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扶贫的实践模式
新中国是从一个积贫积弱的发展中大国开始进行独立自主的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长时期存在的有限的扶贫主要是救急救灾式扶贫。1978年开始,中国扶贫经历了几次大的调整。一是从目标看,从不含具体扶贫目标的经济增长引致减贫的战略转向目标瞄准型开发扶贫战略;二是从方式看,从救济性扶贫向开发式扶贫转变,慢慢向社会保障扶贫与开发式扶贫相结合的方式转变;三是从扶贫对象看,从扶持成片贫困大区转向扶持特定贫困县,继而转向重点扶持贫困村,近几年转向对贫困大区域开发与扶贫进村到户相结合;四是从扶贫内容看,从单个项目扶贫转向综合、多维、全面深入的扶贫的战略;五是从扶贫细致度看,从原来的一般性模糊扶贫转向根据贫困户的不同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精准扶贫。[3]显然,这些扶贫目标、方式、支持对象、内容和要求,与中国国家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有着高度相关性,更与中国共产党特别是党的最高领导者对扶贫问题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越来越重视有着必然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4]这给中国扶贫的历史新阶段指出了明确的方向。贺立龙和朱方明从经济学角度对精准扶贫做了解读,认为这不仅是一种战略理念,更是一种经济学思想,是通过制度供给、政策帮扶和物质支援,推动贫困者主动脱贫,从而跳出“异质性贫困陷阱”。[5]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国的扶贫事业就是认准精准扶贫的路子,一步一个脚印,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许多足以作为人类减贫事业标杆的典型案例。
由于中国的贫困地区主要集中于交通通信不便的边远山区及少数民族地区,中国扶贫脱贫的很多生动案例也主要由这些民族地区的干部群众创造出来。由于各地致贫原因不一,扶贫重点也差别很大。例如,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发现教育缺失是该地区深度贫困的主要原因,扶贫重点就放到教育扶贫上;贵州省虽然地处边远地区,但贵阳市因某种机缘和地理条件建成了中国大数据中心,所以贵州的扶贫就充分利用这一比较优势发展成“精准扶贫云”的大数据扶贫机制;湖南省以黄岩为代表创造了旅游扶贫的“黄岩模式”;云南省的河边村创立了河边村助贫中心的公益扶贫模式,红河州创立了林业扶贫的红河模式,江城县创立了农垦特色产业扶贫的“江城模式”,羊拉乡创立了交通扶贫的范例;内蒙古乌兰浩特创立了产业扶贫的“菜单式扶贫”模式,喀拉沁旗则创造了资产收益扶贫的“喀拉沁模式”;甘肃创立以外力注入为主的外促内生型“东乡模式”;青海创立拉面产业脱贫的拉面经济;宁夏创立健康脱贫的“盐池模式”。[6]
当然,实践中的扶贫并不限于少数民族地区,其他地区和行业、企业也有很多精准扶贫的创新实践。比较普遍的是干部驻村帮扶,具有较好旅游资源的地区则较为流行通过发展旅游业扶贫,东部配对帮扶西部地区则流行东西部扶贫协作,全国工商联策划“万企帮万村”的企业扶贫,中国人寿进行保险扶贫,哈电集团实行产业基金扶贫,康恩贝集团探索产业链扶贫等。此外,还有通过科技、民宿、危房改造、小额信贷、特色产业、职业教育、易地搬迁、电商、光伏、构树、低保、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扶贫等。[7]
在扶贫脱贫的具体路径上,总体都是采取综合施力,坚持中央与地方相结合,形成一体化的扶贫方针;坚持政府与社会相结合,形成系统化的扶贫体系;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形成多元化的扶贫动力。[8]当然,经济性扶贫也并非万能,现实中仍然存在用任何经济办法都无法解决的贫困问题,如因病致贫、因灾致贫、失能失智致贫、经营失败致贫等,这就需要社会政策托底,以福利体系保障,为这些特别的贫困人群提供基本的生存条件。
金融对于精准扶贫具有重要作用,其有五种不同模式:金融+龙头特色产业,金融+个体经营,金融+风险保障,金融+教育、技术和金融+农业订单。[9]
创新扶贫模式,将资产端转化为扶贫的经济赋能要素。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议》明确指出,在不改变指定用途的条件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乡村旅游、养殖、光伏、水电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根据相关条件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2016年国务院通知进一步明确,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家庭农(林)场、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等,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资产经营收益。[10]
一些地区在扶贫实践中还创造出了一种共享经济模式,即通过农村生产者和城市消费者直接对接的精准扶贫方式——巢状市场,它是特定人群之间所形成的有限又相对闭合的产品、资金、信息、服务等的流通圈和交往圈,同时也是特殊市场形态和食物供需网络的一种隐喻,形成一种信任和互动的相关各方较易参与的共享社会参与网络。[11]
中国的扶贫减贫事业充分发挥了中国共产党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优势并将脱贫责任层层落实到贫困地区和具体贫困人群。中央出台减贫政策,各部门和各地区则具体落实:扶贫工作由中央统筹,省级负总责,市县级具体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党的负责人依次层层签订扶贫脱贫责任书,对县级干部则进行更细致的扶贫责任考核,直到驻村帮扶和村级扶贫,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分析不同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因人因户由扶贫工作者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帮扶对象进行动态化管理,按贫困标准有进有出。通过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保证让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收入都能稳定超过当地贫困线。这不仅体现在组织体系和具体措施上,还体现在财政的巨额投入上。1978年以来,中央财政专项投入资金达6000多亿元,其中2013—2017年该项投入达到2822亿元,省级及以下财政扶贫资金也有大幅增长。2016年中央和地方对贫困地区专项扶贫资金达2958.6亿元。此外,用于扶贫的资金还包括扶贫贴息贷款、专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助、低保资金、国际扶贫资金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