160个村民小组的15583人为全淹小组,44个村民小组的4574人的人均耕地为0.01~0.1亩,43个村民小组5768人的人均耕地为0.11~0.2亩,26个村民小组2377人的人均耕地为0.21~0.299亩。此外,水电站蓄水淹没房屋4301户606100平方米、电灌站52座、引拦水工程22处、机耕路62千米、人行道231千米、桥梁19座、码头127处、集镇2个、圩亭3171平方米和水利渠道401.4千米等。[1]

移民社会学家Michael M.Cernea曾指出,非自愿移民常常使得移民元气大伤。搬迁后,移民通常面临丧失土地、失业、失去家园、被边缘化、生病、食品缺乏、失去公共资源的享有权和社会组织结构解体等风险。[129]实际上,只要有工程建设,对移民的负面影响就不可避免,问题在于后期安置的力度。

搬迁后,移民失去了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甚至连菜地和宅基地都紧张。在巴村,水田和旱地都被淹没,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坡地和荒山。蓄水后,巴村人搬迁到山顶、山腰居住,交通、饮水、用电等困难重重。

失去土地后的移民主要依靠政府提供的口粮维持生活(每天八两米)。电站蓄水不仅仅淹没土地,还淹没社区原有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后靠前,巴村人只需要穿过七八米宽的盘阳河就可以到达集镇,移民也有机耕路。搬迁后,移民出了家门就是水库,唯一的出行工具是船,生活没有以前方便。不管是建房子还是村民赶集,所有的物资都需要通过货船运输。虽然搬迁前移民生活水平不高,但他们生活在“自给自足”的环境中,有水,有路,有土地。土地被淹没后,移民从先前自给自足的小生产者变成了购买者。失去土地,移民甚至连家庭副业都发展不起来,因而在库区很难看到养猪户,他们只养殖一些供家庭消费的鸡、鸭等。他们在零星的土地上种植了一些蔬菜,有时候他们需要到集镇上去购买蔬菜。简言之,搬迁后,他们的生活彻底被商品化了。

概而言之,搬迁对移民生计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生计资本的影响,包括失去土地、失去原有的生产技能、失去基础设施和房屋、失去一部分社会关系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