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绪论
一 通俗性概念的界定
我们了解元代杂剧的面貌,大多依据明人刊刻、抄写的元人杂剧,而这些明人刊刻抄写的元人杂剧,往往被后人冠以“案头文学”、“案头之曲”,这些冠语表明明人刊刻抄写的元杂剧与元时用于表演的杂剧已大不相同了,比如传播甚广的明人臧懋循所编选的《元曲选》就广受同时代文人的批评。与臧懋循同时代的王骥德、凌濛初就曾批评他删改元人杂剧:
句字多所窜易,稍失本来,即音调亦间有未叶,不无遗憾。[1]
吾湖臧晋叔……晚年校刻元剧,补缺正讹之功,故自不少;而时出己见,改易处亦未免露出本相——识有余而才限之也。《荆钗》一记……有以知其菲元人面目也。[2]
就连《元曲选》的作者臧懋循在《寄谢在杭书》中也承认了自己对元人杂剧的改易:
(《元曲选》)戏取诸杂剧为删抹繁芜,其不合作者,即以己意改之,自谓颇得元人三昧。[3]
现代学者孙楷第也批评臧懋循,他说:
至臧懋循《元曲选》,本自内本出。而懋循,师心自用,改订太多,故其书在明人所选元曲中自为一系。[4]
从以上的批评中可以看出,《元曲选》对元人杂剧的确颇多改易。应该说明人刊刻的元人杂剧,已不能反映元人杂剧的真实面貌。因而,伊维德说:
那么,为什么说其实我们读到的并不是“元”杂剧呢?……当然,《元刊杂剧三十种》中的元刊本其实是反映了元代的演出情况。但到目前为止,我们往往是从晚明版本的角度来阅读这些剧本。就是在现在可以看到的元刊杂剧的校注本中,这种倾向也是十分明显的。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人完全依靠元代剧本来研究元杂剧。[5]
因此,窥探元人杂剧真实面貌,从理论上说,应该选择元人所刊刻的杂剧,它应该是对元人演出杂剧的相对较为真实的记录。
在20世纪初,随着元人刊刻的杂剧集《元刊杂剧三十种》(以下简称《三十种》)的问世,我们逐步了解到元人杂剧的真实面貌,同明人刊刻的元人杂剧相比较,前者显然更通俗、更活泼、更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而这一鲜明的“通俗性”特征,应该成为研究者所关注的重点之一。然而,对于戏曲领域这一重要的原始资料,关于其通俗性的具体表现,却鲜有人关注。所以,为探求元人杂剧的真实面貌,应该对其通俗性作详细的分析,以达到探求元人杂剧本来面目之目的。如此一来,从通俗性的角度来研究《三十种》,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对于“通俗性”的内涵,茅盾说:
“通俗”云者,应当是形式则“妇孺能解”,内容则为大众的情绪与思想。[6]
茅盾先生所说的“大众的情绪与思想”,应该是指出了通俗性的内涵。因此,我们衡量一部作品是否具有通俗性的特征,要看其所面对的观众群体是否是人民大众,反映的内容是否是广大民众感兴趣的,是否反映了广大民众的喜怒哀乐。但这不意味着通俗就是庸俗,因为通俗传递的是“正能量”,是积极向上的,是感人的,是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而庸俗传递的则是“负能量”,是消极的,是堕落的,是被大众所唾弃的。所以,茅盾说:
通俗并非庸俗。《水浒》在中国民间是通俗的读物,但何尝庸俗?反之,明清的才子佳人小说,庸俗已极,可是一点也不通俗……《文武香球》之类的东西,只有旧式大户人家的书僮和新式公馆里的汽车夫喜欢看看,人民大众连书名也不大知道。《吉诃德先生》在欧洲也算是通俗的读物了,但无碍其为杰作。[7]
可见庸俗不能反映民众的思想,因而只能在少数人中流传。而通俗性则具有深厚的民众基础,它具有新鲜不腐、清新活泼、广受民众喜爱的特点,这些特点在庸俗作品中却是看不到的。可以说,通俗性是人民大众都期待在文艺作品中看到的一种文学特质。通俗与庸俗虽只一字之差,却有本质区别,分清二者的差异,是研究通俗性的前提。而对于通俗性的外延,郑振铎先生则提出了六个方面:
“俗文学”的第一个特质是大众的……她的第二个特质是无名的集体的创作……她的第三个特质是口传的……她的第四个特质是新鲜的,但是粗鄙的……她的第五个特质是其想像力往往是很奔放的……她的第六个特质是勇于引进新的东西……[8]
当然这六个方面的外延并不能涵盖通俗性的所有的外延,却反映了通俗性最为重要的表现。在探讨通俗性的表现时,也应以此六个方面作为研究的参考标准。
从茅盾先生与郑振铎先生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两位先生分别对“通俗性”的内涵与外延做了较为明晰的界定,在研究通俗性时,也应以此为研究的基础。
因而可以说,“通俗性”是指文艺作品在内容上反映的是大众的情绪与思想,传递的是正能量,是易于为大众所接受的;在艺术表现形式上则突出“新”、“异”的特点,而这种“新、异”的艺术形式,也要以易于为民众所接受为准则;内容与形式上的通俗易懂,主要是为娱乐目的和教化目的服务的。
《三十种》作为通俗文艺,自然也具有“通俗性”的特质。从宏观角度来看,其“通俗性”主要体现在内容与形式上的“新、异”上,而这种“新、异”是易于民众接受的,是为娱乐与教化功能服务的。从微观角度看,由于杂剧是一门综合性的表演艺术,自有其独有的表演特征,所以,《三十种》的“通俗性”也是要通过“唱”、“念”、“做”、“打”等表演方式以及“唱词”、“叙事视角”等方面的内容来表现的。因此,研究《三十种》的通俗性,还应从表演方面来研究。
另外,《三十种》由于刊刻较为随意,因而其中出现大量的俗字、圈符、墨丁、代字、同剧中前后字体不一等现象,虽然这些属于刊刻范畴,与剧本内容无关,然而正是内容与形式上的通俗,才导致书坊在刊刻时出现了上述不规范的刊刻现象,因而刊刻的通俗性也包含在《三十种》通俗性研究的内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