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研究的现代范式:以批评话语为中心的考察(187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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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文学现代研究的“场”与“域”:文学现代研究考论的论域空间

课题力图在文学现代研究考论的客观论域空间及内容范围方面实现一种学科门类、文化地域上的横向式跨越,这既是课题采用“以问题为纲”或“以问题为中心”这一研究方式、论述途径及结构样式的主要缘由之一,也是课题“以问题为纲”或“以问题为中心”的研究及论述的一种必然的问题论设及释解路向。下面论者就具体谈谈这种论域空间及内容范围上横向式跨越的基本原理——“场域”及“场域研究”理论的基本含义、主要内容、在课题中的具体运用及其相关问题。

法国当代著名社会学家、社会文化理论批评家布尔迪厄认为:人类社会根本上是在自律结构(形式)与历史存在、文化与社会、个体与社会、主体行动(意识)与客体外部世界(事物)之间的一种本体论交融、统一、契合或同谋的关系中,即在一种名为“实践的关系”中存在的,也就是说社会现实根本上就是一种社会实践或历史性行为,这种实践行为及历史遵循一种“实践的逻辑”,可分为铭写或体现在身体上的“习性”(惯习,habitus)与铭写或体现在事物和现实机制上的“场”(“场域”,field)这两种基本存在状态或基本实现方式(模式),这两种状态或方式(模式)都是制度的产物,彼此之间是一种“双向”、互动互构、“本体论对应”的关系;[32]“场”(场域)及其与“习性”(惯习)之间的这种关系,正应当是社会科学的“真正对象”和“研究活动的中心”或“焦点”,因为只有把研究对象(如文学现象)场域化、语境化、历史化,即将之置于社会历史的一定场域关系及场域空间中,对研究对象作为某种“场”(如文学场)而生成、运行的逻辑及历史进行解析,才可能是对研究对象(如文学现象)的真正科学的分析,从而建立起有关该对象的真正的科学(如文艺学),彻底祛除或戳穿对有关现象(如文学现象)的一切虚假信仰或幻想,达到对有关对象(如文学)的真相的真正科学的认识到。[33]本课题将借用、发挥及化用布尔迪厄这一认识,力图把对“文学现代研究”这一对象的考论放置在对特定“场”或“场域”,即“文学现代研究场”的自觉体认及理解框架中,从“场”或“场域”的角度去看取现代中西文学研究活动,进而提升对文学现代研究活动的思考。也就是说,课题力在将“文学现代研究”这一对象场域化,把现代中西、各类各样的文学研究活动作为各个基本要素而统一放置在由一定社会历史场域关系所围绕与充塞的空间位置当中,凝练、统构成“文学现代研究场”这一特定的“场”或“场域”,从而对“文学现代研究场”的有意发现、理解、营建及开掘,实质上将成为这场文学现代研究考论的思考焦点和论述的中心内容及论述范域(论域)。

作为布尔迪厄文化社会理论与实践理论的架构基石与核心概念之一,“champ”被有的译为“场”,也被有的译为“场域”,但实际上,“场”(field)与“域”(sphere)是两个各有侧重的概念,前者所指是物质的存在的基本形态,侧重于物质之间内在的共同关联、相互作用、位置结构及其张力关系(如“磁场”),后者所指是物质存在的基本范围,侧重于物质那具有特定界限的分布、作用的空间形式,即“界域” “范域” (如“音域”、哈贝马斯所谓的“公共领域”等)。不过,在布尔迪厄那里,由于“场”(field)的内涵中同时隐含、交融着“域”(sphere)的内容,因此他所谓的“场”(champ)其实最好被理解为一种“场”与其“域”的关联,即“场域”(field-sphere)。那么,“场域”(champ)及“场域研究”的基本内涵是什么呢?

根据布尔迪厄的认识,客观社会世界是由一些彼此区分而又相互联系的“场”(场域)组成(包括一般社会权力场、经济场、政治场、文化艺术场、科学或学术场等),而所谓“场”或“场域”即“可以被定义为由不同的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构成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造”;这些各个位置的界定或者说“场的结构”的形成,则取决于携带不同“习性”和“资本”的占据者或行动者,为争夺在场中的或对场的合法权(即“符合资本”“象征资本”,symbolic)而“在权力(或资本)的分布结构中目前的、或潜在的境遇”,以及它们“与其他位置(统治性、服从性、同源性的位置等等)之间的客观关系”。[34]也就是说,每个“场”(场域)都是一个独特的、具有一定范围的“关系系统”,一个由许多位置及占位关系构成、涉及权力(资本、话语)角逐的独特的空间“结构”(构型),一个具有一定自律规则的敞开的“游戏”领域或圈层。[35]由于“权力场在场的总体性内实施统治”,因而任何分化的、具有特定范围的“场”(场域)都存在“他治”与“自治”这“两条支配性原则”,从而任何分化的、具有特定范围的“场”(场域)都具有“相对自主性”或“半自主性”的特征:一方面,它们“都包含在权力场之内,都与权力场有着控制与被控制、制约与反抗之间的关系”,既“在权力场中占据的是一个被统治的地位”,受到外部的社会的整体支配或者说受到社会大场域的影响及统治,又由于“社会空间的结构(或阶级结构)”之间存在一种全面的、“结构上和功能上的同源性”关系,因而在各自特定范围内部都存在着对各自“特权”的拥有及统治性施行,存在着为争夺对场的合法界定而形成的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力纠缠关系及角斗;另一方面,它们各自有着特殊的、自主的运行逻辑,从而在“参与场域活动的社会行动者的实践同周围的社会经济条件之间”起到关键性的“调解” “中介”的作用,即各个“场”(场域)的逻辑既使得任何场外的权力或者说场外决定性、支配(统治)性因素,只有先通过“场域的特有形式和力量”的特定“调解”或“中介”环节,“经历了一次重新形塑的过程”后,才能间接地对场域范围内的行动者构成影响,也使场域范围内部的权力关系及角斗“在每一个场域中的体现形式,都是各具特色,不可彼此归约”的,还使得一切行动者及其实践活动都会受到某种(些)场域特有形式及力量的制约和规导,只能以这样而非那样的,即特定的思考、言说及行动方式而存在。[36]总之,“游戏性”“半自主性”(相对自主性)、边界(占位)的动变性、与权力的纠缠性,是“场”(场域)这一社会空间、关系空间、结构空间、话语空间的基本特性,[37]因而所谓“场域研究”(无论是基于场域模式的研究,还是从场域角度的研究,或者说对场域这个对象的研究),实际上正是对特定对象的这些场域特性的考索解读,在其中必然涉及对“与权力场域相对的场域位置”或者说被权力场域包含并支配的场域地位,以及对场域内部“各个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结构”等内在关联环节[38]的分析研究——显然,在这样的分析、研究及解读中,既包括了某种(些)“场”(field)的本身的内容(即“场”基于同社会权力整体的特定权力关系而生成的对自身的本体论圈定),也包括了与该种(些) “场”有关的“域”(sphere)方面的内容(即“场”的域内与域外,以及域内各位置或部分之间的空间分布关系)。例如,布尔迪厄的《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和结构》就是“场域研究”的典范。

如果说,布尔迪厄是基于对自律结构(形式)与历史存在、文化与社会、个体与社会、主体行动(意识)与客体外部世界(事物)之间的二元分离及对立传统的自觉克服与摒弃,从推行一种“方法论上的关系主义(methodological relationalism)”,“为‘关系分析’提供一个框架”,以便“系统化地、反观性地探索社会生活”的文化社会学角度,[39]而提出“场域”理论及“场域研究”模式,并抱着对康德先验纯粹美学作出积极反拨,大胆而谨慎地对文化艺术领域、主要是形式主义文学观和纯粹美学观中的“信仰幻象”进行“社会学祛魅”的目的,[40]而提出“文学场”这一文学观及文学研究方式;那么,本课题则是为了克服既往对文学现代研究的考察在论述范域及内容上往往在中西之间以及文学研究不同门类或形态之间形成分离与区隔这一欠缺,从力在对现代中西以及不同门类及形态的文学研究做出学科体系意义上的整合性、融通性、总体性把握这一学术史研究角度出发,积极借鉴并发挥、化用布尔迪厄的那种“关系主义”及空间结构主义思维,以及系统论方法,并基于、化用布尔迪厄的那套“场域”及“场域研究”理论及其中有关“文学场”“学术场”等相关概念,而提出“文学现代研究场”这一观念。课题在此对“文学现代研究场”观念的提出及运用,既适当吸取了布尔迪厄“场域”批评理论中的经验实证研究和历史、社会及文化语境研究的养分,同时又通过充分引入“世界文学”及“总体诗学”理念中有关世界各种文学、诗学活动及历史乃是人类先定或必然的诗性精神、意志、能力及活动历史的普遍而多样反映的思想,而对布尔迪厄的“场域”批评理论做了适当形而上的化用、改造与提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又回归了康德思想的先验性、统觉性及纯粹性。

布尔迪厄所谓的“文学场”,其全称是“文学生产场”(the field of literary production),涉及的仅仅是对现代时期(即法国19世纪下半叶以来)文学创作及生产现象,或者说对有关的规定着文学价值及意义的艺术生成及运行法则的解读,虽不涉及文学研究方面的内容,但实际上却为现代的文学研究提供了“文学场”这一个系统、整体的“真正对象”,构成了文学现代研究活动的一个非常重要且比较完备的内容。论者以为,现代的“文学研究”其实同“文学创作”或“文学生产”一样,无论其所研究的是否是布尔迪厄所谓的“文学场”这一东西,无论其是处于哪一种民族语言文化境域或模子下的、属于哪一门类或形态的文学研究,它们本身都共同拥有,或者说源自,也构成着一个普遍、统一而独立的,本体意义上的场域,这个场域就是“文学现代研究场”,而这个“文学现代研究场”中的一定经验性历史内容,又可在相当程度上纳入布尔迪厄所谓“学术场”体系中,可作为布氏“学术场”下属的一个子场来看。

前文已辨明了布尔迪厄所谓“场域”(champ),其实是一种“场”与其“域”的关联,既包括了“场”(field,即物质的内在关联或关系)本身的内容,也包括了与“场”(field)本身有关的“域”(sphere,即物质分布作用的空间范围)方面的内容。因此,课题所谓的“文学现代研究场”指的也正是与“文学现代研究”这一思想学术活动有关的“场”与其相关“域”的关联,由文学现代研究“场本身”和其中各相关的“研究域”两大基本内容组成。所谓文学现代研究“场本身”,即指现实中不同民族语言文化境域、不同门类或形态的文学现代研究活动之间并不是相互孤立与分离的,而是都来自一个共同的本源,即人类在现代时期对文学活动的考索、探究与思考,都被统一或包摄在这一考索、探究与思考的思想学术本体及有机关系空间中,共同构成和拥有在现代对文学进行研究思索的现代式本质、特征及意义。所谓文学现代研究的“研究域”,包括文学现代研究的“民族语言文化域”和“门类形态域”两个层面,是指:在实际经验的研究活动历史中,文学现代研究“场本身”会生成、分化成不同的民族语言文化样式,以及不同的研治类别或形态样式,或者说,现代的不同民族语言文化样式、不同研治类别或形态样式的文学研究其实可以被视为文学现代研究“场本身”在现实当中的不同投射面,这些不同的样式即不同的投射面在文学现代研究的世界整体格局、结构及历史中分别代表着一隅,或占据了一定的空间位置或空间范围,从而各自构成了文学现代研究独特一域。文学现代研究“场本身”与其各“研究域”之间有着本体的关联或扣合:一方面,“场本身”只有借助或依赖现实的各“研究域”及其空间结构、历史结构关系,才能获得存在的表征,才能得以凝练、聚合而体现、昭显;另一方面,各“研究域”作为“场本身”下属的各大要素(位置、范围),其运思及展开都统一背靠或携带着“场本身”的某种(些)特质,依靠“场本身”的现代逻辑而相互间构织、交融成一个整体历史格局和关系结构。

显然,从与布尔迪厄“文学场”观念相比较的角度来看,如果说,布氏从文化社会学角度所提出的“文学场”观念,主要是指文学创作及生产运行中的自身纯粹形式或自律结构(即作者、作品、读者等内部因素),与周遭、外部的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等权力性、决定性、支配性因素、语境或背景之间的交融性空间及其中的权力纠结性关系和发生性结构关系,侧重是要研究“文学场”内部不同习性、资本、话语、传统等,围绕文学的界定权、支配权或文学的价值及意义问题而产生的竞争、冲突、错综纠结关系,以及为取得对文学的某种合法化占有地位而在彼此间形成的某种掩饰、疏离、调解、更新、转换机制,即某种“炼金术魔力”[41],核心所在是对艺术的科学认识及艺术的基本法则的构建与寻觅,因此基本可归属于文艺学或文学本体论范畴;那么,在本课题中,论者从文学研究的思想学术史角度所提出的“文学现代研究场”观点,则在承认文学现代研究作为文化生产活动领域之一而具有与上述布氏所谓“文学场”“学术场”等文化生产场那样类似的场域空间、场域关系及发生性结构的前提下,主要是指文学现代研究领域内部不同民族语言文化样式、不同门类或形态样式的研究活动之间的一种一体化、整合性、统摄性的横向相交空间及有机结构关系,侧重是要研究在“文学现代研究场”的总摄下,不同民族语言文化样式、不同门类形态样式的文学现代研究活动之间既统合又区分的空间对比关系,核心所在是对文学现代研究的世界整体格局、结构、历史及其中不同样态之间异同关系的构建与寻觅,因此很大程度上可归属于比较文学(诗学)、比较文化与比较学术史的范畴。

论者在此提出上述“文学现代研究场”观念,目的是使得文学现代研究考论范域及内容在中西文化地域和不同学科门类形态两方面的双重跨越能获得“文学现代研究场”这一个集中、深刻的概念(理念)支撑体系,从而把对现代中西文学研究的“以问题为中心”且总体的思想学术史考论的焦点、中心论域和中心内容,实际地放在对“文学现代研究场”这个层面的认识、理解及开掘方面。所谓以“文学现代研究场”为支撑概念(理念),把“文学现代研究场”层面作为论述的焦点、中心论域和中心内容,也就是说,课题对现代中西不同民族语言文化样式、不同学科门类形态样式的各种文学研究活动不做单个、零散的处理,不把它们孤立、分离成各有区隔的一个个“界域”,而是把它们凝练、统构成一个统一的“场域”,即通过对文学现代研究中的一个个“界域”进行场域化处理,而把现代中西各类各样的文学研究活动及相关社会、文化、历史语境或因素置于“文学现代研究场”这一场域关系空间中来考察研究。——这就正如户晓辉在谈及对现代民间文学或民俗学的研究时所提出的:为了“寻找现代民间文学或民俗学话语的深层脉络或问题域”,即发掘“现代民间文学话语的发生与现代性的关系问题”,而放弃原先的简单的中外“异同比较和对话”,“不再把中国和外国看作A与B这样的实体,而是把它们看作现代民间文学或民俗学话语发生的不同场域”。[42]课题这种以“文学现代研究场”为中心论域和中心内容的考索研究,将涉及以“场本身”为主体和以各“研究域”为主体这两大方面:首先,对以“场本身”为主体的方面的研究,即对现代中西各类各样文学研究的那种与权力场域相对的,必然处于现代社会、知识、文化及历史等外部大场域包围、影响及支配下的共同或共通的特定场域位置或场域地位的研究,也就是对“文学现代研究场”得以形成的最基本的现代场域条件,具备的最基础的现代品性,或者说场内总体与场外总体之间的权力纠结性、发生结构性的现代总体关系的清理与爬梳;其次,同时对以各“研究域”为主体的方面的研究,即把考索的目标锁定在对文学现代研究场内各“域”、各空间位置或范围(即现代中西各类各样的文学研究活动)在“场本身”的统摄下,相互之间的客观结构关系、空间对比关系的系统分辨、解读方面——这里所要分辨、解读的关系涉及两大层面、三种类型:“两大层面”,即现代中国与现代西方这两大不同民族语言文化样态的文学研究之间的“异质同构”关系,以及现代中国或现代西方范围内各种不同门类或形态的文学研究之间的“同质异构”关系;“三种类型”,即无论是现代中西两大民族语言文化样态的文学研究之间,还是在各种不同学科门类或形态的文学研究之间,都存在相异、相同、相通三类关系。在课题的章节展开中,对以文学现代研究“场本身”为主体的方面研究,与对以文学现代研究各“研究域”为主体的方面的研究,这两者相互穿插、交织在一起,其中在前两章有关文学现代研究内在知识原理的逻辑清理及综述中着力突出文学现代研究“场本身”。

总之,课题通过借鉴、发挥、化用及改造布尔迪厄“场域”“场域研究”理论和“文学场”“学术场”等相关概念,以及其中蕴含的关系主义及空间结构主义思维模式,以“文学现代研究场”为一种内在的概念(理念)支撑体系,把对现代中西文学研究的认识及考论的焦点、论域空间和中心内容放在对“文学现代研究场”的体认、理解及开掘方面,着重从场域的眼光和角度,在场域的关系空间中,对现代中西各类各样的文学研究活动进行总体的逻辑勾勒、清理和历史考索,这便于使课题对文学现代研究的“以问题为中心”的思想学术史考论,突破既往研究在论域空间及论述内容上比较局狭的模式,而将中国与西方,以及不同门类或形态的文学现代研究凝练、统构、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借此不仅利于把握文学现代研究作为一种现代的知识文化生产场域所具有的整体性知识原理和跨文化学理品质,清晰确定文学现代研究整体在现代社会、知识、文化及历史总体中的特定位置,深入爬梳它与现代社会、知识、文化及历史总体之间的独特的场域性权力关系和发生结构性关系,而且利于系统解析和重构文学现代研究内部的整体格局及历史,即清理和考索现代中西、各个门类及形态的文学研究之间所交织构建的“异质同构”和“同质异构”两大层面的结构性空间,以及所具有的既相异,又相同、相通的对比关系。