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刊杂剧三十种》之通俗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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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华斌

宋元杂剧铸成了中国戏曲形态成熟后的首度辉煌。

了解中国的戏剧戏曲,必须了解宋元杂剧。北宋以后,南北分治达一个半世纪左右,基于汉唐时期“百戏”和北宋“杂剧”的“戏”和“剧”走向成熟,遂有南北“曲”的分野——北方金朝地域唱北曲,称“北杂剧”;南方南宋地域唱南曲,称“温州杂剧”或“南戏”。但早期的宋金杂剧和温州杂剧不甚成熟,缺少完整的剧本留存,更不必说主要呈现为表演技艺的“百戏”和唐代已见端倪的“杂戏”了。然而,由金入元的北方杂剧,因为有书会才人参与,已出现了下层文人撰写的“坊刻本”,而且比较通行。倘若以“剧本”作为戏剧戏曲成熟的标志,那么这些坊刻本无疑已呈现为戏曲剧本创作的第一个高峰,通常称之为“元杂剧”。

研究元杂剧,学界多采用明末万历年间臧晋叔改定的《元曲选》百种。尽管《元曲选》中的元杂剧曲白双全、情节完整,但已然经过了明人的大量修改,失去了元代杂剧的本来面目。而且,臧晋叔借用了明代宫廷“御戏监”的底本,有的作品属于明代杂剧。

直到20世纪上半叶,才有学者发现了明代藏书家李开先首先收藏的元杂剧坊刻本。1914年日本京都帝国大学辗转借去,复刻影印面世。1924年王国维为该影印本写了“叙录”,称《元刻古今杂剧三十种》,由中国书店影印出版。1958年商务印书馆将此本纳入《古本戏曲丛刊》第四集,再次影印出版。

《古本戏曲丛刊》第四集共收集元明杂剧8种。在8种元明杂剧中,仅《元刊杂剧三十种》是遗珍独存的元代坊刻本,其余7种均为明刊本。主编郑振铎在《古本戏曲丛刊》第四集的序言中称:

“(该集)收集了元明二代的杂剧共三百七十多本,几等于臧晋叔编印的《元曲选》的三倍半以上,其中以元人杂剧为最多。凡传世的元杂剧,几乎是网罗殆尽,明人杂剧也收了一部分。”

“元曲的确是代表了‘元’这个时代的文学的,其影响到了明代中叶,即十六世纪之末而尚存在。”

“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象和人民生活。”

“在中国戏曲史上是有文艺灿烂的篇页的”。

郑振铎先生毕生提倡俗文学。当时《古本戏曲丛刊》第四集印数不多,而且内部控制发行。郑振铎的序言写于1958年10月16日,是他生前的最后一篇遗作。他说,这部书“只是对于专家们的研究有些用处,对于一般读者们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由此涉及文化的普及与提高,郑振铎认为:普及与提高是“车的双轮,鸟的双翼。有矛盾,但会迅速地统一,而且必需统一”。对此进行“系统的整理和研究,对于我们戏曲工作者们是有意义的,对于戏曲创作也会有些启发的。”

文艺界很明白《元刊杂剧三十种》的研究价值。自打其问世以来,研究者络绎不绝,除了各种校勘本和注疏本以外,词典也以其为基本素材。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戏曲史的学者更是不容回避,包括语言修辞领域关于元代方言、俗语、蒙古语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对它的研究已拓展到更宽泛的跨学科范畴。该书的“通俗性研究”便体现了通俗文学、民俗学、戏剧戏曲学等多学科交叉性的特点,以及研究视角独特的特点。

这里不妨提一下雅俗之道的辩证法。

俗与雅相对,“俗”往往表现为形式上的简陋、粗糙;“雅”则表现为形式上的精练、精致。雅俗之道可以说发祥于《诗经》的风、雅、颂,其中“大雅”“小雅”和“颂”都表现为文人的“雅”;“风”则包括“十五国风”,即十五个地区的民歌民谣,寓含着十五个地区的民“俗”。

由俗趋雅、去粗取精、精益求精,是文化艺术进步向上的普遍要求。作为民歌的“国风”,在《诗经》中已呈现为语言文字的精化、雅化、规范化,乃至走向了诗歌形式的格律化。乐府和小说原起于汉代宫廷的采风制度,采集国风以助政事。唐宋曲子词和金元散曲也经历过类似的精化、雅化、规范化途径。雅文化的普及,在一定意义上意味着文明程度的普遍提高。

由雅返俗、返璞归真、推陈出新,体现着辩证法的另一侧面。文学艺术以民生精神为核心,“阳春白雪,和者甚寡;下里巴人,和者益众”。自由活泼的民歌,始终寄寓着清新活泼的民生精神。当规范化、格律化、文人化、经典化的诗词在形式上走向僵化时,借助民间歌曲,往往能在诗歌领域创造出新的形态,意味着新层面上的提高。

文学艺术“通”大众文化的“俗”,同样蕴含着普及与提高的辩证关系,而且是永恒的哲理。它同时也表现为不可逆转的文艺发展潮流,该书第七章“通俗性的原因及意义”,对这个问题有所阐论,是该书研究“通俗性”的学理主旨。

广义上说,语言文字都属于“符号”。随着历史的发展,与时俱进,语言文字符号的表述也会有所变化。前朝文字的表述起初也通俗,随着语言文字表述的变化,后世不得不加以注、疏、校、勘,相当于返璞归真的通俗性解读——例如《尚书》、先秦诸子、《十三经》等文献的注疏,以及当代对注疏的再注疏。如果说由俗趋雅是文化发展的普遍途径的话,那么校勘、注疏、通俗化解读是由雅返俗、去伪存真、理解历史上民生精神的必要措施。

《元刊杂剧三十种》的坊刻本是元代最接近元杂剧本来面目的刊本,无疑属于通俗文艺。事过数百年,今人对其内涵的完整解读已十分困难,因此大众少有问津者。当代对元杂剧场上、案头的认识愈来愈深入,于是遗珍独存的《元刊杂剧三十种》坊刻本具有“类文献”价值,值得从各个方面加以解读。

该书作者具有问题意识,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系统解析了《元刊杂剧三十种》的“通俗性”,特别强调元杂剧的民间文化精神,将通常所说的元杂剧的“人民性”具体化了。

全书在《元刊杂剧三十种》的刊刻、语言、科白、曲牌、民俗五方面,各自成章地加以阐论。其中如对元杂剧方言、俗音、语气词、摹状词、詈词、谑词、俗语、谚语、少数民族语言的解析;对“一曲百唱”、“一曲入数调”、“子母调”的解析;对“枕边风”、“鬼神”、“梦境”、“戏谑君王”等民间视角的解析,都比较系统、全面地体现出新意。又通过《元刊杂剧三十种》与文人修饰过的《元曲选》的比较,强调《元刊杂剧三十种》作为通俗文学的独特价值,拓展了该书的研究领域。书中的相关资料素材比较详尽,特别整理概括为书后附录的四张分析统计表。这四张表不仅支撑了全书的学术观点,而且将相关文献资料分门别类,可供进一步研究。

学术无止境,该书尚有进一步推敲的余地。如“商业性”与“通俗性”的关系尚可深入阐解;语气词、摹状词属于修辞领域,既用于俗曲,也用于雅曲;坊刻《元刊杂剧三十种》有趋“雅”的一面,不必回避;“剧曲”之外,可对关汉卿、马致远等兼作“散曲”略加分析,由此说明“剧曲”与“散曲”的关系;明初《永乐大典》中保存下来的元末戏文也可略加比较,以照应整个元代戏曲的通俗性(关汉卿到过杭州,马致远写过南戏)。

该书是孙改霞同志在其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加工完成的,我曾参加过她的博士论文开题,论文完成后又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主席。在论文的开题报告会上,我对“通俗性”研究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希望能有新视角、新资料。

她的论文终不负所望,在“通俗性”的研究上有不少开拓与创新,令人欣喜。参与论文匿名评审的专家也对这篇论文给予充分的肯定。尽管她已顺利拿到了博士学位,但并没有停步,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在承担本职教学工作和科研课题的同时,继续吸收各种意见,进一步完善定稿了该书。

该书出版在即,谨以序贺。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